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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桂世平寫的 創業實務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收到免用統一發票的收據要報帳 | 健康跟著走也說明:免用統一發票 收據可以報帳嗎- 只要是公司可以用的到的東西,公司都會承認吧, ... 但是不可以扣抵營業稅,可以作為合法的會計 ..., 收據章要有載明賣方的統一編號,法令 ...

崑山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 耿怡、呂德財所指導 李美鈴的 我國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制度之研究 (2016),提出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制度。

最後網站行號登記之後,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真的好嗎?則補充:免用統一發票 的營業稅,是按稅務單位查定的營業額,做為課稅依據,營業稅率為1%,按季繳納。例如:某咖啡輕食店,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後,稅務單位查定其營業額為新台幣10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創業實務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的問題,作者桂世平 這樣論述:

  台灣的企業經營,越來越趨向集團化、財團化,台灣創業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所以在台灣想要創業成功,創業者就必須具備更多創業的相關知識,才能夠在激烈競爭的創業市場中脫穎而出。     台灣在這一年以來,新創事業的家數有減緩的趨向,年輕人即使有心想要創業,但是卻苦於資金不足而難以圓夢。但有更多的年輕人沒有創業的雄心壯志,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夠激發出更多人創業的企圖心。     本書主要從八個創業單元分別加以介紹,包括創業準備與市場調查、商業模式與立案登記、商品規劃與管理、創業計畫書撰寫、資金籌措與貸款規劃、行銷通路與銷售規劃、人力規劃與經營管理、財務規劃與管理等。     希望

藉由本書,讓有意創業的朋友,了解創業相關的知識以及法規,學習創業的相關專業知識以及管理技術,能夠讓想創業的朋友,成功追尋自己心中理想的事業,成功創業當老闆!

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50125中天+中視 收取帶看費 房仲將社區列黑名單 降低成交率
影片網址→http://youtu.be/iDaJdw48Amk

感謝記者 林欣潔&董佑駿、榮孝洋&梁銘志&潘立勇的採訪,

國稅局表示,收取帶看費如果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得辦營業登記,不滿20萬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只要總收入超過4萬元,通通得繳1%營業稅。

另外,我們房仲業有一個不成文的「默契」,只要哪個社區有要收帶看費,房仲為了不想繳帶看費,在第一時間跟客戶介紹時,為了避免客戶產生興趣,就會講那個社區的缺點,久而久之,成為在地區域的黑名單社區,

所以,房仲同業檢舉社區大樓涉嫌逃漏稅頻率日增,為了給自己住的社區留下好名聲,建議還是取消收取帶看費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吧!

中天新聞報導……↓

假日也要勤跑,客戶勤看房,房仲帶看超拼,因為有的房子得收帶看費,每去一間就得被剝皮一次,只好更拼命。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些大樓甚至是一旦你成交了之後,還要跟你的公司收1~2萬不等的基金。

收帶看費,這一兩年興起,某些社區規定看房得收50~1000元不等的費用,名義上是要清潔管理跟電梯使用的電費,但房仲抱怨有時不見得拿得到收據,甚至收據上寫得名目「不一定」是帶看費,桃園就有一位陳姓房仲,就亮出自己收到的帶看費收據竟然寫的是「停車費」。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它的名目都是寫清潔費。

不只房仲抱怨,這位黃姓屋主也透露曾遇到帶看費糾紛,還有屋主表示常常毓到社區要收帶看費導至房仲減少帶看等狀況,降低房屋成交機率,帶看費爭議大,不過對此也有其他人持反對意見,認為社區管理還是有其必要性。

不過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於「銷售勞務代價」,應該依照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否則會涉及逃漏稅。只是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到底費用該歸屋主還是房仲,恐怕又成了一大問題。

中視新聞報導……↓

房仲帶看屋往往會被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這樣的費用百元起跳,更高檔得還有喊價到1000元,又以酒店式管理的房子居多。

管委會巧立名目,儘管開收據,不過上頭寫的不是帶看費,而是清潔費,或是停車費,有些房仲向屋主收取不到費用也只能自行吸收。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要收帶看費的房子,房仲帶看的頻率極低,除非客戶主動要去指定看這棟,不然基本上客戶問這棟,我們就會說這棟房子哪裡不好。

帶看費遊走法律邊緣,有時甚至還會轉嫁到賞屋民眾身上,政府應該要立法規範。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4891845

我國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的問題,作者李美鈴 這樣論述:

營業稅在基於稽徵便利性及經濟原則考量,立法上將「消費或支出」轉以「銷售」為稅捐客體,並以銷售人為納稅義務人,再經由轉嫁,使營業稅負擔回歸至原來消費所歸屬之人。立法者考量稽徵成本及技術等因素,考量小規模營業人家數眾多,稅務稽徵不易,乃於營業稅法第13條及第23條訂定小規模營業人就查定計算銷售額按營業稅稅率1%計算營業稅額,同時於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明訂小規模營業人得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課徵無論新、舊制,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稅率皆為1%,新制營業稅自75年實施以來更將其排除在加值體系制度外,除了讓加值體系特有之統一發票自動勾稽功能無法完全發揮,間接形成助長加值體系營業人變相逃漏稅,再者小規模營業

人銷售額更因係採查定課徵方式核認,無法真切顯現實際之銷售額,且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1%與加值體系5%相差高達4%,相較明顯偏低,影響並違反租稅公平等問題。針對這些現況言,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制度有其研議之必要。本研究係藉由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爭議案例探討,蒐集行政法院判決及訴願案例,就現行銷售額查定方式、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超額查定適用及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實務上爭議,整理分析小規模營業稅查定徵課上所面臨之問題加以探討,並提出檢討,進而提出改進方法。經由本研究之分析結果發現,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查定課徵制度就現在而言,的確是一種不公平的稅制,就整個營業稅制度來說,因它的存在,使得營業人花樣百

出,產生了各種惡習並導致他人逃漏相關租稅之漏洞,然為了考量部分真正符合規模狹小、交易零星之經濟弱勢並無相關法制觀念者,應藉由範圍的限縮或修正銷售額查定方式來改善,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社會大眾所期望。依據研究結果,本研究對現行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查定課徵制度之建議,分為近程及遠程。近程目標。1. 參照每年底財政部公布綜合所得稅租金標準及勞動部發布最低基本薪資,進行調查並於每年度修訂調整「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費用標準等級表」,以達租稅公平原則。2. 基於公平、實質課稅原則之考量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超額查定之規定應予以廢除。3. 為符租稅中性原則,小規模營業人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免予處罰之規定仍應取消。

4. 積極推動小規模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並簡化稽徵作業及便利報稅手續,以達稅務行政原則。5. 積極向廣大消費者宣導索取統一發票之好處,鼓勵消費大眾主動索取統一發票,消費大眾成為促使小規模營業人轉入加值體系最大的推手。遠程目標:建議為有效提高消費大眾索取統一發票意願,並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間之必要費用差異,准許薪資所得者對於因工作必要而取得之二聯式統一發票做為其必要費用,以計算薪資所得,以符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並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