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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正一寫的 勞保實務教戰100% 和沈孟璇,黃超駿的 勞動實務問題Q&A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團體保險手冊 - 中國人壽也說明:1. 投保對象: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所屬各地醫師公會之會員(加保. 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其配偶,工作性質限職業分類第1 至2 類者;現. 職會員本人需加保,配偶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書泉所出版 。

中華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張佳菁所指導 曾林福的 保戶投保理財型保險商品影響保險效益之研究 (2021),提出中國人壽團保加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單合約、理財型保險、保險效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周繼祥所指導 吳佩樺的 我國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之研究-以營建工程業之非典型勞動為核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原住民、勞工保險、福利國家體制、路徑依賴、雙元勞動市場理論、社會交換理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中】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剖析與實務 - Accupass則補充:過去以來勞工保險同時涵蓋了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也因為規定5人以上強制加保,4人以下自願加保,造成許多勞工發生職災 ... 中國人壽團險部、保誠人壽團險部、南山人壽.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國人壽團保加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保實務教戰100%

為了解決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問題,作者鄭正一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各項給付標準與請領手續複雜多端,常使得勞工在難以理解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勞工保險的社會救濟功能從而大打折扣。本書作者教授勞工保險業務經驗豐富,以上課精闢的內容為基礎,將勞工保險法律規定分成六章,依序為:導論、勞工保險概論、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並蒐集大量實例深入解說,以淺顯文字配合完整的圖表、證明書、申請書、行政函釋,幫助讀者突破法條深奧的外殼,實地運用,爭取自身權益。

保戶投保理財型保險商品影響保險效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問題,作者曾林福 這樣論述:

摘要本研究主要探討理財型保險商品的保險效益影響因素,分析保戶背景與保單合約屬性的關聯性,瞭解不同保單合約屬性與保險利益關係對保險效益的影響,並分析保險利益關係對於保單合約屬性與保險效益的干擾效果,最後檢驗保單支付繳款對保單收益回饋的影響,瞭解保單產生保險效益的原因。本研究以某保險公司的台北通訊處所銷售具解約價值準備金的保單為研究對象,主要將保單收益回饋作為保戶保險理財的目的,收集2017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投保且持續有效保單,剔除已失效與無現金價值的保單,共計119位保戶、35種保單商品以及149件保單資料。實證結果顯示保戶背景與保單合約屬性具有顯著的關聯性,女性、沒有子

女及大專學歷的保戶偏好美元保單,商業服務業與行政管理職務的保戶則偏好投資型保險;同時發現壽險型保險與投資型保險兩大險種具備截然不同的屬性,壽險型保險主要具有期繳保費、年期為終身險與保單解約具現金價值的特性;投資型保險特性則為沒有保額、彈性保費、年金險、每月撥回還本與保單解約具帳戶價值特性。保險利益關係以「本人」投保最多,衡量保單收益回饋,「本人」較「非本人」關係的保險給付與所得替代率皆為最高效益;至於干擾效果只有保單幣別會因保險利益關係不同造成投保期間有顯著的干擾影響;而保單支付繳款對保單收益回饋影響部分,研究發現投保期間越長獲得的保險給付越少,而保費支出越高獲得的保險給付也越多,保費支出與保

額所得比值越高,產生的所得替代率也越高。本研究結果保險業者可以依據不同客戶背景對於各項保單偏好進行推薦,並完善商品設計結構並強化保單特性以利保戶選擇,使保戶投保可以產生最大的保險效益,達到保險理財的目標。

勞動實務問題Q&A

為了解決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問題,作者沈孟璇,黃超駿 這樣論述:

  被錄取後,又被通知取消錄用,可以要求賠償?   下班後,老闆用line交辦工作,應該算加班吧?   參加公司的活動卻意外受傷,這樣算職業災害嗎?   在漫長的勞工職涯中,與勞動法相關的實務問題,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謬論一 公司員工5人以下,不須幫勞工加勞健保跟勞退?   A:錯,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只是不用投保勞保,但仍需要替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謬論二 老闆說我適用責任制,所以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A:不正確,責任制的適用人員須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並勞動契約需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始能適用責任制。     謬論三 公司裡有符合資遣要件的勞工

,老闆可以任意資遣中高齡或高齡員工?   A:不可以,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負舉證責任。     謬論四 公司沒幫勞工加保勞工保險結果發生了職災,所以不能請領職災給付?   A.錯。勞工可依「職業簪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依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失能、死亡補助;再得請領生活津貼、失能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或必要之補助,但合計以3年為限。     謬論五    老闆說要將舊制勞退提前結清,但只願意給我一半的錢,這樣可以嗎?   A:不可以。舊制勞退結清條件若低於勞基法第55條規定之條件,將不生結清之效力。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從勞工進入職場開始,

不管是錄用時的最低服務年限、請假的各種規範、結婚生子後的各種補助,到勞工退休的退休金計算等等,都有詳細的案例解說以及圖示。熟讀本書,在漫長的勞工生涯中,您除了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之外,也可以幫助他人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國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之研究-以營建工程業之非典型勞動為核心

為了解決中國人壽團保加保的問題,作者吳佩樺 這樣論述:

原住民勞工大多從事高職災風險的工作,卻有相當比例未參加勞工保險,這可能使受災家庭落入貧窮循環。本研究旨在透過原住民勞動型態剖析及檢討勞工保險制度,以了解原住民勞工高職災卻低保障的原因,並提出改善建議,供政府相關單位未來政策規劃或法令執行之參考。本研究分析原民會每年委外研究之「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及勞保局內部統計資料後發現,原住民勞工參加勞保比率雖有逐年提升的情況,但每年仍約有4、5萬人未投勞保。再就行業別、投保類別及工時型態等資料進行交叉比對,發現未投保者的工作型態,主要集中於從事營建工程業的非典型勞工,這些勞工一旦發生職災,將因沒有勞保給付的及時保障,可能使家庭陷入經濟困難。經深度訪談發現

,從事營建工程業之原住民勞工未參加勞保的原因,可分為六個面向:第一、經濟問題無力繳納保險費;第二、因族群文化價值差異,不習慣依賴保險制度分散生活風險;第三、原住民勞工對勞保缺乏正確認知;第四、營造業散工因流動性高且身分不易掌握,不方便投保;第五、雇主經成本評估後不願幫員工投保;第六、現行勞保體制以員工4人以下為自願投保單位,導致受僱微型企業者大多未參加勞保。本研究在政策建議上,係參酌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論》之差別原則,建請政府宜透過補助原住民保險費,提升原住民勞工參加勞保的意願;制度建議上,則主張順應以社會保險取代勞動法制之國際趨勢,期望未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特別加

保制度,宜從使用者角度設計簡便的申報管道,改善非典型勞工未參加勞保情形;執行建議上,保險人因應數位化,宜善用資訊科技簡化申報手續,政府亦宜加強對投保率低的行業或族群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