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秀玲寫的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和unknow的 醫藥健保法規 2022年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特休計算看完1張圖秒懂!律師詳解特休天數與QA! - 法律010也說明:台灣目前的勞基法除了訂定固定工作天期間雇主該給勞工的「例假 ...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特休天數用什麼制度計算,老闆是可以跟勞工約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五南所出版 。

世新大學 社會發展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信行所指導 黃康偉的 2010年代台灣共同體的打造: 以全民健保資格爭議為例 (2019),提出健保法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境外生、旅外台灣人、全民健保、台灣共同體打造。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廖美蓮所指導 莊蕙宇的 單身女性在社會政策文本中的性別再現 (2013),提出因為有 單身女性、後結構女性主義、批判論述分析、意識型態、社會政策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法施行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三條則補充: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三條. 分類:健保署日期:2016-12-31. 衛生福利部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 衛部保字第1051260740號.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法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為了解決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吳秀玲 這樣論述:

  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病和愛滋防治、器官移植、安寧緩和醫療議題等,加以介紹分析。第2版新增禍害全球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022年醫療爭議新法、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憲法法庭判決等,增修幅度逾二分之一。   全書分十章:總論、醫療法與行政管制、醫師法與醫學倫理、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療訴訟、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健保財務平衡策略、長期照顧服務法與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借鏡、傳染病防治法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

染防治、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後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樂死合法化。本書側重於前開醫護健保長照管制法規、實務運作之論述,並檢討現行法規之缺失、法執行偏差,提出修法建議,以維民眾醫療權益。

健保法施行細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月初,在武漢疫情持續擴大的危機下,我點出馬政府時期放寬中國人來台使用健保的資格疑慮,遭到攻擊說我不懂當時行政命令的背景,那今天用文字提出幾個問題,除了讓大家了解背景,也說明提出臨時提案的原因,重新研議廢止當年擴大認定的行政命令,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是我身為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
 
問題一、衛福部當年到底發布了甚麼樣的行政命令?
 
2009年10月1日衛福部發布衛署健保字第 0982600357 號公告,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公告以探親(三)、探親(四)或探親(五)事由申請來臺之中國人士,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發給前揭註記事由之臺灣入出境許可證,為《全民健康保險施行細則》第十六條所稱「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白話來說,這個公告擴大認定身分為探親(三)、(四)、(五),拿有居留證明文件就能夠使用台灣健保,但這樣行政命令攸關全台灣人共同打造的健保制度,只用行政命令就能擴大認定,我認為不合理。
 
問題二、當年行政單位基於甚麼樣的理由,認定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監督?
 
根據團隊詢問衛福部的說明,當年這個行政命令的發布是為了配合同年 6 月 9 日,立法院修正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十七條之附帶決議為「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行政院應協調相關部門,針對大陸配偶前婚姻之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該案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於立法院第 7 屆第 4 會期第 5 次會議交本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但重點是,以上的許可辦法內容中,立法院是審查身分的居留與定居問題,但並沒有提到使用台灣健保的配套,但衛福部在當年僅依配合其他已經過審查的法令 來當作行政命令發布的原由,卻未依同法第六十條送達立法院並提報立法院會議,我認為衛生福利部不能基於許可辦法已送立法院提報,就認為公告不需經立法院備查或審查。
 
問題三、臨時提案的用意是甚麼?
 
我用前面兩個問題來釐清了當時背景,以及行政程序的瑕疵,簡單來說,用行政命令擴大認定卻不受國會監督,我覺得不合理。
 
台灣健保經過20幾年的努力和眾多醫護人員的付出,才有今天讓大眾安心使用的成績,這是全民共同的努力,尤其在武漢肺炎疫情加劇的同時,牽涉到這樣重大全民福祉的調整,我們更應該謹慎來處理和看待。
 
提出這項研議廢止的臨時提案,就是想讓當年的瑕疵能重新被討論,並請行政單位對這項行政命令的發布的程序,提出說明和檢討,再看我們能夠如何在守護台灣健保的永續性上,做出實質的努力,我能夠理解這是前人所遺留的問題,但身為民意代表,攜手和政府共同解決問題是我的職責,也是我們能夠讓台灣更好的方式。
 
感謝共同提案人 王定宇 前輩,以及其他16位參與連署的前輩與盟友,還有很多我要學習的地方,批評指教建議對我和團隊來說都很寶貴,再次感謝你們的期待,持續努力,3Q
 
影片只有1分鐘但文超長
謝謝你們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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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代台灣共同體的打造: 以全民健保資格爭議為例

為了解決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黃康偉 這樣論述:

「境外生健保」與「旅外台灣人健保」這兩個發生在2010年代的台灣,以全民健保加保資格為議題的爭議,雖然尚難說有確定的結論,其過程卻是清楚地強化了「台灣共同體」打造其與「他者」的界限。過去關於台灣國族主義的研究多半強調自身認同的「主體性」。但是,類似健保加保資格爭議這種圍繞著社會福利為核心的共同體打造,卻卻很少見於研究中。因此,我試圖透過2010年至2019年對於「境外生」和「旅外台灣人」的全民健保資格爭議,釐清全民健保制度對於2010年代「台灣共同體」打造的影響,並且瞭解台灣國族政治的內涵,以延伸對台灣國族政治的討論。本研究發現,在爭議中的主流意見認為,全民健保是台灣人的健保,境外生加入全民

健保只是附加上去的,並且認同將陸生及「叛國者」排除在這個以健保資格所定義的「台灣共同體」之外。由此觀之,在後冷戰年代,「台灣共同體」仍舊維持著冷戰意識,「中國因素」挑起了各方意識形態的焦慮,並且在不斷地拉扯與競逐下,將2300萬人「概念化」成一個共同體,進行着2010年代「台灣共同體」的打造。

醫藥健保法規 2022年版

為了解決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修正法規:醫師法施行細則(110.10.4)、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110.10.12)、藥害救濟給付標準(110.9.1)、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110.9.28)、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0.12.30)、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111.1.22)、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110.12.14)、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110.12.21)、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110.9.3)。

單身女性在社會政策文本中的性別再現

為了解決健保法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莊蕙宇 這樣論述:

摘要 本研究主要從後結構女性主義性別觀點探討國家政策、法規對單身女性所造成的影響,並從政策制定過程等相關論述或法令文本的背後思維著手,進行批判論述分析,以探究社會文化及政策如何邊緣化未成家的單身女性。在一個以推崇異性戀婚姻的社會中,社會問題常常被似是而非地歸因到單身女性身上,因此本文關注的方向是:在媒體報導、執政者制訂政策的論述文本中,呈現何種概念,是否能包涵多元需要抑或過於單一性?這樣的呈現有何性別意涵?從歷年來的研究看來,這些呈現,基本上是意識型態(ideology)的運作,所謂意識型態,就是人們已然模式化、隱而未現的思考框架或預設立場。從社會建構論的立場觀之,政策制訂者如何談論

這個議題會導引大眾的想法與態度,相對的,政策制定背後所隱藏的意識型態也受到歷史、社會文化脈絡等影響。權力與知識是彼此相互建構的;權力網絡遍佈於各種生活實踐之中,而論述乃是構成知識的方式,並且構成了存在於這些知識之內的社會實踐、主體形成與權力關係,故研究也試圖透析媒體、公報中所產生的「權力」面向,並希望藉由Fairclough批判論述分析了解單身女性在政策論述文本中的性別再現: 第一,文本的分析層次:主要係針對媒體文本及立法院公報中二代健保、住宅政策及人工生殖法及其他相關社會政策之論述與提案,進行意識形構、論述措辭及語言特質上的探究。 第二,論述實踐的分析層次:主要從立法院公報

及媒體中關於論述與提案在生產與消費的過程中主/客體間的關係著手,探究如何解釋及建構出新知識以及權力與論述間的連結。 第三,社會實踐的分析層次:主要在探究立法院公報與媒體中論述與提案和社會脈絡之間的關係,並找出影響該論述產生/詮釋的社會和歷史條件以及論述如何建立或宣稱它的正當性。 最後,依據批判論述分析之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研究發現政策確實隱含著許多性別迷思,而單身女性處於父權、資本主義、科學等的交織下,成為次等公民,研究建議的部分是期待執政者能提升性別平權觀,並結合媒體力量落實性別平等,而助人工作者能檢視自己對社會「問題」的思考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