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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案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奇生寫的 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資爭議調解實務:醫師工會為疫情下的受僱者發聲也說明:案例 摘要.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以下簡稱醫師工會)去(2020)年11月中旬接獲會員私下申訴,稱於同一職場中,有位機場檢疫協勤人員(以下簡稱勞工甲) ...

龍華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陳愷所指導 呂鈞的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台灣勞動基準法看勞工解僱與資遣實務之研究 (2020),提出勞資糾紛案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解雇、資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基準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蘇爾晴的 從國際勞工規範論合法罷工之界定與行使程序 (2020),提出因為有 國際勞工組織、勞動三權、勞資爭議、罷工權、合法罷工、罷工程序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資糾紛案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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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資糾紛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黨員、黨權與黨爭: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態

為了解決勞資糾紛案例的問題,作者王奇生 這樣論述:

本書考察國民黨的組織形態,從國民黨內部探尋其制度結構與運作機制,對國民黨內部派系衝突、黨務與黨權在地方的運作、黨與政和軍的關係等做了細緻的討論。其核心概念是國民黨是一個“弱勢獨裁政黨”,書中描述了國民黨如何始終未能建立一個具有嚴密滲透性和強大內聚力的政黨組織體系,從而有獨裁之心,而無獨裁之力。 王奇生,1963年生,湖南湘鄉人,武漢大學歷史系學士、碩士,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先後任職於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和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97-1999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做博士後研究,現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主要論著有《中國留學生的歷史軌跡(1872-194

9)》、《留學與救國:抗戰時期海外學人群像》、《民國時期縣長的群體構成與人事遞嬗》、《黨員、黨組織與鄉村社會:廣東的中共地下黨(1927-1932)》等。 第一章 以俄為師/001   一 改進與改組/002   二 三民主義為體,俄共組織為用/012 第二章 知識青年與國民黨/029   一 黨員的社會構成/030   二 基層組織的實態/043 第三章 從“容共”到“容國”/054   一 國共對相互關係的表述/055   二 中共口號的魔力/066   三 上層國民黨,下層共產黨/085 第四章 裂變:全代會與黨統之爭/101   一 粵“二大”與滬“二大”/1

03   二 中央特別委員會/114   三 改組派與“三大”/121   四 擴大會議與非常會議/126   五 “四大”的分合/136   六 蔣汪合作與“五大”/141 第五章 蛻變:革命党向執政黨轉型/153   一 “清黨”與逆淘汰/154   二 黨民關係與階級基礎/165 第六章 工人、資本家與國民黨/186   一 勞資糾紛案例/186   二 勞方、資方與党方/191   三 《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訂/201   四 兩不討好/205 第七章 黨治與軍治/213   一 中政會與中常會/213   二 重軍輕黨/233 第八章 黨政關係:黨治在地方層級的運作/246  

 一 黨政分開/247   二 雙重衙門的權力之爭/258 第九章 政治錄用:黨員對政治資源的控制程度/266   一 党義治國還是黨員治國/267   二 入黨與入仕的關聯/271 第十章 黨的派系化與派系的黨化/280   一 力行社:派系黨化/282   二 CC系:黨與派的雙重面相/291   三 支撐與內耗/312 第十一章 戰前黨員群體分析/317   一 上層有黨,下層無黨/317   二 黨員的社會構成/330   三 不好意思公開承認是黨員/335 第十二章 黨、政、團:戰時體制的調整/347   一 三青團:黨外造黨/347   二 學而優則仕,學而不優則黨/356

第十三章 戰爭泥淖中的黨機器/366   一 黨勢擴張與黨員構成的變化/366   二 戰時黨員吸納機制/374   三 基層:空、窮、弱、散/381 第十四章 “六大”前後的派系政治與精英衝突/393   一 中央委員的派系構成/394   二 派系、代際衝突與體制內的自省/409   三 革新與自省的限度/430 第十五章 弱勢獨裁政黨的歷史命運/435   一 二十年之預言/435   二 軍權唯大/438   三 弱勢獨裁/440 參考文獻/442 人名索引/457 表目錄 表2-1 國民黨“二大”時各省黨員成分(1926年1月)/033 表2-2 北伐時期青年信仰調查(1

927年2月)/036 表2-3 北伐期間部分省市國民黨黨員人數及增長率/044 表4-1 《申報》報導國民黨人物次數統計/113 表5-1 1927~1928年“清黨”運動中各省被捕被殺人數統計/156 表7-1 各省隸屬國民政府統治時間/214 表7-2 廣州國民政府時期黨政軍兼職統計/220 表7-3 179名國民黨中央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兼職統計(1934年)/220 表7-4 國民黨中央要員兼職統計(1936年)/221 表7-5 國民黨中政會的組織構成及員額變遷/222 表7-6 國民黨歷屆中常委/227 表7-7 國民黨歷屆中央委員人數/232 表7-8 省政府主席文武出身背景及主

政年數統計(1928~1949年)/238 表8-1 各省市黨政人事兼職統計(1934年)/255 表8-2 黨政人員薪俸比較/262 表8-3 黨政軍界薪俸比較(劉己達履歷)/262 表9-1 國民黨黨員黨齡統計(1929年)/270 表9-2 國民黨黨員在中央公務員中所占的比例/272 表9-3 國民黨黨員在地方公務員中所占的比例/272 表10-1 國民黨湖北省黨部與CC系人事構成(1933年)/303 表10-2 1930年代CC系旗下的部分報刊/311 表10-3 CC系與力行社的組織形態比較/312 表11-1 戰前國民黨黨員人數統計/318 表11-2 國民黨黨員與全國人口的比例

/320 表11-3 國民黨黨員的地域分佈/321 表11-4 各省市國民黨黨員與人口的比例(1935年)/326 表11-5 國民黨各省市黨務組織狀況(1930年)/326 表11-6 湖南省各縣市國民黨黨務狀況(1932年)/328 表11-7 國民黨黨員的職業構成/334 表11-8 國民黨黨員的文化程度(1929年)/335 表13-1 國民黨、三青團與共產黨人數比較(1937~1949年)/368 表13-2 國民黨“五大”與“六大”時黨員地域分佈比較/372 表13-3 國民黨黨員的文化程度與職業構成的變化/373 表13-4 國民黨黨員受懲戒統計/390 表14-1 國民黨五屆、

六屆中央委員的派系構成/406 表14-2 《革新週刊》主要作者略曆/419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台灣勞動基準法看勞工解僱與資遣實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資糾紛案例的問題,作者呂鈞 這樣論述:

勞資糾紛案的根源所在,大多基於勞工所需求的工資與待遇不符預期,以及企業認為勞工的工作能力與薪資貨不對板,從而引發勞工遭到企業資遣或解雇。勞工相對於企業而言,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故法律的制訂與實施雖會為了保護勞工權益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進行合法限制,但在勞資之間的衝突中尋求平衡並非一件易事。本研究從中國勞動合同法和台灣勞動基準法中關于勞資爭議的法條出發,解構兩岸企業勞工對于資遣與解雇的案例,以勞方、資方的角度進行對比探討,探尋勞資糾紛的問題來源,爲未來的勞資糾紛案例提供參考,提供建議對策。論文並從勞方角度看勞資糾紛因應策略?與企業人資角度看資方應如何避免勞資糾紛?並指出勞工在企業遇到衝突時,

而無論作為勞工方還是企業方,倘若能坐下來不傷和氣的講道理協調,才是對雙方最好的結局。

從國際勞工規範論合法罷工之界定與行使程序

為了解決勞資糾紛案例的問題,作者蘇爾晴 這樣論述:

本文從作為國際上勞權代表之國際勞工組織、各區域經濟組織之勞動規範,與以具勞權發展歷程之大國等三者面向,探討合法罷工之界定標準和其正當行使之程序。而儘管我國在國際社會之地位較為受限,且在諸多國際性組織或公約不具會員國或締約國之身分,但對國際勞工組織之重視仍存,是以過去也為因應國際相關規定而修訂法律,以符合當下之國際社會規範與發展,並企望立法單位能充分了解當前勞動法令問題,藉以完善罷工之法律規範與正面實益。又近年國內外皆可見勞工團體行使爭議權之情形,及我國航空公司人員之罷工事件影響下,更顯罷工議題於我國集體勞動法修訂之必要性。本論文將輔以中外文有關文獻之蒐集和分析後,及特別訪談作為勞方、資方、政

府代表之人士對於罷工相關法規的觀點和立法建議,並分別整理作三份訪談內容紀錄。最後綜合國際社會與多國對合法罷工於界定和行使,普遍認可與強調罷工前,需經過調解、仲裁等必要程序下,本論文研究建議,認為我國未來可從作為罷工主體的工會進行相關修法或立法,如依據工會類型,制定或調整罷工的合法程序,而政府單位在勞資爭議事件的處理上,則可針對勞資協調增設有冷靜階段或機制,並引進他國罷工法制特色,如區分罷工類型、和平義務原則等,以作為未來重點立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