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允君寫的 多用圖法典 保險法(3版) 和格法的 多用圖法典:保險法(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台積電到高雄,美術館第一排「豪宅3.0」現熱潮也說明:最近火災、地震頻傳,越來越多人擔心20年以上屋齡的建築大樓,是否具有「當層阻隔」,讓火勢不會向上亂竄;「當層排氣」讓濃 ... 美術1号院基本資料.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學稔所出版 。

淡江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保險經營碩士在職專班 高棟梁所指導 鄭曉穎的 損失補償原則運用於火災保險之研究 (2021),提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損失補償、自負額、損失分攤、共同保險、實損實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彭金隆所指導 蘇姿樺的 大數據時代下之個人資料保護—以保險業運用大型個人資料庫為討論核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個人資料保護法、健保資料庫、資訊隱私權、保險法第177條之2的重點而找出了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華南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 YouTube則補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多用圖法典 保險法(3版)

為了解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作者曾允君 這樣論述:

  本書以簡明生動的圖表,逐條闡釋保險法條中的觀念重點   包含:   Basic:立法沿革、現行條文、條號、簡旨、修正前條文、修法理由   Advanced:條文解說、名詞解釋、要件分析、相關爭點、裁判函釋   ※解說:重要條文都有作者深入淺出的解說與提點,讓冰冷僵化的法條文字變成活生生可理解的內容,讓讀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名詞解釋:條文每個字都認識,合起來卻看不懂什麼意思?簡明扼要的名詞解釋,掌握關鍵定義,大幅降低閱讀障礙!   ※要件分析:透過大量的「心智圖」、「流程圖」、「樹狀圖」將爭點、流程、概念、立法評析等內容一一圖表化。利用圖形記憶法幫助

讀者建構深刻化、體系化、快速化的記憶模式。   ※實務見解:精選重要實務見解,並貼心標示重點字句,帶領讀者透過具體事例思考抽象的概念,進而加深對法條的理解與運用。  

損失補償原則運用於火災保險之研究

為了解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作者鄭曉穎 這樣論述:

損失補償原則在產險經營上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原則,旨在正確的補償被保險人之損失。火災保險是產險業的第二大險種,其中商業火險之損失理賠金額往往高逹數千萬元或數億元之多,影響雙方權益甚鉅。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損失補償原則在台灣火險市場之運用情形。台灣火險市場使用的保險單計有商業火災保險單、商業火災綜合保險單、英國保險協會(ABI)保險單、特殊風險(ISR)保險單,以及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等。本研究即就這些保險單中有關損失補償之相關條款,逐一探討,包括自負額條款、損失分擔條款、共保條款、實損實賠條款,以及其他相關條款。本研究最後分析數件損失案例之理算,以瞭解這些損失補償條款之實際運用。

多用圖法典:保險法(2版)

為了解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作者格法 這樣論述:

  本書以簡明生動的圖表,逐條闡釋保險法條中的觀念重點   包含:   Basic:立法沿革、現行條文、條號、簡旨、修正前條文、修法理由   Advanced:條文解說、名詞解釋、要件分析、相關爭點、裁判函釋   ※解說:重要條文都有作者深入淺出的解說與提點,讓冰冷僵化的法條文字變成活生生可理解的內容,讓讀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名詞解釋:條文每個字都認識,合起來卻看不懂什麼意思?簡明扼要的名詞解釋,掌握關鍵定義,大幅降低閱讀障礙!   ※要件分析:透過大量的「心智圖」、「流程圖」、「樹狀圖」將爭點、流程、概念、立法評析等內容一一圖表化。利用圖形記憶法幫助讀者建構深刻化、體系化

、快速化的記憶模式。   ※實務見解:精選重要實務見解,並貼心標示重點字句,帶領讀者透過具體事例思考抽象的概念,進而加深對法條的理解與運用。   作者簡介 格法   北大法研所碩士(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普考及格   財產保險經紀人普考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格法,音譯自“Gefahr”,即指危險,而危險可指一種不確定性。經濟上之危險,或可藉保險予以分散,惟其他人生危險如何分散,並無明確答案,或有透過求神問卜探求指引;或有藉由求教方家尋求建議,個人認為或得以劃定目標(目的)、擇定方法(手段)及堅定執行(

毅力)等方式降低之。以考試為例,即應設定欲考取之目標、選擇具效益之計劃及書籍,並持之以恆貫徹之,信終得窮盡法律蘊含之邏輯與神髓,順利消弭此項危險,此或亦可謂為「格法」另一文義意涵。當然,若享受危險所蘊含之不確定感,或無庸嘗試消除之,順性觀其轉為確定之結果,既屬自己所選,相信亦將為好的結果!希望各位能順利度過各項人生旅途中的危險(相信我,考試所附隨的危險是可以最明確知道如何消弭的)! Chapter 1 總則 第一節 定義及分類 §§ 1~ 13 006 第二節 保險利益 §§ 14 ~ 20 022 第三節 保險費 §§ 21 ~ 28 030 第四節 保險人之責任 §§ 29 ~ 34 

040 第五節 複保險 §§ 35 ~ 38 047 第六節 再保險 §§ 39 ~ 42 053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一節 通則 §§ 43 ~ 54-1 055 第二節 基本條款 §§ 55 ~ 65 069 第三節 特約條款 §§ 66 ~ 69 082 Chapter 3 財產保險 第一節 火災保險 §§ 70 ~ 82-1 084 第二節 海上保險 §§ 83 ~ 84 094 第三節 陸空保險 §§ 85~89 096 第四節 責任保險 §§ 90~95 098 第四節之一 保證保險 §§ 95-1~95-3 106 第五節 其他財產保險 §§ 96~100 109

Chapter 4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 101~124 114 第二節 健康保險 §§ 125~130 140 第三節 傷害保險 §§ 131~135 146 第四節 年金保險 §§ 135-1~135-4 152 Chapter 5 保險業 第一節 通則 §§ 136~150 155 第二節 保險公司 §§ 151~155 218 第三節 保險合作社 §§ 156~162 219 第四節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 §§ 163~165 221 第四節之一 同業公會 §§ 165-1~165-7 225 第五節 罰則 §§ 166~173 226 Chapter 6 附

則 附錄 .保險法施行細則 .合作社法(節錄)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節錄)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節錄)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節錄)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節錄)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節錄)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日額型)(節錄)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節錄) .一般責任保險基本參考條款(事故發生制適用)(節錄)   二版序   本次改版因應本書作為檢索用書籍之核心定位,就近年來保險法多次修正內容予以更新,並通盤檢視全書內容,增列多則圖示以強化圖形化理解與記憶、補充

數項不同考試項目之歷屆考題索引,並增刪潤飾舊有文字,內容可謂更臻完整與精要,相信可作為保險法基本知識之學習、保險相關考試之準備及實務工作之檢索等之基礎素材。   本書為筆者第一本著作,得有機會就之再為檢視與增補,首應感謝各位讀者肯定與支持,祈本書確有帶給各位實質之助益。應併重予以感謝者,係曉玉學姊所領導之學稔團隊,用心繪製各幅達意之圖示,將艱澀法律文字轉化為平易且生動之萌貓,傳達進各位閱覽本書讀者之腦海,相信已達活化學習並使法律脫離生硬窠臼之效。   於本書改版之際,筆者生活中之危險實現而帶來重大轉變。人生或無所謂必然而係充滿不確定性,祈故人終得良好歸宿,擇良憶埋藏心田,惜現下戮力落實,許

消弭未來危險於未然,謹藉此序為己誌記與展望。 格法 誌於2018年8月10日 盛夏麟光小殼

大數據時代下之個人資料保護—以保險業運用大型個人資料庫為討論核心

為了解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問題,作者蘇姿樺 這樣論述:

當大數據時代來臨,相關新興資訊蒐集、分析技術之快速發展不僅帶動各產業之多面向發展,更是徹底改變人類之社會型態與日常生活。大數據時代下之產業發展雖透過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而創造無限之可能與價值,惟基於大數據之本質與特性亦同時對於個人資料保護面向帶來難以估計之衝擊與侵害風險,如何在時代發展下兼顧個人資料運用以及個人資料保護實為重要之議題。有鑑於保險制度之本質涉及個人資料之大量蒐集、處理、利用,保險業不論是於投保、核保、理賠等階段皆對於個人資料具大量需求性,故當面臨大數據時代所帶來之變遷,保險業如何於相關技術應用與發展下兼顧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即有相當之討論價值。故本文以保險業於大數據時代

下之個人資料相關應用與發展作為探討起始點,以保險業利用大型個人資料庫為探討核心,並分別針對健保資料庫之應用、非自然人健保資料應用平台之應用、保險法第177條之2修正條文草案所涉及之保險業大型資料庫建置等議題之可行性與合憲性進行討論與分析,藉由重新檢視我國資訊隱私權理論、我國實務判決與眾學說見解,並兼參考外國法制度後,再行針對前述議題進行爭議要點之提出以及未來發展方向之建議。結論上,本文認為傳統資訊隱私權已不足因應大數據時代下之個人資料保護需求性,故先行提出修正之資訊隱私權理論,並藉此做為前述議題之立論核心基礎。針對健保資料庫、非自然人健保資料應用平台之保險業利用,以及保險法第177條之2修正條

文草案等議題,除應確保個人資料主體之資訊自決權受保障外,另亦需考量個人資料去識別化程度之設定、保險歧視之消除、尚生存家屬之保障等面向。另針個人資料保護之整體制度設立上,本文認為除應建立個人資料保護影響評估機制、個人資料利用回饋機制外,政府方與保險業方亦應分別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以及專責之個人資料保護長,以確保憲法所奠定之資訊隱私權保障以及個人資料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