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資管社會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 黃源協所指導 朱祥磊的 長者服務創新技術對服務品質影響之研究—社會工作者觀點之分析 (2021),提出中山資管社會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長者服務、社會工作、創新技術、服務品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蘇彩足所指導 楊青燕的 我國身心障礙就業促進類社會企業-NPO型與公司型之比較 (2016),提出因為有 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公司、身心障礙者就業、庇護工場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山資管社會組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山資管社會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長者服務創新技術對服務品質影響之研究—社會工作者觀點之分析

為了解決中山資管社會組的問題,作者朱祥磊 這樣論述:

作為一個助人的專業技術,在中國大陸「政府購買」服務為主要潮流的氛圍下,長者服務領域社會工作不僅需要對秉持自己價值倫理議題進行討論、重視服務方法技術的實踐,而且反思如何更好地做好社工服務管理,並通過不斷創新保證自身良好的服務品質亦是非常重要。中國大陸的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正處於起始和政策福利配套逐步完善的階段,加之兩岸服務使用者自身價值觀的差異,服務使用者基本的需求介入後滿意程度都非常高,服務需要和服務期待之間的落差測評並不明顯。但是專業社會工作者專業教育優先開展,而且養老服務領域已經有了幾十年的積累,社工實際專業服務能力、專業環境和專業實踐產出並不一定能達到從業者自身對專業的期待,社會工作者自身

的「期待」和實際的「應用」之間存在較大差別,尤其是在提倡創新發展的階段更是明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如下:(一)瞭解社會工作者視角下長者服務創新技術認知和應用的情況;(二)瞭解社會工作者視角下長者服務品質期待與落實現狀;(三)分析長者服務管理創新技術對服務品質的影響,並分析其影響程度;(四)提出促進或改善創新技術對服務品質改善的相應策略。本研究採取量化研究的方法,在檢閱老年社會工作、創新技術及服務品質相關文獻,借鑒黃源協教授服務品質量表的同時,研究者自設創新技術量表,以養老服務全覆蓋的東莞養老領域的社工為例進行普查,共計收回問卷466份。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一)社會工作者視角下長者服務創新技術及

服務品質重視程度及應用情況良好,優勢保持項目較多;(二)重視服務理念/方法認知和應用有利於創新技術及服務品質技術發展;(三)創新技術及服務品質均存在著「期待-實踐落差」的困境;(四)創新技術及服務品質應然面能有效地解釋其重要程度,同時個別存在負面效應;(五)長者創新技術使用頻次及服務品質落實程度相關,並有一定中介作用。在對研究結果進行討論與分析後,本研究建立在創新技術及服務品質的基礎上,從政策、實務與學術等三個面向分別提出相關建議,以供後續建立養老服務品質基礎上的創新技術之相關政策、實務及學術研究上的參考。

我國身心障礙就業促進類社會企業-NPO型與公司型之比較

為了解決中山資管社會組的問題,作者楊青燕 這樣論述:

面臨全球化勞動市場競爭激烈,弱勢族群(尤其是身心障礙者)經常被就業市場排除,獲取就業機會較為困難,如何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成為重要課題。臺灣有越來越多社會企業投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行列中,起先為非營利組織嘗試以設立庇護工場的形式幫助身心障礙者。後來越來越多個人、機構創立公司型態的社會企業,但發展身心障礙就業促進類的社會企業並非易事。 本研究試圖瞭解我國NPO型及公司型身心障礙就業促進類社會企業成立之原因、任務與其經營事項、在政策法令環境面向、人力與財務資源面向、管理與企業關係面向所遭遇的困境。並採取文獻資料分析法與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作為研究方法。 研究結果發現,我國NPO型社會企業起

源早於公司型;NPO型經營項目同質性高,公司型相對多元;NPO型不自我認定為社企。NPO型更加仰賴政府,公司型較為獨立自強。二者都致力於進行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融合、職務再設計,善用輔具便於各司其職,但都有人才難覓以及人員專業不足的困境。NPO型反對訂定專法,公司型全部支持專法,對於政府的法令限制都有抱怨,二者財務運用上相對保守,都不會向銀行貸款或接納創投,皆面臨行銷問題,都重視產品或服務的品質,且積極與企業建立合作關係。 最後,本研究建議政府:1. 應明確社會企業定義。 2. 改變補助思維,開拓募資管道。3. 整合資源,並拓展國際鏈結。4. 簡化行政繁文縟節,以夥伴心態對待社會企業。5.

培育社會企業相關人才。6.協助社會企業開創經營新藍海,並發展行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