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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Lidia寫的 越痛快花錢,越能把錢留下來:不想降低欲望,還想實現未來?你只需要三個帳戶(附ABC帳戶手冊) 和許杏宜的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二代健保問答集(101.11.28)也說明:歡迎連結健保局網站二代健保Q&A,以獲取最新訊息。 ... B002 補充保險海外所得是否要計收補不計收補充保險費。 ... (即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於給付.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布克文化 和八旗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蔡茂寅所指導 郭躍民的 論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關係 (2019),提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保、二代健保、健保法、社會健康保險、保險關係、醫療需求照顧義務、相互扶助原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陳汶津所指導 陳勁帆的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之探討-以數位平台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勞務、營業稅、Uber的重點而找出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解答。

最後網站東海大學會計作業—所得稅及補充保費則補充: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 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 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 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 各種補助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越痛快花錢,越能把錢留下來:不想降低欲望,還想實現未來?你只需要三個帳戶(附ABC帳戶手冊)

為了解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問題,作者Lidia 這樣論述:

★隨書附贈痛快花錢ABC規劃手冊,治癒理財找不到方法的你! ★股魚、零雜物Phyllis、小吳醫生、廖承中、鄭傳崙大力推薦!   想痛快花錢?請先停止兩件事:用忍耐存錢&憑感覺花錢   你總是以克制、忍耐的心態在存錢理財,然後三不五時就消費大爆發?這樣做,會讓你的理財之路坑坑疤疤!   理財是一輩子的事,得讓身體自然養成習慣,才不會逆人性。暢銷書《原子習慣》提到,想讓大腦改變,先以「獎賞」的方式讓自己滿足,才能持之以恆,而痛快花錢則是其一!   本書要教你每個人都能簡單上手的ABC帳戶法,先讓每一分錢都自動流對帳戶後,剩下的就能開心花光!這是一套順著人性的方法,不僅能有意識控管錢,還能大大

降低消費的罪惡感!   成年人的崩潰,是從缺錢開始的……   我是財務建築師Lidia,我曾為上千人進行財務規劃,其中絕大多數都是上班族。我發現大家的焦慮都大同小異:到底我這輩子還要賺多少錢才夠?   從30歲到50歲,大部分人會迎來人生重要階段:結婚、生小孩、買房子、健康問題;也有人會想轉換工作或者創業等。   在這些階段,每一個環節都要錢,並且環環相扣,一旦面臨比較大的風險,這看似幸福的日常,就會出現天崩地裂的塌陷。單身時,還能拆東牆補西牆;有了家人,這焦慮變成揮之不去的夢魘。   我的學員問我:有沒有可能,永遠把這個焦慮放下?   可以的。只要你願意把ABC三帳戶系統化整理起來。   自

此之後,你的財務管理自成系統,可以自動化地運轉,幾乎不用花費太多時間維持運作,只要負責痛快花錢、偶爾看看理財帳戶就好。   我很老實的告訴你,ABC帳戶並不是一個新鮮的概念,但是為什麼很多人做不到?因為人性就是如此:若沒搞懂為何而戰,絕對無法持久。   本書把為何做寫清楚,讓你學會思考錢和人生的關連。財務整理的終點從來不是獲得多少錢,不是財務自由,而是活成你想要的樣子。   【這本書適合誰】 ‧結婚生子後,家裡成員增加,開始擔心未來的財務狀況 ‧支出管理沒有章法:有錢就花,沒錢就不花 ‧被人家建議「最好做點投資」卻不知道從何開始 ‧想像不太出來退休要存多少錢 ‧突然有一筆收入,在想該如何運用的

人 【各界推薦】 Phyllis/暢銷書《零雜物》作者、金錢整理課程講師 小吳醫師/人生CEO私塾創辦、斜槓醫生、暢銷作家 股魚/暢銷財經作家 廖承中/俬儲空間迷你倉、比特空間加密貨幣礦場、Bitaverse NFT創辦人 鄭傳崙/投資顧問、暢銷作家 【自序】 以前覺得「錢夠用就好」, 後來才發現,我根本沒概念「夠用的錢」是多少?   嗨,我是財務建築師Lidia顏菁羚。平常忙上課和諮詢,與我互動的學員很多,最常問我的問題便是:「菁羚老師,你跟先生都不用上班的嗎?你們財務自由了嗎?」   讓我給你講個故事吧?幾年前,我們自己也是焦頭爛額的上班族,薪水雖然高,但身體沒顧好,壓力非常大,孩子也都

照顧不到,人生就像陀螺一樣一直轉個不停,錢雖然賺到了,但永遠留不住。   我41歲,就我這個世代而言,我的資產加上通膨調整後,還不到我們父母輩在同年紀時的一半收入。再加上付不完學貸、房貸和車貸,剛入社會或者結婚後的我們,光是清償債務,就要花好幾年,更別說真正開始存錢。   也就不難理解,如果再照同樣的模式生活下去,就算再過30年,我可能還是存不到足夠多的錢退休。理財書常建議你存下收入的10%來推動你的退休計劃,但是你知道嗎?有許多人一年甚至無法存到3%。   換句話說,我們大多數人永遠不能退休!   聽到這裡,還沒被嚇到嗎?你還記得新冠肺炎帶來的狀況題嗎?越來越可怕的病毒、政府政策與氣候變遷,

會怎麼影響我們的未來?30年後,國家的全民健保還在嗎?你我有能力支付越來越貴、但不能沒有的醫療保險嗎?   當你單身時,你可能還都能見招拆招,容忍一兩次失敗?但是萬一你結婚生子了呢,這些突如其來的風險,是不是會變成你家庭中的地雷?   我發現,做好這個社會教我「應該」要做的事,比方說乖乖上班,比方說好好繳納勞健保,並不能為我的未來保障什麼,甚至無法讓我退休過上基本水準的人生。   這是什麼世界?!!!!   當下,我做了一個決定,我決定重啟對未來的想像,而不是一直活在這個社會教我該做的事情中。我要「活在未來」,我開始想,我未來想要的人生長什麼樣,我要過一個,自己說了算的人生,從現在開始做的每一

件事,全都要指向未來的我想要的那個生活。   當時的我,在工作上幾乎整個砍掉重練,把過去的模式全部換掉,從「商品推銷」改成「顧問式諮詢」,對於金錢的看法、價值觀,也有了很大的不同,我發現這是我頭一次靜下來,好好地把我的人生,想得這麼的透徹。   同時,我也開發了多元的工作收入以及理財收入,慢慢的建構我的財富水庫,減少不必要的慾望。剛開始其實是非常不習慣,也會有點痛苦的。但,這就是人生,不是嗎?如果你做的事情都一樣,又怎能期待不同的結果?   如果,我們能從現在開始的每一個時點,都做出正確方向的調整,那麼未來就會是好的。   你認為,什麼叫財務自由?   這個市場一直灌輸我們一個奇怪的觀念,好像

「財務自由」就是「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或者可以用金錢換到更多的時間,產出更多有價值的東西,然後又換到更多的錢。   這是完全錯誤的。   在我離開金融業的前一年,就開始學習「財務規劃」跟「財務管理」,過去的我雖然是個高收入族群,卻沒有存到什麼錢,所以,一開始學習財務規劃,其實是為了要用在我自己身上。   當時,我的二位財務規劃導師,是一對夫妻,已經在金融業20多年了,但是在17年前,他們就開始往財務規劃的這個領域在發展,我是在2014年認識他們二位,當時他們已經財務自由,我的老師每天在新店華城特區上跑步、游泳,到處參加三鐵,偶爾被華城特區山裡的猴子追著跑。   而師母就負責處理財務規劃個案的大

小事,二夫妻偶爾開開課,讓想要學習財務規劃的金融從業人員,能夠得到他們的真傳。而我,就是那幸運的其中之一。   你知道嗎?影響財務自由的三大因素很簡單,只有下面三個: 1.你過去累積的存量財富有多大? 2.你未來錢生錢的速度有多快? 3.是你對物質的欲望有多大?   其中決定性的因素,是第三個!   以前,我以為財務自由,是想買什麼就可以買什麼,所以在金融業工作收入很高的時候,也很會買,但是買完就只有二個字。   空虛。   反而經過這幾年腦袋思維的調整,做法也跟著改變之後,財務自由給我的感覺就是一種安全感,我後來知道金錢本身並沒有意義,它是一種媒介,一種價值的交換,能量的轉換,可以幫我們完成

理想,實現希望。   達到財務自由,只是人生的一個里程碑,它不代表你的人生就高枕無憂,一帆風順,人生還會有許多其他的課題會來考驗你,只是有了財務自由,你可以有比較多的時間去應對其它的課題。 怎麼做呢?我認為大道至簡,每個人都只要做到兩件事就好:「把自己的金錢整理起來,做財務規劃」,以及「使用ETF來投資」。 9.4%的年化報酬率,可以讓任何人累積財富! 「使用ETF來投資」說的是,在投資時,我們可以把多數的資金投入全球布局的ETF或是基金(股及債),享受全球經濟成長的果實。而不用擔心少數公司或是產業的興衰,長年平均可以穩穩的獲得6%的報酬(含息近8%)。你可以根據可以預期的報酬率和目標,決定資

金的投入,穩穩的達成自己的財富自由。期間就算你遇上如2008年的金融風暴,因為有分散及良好的資金配置,你一定可以睡得很安穩。 除此之外,大約提出20%左右的資金,投入景氣循環谷底的產業。因為以產業來看,一定是高峰谷底輪替,你很容易賺到成倍的財富。如此在風險不增加太多的情況下,把報酬率大幅提升。(此部分投資的年化報酬率大約是15%,綜合起來,可以讓整體的投報率達到9.4%。) 這個概念的整個作法,我已經在《80求穩,20求飆》裡面說清楚了,而這本書,就是要回頭來說「把自己的金錢整理起來,做財務規劃」這件事。   現在,就請你跟著我一起學起來,準備財務自由、人生富裕吧!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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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關係

為了解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問題,作者郭躍民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實施後不僅長期面臨財務虧損,也因設置健保署作為單一保險人、允許常住境外之國民參加保險、保險給付範圍之變動調整、保險費之計算與補助等受到質疑,本文為此將基於強調權利義務關係研究之法學觀點,就保險人與保險對象間之保險關係展開討論。此外,為能充分理解全民健保之制度內容,亦將對於作為社會健康保險制度原型之德國法定健康保險,及立法時主要參考之日本社會健康保險法制進行比較法研究,同時探究全民健保之憲法基礎與應具備之基本構造,以建構後續檢討保險關係主體與權利義務關係內容之原理論。 本文認為,基於憲法有關人格尊嚴之生活保障、社會國原則與生存權、健康權保障等規定,國家對於遭遇疾病、傷害、懷孕分娩

等生活事故之人民,應負有醫療需求之照顧義務,並以推行全民健保方式實踐,且依循自由權保障之理念,亦應尊重人民在保險關係中所具有之權利主體地位,並在憲法保障平等權之規定下,確保人民不得受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另者,在以保險原理作為運作基礎之同時,全民健保必須採行相互扶助原理與強制參加之制度設計,並課以雇主負擔部分保險費之義務,始能合於憲法要求之社會保險,亦可在立法者裁量後,決定由國家負擔部分財源。 健保法為整合原有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之給付與追求專業、效率之目的,也受限於現實上不存在得以出任保險人之社會團體,乃在立法時設置行機關組織之健保署擔任單一保險人,雖因此具有相當之保險規模,亦有利於維持財政

安定,然對於保險費率與保險給付範圍不具決定權,卻導致經營成敗之權責不清,且與主管機關之衛福部難以區別,更容易受到國會與衛福部之不當干預。至於二代健保所設置之「健保會」,則受限於代表產生之方式不具正當性,無法藉此保障付費者之程序參與權。其次,健保法原則上以具有繼續性之生活居住事實,作為納入保險對象之標準,且要求外國人必須具有合法之居留資格始得參加保險,原則上固無不妥。然健保法依職業或身分區分被保險人,並提供不同比例之保險費補助,則非合理公平,另對於「眷屬」之規範不當,亦使得部分仰賴他人扶養以維持生計者,卻無法以眷屬身分投保,以及具有相當資力之無職業者,竟得以「眷屬」身分投保後負擔不相應之保險費,

亟待改正。此外,「投保單位」既是為協助保險人所設,自應定位為健保署之「履行輔助人」,並將履行義務時所生之不利效果,歸由健保署承擔。 保險關係應是基於健保署向保險對象製發保險憑證之行政處分而發生,畢竟強制參加也具有賦與人民請求納保之權利性格,故健保署對於投保申請所為之決定,將對於人民單方面發生法律效果,並因特別規定而得以溯及生效。又健保法未能明定保險給付之基準,造成參加者無從事先預測及自主規劃健康,爭議案件也無法有效解決,另對於適用事前審查之給付項目未設置及時之救濟程序,亦未能充分保障參加者之權利,惟允許保險對象併用保險醫療給付與自費醫療,則值得給予正面評價,但應注意維護保險對象之資訊權與

自主決定權。末在保險費方面,保險人應以健保法明定之方式追求財務均衡,不得透過借款以彌補虧損,且為遵循法律保留原則,除明定投保金額之採計與保險費率之上限外,亦應對於推估保險整體支出數額之方式加以規範。再者,現行有關投保金額之採計、依眷屬人數計收保險費、依保險對象之身分或職業給予不同比例之保險費補助,及就非在國內常住國人未按實際經濟能力計收保險費等,均違反「負擔公平性原理」,且二代健保實施「補充保費」制度後,仍留有未能將被保險人之全部所得與財產價值納入評價負擔保險費能力之問題,應予修正檢討。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

為了解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問題,作者許杏宜 這樣論述:

讀完本書,你的創業路不再有夢醒時分, 與國家級創投法務長一起,建立法務素養,減少犯錯, 提・高・創・業・存・活・率!   身為創業者,你的行動總是「疾如風」、「侵略如火」,   嗅得商機、想到好點子,馬上著手付諸實踐,尋找各種可能的商業模式與變現機會,   然而,一旦開始設立公司、找員工、支付費用……各種古怪問題紛至沓來。   —你不知道對你最有利的公司型態是什麼;   —你不知道境外公司的優勢已經大不如前;   —你不知道如何避免淪為股東的打工仔;   —你不知道錢快燒完了,應該上哪去找;   —你不知道僱人做事,必須付出比預期多出近20%的隱形成本;   —你不知道忽略扣繳會

被國稅局盯上,連補帶罰讓你痛不欲生;   —你不知道少申請幾個商標,可能得讓公司品牌砍掉重練;   —你不知道比競爭對手多懂一些智財,就能佔得戰略先機……   你不知道你還有太多太多的不知道,   你更不知道,以上總總問題,都與法律有關。   創業,本該是讓有志者燃燒體力智力,感到極度興奮的造夢工程。   你不該讓缺乏法務素養,成為創業絆腳石,   建立法務素養,善用法律工具,能為事業加分,更能果斷經營決策。   本書獻給所有苦到懷疑人生的創業者!   創業初期,有80%的時間,都在處理法律問題   本書幫你一次搞懂創業的五大法律面向   開公司 × 找員工 × 財稅管理 × 智財布局

× 募資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共分6課20章,為讀者建立起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募資等五大面向的法律觀念,從法律角度,幫創業者勾勒阻力最小的創業路徑,減少犯錯,少走冤枉路。作者許杏宜律師曾經擔任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法務長,她觀察到,許多創業者在披荊斬棘,兢兢業業於自己的事業時,經常忽略法律問題,造成許多本該可以避免的風險與麻煩,吃了一堆本不該吃的苦。   很多時候,創業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法律問題,東問西問,最後才發現應該要找律師協助,找到律師時,問題已經很嚴重了,也無法清楚表達自己遇上什麼麻煩,白白耗費金錢、時間,與機會成本。歸根究柢來自沒有建立起清晰的法務素

養。   為了幫助讀者更快進入商務法律的世界,本書以六回漫畫串起一家電商小公司的創業故事,漫畫劇情特別設計成創業者們經常會碰到的麻煩事,創業者將從漫畫故事發現,創業的每一個環節,都隱藏法律可以著力的地方。建立法務素養,不只能降低風險、趨吉避凶,甚至能善用法律工具對外開闢財源,找到創新與其他獲利模式的契機。 各界熱烈推薦   吳榮義|台杉投資董事長   陳忠仁|台大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蘇拾忠|台灣天使投資協會秘書長   李柏鋒|科技媒體INSIDE主編   簡志宇|無名小站創辦人、矽谷創投家   鄭光廷|FlyingV創辦人

  李偉俠|Termsoup 共同創辦人   沈書緯|Aiello 創辦人   張瀞仁Jill|暢銷書《安靜是種超能力》作者   許景泰|SmartM大大學院執行長   游舒帆Gipi|商業思維學院院長   葛如鈞|臺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   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   ——聯袂好評推薦   「每一位正直、善良、充滿熱情的創業家,都強烈希望新創公司能夠成功。然而,創立一家公司的方方面面都涉及法律,如果能夠即時諮詢律師,一定能讓創業事半功倍。只要讀者花一些時間,將《你不該在創業受的苦!》融會貫通,就能讓公司運作更順暢,業績蒸蒸日上。」——吳榮義|台杉投資公司董事長  

 「創業者若能積極學習了解創新創業所需的做法與法律知識,就較能主動地超前部署,營造較有利的經營格局與氛圍。創業者具備法務素養,對新創事業的發展,應會有更寬廣的布局視野,閱讀《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這本書, 相信會對讀者在此方面有所助益。」——陳忠仁|台大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不僅僅適合創業家,也適合那些有機會加入創業團隊的勇士們,幫助您清楚創業的各類「眉角」何在。本書作者許杏宜律師看到,台灣的創業者多半是技術背景出身,所以把這些千金不換的前車之鑑,用漫畫、用大白話,容易入口,希望創業家們少走冤枉路,能夠專心磨練自己的必殺技,而不致於沉沒在法律條文、行

政程序、稅務規章、勞動規範之中,一次又一次吃著後悔藥心痛不已。」——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十六年前創業有這本書就好了!!(還好當時有請許律師幫忙……),漫畫+白話文輕鬆了解創業法律須知。科技阿宅創業必讀。」——簡志宇|Principal, AME Cloud Venture、無名小站創辦人   「推薦給第一次創業的朋友,每少走一步彎路都能增加成功機率。」——沈書瑋|Aiello 創辦人   「一本好的創業法律書籍無非就是直接指出痛點,並深入淺出的說明。如果你需要這樣的好書,這裡剛好有一本。」——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之探討-以數位平台為例

為了解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稅的問題,作者陳勁帆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之進步以及跨境電商之興起,傳統商業交易模式以及我國稅法皆受到嚴重的衝擊,消費者不再需要透過實體店面進行交易,使用網際網路線上購物即可,其購物之種類除了有形之商品外,亦包含無形之勞務,因此,各國之跨境電商皆想盡方法將巿場擴大到國外,我國也不例外。然而,我國營業稅法第1條將營業稅之稅捐客體限縮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是否代表進口勞務,並未列入營業稅之課徵範圍之內?雖然我國歷經民國105年12月28日公布修正之營業稅法、民國94年5月5日發布之「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以及財政部於民國106年4月24日以財政部臺財稅字第10600549520號令訂定發布之

「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將早期跨境電商所產生之問題均已解決,然而,在歷次修法之過程中,實務在意者,僅係思考如何將境外營業人且於我國境內並無設立固定營業場所者者,列入我國之稅捐主體之範圍內,卻並未意識到我國營業稅法第1條漏未將「進口勞務」規範在我國稅捐客體之中屬於立法者未意識到之法律漏洞,進而衍生出Uber案,面對該案實務之處理方式係透過「解釋」之方式,來擴張該條文文義所及之課稅範圍。 本文藉由營業稅之法理基礎作開展,透過介紹我國營業稅之概念、種類、歸屬以及建構營業稅之基本原則等概念,了解我國營業稅演進之脈絡為何;之後再介紹跨境電子商務之課稅問題,探討我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興起後,係

如何修法應對;最後,透過對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之探討,並以數位平台為例,凸顯我國營業稅法第1條就營業稅之稅捐客體,漏未規範到「進口勞務」時所產生之問題,並重申本篇論文之核心概念:「修法才是讓法律可以跟上時代腳步之唯一辦法」,過度擴張法條之文義解釋,有可能侵害到納稅義務人之權利,建構一個安全且使人民信賴之稅法體制,是我國修正營業稅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