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存摺申請網頁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健保署:健康存摺破1000萬 - 《現代保險》雜誌也說明:健保署表示,103年9月「健康存摺」網頁版上線,希望建立一個民眾自我健康 ... 自主回報系統」填寫疫調資料、申請COVID-19數位證明,用科技輔助防疫。

國立政治大學 資訊科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恭所指導 徐嘉陽的 基於UMA與區塊鏈的分散式個人資料分享平台:以健康存摺為例 (2021),提出健康存摺申請網頁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分散式共享平台、區塊鏈、智能合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陳亮樺的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全民健保、強制納保、停復保制度、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康存摺申請網頁的解答。

最後網站【全民健保健康存摺】 健康帶著走~ - 五結戶政則補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協助民眾自我健康管理,開發「健康存摺」系統,為便於民眾 ... 一、首次申請3步驟: ... 連結至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填寫網頁註冊資料。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康存摺申請網頁,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健康存摺申請網頁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官網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tc/downloadable.htm

下載文件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001A.pdf

申請須知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1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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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100A(1/2019) 1

2. 申請資格
2.1 任何人士如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符合 以 下資 格,可 根據 本 計劃申領 4,000
元-
(a) 年 滿 18 歲;
(b) 持香港身份 證(包 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
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1
及其 受養 人,也不 包 括以 訪 客身 分來 港 的人
士);
(c) 通常居住在香港 (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
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
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
(d) 沒有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
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e) 無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以及
(f) 在香港沒有物業。
2.2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第 2.1 段 (a)至(e)項 的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
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 2018-19 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 4,000 元,可
申領 4,000 元 扣減 差餉寬減額後的餘額。任何人士如在香港擁有一所物
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則不符合
本計劃的申請資格。


3. 申請期
3.1 本計劃於 2019 年 2 月 1 日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期間接受申請。逾 期 遞交
的申請一般將不獲受理。
乙、申請方法及處理程序
4. 申請程序
4.1 填 寫 申 請 表 格及 提交 證 明 文 件
4.1.1 申請人於填 寫 「申請表格 」(CSS001A(1/2019))前應細閱《填寫申請
表格 參考樣本 》(CSS101A(1/2019) )。除了 已 填妥的「申請表格」,申
4.1.2 如申請人因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而無法提交申請及/或領取款額,其
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人 (即其親 屬 ) 可 代 申請人提出申請及 /
或 領取款額。申請詳情請參閱適用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精神健康
不宜的申請 人 》及《 行動 不 便而 須 由受託人代為領取款額的申請人》的申
請表格及載於表格內的「額外指引」〪 申請人的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 人( 即 其親 屬)可於 網 頁 css.gov.hk 下載適用於這些類別申請人
的專用表格或致電本計劃 二十四小時熱線 3897 1088 就索取有關表格
與本 處 聯絡。

2 例如夫婦的收入以合併評稅方式計算薪俸稅, 而 只有其中一方 需 繳交薪俸稅,並享有薪俸稅 稅 款
寬 減 額 。 在這情況下,無 需 繳交薪俸稅的一方若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可提出申請。另一方的
稅 款 寬 減額如少於 4,000 元,並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亦可提出申請,獲發放的最高款額為
4,000 元 扣 減 稅 款 寬 減 額 後 的 餘 額。實 際 發 放 款 額 視 乎 相 關 個 案 是 否 需 要 再 扣 減 申請人的差餉寬減
額 。
請人亦 需提交適用 的證明文件,所需證明文件載於第 10 段。
CSS100A(1/2019) 3
4.2 遞 交 申 請
4.2.1 申請人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CSS001A(1/2019))及 證明文件放入專
用 或自備的信封,並貼上足夠郵票﹙郵費不足的申請文件可能不能寄
達本 處﹚, 郵寄至 旺角郵政局郵箱 2600 號。 申請人亦可將申請文件投
遞至 本 計劃投遞箱 ,投遞箱地點 載於 丁部 。
4.2.2 本處不接受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

(a) 社會福利署 ,以確定申請人並非 已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
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
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b) 入境事務處,以確定申請人並非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
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或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c) 土地註冊處 ,以核對申請人擁有 的物業資料 ;及
(d) 稅務局 ,以 核 對申請人是否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若
是,申請人就該課稅年 度所獲得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資料。
5.7 本處或會覆檢部分成功的申請 , 以查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真確 。 在
查證時,本處職員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澄清申請資料或提供進一步資料。
5.5 本處在有需要時會就申請聯絡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機構 ﹙ 包括但不
限於社會福利署、入境事務處 、 土地註冊處、稅務局 、 差餉物業估價署
及銀行﹚,透露、查詢及核對有關資料。
5.6 本處會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資料核對程 序 ,以處理申請、核實資料、及
確定申請資格 。這些政府部門包括:
CSS100A(1/2019) 4
5.8 申請 人 須注意,根據香港法例第 201 章《 防 止 賄賂 條 例》,任何 人 向本 處
僱員提供任何利益﹙例如金錢或饋贈等﹚,作為該人員協助或加速處理申
請的誘因或報酬,即屬違法。
6. 申請結果及發放款額
6.1 本處在完成處理申請後,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如申請
不成功或獲發放的款額少於 4,000 元,「申 請 結果 通 知書 」會 列出 理 由。
6.2 如申 請 成功 ,款額 一般 會在「申請結果通知書」發出後 7 日 內存 入 申請
人 在申請表格陳述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帳戶 。 本處不會在發放
款額 後再作通知,申請人應確保填報的銀行名稱及戶口號碼正確無誤。
6.3 如申請人未有以 其 本 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帳戶 ,須親 身前往本處領取現
金支票 。本處會聯絡申請人另作安排 。
7. 上訴機制
7.1 如申請人不滿申請結果,並能提供充分理據,可於「申請結果通知書」
發出後 4星 期 內, 以書面 提出上訴申請。
8. 發放/討回款額差額
8.1 如 上訴結果顯示申請人應得的 款 額較已領取的 款 額 為高,本處會將有關
的差額發放給申請人。但 若 在本處處理上訴期間 , 或在其他情況下,發
現申請人已領取的 款 額多於合資格領取的 款 額,申請人則 須 把多收取的
款額 即 時悉 數 退還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9. 個人資料
9.1 申請人有責任真確地填妥申請表格及提交所 需 證明文件。申請人向本處
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本處將
無法處理相關申請。申請人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任何資料以
騙取款額,均屬刑事罪行,除可導致申請 人 喪失領取 款 額 的資格外,亦
可能因觸犯 香港法例第 210 章 《盜竊罪條例 》而被檢控,一經定罪,最
高可被判處監禁 14 年。
9.2 在遞 交 申請 後,申請 人如 需 要補充或更改資料(例如更改 住址或 其 他個 人
資料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處。來信必須由申請人簽署及註明申請編號
及 香港身份證號碼,並詳列 需 要補充 / 更改的事項及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副本。
9.3 本處及獲本處授權的代理 / 機構將使用申請人在這項申請提供的個人資
料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中所臚列 的 用 途 。 本處會要求這些代理/
機構必須遵 守 任何適用的私隱或資料保護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 486 章
《個人資料 (私 隱 )條例》及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相關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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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證明文件
10. 需提交的證明文件
10.1 申 請 人 需 提 交以 下文 件 :
香港身份證副本 3

(b) 在提交申請日期前 3 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例如
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書 、 電費單、煤氣費單 、 銀行月結單、信用
卡帳 單 或電話費帳單等 ; 及
(c) 顯示申請人為 帳 戶持有人及列有 帳 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
或銀行 月結單等的副本 4
。該帳戶必須為申請人的個人本地儲蓄或支
票戶口。帳 戶持有人姓名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3 申請人可選擇親臨本處,提供其香港身份證 正本供 本處職員核對,以代替提交香港身份證副本 〪申
身份證副本 〪
4 如申請人未有以其本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 帳 戶,則無 需 提交有關帳戶 證明, 申請人須親身 前 往 本 處
領取現金支票,詳情 請參閱第 6 段 。
(a)
請人如持有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亦可提交該收據副本,但必須於提出申請後 30 天內提供其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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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俠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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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UMA與區塊鏈的分散式個人資料分享平台:以健康存摺為例

為了解決健康存摺申請網頁的問題,作者徐嘉陽 這樣論述:

近年來使用者個資遭濫用情形日益嚴重。許多開發商或組織在未經使用者允許的情況下對其個資進行不當使用,損害使用者權益。2016年歐盟所公布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目的即在於使個資本人取回資料控制權,創設如資料可攜權(Right to data portability)、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等個資自主權。為平衡資料自由流通與個資自主權,並減少不當蒐集與個資濫用問題,Tim Berners-Lee提出Solid Project分散式網路概念,分開應用程式和資料,允許使用者能夠選擇資料儲存位置,加強使用者個資自主權。本研究受Solid Project的啟發,以健

康存摺為資料分享範例,整合以下架構與標準,建構基於UMA與區塊鏈的分散式個人資料分享平台。基於UMA使用者自主管理存取流程,賦予分享者擁有自主管理資源與定義授權方式的權利,利用區塊鏈不可否認性,使得分享者授權具有可驗證特性,保障分享者與數據請求者權益;在數據驗證方面,將使用者分享的健康存摺數據產生之數據驗證收執聯,用以驗證使用者分享的數據,確保第三方數據請求者取得數據之正確性;而Solid數據保存架構,讓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數據存放位置,建構出一個兼具穩固性(robustness)、資料自主性並保有隱私的數據共享平台,促進資料交易流通並鼓勵資料服務創新。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健康存摺申請網頁的問題,作者陳亮樺 這樣論述:

臺灣最珍貴的保險制度,可說是全民健康保險,為全民納保之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提供人民平等之就醫權益。全民健保之財務來源,來自於保險費收入及其他保險收入,採獨立自主之責任,政府不負擔填補收支缺口。伴隨著國人健康意識抬頭、人口結構老化、醫療技術日新月異等影響,造成健保財務缺口逐漸擴大。因此,有穩定之財源,是全民健保永續經營之重要基礎。 全民健保之強制性納保制度,即人民設有戶籍,即均應投保及繳納保險費,惟設置停復保制度,賦予旅外國人可申請停保之選擇權,於102年增訂返國復保應屆滿3個月才能再辦理停保,雖然增加停保者之義務,至今仍屢受社會各界質疑及引發許多爭議,也耗費行政機關的人力與時間。基

於強制納保和平等原則,對於停復保制度,建議立法者宜循序漸進的修法,未來朝向廢除出國可以選擇停保之制度,以更符合負擔公平性。 為維護健保財務平衡、擴大健保費費基及相同所得者相同負擔,二代健保增收補充保險費,實施至今,對於投保單位不主動作為時,因健保法未訂定罰則,形成遞延繳納反有利可圖之投機心態與不公平現象;在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項目,就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才扣繳補充保險費,其是制度設計之漏洞,致扣費義務人規避保險費。在實務上,扣繳及申報規定複雜且瑣碎,增加了行政機關之行政負擔。目前的制度是否合宜,亦是值得探討之議題,本研究希冀提出相關建議,供未來改革參考,讓全民健保制度更趨於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