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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范姜真媺所指導 陳秀菁的 個人位置資料之研究-日本法為借鏡 (2021),提出保險法107條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位置資料、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情報保護法、行動定位服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卓俊雄所指導 徐靜慧的 銀行保險網路投保通路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銀行保險、網路投保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險法107條ptt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險法107條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文章必考焦點:商事法(公司、證交、保險)

為了解決保險法107條ptt的問題,作者公羽,溫拿,追夢綠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特色在於收錄近幾年各校老師的期刊論文、判決評析,並加以主題式歸納,而內容則嘗試用爭點討論的方式將繁雜的文章簡化成爭點讓考生理解,並延伸整理類似爭點、相關學說、修法建議等,另附有考古題併同複習,讓讀者不再畏懼商事法文章的突襲,能夠快速在茫茫考海中找到應對商事法考科的秘訣。  

個人位置資料之研究-日本法為借鏡

為了解決保險法107條ptt的問題,作者陳秀菁 這樣論述:

本文旨在探討位置資料所涉權利保護及其法規範。隨著無線通訊的蓬勃發展,智慧型手機進入興盛時期,結合行動通訊與數位生活,早已成為現代生活之常態,更是人類科技生活中不可或缺之裝置。爾後科技服務不斷推陳出新,其中更是以位置資料之相關應用受到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以及民眾之重視,此應用可藉由通訊裝置之使用者端末訊息來確認定位,主動提供需要資訊或是相關服務,不僅讓公務機關推行政策或是非公務機關產品行銷成本更加低廉且有效率。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位置資料越來越被廣泛使用後,其所帶來風險也越來越大。倘若將利用之位置資料加以蒐集比對後即可側寫(profiling)出特定使用者生活空間及時間之略圖,進而勾勒出

使用者之生活習慣、興趣及思想等,將會對於民眾隱私權造成莫大之衝擊。因此,各國也注意到此一隱憂並逐漸採取管制手段加以規範,如:歐盟之GDPR以及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已先後將「位置資料」規範於個人資料保護之範圍。反觀我國,對於位置資料之討論微乎其微,更無相對應之定義,若以目前法制是否足以因應當前多樣科技服務狀態下之個人即時監控之疑慮,亦容有討論空間。故本文欲從此論點出發,聚焦於位置資料之使用與權利保護,檢視目前法制之規範,並進一步探討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因應COVID-19之疫情肆虐,利用位置資料防止疫情擴散之相關政策,如:健保卡串連旅遊史、電子圍籬、簡訊實聯制、公布確診者足跡等之適法性及適當性探討

。最後,透過分析日本法制以審視我國現行相關法律之不足,提出相應之建議規範,期盼能對此問題貢獻棉薄之力。

銀行保險網路投保通路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保險法107條ptt的問題,作者徐靜慧 這樣論述:

目前保險法已開放銀行得於設立保險代理人部門或保險經紀人部門,直接進行銀行保險招攬及銷售,此一開放已然顛覆過往限制銀行不可兼營保險業務之規範,據此,將使銀行從今往後不須再透過間接模式經營保險業務,而可直接為銀行保險之經營;另外,網路投保通路之相關規範於主管機關(金融管理委員會)針對其險種內容等限制逐漸鬆綁後,亦將可能成為投保途徑之明日之星,是故於主管機關對網路投保之規範態度漸趨開放後,可以想像往後將有更多保險業者願意投入相當心力建置網路投保平台,其中當然亦包括保險法修法後可兼營保險業務之銀行保經代在內,因此,本論文將針對兼營銀行保險經紀(代理)之銀行,於其同時建置網路投保平台之情形下,可能衍生

之法律爭議或其他相關問題,進行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