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藍科正所指導 莊敬祥的 打斷手骨顛倒勇: N人壽公司企業工會實踐夢想之路 (2020),提出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業務員、工會、勞資爭議、工作權、續期報酬。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余啟民、張瀚書所指導 王惠貞的 論美食外送平台服務生態圈之法律議題研析 (2019),提出因為有 平台經濟、零工經濟、承攬、僱傭、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食安、消費者保護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打斷手骨顛倒勇: N人壽公司企業工會實踐夢想之路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的問題,作者莊敬祥 這樣論述:

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之勞務契約屬性認定爭議,歷經民事最高法院與行政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仍有不同見解,而大法官釋字740解釋亦僅把問題丟回各級法院個案認定。究竟讓勞資雙方糾結多年的真正問題點為何?其中又以N企業工會與N人壽保險公司間為此爭議最為激烈。本研究以N企業工會角度尋找這長期勞資爭議潛在之問題癥結點,包括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從屬性及工作權影響、續期報酬,以及工會在勞動權益爭取上扮演之角色與功能價值。 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N企業工會幹部、專業律師、勞動法學者7人,彙整發現:業務員管理規則具有強烈的人格從屬性,另N人壽公司引用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之規定,所制定之獎懲辦法,實

際上多項懲處規範已逾越該管理規則第15條招攬行為定義,工會質疑這違反禁止再授權原則所訂的獎懲辦法,恐違憲侵害業務員工作權;故N企業工會主張推動保險法第177條修正,應增加勞動部為主管機關之一,讓業務員因業務員管理規則受停止招攬或致終止契約應享有勞基法之勞動保護,同時亦應將業務員管理規則裁處權收回由行政主管機關為之,回歸合法之行政裁處,方能使業務員有合理公正之行政救濟途徑,以確保工作權。其次,N企業工會主張釐清保險業務員之續期報酬定義,不管保險業務員勞務關係是承攬關係下的續年度遞延佣金,抑或者是僱傭關係下的續年度服務津貼,至少業務員能就過往努力成果,擇一勞務關係領取其應有報酬,盼藉此作為解決長期

勞資爭議之退場方案,共創和諧勞資關係。不過,N企業工會的行動是否能夠順利達成目標,恐怕還有待後續發展而定。

論美食外送平台服務生態圈之法律議題研析

為了解決保險業務員獎懲辦法的問題,作者王惠貞 這樣論述:

互聯網之於數位時代的發展,已是不可擋的趨勢,全面改變了我們溝通方式以及生活日常運作模式。傳統的商業交易是面對面的交易方式,而互聯網的共享、交互的特性,佐以App系統開發,交易項目擴大為賣服務與商品。Uber Eats、foodpanda、有無快送等美食外送平台依循此概念發展而生。近年在台灣快速發展,民眾大享方便之餘,卻因現行法規跟不上新興型態的「零工經濟」、「平台經濟」,主管機關權責劃分不清,導致勞動安全、食品安全、個人資料安全以及消費者權益都出現漏洞,享受美食外送服務,是否同時也有著更大隱憂? 先前社會新聞多起報導,外送員藉由外送平台所取得消費者個人資料,進而騷擾消費者;外送員多數對於食品

運送需保持食品新鮮與衛生缺乏概念;抑或是因為搶時間而違反道路安全、低頭看手機疏於注意路況,導致多起外送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引起勞動部等相關單位及社會大眾的關切。本研究有感於美食外送平台現況與該生態圈一連串關係的適用法律規定尚缺少有關國家政策的配合、法規的調適或針對新興經濟產業另立新法、扶持該新興產業應有的環境等討論與研究議題,將參考他國之指導綱領、法律規範及配套措施,進而探討台灣法令規定之增修或新立新法,同時研究中國大陸持續發展之情形,尋找出進一步的解決方案,力求整體符合經濟、產業、法規各項發展之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