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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可以不保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何宗岳(股素人)寫的 買對保險了嗎?:保險局外人幫你挖出埋在保單的地雷!把錢花在刀口上,讓你買對保險真正保障未來而 不浪費一分血汗錢! 和老么的 妥善照服,還有我陪你:來自癌末病房2A30的溫暖記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即將擔任部分工時人員的你,知道加退保相關事宜了嗎?也說明:(二) 如果你是勞工的話,那麼都要在學校參加勞保、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嗎?不能有例外規定. 嗎? ... (1) 本國籍的你,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就可以不參加喔!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釀出版所出版 。

大仁科技大學 製藥科技研究所 潘豐泉所指導 趙順榮的 預防眼睛疾病與葉黃素攝取行為研究 (2015),提出健保可以不保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葉黃素、玉米黃素、黃斑部病變、黃斑色素密度、與年齡相關的眼疾臨床研究第二階段。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張峻豪所指導 李昱彤的 半總統制行政權樣態之研究-以共治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半總統制、行政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可以不保嗎的解答。

最後網站應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 勞動部則補充:而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可自願參加勞保,並填寫勞保、健保、勞退三合一的投保(提繳單位)申請書件申報員工加保勞保、就保並為適用勞基法之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可以不保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買對保險了嗎?:保險局外人幫你挖出埋在保單的地雷!把錢花在刀口上,讓你買對保險真正保障未來而 不浪費一分血汗錢!

為了解決健保可以不保嗎的問題,作者何宗岳(股素人) 這樣論述:

保單中藏了多少地雷,你知道嗎? 直揭業務員絕不會告訴你的關鍵小細節!!!     舉例來說:   投資型保單到底幫你賺錢還是賠錢?   要留心!它極有可能變成「地獄保單」!   真要買投資型保單的話,作者建議你不妨這樣做──純保障壽險+投資金融股     投資型保單有一個內扣的費用,保險成本(簡單的說就是保險公司用來支付理賠的費用)。它是直接由你的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因此你很難察覺這筆支出。如果你的保單帳戶價值,小於保險成本,那麼你就要開始繳危險保費,否則保單就會失效。     保險成本幾乎是隨年齡而成等比級數增加,例如男性60歲的保險成本是30歲的10.3倍,作者初步估算,如果你的投資保

單的投報率是3%的話,保單價在87歲時失效。如果投報率是0%,會在67歲失效。許多投資人沒有弄清楚,到時白忙一場。說它是地獄保單,也許有點誇張,但不是全無道理!作者在書中公開友人的1,000萬元投資型保單,10年共繳了783萬元保費,但是,保單卻依舊失效,保費全歸零!     2019年台灣的人均GDP 25,539美元,全球排行第33,但是,壽險滲透度卻是連續12年全球第一,台灣人平均以五分之一的薪水買保險,不可謂不多!但是據調查自認為已有足夠保險保障的受訪者僅占53.1%。     由上觀之,台灣人的保險觀,明顯出了問題。作者認為以下為台灣民眾買保險的最大迷思。     (1)買保險,保障

項目要愈多愈好。   沒有錯!但是每月保費可能太高而影響基本的生活品質。   (2)買保險,要保障兼投資,一舉兩得。   保障兼投資?絕對是保障成份減少(理賠時方恨少),投資也未必賺錢,有虧本金的風險。    (3)買保險,到期未理賠時,要領回保費。   如果是儲蓄壽險,到期尚可領回比總繳保費稍多的錢(不考慮通膨率),但是,如果附加一大堆的附約,或終身醫療險,則必然領不回總繳保費。   (4)繳費20年、保障終身最划算。   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險公司只不過將保障至110歲的保費,要你在20年內付清而已。     此四項觀念並非完全錯誤,而是有時候正確;但就因為這四項多數人的買保險觀,保險公司才

會投大眾所好,設計許多高保費、低保障的①終身型、②還本型、③投資型、④類全委型及⑤附保證型等保險商品來賺客戶的錢。     其中終身型保單比較貴的可能原因之一是:「目前台灣人平均壽命是80.9歲(男77.7歲、女84.2歲),壽險業的第六回「經驗生命表」,是男81.11歲、女86.64歲(2021/7/1),但是,各保險公司的終身型保單卻依99歲、105歲或110歲年齡來計算保費」。所以,對相同保障而言,終身型壽險的保費,可能是10年期壽險的20倍以上。     作者是保險局外人,寫此書不是和保險公司有什麼過節,一開始純粹是因為小孫女出生後,媳婦要為她買一張0歲保單。「主約是20年繳的終身壽險

,加上7種附約,年繳保費23,932元」,引發他對保險的興趣。     『直覺上,覺得替「0歲嬰兒」買保險好像怪怪的,通膨效應無止境,等她到35、50歲時的保單價值剩多少?因涉及家人的權益,乃決定進一步研究保險商品,希望能了解「要保人究竟能由保單獲得怎樣的保障」』。     作者重視思考的邏輯。1985年在他35歲,因自感「學然後而知不足」,乃決定放棄11年的工作經驗,前往美國攻讀機械碩士。當時的系主任認為「工程師必須懂統計分析」,規定研究生須到數學系修統計學課程,他選了一門統計分析學(Statistical Analysis),上課第一天,教授列了一些參考書籍,其中一本迄今仍記憶猶新、受益無

窮的書是:《How to Lie with Statistics》(如何用統計學說謊);這是一本出版於1954年的小冊書,全書僅約150頁,共有10個小單元,書中文圖並茂,列舉了許多玩弄統計數據的案例和利用統計學騙人的技巧。     作者2年的碩士學習生涯中,並未覺得該書有何用途,然而,回國重新就業後,卻逐漸啟發他的「常識邏輯思考」潛能,對於日後工作上的空調節能評估分析,有很大的幫助。因此,邏輯思考→比較分析→檢討改善,成為作者研究資訊/數據的三步曲,作者曾以此三步曲,寫過《拒當下流老人的退休理財計劃》等4本理財暢銷書,本書即是以常識邏輯思考,進行比較分析,探討(人身)保險商品之必要性與適用性

。     邏輯思考及常識貫穿全書的內容。作者一位40幾歲友人想買的保單如下,並問作者的看法。     這是○○人壽的「20年繳/終身意外險」,在16歲至50歲買此份「20年繳/終身意外險」的保費,同樣是17,390元/年。保費並無年齡上的差異,20年的總繳保費共347,800元;此份保單給付項目多,還有101歲祝壽金10萬元,看起來很吸引人。     作者告訴他,此是終身意外險,疾病死亡或疾病住院醫療非本保單之保障範圍,而且還得挑假日搭大眾運輸工具而意外身故,家人才能領得到800萬元的保險金,否則只好忍耐活到101歲領10萬元祝壽金,加減算一算,他就改買其他保單了。 姑且以常識邏輯來分析此份

保單:「住院2,000元/日,每次最高6萬元(※即住院30天×2,000元/日),需要住院174天(=總繳保費347,800元÷2,000元/日),才能花完總繳保費,可能嗎?看看自己父母及周遭親朋長輩,有多少人因意外住院超過174天?      本書作者在分析台灣保險市場的怪現象之後,也提出了他的保險觀念。     保險三訣:救急不救窮、錢花刀口上、保大不保小!   更具體而言:   以小於年薪5%金額,買500萬元保障險(10倍年薪)+日額5,000元住院醫療險。   任何想要買保險,或是已經擁有保險的人們,都應當看這本書,以把錢花在刀口上。   本書特色     ★保險業務員不會告訴你的

細節   保險公司開保險公司目的是賺錢,因此設計了許多巧門,來保障自己的利益。只是保險業務員在拉保險時不會告訴你這些。例如:     1.買(還本)終身壽險、投資型保單或類全委保單存在一項風險,就是提前解約的損失:銀行定期存款解約時,頂多是利息打7折、8折,不會損失本金,但是,保險若提前解約,多會損失本金。所以,保險商品的DM中,多有一句小字注意事項:「投保後提早解約,將可能不利於消費者」。有些人在需要買房、創業時,可能需要解約一些保險來應急,偏偏保險業務員會說服您不要解約,改以保單借款方式來處理,於是您的保費/利息會愈繳愈多。     2.「終身壽險」是相當高明的保單,壽險公司以100歲、1

10歲來規劃訂定保費。而多數人難免在壯年時,因資金需求而提前解約;此外,國人的平均壽命是81.3歲,壽險公司擺明吃定大多數的要保人撐不了那麼久,由此可知,(投資型)終身壽險是壽險公司的金雞母,保證獲利不吃虧。     3.別以為「繳費20年、保障終身」的保費永遠不變。保險公司不做虧本生意,照樣會調高保費;某繳費20年的「○○終身醫療險附約」,其合約條文中有「續期保費調整」條款:「本保險採平準保費,可調整費率。本附約依實際經驗損失率達到調整保費之標準時,經本公司簽證精算人員評估並於年終精算簽證報告意見書揭露後調整本附約之保險費率,每次調整後之新費率以不超過原費率的20%為限⋯⋯」。     保險

費分為平準型費率和自然型費率。理論上,自然型費率是隨年齡增長而增加,平準型費率是保險公司依年齡、通膨率等風險因素而精算出的費率,將20年的保險費平均分攤到每一年,所以,每一年的保費應維持不變。但是,仍會視狀況調整。     ★保險相關知識一次說明   保險有許多專有名詞,如果沒有相當的了解,很難看懂保險契約的真義。如宣告利率及預定利率。     宣告利率及預定利率多會揭露在保單DM中,只不過宣告利率字體大,而預定利率字體小,可能要在注意事項或備註中仔細找找看。通常,當實際的宣告利率高於預定利率時,保戶可獲得增值回饋金/分紅金等;若實際的宣告利率低於預定利率時,就沒有增值/分紅回饋金,對保險公司

是利差損,此時,保單價值準備金只能以預定利率計息增值,所以,預定利率又被視為保單的保證最低利率。     ★不只挖出問題,也提出明確的建議   作者並不否定保險商品的效用。只是要正確的運用。本書在最後兩章,提出明確的具體的建議。讓你把錢花在刀口上。

健保可以不保嗎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時間碼
00:00:12 surpass 超越
00:00:45 abduct 綁架
00:01:51 lentil 扁豆
00:02:31 administration 某政府團隊
00:03:30 留言測驗
00:03:41 IG 監察長
00:05:04 簡單複習

第一個單字是surpass、s-u-r / p-a-s-s、surpass 超越,例句是: Brazil has surpassed U.K. in coronavirus deaths.

巴西疫情很嚴重,死亡數來到全球第二高。原本第二高的是英國,現在巴西超越英國了。超越就是 surpass。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0-06-12/covid-boom-in-brazil-far-bigger-than-data-shows-study-finds

第二個單字是 abduct、a-b / d-u-c-t、abduct 綁架,例句是:Zimbabwean activists are abducted and sexually assaulted.

接下來看辛巴威。這個非洲國家的人權問題很嚴重。你如果參與民主抗議,可能會被綁架虐待!最近就有三名女性抗議人士,被綁架、虐待、性侵,身心狀況非常慘。我個人相信,八成是政府幹的壞事,因為辛巴威現任的總統,外號是「鱷魚」,行為非常殘暴。極權政府,是可以這樣殘暴、這樣虐待人民的。

身在台灣的我們,很幸福,一定要持續監督政府、保護民主。綁架就是 abduct。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20/may/17/zimbabwean-mdc-activists-abducted-and-sexually-assaulted

第三個單字是 lentil、l-e-n / t-i-l、lentil 扁豆,例句是:Lentils have the third-highest level of protein of any plant-based food.

轉換一下心情,吃豆子也可以長肌肉,你知道嗎?Lentil 扁豆這種豆子,在國外就蠻受歡迎的喔~它長得扁扁的,有至少 3 種顏色,可以變成很多料理喔~要在台灣吃到,可以找土耳其餐廳,應該就吃得到 lentil 扁豆了喔
https://www.wellandgood.com/good-food/how-much-protein-do-lentils-have/

第四個單字是 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on 某政府團隊,例句是:The Trump administration will remove nondiscrimination protections for LGBTQ people.

美國的健保法規定,面對病人時,禁止性別歧視,結果川普政府說:喔,這條規定啊,跟同性戀、跨性別無關,如果有一個病人是同性戀或是跨性別,然後因此被歧視,「sorry,這條法律不保護你。」

哎呀,川普政府一直秀下限啊,川普政府就是 Trump administration。來考考你,「蔡英文政府」應該如何翻譯呢?留言練習、活用一下吧!敘述欄第一行有留言連結喔~
https://www.npr.org/sections/health-shots/2020/06/12/868073068/transgender-health-protections-reversed-by-trump-administration

最後一個單字是 IG、IG 監察長,例句是:Pompeo blasts former IG in letters.

IG 不就是 instagram 嗎?是沒錯,但如果在美國政治新聞中,IG 可能是指 inspector general 監察長。什麼是監察長?我們用台灣的政府聊聊,比較好理解。

台灣有監察院嘛,監察院就是個政府小管家,它的工作就是拿著放大鏡,盯著各個政府單位,有沒有濫用職權、有沒有「黑白來」。美國的 IG(監察長)就是這樣的角色啦~美國的「司法部」會派好多 IG,負責監督各個政府部門,當小管家。

最近川普 fire 很多 IG,他說這些 IG 太無能了、行為怪怪的什麼的。但實際上,可能是這些 IG 在調查川普政府的醜聞跟弊案,於是就被川普趕走了。IG 就是監察長,不過,唸出來的時候,比較常唸完整的 inspector general。
https://abcnews.go.com/Politics/pompeo-blasts-ig-letters-lawmaker/story?id=71219494&cid=clicksource_4380645_2_heads_hero_live_headlines_hed

簡單複習:surpass 超越、abduct 綁架、lentil 扁豆、administration 某政府團隊、IG 監察長。

恭喜你!今天學了 5 個新單字,還聽了 5 則國際大事!你喜歡這樣聽新聞、學英文嗎?希望你可以訂閱我們的 podcast,然後為我們留 5 顆星的評價。謝謝收聽,下次通勤見 ❤️

預防眼睛疾病與葉黃素攝取行為研究

為了解決健保可以不保嗎的問題,作者趙順榮 這樣論述:

通訊科技日益發達,過度使用智慧型手機等影像科技產品傷害眼睛,加速眼睛老化已是全球性的健康問題。用眼過度,造成嚴重的眼疾,甚至以往只出現在老年人等疾病,也逐漸有年輕化的趨勢。依據美國家衛生研究研 (NIH) 老化相關眼疾研究(AREDS II) 研究,黃斑色素只能從飲食中取得,飲食習慣就和罹患眼疾的風險息息相關。現代人很難改變生活習慣,如由營養補充品補充葉黃素及玉米黃素是預防眼疾的好選擇。該研究觀察服用營養補充品者,血中葉黃素、玉米黃素濃度明顯增加,對眼睛具有保護效果。本研究試圖以健康信念模式探索我國民眾對眼睛疾病威脅的認知,以及對葉黃素之利益的認知,進而測試其對攝取葉黃素的行為的影響,推論出

五種假說。本研究之衡量工具,經由深度訪談編製衡量工具初稿,經項目分析,各量表信度Cronbach’s α在0.7以上。本研究收集1075份樣本,透過描述性統計、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卡方檢定、與迴歸分析等,驗證假說。本研究結果顯示民眾對於罹患眼睛疾病之可能性認知相對於罹病嚴重性甚為不足;對於葉黃素之利益,有職業、教育程度、工作場所之差異。民眾對罹患眼睛疾病威脅、葉黃素預防眼疾利益與障礙認知、以及使用葉黃素製劑的行為,部分會因為民眾個人人口學特性之不同,而有所差異。對購買與使用葉黃素以預防重大眼睛疾病的主要解釋變項,是對葉黃素利益的認知,其次是葉黃素使用的障礙。本研究證實健康信念模式可以應用

在眼疾威脅與葉黃素製劑的攝取行為研究,與過去健康信念模式廣泛使用於疾病預防之健康行為研究一致。本研究之成果,葉黃素利益之強調有助於促使民眾多自食物或保養品攝取,此可以提供葉黃素經營業者以及公共衛生教育機關在推動視力保健與眼睛疾病預防活動之參考。

妥善照服,還有我陪你:來自癌末病房2A30的溫暖記事

為了解決健保可以不保嗎的問題,作者老么 這樣論述:

  癌末病房從來都不是一個只能生命倒數、等待安息的地方,   如果還有一點時間,能否給自己一個好好跟家人道別的機會?   老么與你分享2A30每張床位,每一段撫慰人心的人生故事。     C床的阿豪是一位深井鑽鑿的工作業者,每天冒著生命危險的拚搏,獨力扶養著孩子們。某次緊急住院後發現肺部鈣化嚴重,散落著七八顆腫瘤。三個兒子虎背熊腰、處處刺青,雖不善表達但非常勤於關心探望,是病房裡的常客。     D床的曾伯伯已屆九十多歲高齡,在十七歲適逢國共內戰;戰況危急時,老蔣要求臺灣在最短時間內補足一定的青年兵。身為長子的曾伯伯投奔中國戰場,漂泊東北四十三年,總算在民國七十八年透過兩岸協商重返家園……

    ▍39篇癌末病房觀察日誌,長期的妥善照護,傾聽他們的人生百味。   ▍用心點亮那些看不見的社會角落,協助他們從心準備道別的勇氣。   ▍讓我們向病房裡不分晝夜、辛勤工作的長照師們,致上最深的敬意。   本書特色     ※繼《讓我照顧你》、《點亮微光,為了阿福,我想要找100個台灣最美的風景》之後,資深長照師──老么的經驗分享,感動人心的第三部曲。     ※如果還有一點時間,能否給自己一個好好跟家人道別的機會?39篇癌末病房觀察日誌,長期的妥善照護,傾聽受照顧者們的人生百味。     ※用心點亮看不見的社會角落,協助受照顧者們從心準備道別的勇氣;讓我們向病房裡不分晝夜、辛勤工作的長

照師們,致上最深的敬意。

半總統制行政權樣態之研究-以共治為例

為了解決健保可以不保嗎的問題,作者李昱彤 這樣論述:

近代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起源自十七世紀英國學者洛克(John Locke), 洛克依照政府職務性質的互異,區分出立法權(legislative power)、行政權(executive power)、以及外交權(federative power)。 爾後十餘年經由法國孟德斯鳩(Baron de Montesquieu)發揚光大,提出「三權分立」原則,將國家權力進而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及司法權。 1789年的法國人權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第16條揭示:「國家若不保障人民權利,沒有

採用權力分立制度,可以視為沒有憲法」,在在顯示著權力分立理論的響應與實踐。此外,立法權與行政權彼此分立又相互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的設定, 對當代多數國家的政治制度以及憲政體制穩定度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然而,即使三權分立的觀念滲透憲政體制的設計,端看傳統政治學研究中,立法權與行政權的互動,多半著墨在「內閣制」(parliamentarism)與「總統制」(presidentialism),為主要研究對象。可是自杜瓦傑(Maurice Duverger)在1970年觀察法國不同於時下總統制與內閣制的行政立法互動時,進而提出「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

sm)這個概念之後,在當時學術界並未引起廣泛的討論,主因除了法國經驗的成功,能被論者視為半總統制並採行其運作模式的國家數量並不多見,其運作模式的界定也存在著諸多爭議。這種現象直到1990年代初期,受第三波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影響而崛起的新興民主國家(nascent democracies), 以及民主化的後共國家,紛紛選擇半總統制做為轉型後的國家憲政運作模式時,半總統制一詞才陸續多添建構相關研究報告,包含分析其形成原因、檢討憲法制定與比較各國運作的穩定度等,成為憲政研究上的顯學。可是往往因各國的憲法規範總統的權力以及規範內涵不依相同,再者,政治傳統文化和現實條件,甚至議會

的組成方式與政治行為者的關係,均會影響實際的憲政運作,這些種種讓半總統制產生分化出更多複雜難以預測的運作類型,也更凸顯制度設計與實際走向的強大落差現象。這不免讓我們想到杜瓦傑曾對半總統制拋出的問題:為何制度結構與實際運作會有無法接軌的現象產生?基於上述現象,本文嘗試回歸到杜瓦傑最初對半總統制憲法特徵之一的描述:「除了總統,需有一位獲得國會信任並與其相對的內閣總理與內閣,同時掌有行政權」。從此點描述中,不僅可以看出杜瓦傑將總理職位與行政權的重要性與歸屬性做出清楚的說明,在憲法規範面上,半總統制的原始定義乃是內閣制與「一位經由民選總統」所結合而成的憲政體制。 不同於總統制國家最高行政權掌握在國家元

首手上,行政權與立法權則是呈現相互制衡的情況;另一方面,在內閣制國家,行政首長與國家元首分別由不同人擔任,按照憲法規範,行政權歸屬總理(行政院院長),行政權與立法權呈現互相競合的關係;而做為互立於總統制與內閣制的第三種憲政體制的半總統制 ,因存在著雙首長的特質,即總統與總理,在行政權歸屬上則是採用相互分享或共同持有的概念,在此同時,還存有與國會的角力關係,職是之故,半總統制在行政權歸屬上,不僅是無法令人忽略的權力競合關係,在運作上的考量勢必更複雜於另外兩種憲政體制。根據杜瓦傑將半總統制賦予的概念化以及三個基本定義,除了一、二點提到國家總統乃是基於普選(universal suffrage)以及

擁有重要權力(quite considerable powers)之外, 最具關鍵性的第三點指陳出:「總統任命總理(內閣閣員),總理以及內閣閣員唯有當國會沒有提出反對時方能在位,同時並掌有行政權」。 關於此項界定,雖然杜瓦傑訂定了基本判別半總統制的制度規範,但時至今日,眾多半總統制國家在面對制度結構與實際運作時,在應然面與實然面上,仍然表現出高度落差。鑒於半總統制對行政權所持有的分享設計,卻往往導致行政責權的劃分難以釐清, 當總統和總理在面對行政權的競合爭奪時,總是伴隨著緊張的府會關係和議會席次的變化,間接或直接影響到憲政穩定程度。與論者也藉由觀察總統和總理權力大小作為半總統制行政權歸屬最直接

的觀察點,換句話說,若無法先釐清行政權的歸屬問題,在後續觀察行政與立法的互動,容易導致偏頗的判斷與觀察。為此,學者Matthew Shugart和John Carey在1992年,針對半總統制權力歸屬,設計出更細緻的分類。兩位學者共同發表的文章,乃是從憲法規範,分類出兩種次類型,分別是「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 regime)以及「總統國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y regime)。在「總理總統制」中,總統權力相較小於總理,行政權是處於接近平權的狀況;而「總統國會制」則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明顯高過總理。這種次分類的設計,除了縮小半總統制的

範圍,同時也可以免去行政權歸屬模糊的可能性,在後續次類型的研究上,更容易依其做出適當的判別比較分析。不過若是單純以憲法規範所賦予的權力來區分總統和總理在權限上的掌握度,面對實際運作上,憲法所賦予的權力關係,以及總統和總理的互動模式也難以決定半總統制運作的良窳與穩定。學者Roper Steven在2002年的發表文章中,曾針對10個總理總統制國家所做的個案研究分析,卻發現,即使總理總統制國家在政治穩定度上確實明顯高過總統國會制國家,但是,從個案國家的實務發展上觀察,總理總統制的總統權力卻有上勢看漲的趨勢。 這與Shugart和Carey 當初在兩個次類型分析中所得到的研究結果,明顯得到不同的實證

經驗。面對形形色色的半總統制運作樣態, 當行政權越過應然面,在實然面上歸屬總統,若是在府會一致的狀況下,總統必然會出任立場相同的總理,進而出現強權總統領政的現象;若是在府會不一致下的狀況,總統仍想主導行政,內閣就會以少數政府運作形式組成,反而容易導致行政立法衝突或是產生僵局;第三種狀況,即使將行政權歸回總理的「共治」(cohabitation)運作模式,也並非代表國家政策就不會產生僵局。身為老牌半總統制國家的法國,也曾在府會分立的共治經驗裡,出現大量的否決行動者(veto players),導致外交政策無法順利推動的例證。 源於上述的問題意識,本文認為,面對更加細緻的半總統制分類相繼產生,不管

是體制類型、還是次類型,或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運作類型,半總統制會隨著行為者自身發展的詮釋展現出不同的風貌。源於此,本文在半總統制的定義將從杜瓦傑所訂定的三點原則出發,在運作類型上選擇共治為例,作為重新檢驗半總統制行政立法互動關係。本文選擇共治為例,是因為共治在行政權歸屬上更形複雜,更能體現半總統制內部運作樣態。基於此,本文勢必要先釐清行政權歸屬這個面像當中的可能要素。然而半總統制國家數目眾多,無法針對每個國家進行比較分析,所以本文也藉由半總統制各運作案例之應用,藉由案例的輔助推斷進行比較分析,其中有學者所稱的「典範」,亦有新興半總統制民主國家,這些個案國在面臨總統、總理和國會的互動狀況也不盡相同

,藉由個案探討行政權在共治期間,會型塑出何等運作內涵以及混合的可能,企圖論證並非產生過共治經驗的國家就是半總統制必經之路,行為者的認知與權限,也同樣影響著共治運作類型的走向與國家政治穩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