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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黃詩淳所指導 吳姈蒨的 高齡社會中事實上夫妻的遺產請求:比較我國遺產酌給與日本特別緣故者制度 (2020),提出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事實上夫妻、遺產酌給、死後扶養、特別緣故者、無人承認繼承。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介山所指導 藍明浩的 論通常夫妻法定財產制 —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為中心 (2013),提出因為有 通常法定夫妻財產制、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交易安全保障、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妻地位平等之落實、婚姻生活圓滿維持原則、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家事勞動有價性評價、一身專屬性、債務人無限清償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繼承,原來如此則補充:誰會是繼承人口.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直 ... 人繼承。 配偶. +. 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 子女. 無子女時. (外)孫子女 ... 償時,除有優先權之情形外,則.
財產法爭點地圖(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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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 的問題,作者賴川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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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社會中事實上夫妻的遺產請求:比較我國遺產酌給與日本特別緣故者制度
為了解決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 的問題,作者吳姈蒨 這樣論述:
我國已進入高齡社會,出於伴侶過世欲再婚而遭受家人反對,或選擇不結婚而相互陪伴生活等理由,使得老伴型事實上夫妻漸增,當其中一方過世時,生存之他方並無繼承權,僅得考慮請求遺產酌給。因此,本文以我國遺產酌給制度為出發點,針對近年所有相關裁判進行統整分析,試圖探討高齡社會中事實上夫妻的遺產請求情形,並將遺產酌給制度和與其相似之日本特別緣故者制度相互比較。 首先,我國遺產酌給制度之目的在於死後扶養,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須先向親屬會議請求酌給遺產,在親屬會議未能召開或已召開而請求人不服時,方得向法院聲請酌給。實務上,請求人主張與被繼承人為事實上夫妻關係之事件,占遺產酌給裁判之多數,惟極少取得
勝訴,究其原因乃與制度本身的問題有關,似非事實上夫妻用以請求生存保障之合適途徑。 此外,同樣處於高齡社會的日本,其特別緣故者制度與我國遺產酌給制度之效果相同,皆在於增加非繼承人取得遺產之管道,惟目的是為避免無人繼承之遺產直接收歸國庫,並優先尊重被繼承人可能具有的遺產分配意思,當被繼承人之繼承人不存在時,與被繼承人有特別緣故之人,得向家事法院聲請遺產分配。實務上多肯定內緣配偶該當特別緣故者,使其長年同居照顧被繼承人之貢獻可以獲得評價。 最後,由於我國遺產酌給制度著重「扶養」,日本特別緣故者制度則在意「貢獻」,若欲引進貢獻要件,當作非繼承人請求遺產之評價基準,須考量其合理性。鑒於我國實
務上遺產因無人繼承而收歸國庫之情形漸增,本文建議除保留現行以死後扶養為基礎的遺產酌給制度外,另在無人承認繼承制度下,比照日本特別緣故者制度增訂以貢獻為基礎的遺產分配規定,以適度賦予事實上夫妻財產上保障。
財產法爭點地圖(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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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 的問題,作者賴川 這樣論述:
讓你快速了解本科重點的導覽。 讓你填充資料的筆記藍本。 讓你快速複習的考前總整理。 讓你背下關鍵句帶進考場的急救要訣。 作者簡介 賴川 國家考試講師,是法律人也是經濟學徒。 喜好觀察民事法學說及實務見解,希望能從風險分配與利益衡量角度,與同學一同思考民法問題。 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Chapter 1民法總則 1-1 一、權利主體 1-2 ㈠自然人 1-2 爭點!胎兒以非死產者為限,視為既已出生之解釋為何? 1-3 爭點!死亡宣告之法律效果為何? 1-7 爭點!侵害名譽權之不法性、故意過失以及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如何
解釋? 1-12 ㈡法人 1-15 爭點!民法第28條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人」之解釋為何? 1-17 爭點!民法第28條之類推適用情況為何? 1-18 爭點!法人得否作為民法第184條侵權責任之主體? 1-19 二、權利客體 1-20 ㈠意義 1-20 ㈡不動產與動產 1-21 ㈢主物與從物 1-22 ㈣原物與孳息 1-23 三、法律行為 1-25 ㈠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26 爭點!當事人未踐行約定要式之方法,法律行為是否當然即不成立? 1-26 ㈡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30 ㈢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31 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33 爭點!權利人取得無權處分人之法律地位後,得否
類推適用民法第118條第2項規定,使無權處分人先前之無權處分溯及發生效力? 1-35 ㈤借名登記 1-36 爭點!出名人違反借名登記契約,而將借名登記之標的物處分於第三人時,該處分行為之效力為何? 1-36 四、意思表示 1-43 ㈠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43 ㈡意思表示之成立 1-44 爭點!表意人「非基於自己行為而發出意思表示」者,意思表示是否成立? 1-45 ㈢意思表示之生效 1-46 爭點!民法第95條之「達到」,應如何解釋? 1-46 ㈣意思表示之撤回 1-48 ㈤意思表示不一致 1-50 爭點!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是否包含承租人或借用人等之情況? 1-52
爭點!民法第88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非因表意人之過失」,應如何解釋? 1-54 爭點!傳達人或傳達機關「故意」變更表意人之意思表示內容而傳達時,法律效果為何? 1-60 ㈥意思表示不自由 1-64 爭點!第三人詐欺時,表意人得否撤銷其意思表示? 1-65 五、行為能力 1-72 ㈠完全行為能力 1-72 ㈡無行為能力 1-72 ㈢限制行為能力 1-72 爭點!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無權處分行為,是否為中性行為? 1-78 六、代理 1-84 ㈠代理之構成要件 1-84 爭點!代理權授與行為,是否具無因性? 1-87 ㈡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92 爭點!代理人違反規定而為自己代理或雙方代理時,代
理行為之效力為何? 1-92 ㈢無權代理 1-93 爭點!民法第110條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是否以代理人有故意過失為必要? 1-94 爭點!民法第110條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範圍為何? 1-95 爭點!民法第110條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其消滅時效時間為何?是否得直接適用民法第125條15年之規定? 1-96 爭點!民法第107條代理權之限制,是否包含自始限制與嗣後限制二者? 1-99 爭點!在成立表見代理時,相對人得否主張不依民法第107條,第169條使本人負授權人責任,而主張依民法第110條使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1-104 七、消滅時效 1-108 ㈠消滅
時效體系 1-108 ㈡消滅時效期間 1-109 爭點!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所生之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是否應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第126條短期消滅時效規定? 1-110 爭點!何謂民法第127條第8款之商人所供給之商品? 1-114 爭點!未約定返還期限之消費借貸,該借款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從何時起算? 1-115 ㈢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18 ㈣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22 ㈤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23 ㈥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26 Chapter 2債法總論 2-1 一、緒論 2-2 ㈠債權相對性原
則 2-2 ㈡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爭點!權利人得否在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即於法院獨立提起訴訟而請求義務人履行附隨義務? 2-10 爭點!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而拒絕自己之給付? 2-11 爭點!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2-12 爭點!次給付義務之消滅時效起算時點為何?次給付義務的消滅時效,是否應從原給付義務得請求時就開始起算? 2-16 爭點!民法第225條第2項之代償請求權,其消滅時效起算時點為何? 2-18 二、契約 2-21 ㈠要約及承諾 2-21 爭點!網路標價之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2-22 爭點!業者得
否撤銷標價錯誤之意思表示? 2-24 爭點!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所為之廣告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2-25 ㈡懸賞廣告 2-29 ㈢締約上過失 2-31 爭點!締約上過失責任是否保護固有利益? 2-31 爭點!締約上過失責任,是否以契約嗣後未成立為前提? 2-32 ㈣預約 2-32 爭點!預約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範圍為何? 2-33 ㈤定型化契約 2-38 爭點!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是否以契約當事人一方於訂約時,處於 爭點!無從選擇締約對象或無拒絕締約餘地為前提? 2-40 三、無因管理 2-43 ㈠緒論 2-43 ㈡真正無因管理 2-44 爭點!「管理事務之承擔」與「管理事
務之實施」的區別為何? 2-46 爭點!無因管理人得否向本人請求報酬? 2-48 ㈢不真正無因管理 2-48 四、不當得利 2-52 ㈠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52 ㈡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61 爭點!土地之使用收益已受有法令限制時,所有人得否向無權占有人請求不當得利? 2-64 爭點!占用自己專有之騎樓暨無法利用之共有法定空地構成不當得利? 2-65 爭點!無權出租他人或共有人之物,如何處理? 2-66 ㈢返還客體 2-69 爭點!基於法律行為之交易所得,是否為民法第181條本文之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 2-69 ㈣返還範圍 2-70 爭點!民法第182條第1項之所受利益不存在,應如何解釋?
2-71 五、侵權責任 2-75 ㈠一般侵權責任 2-75 爭點!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保護客體為何?是否限於權利而不包含利益,特別是純粹經濟上損失? 2-78 爭點!商品自傷是否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侵害,或只是純粹經濟上損失? 2-95 爭點!行為人自殺後,使房屋成為凶宅是否構成權利侵害? 2-98 爭點!自殺使房屋成為凶宅是否構成故意背於善良風俗? 2-100 爭點!第三人故意不法行為是否即可中斷或阻卻因果關係之成立? 2-110 爭點!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之故意,應如何解釋? 2-114 ㈡特殊侵權責任 2-117 爭點!民法第185條第1項前段,數人「共同」不
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如何解釋? 2-117 爭點!民法第188條第1項之受僱人應如何解釋?即如何認定僱用人與受僱人有僱傭關係? 2-121 爭點!車輛靠行營業是否成立民法第188條之僱傭關係? 2-121 爭點!借名營業是否成立民法第188條之僱傭關係? 2-123 爭點!民法第188條第1項之執行職務應如何解釋? 2-124 爭點!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債務之內部應分擔比例應如何計算? 2-132 爭點!媽媽嘴案之執行職務認定? 2-133 爭點!民法第191條與第189條,應如何競合? 2-139 爭點!民法第191條之1的保護客體是否包含純粹經濟上損失?又是否包含商品自傷之情況? 2-14
0 爭點!民法第191條之3之工作或活動是否包含醫療行為? 2-141 爭點!民法第191條之3的保護客體是否包含純粹經濟上損失? 2-142 ㈢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143 爭點!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應如何解釋? 2-144 爭點!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之保護客體是否包含純粹經濟上損失? 2-145 爭點!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之保護客體是否包含商品自傷? 2-146 爭點!何謂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所稱之消費者? 2-147 爭點!何謂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所稱之第三人? 2-148 爭點!被害人濫用商品時,企業經營者是否仍應負商品責任? 2-149 ㈣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150
爭點!被害人已受有一般保險給付時,加害人得否主張適用民法第216條之1損益相抵規定而扣除? 2-154 爭點!被害人因侵權行為發生,就中央健康保險署支付之醫療費用,被害人得再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2-155 爭點!若未成年子女死亡,被害人之父母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否扣除父母對被害人至有謀生能力時止所需支出之扶養費? 2-157 爭點!被害人之特殊體質,是否有與有過失之適用或類推適用? 2-157 爭點!與有過失之適用,是否以被害人有識別能力為前提? 2-158 爭點!加害人應負故意或無過失責任時,是否仍有與有過失之適用? 2-159 爭點!民法第217條第3項規定被害人應承擔代理人之與有過失,
其代理人是否包含法定代理人? 2-162 爭點!在何種情況下,不動產所有人得請求禁止鄰人之氣響侵入?又其得否請求非財產之損害賠償? 2-166 爭點!法人名譽權受侵害時,得否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2-168 六、債務不履行 2-170 ㈠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170 爭點!民法第224條之使用人是否以受債務人指揮監督為前提? 2-171 ㈡給付不能 2-172 爭點!交易所得之利益,是否為民法第225條第2項之代償利益? 2-178 ㈢給付遲延 2-180 爭點!債務人於清償期屆至前,預示拒絕給付,債權人得主張何權利? 2-181 ㈣受領遲延 2-183 爭點!於債權
人受領遲延後,不可歸責於債務人致標的物滅失時,債務人是否仍得向債權人請求為對待給付? 2-185 ㈤不完全給付 2-191 七、債之保全 2-194 ㈠緒論 2-194 ㈡代位權 2-194 ㈢撤銷權 2-196 爭點!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民法第244條之詐害債權? 2-199 爭點!債務人以自己財產對特定債權人為清償,是否構成民法第244條之詐害債權? 2-200 八、契約之效力 2-202 ㈠違約金之約定 2-202 爭點!解除契約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2-203 ㈡契約之解除 2-204 爭點!債權人依民法第254條所為之催告,若未定期限或所定期限不相當,該催告之效力為何? 2-
207 爭點!消費者保護法之審閱期間和猶豫期間彼此間之關係為何? 2-209 爭點!解除權人行使法定解除權後,是否溯及消滅契約關係? 2-212 ㈢雙務契約之效力 2-215 爭點!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後,是否溯及消滅遲延責任? 2-218 爭點!當事人已於契約約定排除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是否當然即無本原則之適用? 2-220 ㈣涉他契約之效力 2-223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225 ㈠概論 2-225 ㈡連帶債務 2-225 爭點!民法第281條之求償權,是否以連帶債務人清償「已逾自己內部分擔部分」為限,始允許其依民法第281條向其他連帶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部分? 2-230 十、債
之移轉與消滅 2-233 ㈠債之移轉 2-233 爭點!債權之雙重讓與之效力為何? 2-236 爭點!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契約,債權人依民法第301條承認前,該債務承擔契約(準物權行為)效力為何? 2-243 ㈡債之消滅 2-244 爭點!債務人有過失向債權之準占有人清償時,清償是否仍然有效? 2-247 爭點!第三人盜領銀行存款之相關法律問題? 2-248 Chapter 3債法各論 3-1 一、買賣契約 3-2 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3 爭點!買賣之房屋為凶宅,是否構成買賣契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4 爭點!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瑕疵,是否構成買賣契
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5 爭點!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非顯失公平,應如何解釋? 3-7 ㈢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2 爭點!民法第373條所稱之交付,是否包含指示交付及占有改定? 3-14 二、贈與契約 3-20 ㈠任意撤銷權 3-20 ㈡債務不履行 3-20 三、租賃契約 3-22 ㈠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22 爭點!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是否該當租賃物毀損滅失? 3-33 爭點!民法第433條承租人就同居人或得允許使用之第三人行為負責,是否以該同居人或第三人本身成立侵權責任為前提? 3-34 ㈡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35 爭點!使用借貸契約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 3
-37 四、承攬契約 3-45 ㈠對承攬人之效力 3-45 爭點!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攬人完成工作後,應由何人取得工作物所有權? 3-45 爭點!定作人得否請求承攬人預付瑕疵修補費用? 3-51 爭點!在瑕疵修補完成前,定作人得否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而拒絕支付報酬? 3-52 爭點!可歸責於承攬人給付遲延時,定作人得否另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催告後解除契約? 3-54 爭點!民法第495條第1項之損害賠償範圍為何?是否包含固有利益? 3-55 爭點!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須踐行民法第493條第1項所定之定期請求修補程序? 3-61 爭點!民法第513
條之承攬人抵押權,是否須經登記,始生效力? 3-67 ㈡對定作人之效力 3-69 爭點!定作人協力義務之性質為何? 3-69 Chapter 4物權 4-1 一、物權通則 4-2 ㈠物權法定原則 4-2 ㈡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爭點!指示交付是否須如同占有改定般,以受讓人受現實交付時,仍善意為限,始能主張善意取得? 4-5 爭點!民法第949條之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應如何解釋? 4-6 爭點!民法第949條之2年期限內,受讓人已善意受讓動產之占有,其所有權歸屬於何人? 4-6 爭點!原權利人依民法第949條規定,向善意取得人請求回復其物,有無溯及之效力? 4-7 爭點!
不動產善意取得人是否須善意且無重大過失? 4-12 二、所有權 4-13 ㈠物上請求權 4-13 爭點!房屋無權占有土地,房屋之使用人是否即為土地之無權占有人? 4-14 爭點!公用地役關係土地,所有人是否得向無權占有人請求返還占有? 4-20 ㈡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5 爭點!違章建築被他人無權占有時,得否主張不當得利或侵權責任? 4-29 爭點!違章建築有無民法第425條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之適用? 4-30 爭點!違章建築有無民法第426條之1租地建屋契約物權化之適用? 4-32 爭點!違章建築有無民法第425條之1推定租賃關係規定之適用? 4-33 爭點!違章建築有無民法第426
條之2優先購買權規定之適用? 4-34 爭點!事實上處分權人得否主張民法第767條之物上請求權? 4-36 ㈢時效取得 4-48 ㈣相鄰關係 4-50 爭點!強制執行或徵收而造成之土地一部讓與或分割是否適用民法第789條? 4-54 爭點!法院裁判分割而生之土地一部讓與或分割是否適用民法第789條? 4-54 爭點!民法第789條是否僅適用於直接發生讓與或分割之行為人間? 4-55 ㈤區分所有建物 4-58 三、共有 4-65 ㈠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65 爭點!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得否設定擔保物權? 4-71 爭點!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得否設定用益物權? 4-71 ㈡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72 爭點!排除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之多數決適用之情況為何? 4-72 爭點!不同意多數決處分之少數共有人是否成為契約當事人? 4-74 ㈢共有之外部關係 4-82 ㈣共有物分割 4-83 爭點!分管協議期間內,得否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 4-85 ㈤公同共有 4-93 爭點!公同共有債權應如何行使? 4-94 四、抵押權 4-105 ㈠抵押權之性質 4-105 爭點!抵押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之規定? 4-107 ㈡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10 爭點!抵押權設定後,始增建之從物,是否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4-112 爭點!抵押權設定時,為抵押物之從物,然其後使用狀態變更
,致該物失去從物之性質,則該物是否仍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4-113 爭點!對工廠設定抵押權者,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廠房內的機器從物? 4-114 ㈢流抵契約 4-126 爭點!已登記之流抵債務屆期而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是否當然立即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 4-126 ㈣併付拍賣制度 4-129 ㈤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36 ㈥次序調整權 4-140 ㈦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43 爭點!同一債務同時存在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時,債權人應如何對其取償?又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內部分擔金額應如何分配? 4-143 爭點!同一人物上保證人同時兼有保證人身分時,其內部應分擔額之計算,是否應加計二
種身分為之? 4-146 ㈧共同抵押 4-149 ㈨最高限額抵押權 4-154 三版序 四月中結束了去年開始在東京的生活,回到台北。在居家隔離期間,大致上可以說是每日上午洗完臉,喝過咖啡之後,就開始修訂本書改版的相關資料。當然,這也是因為沒有任何地方可去,所以整理期刊及裁判,索性成為了當時的我唯一能做的事。 本書三版改版以前,我偶然得知二版銷售總量成長為一版的數倍,想著如果早知道本書竟能為讀者如此接受,應該提前幾年就努力地把他寫出來,當然這也只是心裏這樣想而已,畢竟要完成一本稱得上完整的書,根本的條件還是需要一段可以專注投入寫作的時間,但這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不過,這次改
版,因為疫情的關係,使我得以從去年以來忙碌的生活中,抽得適當的時間重新檢視本書不足之處進而好好修訂。對此我很珍惜,也希望本書可以繼續為考生帶來學習民法的興趣,或至少可以因為閱讀了本書後不這麼討厭民法,並順利通過國家考試。 作為一位國家考試講師,總有一部分是和每一位考生聯結在一起的。雖然不是什麼特別的意見,但我想即使在備考期間,我們還是要試著找到此時的自己所喜歡的東西,可能只是一種運動,或者是其他的日常細節。尋找當下心之所向,比想像的困難,但只有因為來自內在的喜歡,才有辦法真正以某種方式在我們的生活中存續下去,而使我們在這一段日子內仍有可能找到那可以讓自己安心的地方。 2020年7月24
日 賴川 於台北 早秋
論通常夫妻法定財產制 —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 的問題,作者藍明浩 這樣論述:
雖在目前社會法治風氣普遍人民對私法自治相關契約自由原則亦已相當熟悉之今日,惟在我國民情上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夫妻財產制仍採取相對保守,在大多數之夫妻間未有特別之約定而依法適用通常法定夫妻財產制。既然是以一般普羅大眾共通適用則在立法制度設計時,勢必更加貼近社會一般通念之思維與觀念認知始可。我國夫妻財產制從民國19年制定時參考外國立法例引進聯合財產制為其架構並因當時之社會觀念仍以家父長制為主軸,以致妻之家事勞動付出與財產權並不受到重視;惟國民之法感情亦隨同社會風氣的變化,逐漸認同婦權及肯定在家庭貢獻上家事勞動並不亞於外出工作,如此也逐步反映在法制度設計的修正上。因人類群居生活的特性,以致一般人難
以離群索居,因此無論任何私法制度設計均無法排除與第三人間之關連性,故交易安全之保障成私法秩序中相當重要之一環。在通常法定夫妻財產制中,雖以夫妻間之財產透過權利義務歸屬達成其特定立法目的為其中心,但在相關制度設計時仍不可忽視對夫妻以外第三人之保障。遂我國夫妻財產制之架構即以『婚姻關係中夫妻地位平等』、『婚姻圓滿生活共同維持』及『交易安全保障』為三大主軸。我國夫妻財產制順應時代與社會潮流,從家父長制忽視妻存在價值之聯合財產,逐步邁向夫妻平等各自享有獨立經濟以分別財產制為架構,再輔以透過肯定家事勞動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使雙方婚後財產具有一定程度關連性之制度設計。另因於民國91年制度大變革時適逢大陸
地區之婚姻法肯認事實上婚姻保障台商於大陸地區之同居人,以致衝擊臺灣配偶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遂在制度設計上偏重了如何落實與保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因法秩序的一體性,縱有應加重保障之權利仍不得完全忽視其他制度設計之原則。故本文先就夫妻財產制之演變及其修正背景予以概述,再以夫妻財產制設置三原則為探討藍本對現行夫妻財產制相關規定予以探討,再提出相關問題檢討是否有對部分原則過度偏廢;最後提出本文就相關問題之看法。
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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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產專欄】洪倩宜:生前財產規劃有保障別讓遺愛變紛爭
房子該由誰來繼承,有些人主張該由繳房貸的人分到較多所有權,有些則認為因由男生來繼承,父母留下的遺產到底是禮物還是紛爭? 於 tw.sports.yahoo.com -
#2.千金難買早知道意外降臨前不動產規劃很重要 - 理財周刊
例如老翁(配偶已歿)可以預立遺囑說,他的財產全部由二個兒子繼承,而該 ... 而這些都是發生在你具有民法「繼承權」的情況下,萬一,你只是同居人 ... 於 www.moneyweekly.com.tw -
#3.遺產策劃指南
您亦可考慮建議您的執行人投保,以避免. 其承擔負債,並保障繼承人可獲資產的價值。 Page 7. 省份及相關法案. 配偶優先繼承份額. 配偶和一名子女. 於 s3.amazonaws.com -
#4.繼承,原來如此
誰會是繼承人口.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直 ... 人繼承。 配偶. +. 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 子女. 無子女時. (外)孫子女 ... 償時,除有優先權之情形外,則. 於 mwffamilycase.files.wordpress.com -
#5.子女繼承遺產
在法律上繼承權的規範比較複雜,通常最多人想要了解的不外乎是,繼承權、繼承人可以繼承或是分配多少金額,這些都有歸納在民法法規裡。 第二顺序:兄弟 ... 於 bq.fitimages.net -
#6.辦理限定繼承 - 刊登法院公告登報網
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前項繼承人,非依前項規定償還債務後,不得對受遺贈人交付遺贈。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時未屆清償期之債權 ... 於 asp104.ez-show.com -
#7.同居 - 法律諮詢家
1.如果你們是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則必須先由全體繼承人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再同意分割。這部分要到地政機關申請,可由繼承人之一申請,但要其他全體繼承人同意。 2.房子 ... 於 www.law110.com.tw -
#8.繼承,原來如此民法繼承
新法修正後,繼承人不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仍然是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 責任,但是繼承人必須依規定,比例清償債務,而且不得損害有優先權人的利. 益,而在清償完所有債務後, ... 於 www.epza.gov.tw -
#9.甲留下遺產三千萬元,並留下自書遺囑表示所有財產由兩個男孩 ...
(一)依題旨,甲死亡後,依民法規定,繼承人為乙、A、B、C、D、E等六人。 ... 現行法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其意義為? ... 同居人可否分得遺產? 於 www.justlaw.com.tw -
#10.買賣不破租賃、 先買權與房地分離 - 第 8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四、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主體是否包括同居人與次承租人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權利主體基本上是 ... 甲出賣A地與丙時,並未通知乙優先承買,依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規定,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1.爭婚姻平權網紅同志:我走了,他可以繼承我的財產嗎? - 鏡週刊
財產繼承是同志伴侶目前遇到一大難題,專家建議能以同居時間夠久,向法院申請酌給遺產。 對此,蔡意欽直呼不公平,「身邊所有人都贊成我們的婚姻,只有 ... 於 www.mirrormedia.mg -
#12.同性伴侶法律權益分析整理 - PeoPo 公民新聞
所謂的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者,如同居人、「摯友」等。 ... 民法親屬繼承保障的,是家屬(夫妻父母子女)之間,情侶在我國法律上能獲得 ... 於 www.peopo.org -
#13.臺灣民法繼承編之修訂 - 元照出版
繼承 主要以規範人死亡後之財產歸屬為其目的,因此勢必受到財產法的影響。 ... 為繼承繼祀,旁系之系統另行祭祀;三為嫡長主義,以嫡長子優先繼承, ... 於 www.angle.com.tw -
#14.無人繼承案件之處理 - 台南市政府
繼承. ▫ 繼承時間點: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 繼承標的及責任: ... 係而得忠誠處理者,優先選任為宜。(臺灣臺 ... 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 於 w3fs.tainan.gov.tw -
#15.繼承遺產小心債務惹上身!律師曝家人分配前,4程序缺一不可
民法第860條規定:「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第874條規定:「抵押物賣得 ... 於 www.storm.mg -
#16.「民法繼承編」修法芻議- 潛研札記 - Udn 部落格
一如先前幾篇貼文所述,臺灣現行民法有關繼承的規定,是過時僵化但卻判決 ... 來源可確認為現婚家庭共同經營取得者,應由現婚家庭之繼承人優先繼承。 於 blog.udn.com -
#17.遺產繼承-活著的配偶先拿一半,是這樣子嗎? - YouTube
有人說:遺產 繼承 的時候,生存的配偶先拿一半,是這樣子嗎?這在分割遺產的時候關係很大喔,因為遺產分割時金額算起來,差距很大,法律上叫做:剩餘 ... 於 www.youtube.com -
#18.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債務之清償責任 - 法律學的、心理學的
部分類似說法似乎有混淆相關. 法律概念及繼承法原理之虞,值得進一步討論。 所謂「當然繼承主義」是指:繼承因被繼承人之死亡而當然開始,不待於繼. 承人之意思 ... 於 markliu.org -
#19.民法§1138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 ...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於 law.moj.gov.tw -
#20.民法概要~從親屬繼承編修正條文談債務之催收及案例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 ... 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 ... 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 於 www.boaf.gov.tw -
#21.小三或同居人,可以拿到遺產嗎? | PHEW!好險網
在同居關係中,男女雙方要長期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在分配遺產時,作為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得適當遺產。「遺產酌給」是指被繼承人 ... 於 www.phew.tw -
#22.婚姻、家庭、子女與繼承 - 司法院
同居 與家庭生活費用分擔、夫妻財產之爭議問題、子女身分與收養問題、 ... 一步言之,要當「結婚證人」是人人願意,但要當「離婚證人」則是能躲就. 於 tnd1.judicial.gov.tw -
#23.遺產繼承
如果子女不孝顺,在有了代位继承以后,资产主人可以考虑接受其他晚。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 ... 於 mn.i-merkur.co.uk -
#24.遺產酌給同居人、遠親都適用 - 好房網News
依民法規定,應繼分是指按照繼承人的人數計算,每個人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譬如有三個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那麼,每個人的應繼份就是三分之一。由於父母遺囑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25.同居關係中一方當事人對對方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 - GetIt01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被繼承人去世時沒有定立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但是這裡面的配偶指的是,領取正式結婚證的 ... 於 www.getit01.com -
#26.唐代的「同居」家庭―兼論其與戶籍、財產的關連 - 政治大學
9 關於唐代家庭財產制之研究,可參考:邢鐵,《家產繼承史論》(昆明:雲南 ... 籍,指得是同居所,居住地相同的人,蓋以同戶籍畫定同居的範圍。12後條之「獨. 於 nccur.lib.nccu.edu.tw -
#27.澳門繼承法的初步認識(上)
法定繼承的方式去分配遺產: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人有配偶、血親、與死者有事實. 婚關係之人及澳門特區,但他們之間何者優先. 呢?法律上是定了一個順序的,順序如下:. 於 www.dsedj.gov.mo -
#28.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專題演講生活中的民法繼承實務
(3)甲有配偶乙和兄弟庚【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 此時繼承人為乙、庚二人,其計算與上例是相同的,. 意即先由乙取得遺產的二分之一,即60萬後,庚再就. 剩餘的部分 ... 於 srch.mohw.gov.tw -
#29.代筆遺囑之筆記、宣讀及講解是否限於同一見證人為之?
民法繼承篇的自主練習—代筆遺囑之筆記、宣讀及講解是否限於同一見證人為之? ...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於 talk.superbox.com.tw -
#30.繼承登記案例解析 - 臺北市首座
22、養子於養母死亡後,單獨與養父終止收養關係,則其是否仍得依民法第1140. 條之規定代位繼承養母之父之遺產? 23、法定代理人代為未成子女與本人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 ... 於 www-ws.gov.taipei -
#31.英國生活知識:英國的法定遺產安排(沒遺囑者)
如果無遺囑死亡的人沒有任何倖存的已婚伴侶或民事伴侶,子女,孫子,曾孫,父母,兄弟,姐妹,侄子或侄女,則其他親屬有權繼承遺產。 在其他親戚中的優先 ... 於 www.oneimmigrationsolutions.com -
#32.看不見的同志 檢視民法的同性戀歧視
第五編是「繼承」,是在涉及具體利益(遺產)分配的狀況下,決定什麼人可以繼承、誰優先、繼承多少,也就是勾勒出家庭內的經濟關係。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合起來,就是 ... 於 taiwan.yam.org.tw -
#33.兩人具有親密關係,長期共同生活但沒有結婚,彼此有繼承權嗎?
如為同居人,因無配偶關係,所以並非繼承人,不能「繼承」財產;但若有符合民法第1149條的規定時,仍可以請求「酌給」遺產。 *補充法條和網站上的 ... 於 www.legis-pedia.com -
#34.能獲得什麼保障? 漫談夫妻財產與- 配偶死亡遺產分配 - Rotxt
006 遺產繼承DIY 你有沒有遺產繼承權?張三因車禍不幸身亡,除了留下龐大的遺產,另遺有三個兒子、個女兒、個養女及名同居人。 於 qb56o.rotxt.com -
#35.繼承法令部分修正規定對照表
男子直系卑親屬有親等不同者,以親等近者為優先。親等相同之男子有數人時,共同均分繼承之。 第二順序指定及第三順序選定之財產繼承人,應依當時之戶口規則申報。 於 ws.yunlin.gov.tw -
#36.遺產繼承登記期限及順序/順位-報紙廣告代理/代理商
提供聲請人發生各項事件刊登新聞紙登報。刊登全國版及海外版地方法院公告- 民事裁定、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法院拍賣公告、海外版公告、支票遺失、 ... 於 sites.google.com -
#37.確定適格遺產繼承人- (一)決定何人為繼承人
(四)受遺贈人(§1188準用§1145) ...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於 347.com.tw -
#38.民法繼承順位圖2023-精選在臉書/Facebook/Dcard上的焦點 ...
結論|遺產繼承人是『配偶+優先的繼承順位』,按規定的比例共同繼承。 ... 提供優先繼承的是同居人相關文章,想要了解更多民法繼承順位圖、民法 ... 於 year.gotokeyword.com -
#39.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 - 國鼎事務所
現行民法對於繼承之規定有兩種,一種是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有些法界人士直接稱為法定限定繼承),一種是須特別向法院聲請之拋棄繼承,究竟有何不同呢?概括繼承之有限 ... 於 www.guotiing.com.tw -
#40.常見法律問題Q&A – 臺北市大直婦女支持培力中心
家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之人,即為家屬(註:家屬並不一定 ... (二)代位繼承(民法第1140條):直系血親卑親屬之中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 ... 於 www.twdc.org.tw -
#41.繼承篇| 台灣法律Q & a
即便是嫁出去的女兒在法律上亦與兄弟同為子女,對於父母的遺產有一樣的繼承權;因此,女兒可依法爭取應有的權益。 常見女兒被迫在父母生前就簽下拋棄繼承的切結書,這種 ... 於 www.evergreen-law.com.tw -
#42.爭產不是有錢人的專利!爸媽過了65歲以後 - 商周財富網
2、繼承事宜以遺囑為優先 ... 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離婚之男女,因在法律上並無繼承權,若要留遺產給對方時,可在遺囑中以「遺贈」方式,在不侵害特留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43.【以房養老解惑系列5】 搞清楚8大疑問繼承免負債 - 人間福報
依法繼承順位優先順序是:1.配偶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若配偶子女不願繼承,才輪到第2順位的父母,依 ... 於 www.merit-times.com -
#44.小老婆(同居人)有無遺產繼承權?可否請求酌給遺產?
至於「同居人」,只是男女之間有共同生活的事實而已,不論同居多久,也不論對方已婚未婚,在法律上並不能認為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存在,當然也沒有所謂繼承權可言。因此, ... 於 www.lawtw.com -
#45.遺產繼承人認定常見法 - 遺產糾紛處理專業律師
而配偶繼承人與血親繼承人共同繼承。 關於上開繼承人認定,在實務上最重要便是在遺產分割或其他遺產權利請求或義務負擔時,決定是否有當事人適格? 於 sf-familyheritagelawyer.com -
#46.民法
以及第433 條規定:「因承租人之同居人,或因承租人允許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之. 第三人,應負責之事由,致 ... 事由,因此丁非為優先順位之繼承人,亦不得代位繼承。 於 books.public.com.tw -
#47.智財情報∣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係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例外可以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原則上父債是子還,父債是子繼。民國97年間先針對未成年人之繼承,而於民法第1153條第2項增修法定限定責任之規定,而後 ... 於 www.taie.com.tw -
#48.104 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班考題- 民法(A)
一、甲是目前就讀大學、未滿20 歲的大學生,父母早已雙亡,自幼由祖父乙扶養長大。 · 二、甲向A 地共有人乙、丙、丁(三人係因繼承關係而共有該地)承租A 地中的某特定部分 ... 於 www.lawbank.com.tw -
#49.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地政法規 - 地政司- 內政部
男子直系卑親屬有親等不同者,以親等近者為優先。親等相同之男子有數人時,共同均分繼承之。 第二順序指定及第三順序選定之財產繼承人,應依當時之戶口規則申報。 於 www.land.moi.gov.tw -
#50.男女間婚姻未舉行公開儀式僅辦理結婚登記
於該訴訟,可向法院聲請通知結婚証書上簽名的主婚人、介紹人、証婚人出來作証,即能明瞭事實真象。如此一來男女雙方生活期間僅係以同居人關係而已,並非法律上之夫妻。 於 www.swlaw.com.tw -
#51.「遺產繼承」妻子可以代位繼承嗎? - 每日頭條
我國的法定繼承有兩個順位,繼承開始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人不繼承。如果是同居關係,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那麼,他們之間都是互不 ... 於 kknews.cc -
#52.第三章法定繼承
澳門繼承法並不是籠統地規定養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而是根據收養過程中的具體情况作出相應的規定。收養在澳門民法典中被視爲兩個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聯繫,而 ... 於 www.macaudata.mo -
#53.大陸企業的婚姻繼承法律風險與防範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考慮相關因素: ... 如果能夠認定另一方明知股權轉讓,且受讓人是基於善意,則股權轉讓協議對於 ... 於 premiumlaw.tw -
#54.遺產繼承-168法律事務所 - 刑事訴訟
答:男女同居,縱有夫妻之實,然未經公開儀式與二人以上證人見證,仍非屬法律上之夫妻關係(民法第982條第一項及第988條第一款參照)。 是故,男女同居時所生之子女,仍屬 ... 於 law.ao.com.tw -
#55.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
如果是未婚夫妻或同居人,即使關係再親密、感情再好,但因沒有結婚 ... 遺產繼承原則上是以遺囑為優先,如沒有遺囑,就依照法律規定,即不是意定就是 ... 於 www.books.com.tw -
#56.講題:遺產繼承(含外國人、新住民及兩性平權繼承實務)
繼承. 人死亡時,由其親屬或配偶包括的承繼其遺產。 遺產. 遺產. 死亡時遺有財產。 ... 有優先權人之利益。 ... 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民法第1198 條). 於 ccland.land.taichung.gov.tw -
#57.失能後的財產規劃及醫療照護-意定監護之介紹(文
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如果能在意識清楚時,就能決定自己未來將交給自己所信任的人處理,不啻是避免發生子孫爭奪前哨戰之預防,所以民法第1113-2條的立法理由 ... 於 www.cdlaw.com.tw -
#58.日據時期繼承登記 - HouseWeb
(二)繼承開始在日據時期,民法繼編尚未施行於臺灣,依當時有效法例, ... 並不必然以具有親族關係者為限,包括雇用人、同居人等,只要是共同. 於 www.houseweb.com.tw -
#59.房市情報- 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中信房屋網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丙、B、C都是甲 ... 於 buy.cthouse.com.tw -
#60.關於家暴、外遇和離婚,你該知道的法律! - 繼承及不動產律師網
實務上通常會先核發禁止侵害令,以維護人身安全為優先。 ... 《民法》第一○五二條規定的十種情形之一,諸如重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行為、不堪同居 ... 於 lawyers.idv.tw -
#61.(遺產篇)公證遺囑的好處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ㄧ、繼承事宜以遺囑為優先當長輩想完全自由支配財產,或對於其財產有特別的安排 ... 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離婚之男女,因在法律上並無繼承權,若要留遺產給對方時,可 ... 於 andy29577943.pixnet.net -
#62.2018/08/11 光陰的故事座談會[說好了,才能放心去飛
但同志族群目前在法律上,光是缺少配偶身份,就先矮人一截。 在遺囑中也可以設立一些條件,例如有房子要給兒子,條件是某人繼續住到過世才繼承。設立財團 ... 於 hotline.org.tw -
#63.繼承法 - 新學林
然而跨越97年與98年之連續二次修正,卻是觸及繼承法之核心──當然繼承主義與無限繼承主義。此次變革起因於多起未成年人繼承其父母龐大債務之不公,而引發以限定繼承為主要 ... 於 sharing.com.tw -
#64.同居人可不可以繼承遺產? - 永然文化- 痞客邦
同居人 依法並沒有繼承權,但是如果想要照顧同居人,在生前先將財產移轉給同居人,當然是可行的方法之一。如果生前沒有打算將財產移轉給同居人,又擔心自己 ... 於 booklaw119.pixnet.net -
#65.民法成年指南
滿18 歲的人可以自行簽訂契約,不用經過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 ... 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的權 ... 不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 於 tycbank.scu.org.tw -
#66.華僑報 澳門法律絮論
「事實婚」是指兩個人自願在類似夫妻狀況下生活(即俗稱的同居)的意思,但在本欄 ... 不過,如上所述,遺囑是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因此,是否把自己的遺產給予與自己有 ... 於 www.dsaj.gov.mo -
#67.透過遺囑,來保障你的同居人吧|方格子vocus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可以知道同居人並不在繼承人 ... 於 vocus.cc -
#68.中國大陸繼承收養制度概述 - 信義鄉戶政事務所
分割遺產時,各繼承人除應符合大陸《繼承法》規定之男女帄等、養老育帅、優先 ... 繼父母子女間之收養當事人,以繼父或繼母為收養人,未同居之生父或生母為送養人,. 於 sinyihr.nantou.gov.tw -
#69.讀者分享 - 律澤國際法律事務所
一旦遺囑記載事項,符合民法第1145條喪失遺產繼承的條件時,繼承事宜將可以遺囑為優先。不受繼承特留分的限制。 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離婚的男女,因在法律上無 ... 於 shawn.tw -
#70.法定繼承人
於眾多壽險保單及產險之個人意外險或旅遊險等之受益人欄中, ... O 孫子女、曾孫子女:其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為優先, 內孫、外孫均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女性不問是否 ... 於 www.nhu.edu.tw -
#71.李坤城病榻前娶林靖恩/遇醫療、財產問題,結不結婚差別在哪 ...
專業律師吳挺絹表示,這問題需先釐清一重要觀念,即不論是男/女朋友、好朋友、同居人、同性伴侶,都不算《醫療法》上正式的配偶或血親,頂多算是「關係人 ... 於 www.edh.tw -
#72.醫護法規 - 第 2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死亡的另一法律效果即為繼承的開始,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 ... 繼承的順位在法律上是配偶優先,其餘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順位是父母、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3.【法律百科】兩人有親密關係,長期共同生活但沒結婚 - 50+
說穿了,同居情侶關係其實就像是室友的概念,因為雙方都沒有發生夫妻身分 ... 而法院若碰到事實上夫妻主張繼承時,多半是用「酌給遺產」的方式進行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74.爸媽留債繼承應留意什麼事?律師教你保身 - 工商時報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債務,在繼承時應留意什麼事,明恩法律事務所律師吳挺絹 ... 因此,被繼承人生前的同居人,如果符合這條規定的要件時,是可以向 ... 於 ctee.com.tw -
#75.申請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流程, 處分財產| 專業遺產繼承律師
一、什麼是監護宣告 · 可以用申請監護宣告保障媽媽的財產不受侵害,有另外一位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可以清點財產,甚至可以採用「共同監護」的方式。 · 監護宣告後,法院 ... 於 www.heritageattorney.com -
#76.同居关系具有遗产继承权吗?-法律常识-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官网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知,同居关系的一方是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另一方的财产的。然而实际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 ... 於 www.zhiminglawyer.com -
#77.法定限定繼承之適用及溯及既往
是繼承於上開新法修正前開始,且繼承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 該不可歸責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與繼承人未依法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間有因果 ... 於 shuofeng.com.tw -
#78.民法繼承編修法集思會 - Facebook
法律更不在乎每位繼承人的經濟富裕或困頓,直接以比例平均分配的方式,徒讓先人遺留的德澤,變成了分贓。 結果就是,愈是體諒被繼承人,或是對被繼承人犧牲奉獻愈多的人, ... 於 www.facebook.com -
#79.世代財產傳承-談以遺囑處分遺產
七、 未列入遺囑中之C土地,繼承人應依法按一般繼承處理。 Page 4. 分割遺產方法的優先順序 ...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於 www.elandagent.org.tw -
#80.公婆岳父母有義務要照顧嗎?遺產有權利繼承? - 免費法律諮詢
走入婚姻不單單屬於兩人之間的事情,是會牽涉到兩方家庭關係。婚後夫妻雙方要搬出原生家庭居住、還是與公婆或是岳父母同住,都是讓即將邁入婚姻的新人懊惱的問題。 於 www.sinsiang.com.tw -
#81.小心!別繼承到債務! - 《現代保險》雜誌
從這兩條款內容來看,遺產繼承是按照順位的,只有在前一順位的所有繼承人都不在 ... 雖然不具法律身分的同居人無法繼承遺產,但與被繼承人所生的子女可以享有繼承權? 於 www.rmim.com.tw -
#82.繼承事件 - 高點法律網
人陪伴,以解年老孤寂之苦悶,A 開始追求B,87 年過年後,A 與B 正式同居,B 住 ... 拋棄繼承是一種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所為的單獨意思表示,欲拋棄繼承. 權之人,依法 ... 於 lawyer.get.com.tw -
#83.從繼承之法律關係談財產之處理與遺囑實務
然同法第. 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 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是如被繼承人. 以遺囑為遺贈或為應繼分之指定、遺產分割方法. 之 ... 於 www-ws.pthg.gov.tw -
#84.遺囑和贈與 - 法律圈
繼承 .贈與 遺囑 142 次瀏覽. 我想問姑姑和同居人(尊崇姑丈)沒有小孩,想把 ... 民法所定的順位有優先劣後順序,並非所有順位都有權利一起繼承。 3. 於 www.lawchain.tw -
#85.配偶繼承遺產別忘二節稅優惠 - 中時新聞網
另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繼承人優先順序依序為配偶、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主要是考慮到親屬過世後,配偶需負擔家計並扶養子女,因此 ... 於 www.chinatimes.com -
#86.「意定監護」大解析!制度、優點、流程與5大辦理須知
根據民法第14條規定,這些人都是監護宣告的聲請權人,. 本人; 配偶; 四親等內之親屬; 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 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 ... 於 www.firstlaw.com -
#87.法規資訊|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行執案字第10300540920號; 有關所詢「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3第2項至第4項規定 ... 項規定修正前滯欠之遺產稅,是否優先於被繼承人之普通債權受償」之法律疑義乙案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88.老公過世負債,太太可以拋棄繼承,但不扶養公婆會被判遺棄罪?
Q3.家中失智的公婆,是哪些人有優先扶養義務? A.本案例的小姑是第一順位扶養之親屬葦如因未與公婆同住,不符合民法第 ... 於 healthforall.com.tw -
#89.第3章 民法簡介與實例說明 學習單
如果一人被宣告應受監護,則不論他年紀多大,他都是沒辦法自己處理事務的人,法院會為他指定一個監護人做( 法定代理)人,所有法律事務,由法定代理人幫他處理,他就像七歲 ... 於 md1.mdhs.tc.edu.tw -
#90.分配遺產前,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處理的幾個提醒-天使律師吳 ...
二、如果繼承人們「不知道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債務多還是遺產多,不清楚 ... 因此,被繼承人生前的同居人,如果符合這條規定的要件時,是可以向 ... 於 www.brightgracelaw.com -
#91.遺產糾紛案件 - 行政訴訟律師
... 表明這位子女不具遺產繼承權,一旦遺囑記載事項,符合《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的條件時,繼承事宜將可以遺囑為優先,不受繼承特留分限制。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 ... 於 smartlaw.tw -
#92.爭奪家產,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分遺產、立遺囑的超實用指南
繼承 事宜以遺囑為優先 ... 另外,對於同居人或已離婚之男女,因在法律上並無繼承權,若要留遺產給對方時,可在 ... 提早立遺囑,是件健康且負責任的事. 於 www.thenewslens.com -
#93.到底誰才有繼承權? 解析「這8種人」的繼承資格! - 磐石保經
而萬一女兒死亡,其子女仍可以代位繼承其應繼分。萬一是女兒不想要繼承父母親的遺產,民法第1174條則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 ... 於 www.rockgp.com -
#94.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 遺產繼承
專屬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2.聲請權人: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 ... 於 www.legalpro-heritage.com.tw -
#95.日本繼承法修正動向: - 高齡社會中的生存配偶保障
日本民法第898 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遺產成立共有關. 係。此處的「共有」究竟是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雖曾有爭論,但通說和實務見解均採. 於 homepage.ntu.edu.tw -
#96.東吳中文學報第十八期- 2009年11月- 頁33-60
子女當中,嫡長子絕對是置後的第一優先人。 ... 其繼承次第也是以母親身份做優先考量,正妻子先於偏 ... 其中同產子必需是同居者,也就是與死者同一戶籍,才能有權繼承. 於 tpl.ncl.edu.tw -
#97.「一身專屬性」之理論建構* - 所有出版品
保證人死亡後,保證契約能否繼承,民法債編保證節僅於人事. 保證設有明文。 ... 是人會做什麼行為,而不是人應該做什麼行為。 ... 同居請求權、離婚. 於 publication.iias.sinica.edu.tw -
#98.「我的錢就是不想留給他!」預立遺囑不是有寫就有用 - 今周刊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遺產在民法上是有規定的法定應繼分的,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下遺囑,那麼,依民法規定,配偶會依下列順位跟其他親屬共同繼承遺產: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99.法國法中的遺產繼承制度@ 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
繼承人類別就是區分不同類型的繼承人,法典第734條共確定了四個繼承人類別,並規定了它們在遺產繼承中的優先順序,它們分別是:. -直系卑親屬類: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 ... 於 blog.xui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