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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德恩寫的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和廖世昌,郭姿君,洪佩君的 保險監理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黃相博所指導 潘紀綱的 銀行業公司治理之研究-以利害關係人為中心 (2017),提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銀行、公司治理、利害關係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劉連煜所指導 沈君玲的 銀行授信所涉法律問題與規範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銀行授信、關係人授信、授信5P原則、銀行放款弊案、銀行法背信罪、違法授信、司法審查標準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問題,作者詹德恩 這樣論述:

  法令遵循已是全球金融業,乃至於所有企業的重要課題,法令遵循是什麼?洗錢防制與反資恐是法遵工作?內部稽核與法遵關係如何?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將給您答案。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一書,可以提供金融從業人員瞭解法令遵循業務的內涵,更可以做為參考工具書;當然,對將來有志從事法令遵循工作的學生,本書更是必讀著作。     Compliance is already a pivotal issue for all financial industries globally as well as for other companies. What is compliance

? Are AML and CFT part of compliance? What 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nal audit and compliance?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in Compliance will give you the answer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in Compliance can provide those working in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inner wor

kings of compliance, and can further be used as a reference book. This book is a must-read for all students who aspire to work in compliance in the future. 聯合推薦     詹德恩博士不論在實務歷練或學術研究,都有出色的表現。   實務上,德恩博士曾經長期參與政府的犯罪偵防工作,目前則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的法遵業務,實戰經驗豐富。   學術上,德恩是犯罪防治研究所的博士,在大學任教多年,發表論文、出版專書,對金融犯罪

問題及法令遵循制度,尤有深入的研究。   繼十年前(2011)出版「金融調查」專書之後,德恩博士今年再將其實務經驗與研究心得,寫成《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一書,就法遵制度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的探討,兼具學術與實用價值,為我國法遵制度的發展作出貢獻,特為推薦。——司法院前院長  賴英照     這是一本法令遵循的教科書,更是公司治理的工具書,當你打開此書,洗錢防制就此展開!——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入門學習兼具實務探討的好書。   德恩是國內罕見兼具產、官(FIU與金融監理機關)、學三方面資歷的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專家;本書完整涵蓋法令遵循業務重要議題,深入淺

出的介紹法遵理論與實務,不僅適合學生入門學習,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而言,也是具有實務參考價值的好書。——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  吳當傑     法令遵循是現代企業,尤其是金融相關事業的基本規範,其目的在確保企業經營者運用企業龐大資源追求營業利潤時,能在法律許可的框架範圍內活動,以保障股東、債權人及交易相對人的權益。我國法令遵循制度最早實施於信用合作社,很快就適用於保險、銀行等行業。由於借鑒於外國法令,一般大眾比較陌生。詹德恩教授精熟於犯罪防治學理,對金融監理兼具理論與實務,他的最新著作《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是想要瞭解法令遵循制度者最佳指引,也是金融事業希望符合法令遵循要求的

重要參考規範。特予推薦!——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陳彥希

銀行業公司治理之研究-以利害關係人為中心

為了解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問題,作者潘紀綱 這樣論述:

我國針對利害關係人交易之規定散見於各個法規,依其立法目的之不同分別有不同之限制與禁止規範,其中銀行法在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法制上有詳盡之規範,銀行在金融體系中之地位可由主管機關對其監理之強度窺知一二,故銀行業之公司治理亦可能與一般公司之公司治理有所不同。 本文從公司治理之角度出發,參酌 OECD 公司治理原則、BCBS 之銀行業公司治理原則及其所提出之有效銀行監理之核心原則等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有關之內容,輔以我國所提出之公司治理藍圖,以比較我國就公司治理之部分有無與國際潮流接軌或是我國有因地制宜之規定;而就交易類型部分,本文則係就利害關係人之授信交易等相關規範為研究範圍,並參酌美國、德國及國

際會計準則之相關規範,綜合觀察進行比較研究;最後則以我國實務上曾出現之違法利害關係人授信之相關案例做一研究。

保險監理實務

為了解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問題,作者廖世昌,郭姿君,洪佩君 這樣論述:

  本書分別從問題保險業之監理、保險輔助人之監理、保險業股權及業務移轉之監理、保險業資金運用之監理加以解析說明,並對於安定基金之功能作有詳細之介紹與評析,最後並論述保險法賦予主管機關直接介入監督管理保險業同業公會之妥適性。就保險監理有完整且全面性之介紹。

銀行授信所涉法律問題與規範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的問題,作者沈君玲 這樣論述:

銀行業的道德風險極高,銀行的獲利歸於銀行的股東,而當銀行發生虧損或擠兌而無法經營時,則由全民買單,付出社會成本拯救銀行不致倒閉,因而銀行的安全與穩健,較其他非金融機構之企業,更為重要。自1991起政府開放核准新銀行設立,許多大財團著眼於金融市場的大商機,爭相競逐投入金融版圖並設立新銀行,導致對關係人及關係企業的浮濫放款,造成許多銀行貸款弊案。本文自銀行授信應有之評估5P原則、作業流程出發,探討授信行為應遵守之法令及辦理授信人員應有之受託人義務,比較美國、德國等國家及中國大陸、香港等地區之相關規範,探究關係人授信應有之程序規範、實體規範,並分析我國實務個案,對於具有風險之授信行為,提出不法授信

之責任規範應有之判斷界限,同時參考美國實務案例,提供銀行授信行為應有之司法審查標準,以供我國司法實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