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濟世寫的 保險學:經營與監理(三版) 和陳玟君的 心錨:姐就是答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誌成文化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謝榮堂 博士所指導 高孟熙的 醫藥行銷師(MR)專業制度法制化與藥事法之修法探討 (2021),提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藥事法第33條、行銷專業、醫藥行銷師(MR)、醫藥行銷、醫療法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 邱志聖所指導 杜文娣的 行動投保內部行銷之4C策略檢討-以L公司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4C、策略行銷分析、行動投保、保險經紀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學:經營與監理(三版)

為了解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作者鄭濟世 這樣論述:

  近期以來,由於新冠疫情、烏俄戰爭、通貨膨脹等因素干擾,使得全球經濟面臨衰退現象,加上我國壽險業國外投資比率偏高,造成資產減損、淨值萎縮財務衝擊。因此,如何化解危機已成為保險業當前之重要課題。      為因應上述政經環境改變,本書三版對國內因新冠肺炎防疫保單引發之爭議、保險經紀人代理人之監管、保險商品透過「銀行保險」行銷通路之興起、再保險業務之監管、國際會計準則之分析、資金運用國外投資之限制、公司治理之落實等,作為修正之重點。      本書重視理論、實務分析,以寬闊視野為基礎,就保險基本原則與法律條文配合呼應,並結合相關之經濟學、統計學、會計學、管理學等,以各個學科角度,對保險加以深

入探討,俾便讀者完整瞭解「保險學」經營與監管之特色。      風險(risk) 一般係指永遠有機會發生意想不到的事。自古以來,人類在沒有風險機率的概念下,認為一切事故的發生,都是神的旨意,但自印度的阿拉伯數字流傳世界各地以後,人們開始檢視賭局與人類活動中的規律性,並企圖掌控過程,可惜的是,因為有太多的事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因此轉而以更謙虛的心,承認「不確定性」的存在。因為1921年美國經濟學 家富蘭克.H.奈特(Frank H.Knight)曾告誡大眾,「經濟學家的知識是有限的」,其預測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經濟學更確地說,它是理論經濟學,它享有科學的殊榮,但也有科學的局限性。      從

現代人的角度看,風險也可說是一種選擇,跟命運無關,與賭博不同。在保險學裡,「風險」指的是「損失的不確定性」,因為我們永遠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會發生,從出遊會不會遇到壞天氣或遭遇意外事故,到股票投資等等,問題或大或小,都和風險有關。      解決風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保險,十七世紀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 (Elizabeth I)曾於莎士比亞的戲劇「威尼斯商人」演出後頒布法令,明文規定:「保險係少數人之重大損失,由多數人輕微分擔的一種制度」,可見她對 保險的重視,進而促使英國成為今日全球的保險重心,並引以為傲。      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提供保障,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傑瑞米.邊沁 (Jeremy B

entham)所提「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將人類的痛苦與快樂,藉著理性與法律的手,創造幸福人生。他在考慮買賣時,更把重心放在「心理因素」,並朝向抽象的領域發展,宣稱「價值決定於效用,效用會隨著一個人已經擁有的商品數量而改變」,換句話說,世間任何事物,都能用數量表達。因此,過去的觀察,經驗與機率都可以對樂趣、痛苦、功利、價 值、財富等予以量化。保險的經營亦是如此,尤其是風險評估、風險度量、平均值、標準差等相關話題,也希望透過本書,能為讀者想到問題或遇到挑戰時,成為有用的資源與參考指南。

醫藥行銷師(MR)專業制度法制化與藥事法之修法探討

為了解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作者高孟熙 這樣論述:

社會及經濟結構之變動與發展,造成國民權利之伸張及構成之細緻化及複雜度提高,連動到相關法律及規範之對應修正。近年社會上一連串之食安風暴、偽藥事件,都形成民眾之重大疑慮,而政府也透過新訂法規或辦法、修訂或增訂相關條文來防範不法情事發生。藥品是人維持其生理機能或解決、改善身體患疾時無法完全避免使用之重要物品。不僅台灣政府,各國也都按其醫療法制特性,設置相關特別法以規範之,範圍涵括研發、輸入、製造、銷售、智慧財產、專利,甚至於專門執業人員之資格條件皆有所規範,顯見藥事對國民影響深遠及對社會秩序穩定之重要。現行藥事法第33條中對於藥品行銷人員有「推銷員」名稱、業務限制及資格登錄等相關規定,但衡量社會發

展、需求,並參照醫藥先進國對於醫藥行銷制度之專業化、人員資格條件之限制,藥事法中所稱「推銷員」顯欠缺專業尊重,並容易引發誤會,極需名稱之修正;而醫藥行銷師專業制度之內容,兼具科學性、學術及醫學倫理,影響社會公益,因此對於人員之資格有其規定限制之必要。修正後第33條為「藥商僱用之醫藥行銷師,應由該業者向當地之直轄市、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登記後,方准執行藥品行銷業務。前項所稱醫藥行銷師,以向藥局、藥商、衛生醫療機構、醫學研究機構及經衛生主管機關准予登記為兼售藥物者行銷其受僱藥商所製售或經銷之藥物為限,並不得有沿途推銷、設攤出售或擅將藥物拆封、改裝或非法廣告之行為。前項醫藥行銷師資格,由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定之。」

心錨:姐就是答案

為了解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作者陳玟君 這樣論述:

  如果你在面對挫折困難的時候會沮喪失志,認為負債太多責任太重就無法追求理想人生過上好生活?如果你覺得無法喘息快要撐不下去,懷疑自己一輩子難道只能這樣?那麼,請看看我,相信我的故事會帶給你不一樣的答案。

行動投保內部行銷之4C策略檢討-以L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之規定的問題,作者杜文娣 這樣論述:

本論文是以個案L公司的案例來探討,當公司推動政策時,如何能成功行銷給公司內部成員,以策略行銷分析的4C架構檢討已做過的配套並提出改善方式。L公司長期以來,花了大量人力及資金在自行建置資料及資訊設備,如登打保戶投保資料、各項往來照會紀錄、掃瞄各項保戶保險文件、匯整各家保險公司各項規定等,並開發業務人員查詢系統,目的都是以保存保戶文件以確保保戶權益不受保險公司侵害,以及協助業務人員順利展業。數位化的過程中,建置這些資料都是為未來提供更多服務的根基,但所花成本是非常高的,因為業務量越來越大,如何控制或降低行政成本來完成,就是不斷的將人工作業以資訊方式取代,因此行動投保是公司必然要執行的政策目標,除

了能大幅降低行政登打作業、印刷成本外,對業務人員而言,可有效節省時間成本,多家投保保戶資料登打一次其餘免登打直接帶入,行動投保有設定核保規則的卡控,可減少照會狀況往返處理時間,並可加速出單速度,打破時間限制隨時可送件的好處。以時間軸來區分,從2018年中至2019年底為第一次推動,2020年疫情爆發暫停推動,2021年底規劃第二次推動至今。在第一次推動,透過邱志聖老師策略行銷分析4C理論,將第一次推動所搜集問題反饋及配套措施來檢討,公司雖投入高額成本,贈送IPAD,解決購買成本,但由於與保險公司配合及推行才1年的狀況下,在所有配套或產品上都不完善下,又未看到明顯使用行動投保的好處,更重要的是,

因為系統不穩或操作不熟練或花太多的時間,降低業務人員所重視的在保戶前是否能產生專業度及信任感,因此在強制推動下,必然產生問題。因此在第二次推動上,除延續不斷與保險公司進行優化及定期推廣外,新增作法如下:1.開發取得客戶資料系統及與保險公司加大欄位串接,協助業務人員以公司立場有效取得保戶資料,並可大幅降低業務人員登打作業時間。2.多向溝通,取得最高業務主管認同,並以全省巡迴說明會主動說明並提出優化內容及新功能。3.落實基礎教育,從公司新人的業務訓練課程開始,要求並教導運用行動投保的流程及好處及重新種子訓練,制定單位訓練頻次。4.要求保險公司針對行動投保案件提高出單速度,以做出區隔。以及在未來特別

近年因為疫情狀況下,法令開放已開始試辦遠距投保,L公司將持續推動並營造內部數位環境以達成數位化的保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