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常見問題及解答 -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也說明:意外 險. 1. 吃人「頭路」的人可以享有哪些保險?(勞保、健保、團保以及雇主責任 ...

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王惠玲所指導 柏仙妮的 勞動基準法第六十條抵充之實務問題研究 (2020),提出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職災補償、損害賠償、抵充。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 李開遠所指導 李庭維的 責任保險、團體保險之研究—職業災害之雇主責任問題分析 (2020),提出因為有 職業災害、雇主責任、責任保險、雇主意外責任保險、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團體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 臺灣產物保險則補充:雇主 對於受僱人於執行職務之安全性,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而雇主可藉由本保險填補意外事故發生時對於受僱人在法律上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以減輕其負擔,而保障受僱人的權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第六十條抵充之實務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的問題,作者柏仙妮 這樣論述:

職業災害發生時,受災勞工往往受有生命、身體、精神、財物上之損害,而我國就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係採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勞工保險條例等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及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三大體系並存,並於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60條規範其相互間之抵充關係,惟實務上就彼此間如何抵充並未有具體明確之見解,本文嘗試透過司法實務上之判決整理,分析目前可能產生之問題,並試圖提出建議。

責任保險、團體保險之研究—職業災害之雇主責任問題分析

為了解決僱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的問題,作者李庭維 這樣論述:

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密切,稍加不慎極其容易侵害他人權利,負擔高額賠償的風險也伴隨而來,而保險制度具有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功能,提供參與保險制度之人無後顧之憂的追求理想生活。以民國109年度為例,勞工保險職業傷害傷病給付人次總計人數有48,408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統計資料),可知雇主因員工發生職業災害所致之風險不容輕忽,往往影響企業經營以及存續甚鉅,雇主除了遵循勞動相關法規,應提升避免職業災害發生的注意義務外,於此同時也可以藉由投保相關責任保險迴避風險,這類型的需求近年來與之俱增,然而現行以雇主責任為前提的保險保單條款,是否均能保障雇主之需求?尚非無疑,此外,實務上,亦有雇主以團

體保險當成企業福利,藉以減輕雇主責任,然而是否妥適?值得吾人深究。基此,本文以責任保險及團體保險之基礎作為研究出發,並兼顧對於職業災害之雇主責任於商業保險上之爭議問題提出看法及建議,調和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之間的關係,並使雇主及社會大眾瞭解責任保險與團體保險之本質,在未來的保險實務運作更有完善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