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補助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工作研究所 蔡培元所指導 林妤柔的 社工執行監調訪視之實務現況探討 —以雙北市為例 (2021),提出兒少補助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監調社工、親權、成年監護。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 吳書昀所指導 林容的 未成年小媽媽教養發展遲緩兒童經驗之詮釋 (2021),提出因為有 未成年小媽媽、發展遲緩、母職、教養的重點而找出了 兒少補助查詢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兒少補助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兒少補助查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今日質詢-社會局


1. 杜絕社工薪資回捐、托嬰中心違法超收


機構虛報社工薪資或是要社工回捐薪資給機構來賺取政府補助的狀況層出不窮,黃捷要求社會局和勞工局合作,進行 #全面性的稽查工作。另外,高雄市也常發生托嬰中心違法超收的情形,造成托育人員和嬰孩的照護比例嚴重失衡,一來造成托育人員身心過勞,二來影響照護品質。


以上問題,黃捷要求社會局協同勞工局評估 #工會陪檢制度 的可行性,以及 #別再電訪。由於不同機構的違法型態不盡相同,在做實地勞動檢查時,邀請熟悉違法型態的社福相關產業別工會一同進行陪檢作業,可更有力地改善勞動情形。而電訪調查「貴單位是否超收?是否有薪資回捐?」並不實際,無助於稽查成效。局長承諾願意朝這個方向來討論,黃捷也會再召集兩局來協調更有力的作法,落實有效且確實的稽查。


2. 約聘雇人員精簡後配套措施


黃捷詢問2019年2月發布的「高雄市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人員員額精簡管控措施」實施後是否會加重社會局既有人力的負擔?因社工長期人力不足,且未來長照、社會照顧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應確保專業社工員額不會減少。黃捷請局長提供 #人力精簡後業務量評估,並擬定 #行政減量對策。


3. 積極查辦違法案件,公告專區即時更新


前兩年高雄市發生過連兩年違法兒少法、僱用未成年少女的案件,但社會局僅處以罰鍰,未要求其停業,虐童、性侵等違法的案件屢屢以最輕罰帶過,彷彿在保護違法雇主。黃捷呼籲社會局正視社會兒少問題,拿出行政職權的執法魄力,#該停業就停業,該公告就公告。


另外,黃捷也要求 #公告要即時,因違法公告專區僅更新到去年10月,相較之下,新北市已更新至今年3月,高雄足足慢了半年,對民眾來說無資訊可查詢防範。


4.公共家園即時完工,因應民眾需求


社會局預計到2020年前增設到12處公共家園,目前僅看到2018年已完成大樹、苓雅兩處,梓官預計本月底,鳥松預計今年七月,其他8處不見進度?局長回應,明年底之前一定會完成剩下的鹽埕、旗津、左營、大社、永安、彌陀、鳳山、美濃8處。


5. 衛福部準公共化保障托育人員底薪28000,高雄沒理由例外!


雖然衛福部承諾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會要求保障托育人員底薪有28K,但目前高雄實際上仍沒有強制規定簽約時有保障底薪,等同市府放任勞動條件的劣化,因此黃捷要求社會局儘速評估 #保障28K底薪 的可行性,盡快還給基層托嬰人員合理的勞動保障,並將勞檢和超收違法事實反映在社會局托嬰專區。


--

捷辦同行,一起前進!
 
👉留言、分享、私訊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huangjie_npp/ 
🤟youtube:https://npptw.org/nJWmqB
👾公開資料:https://issuu.com/voteforfongshan
💌信箱:[email protected]

社工執行監調訪視之實務現況探討 —以雙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兒少補助查詢的問題,作者林妤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執行親權與成年監護訪視調查的社工人員,在與其他體系的合作上,以及在實務工作上可能會遇到的議題、如何解決,以及對於現存的議題是否有什麼改善建議。本研究採質性研究,透過立意抽樣邀請1位法官、1位家事調查官、1位社政人員、8位監調社工,並以深度訪談方式進行資料蒐集。本研究發現監調社工可能會與司法體系、社政體系,以及其他單位或個人,如個案的律師、社福單位、長照機構、醫療院所、學校單位、警政等體系有所互動,而在與不同體系的互動過程中,社工可能會遇到很多不同的議題。監調社工在與司法體系互動上,主要會遇到資訊提供、溝通聯繫,及訪視合作面三部分的議題;在與社政體系的互動上,主要會遇到委辦契約、

轉發法院函文缺漏,及聯繫會議之目的未被落實的議題;而監調社工在執行實務工作時,則可能會遇到資料蒐集面向、評估面向、體制面向、人身安全面向等四個面向的議題。綜合以上議題,在監調社工之體系合作面,本研究建議:(一)司法與社政部門能多了解監調訪視的流程與負責單位;(二)司法部門能建立統一的查詢案件進度系統;(三)定期舉辦親權及成年監護之相關講座;(四)社政部門能多促進社工、司法體系與其他部門的交流與合作。而在監調實務過程議題面,本研究建議:(一)評估面向:增加訪視資源與人力以及增加專業間的共訪;(二)體制面向:各單位間釐清監調業務之負責單位、將社工全國的評估表格統一規範、將成年監護的表格化繁為簡、以

共訪的方式來增加社工與其他專業的交流、監調機構提供新進人員工作手冊、監調機構安排足夠的法律相關教育訓練;(三)人身安全面:法院對於高風險案件提供更詳細且完整的個案資訊、社政部門提供監調機構社工相關的心理輔導課程或聘用兼任心理輔導人員的補助費用、監調機構提升高風險案件的督導支持、增強與警政系統的聯繫網絡、提供監調社工充足的防身裝備、增派特殊案件或高風險案件的社工人力。

未成年小媽媽教養發展遲緩兒童經驗之詮釋

為了解決兒少補助查詢的問題,作者林容 這樣論述:

未成年小媽媽,一個稱謂、雙重身份,在仍須被保護以及要負起保護、教養之責的兩種身分下,她們的身心和各項需求產生巨大的變化與拉扯,也使她們在為人母後面臨極大的考驗。若遇上孩子有發展遲緩,面臨額外的早療治療、親職課程等狀況,對未成年小媽媽來說,又何種處境與狀態,值得深入探究。因此,本研究在目的在於詮釋未成年小媽媽在面對親自撫育及教養發展遲緩兒童的經驗。 本研究歷經10個月,透過16次跟訪早療課程的機會,實際參與一位小媽媽日常教養及親子互動;從情境中取得相關故事的片斷,加上傳述經驗的過程,整理小媽媽的生命經驗,進而整理出以下四面向的發現:(一)從生態理論觀點論述小媽媽母職實踐的想法與作法;(二

)從社會排除觀點探討在母職展現過程中自我內在的糾葛與衝突;(三)從政策面向分析小媽媽在母職身分下使用資源的經驗及感受;以及(四)從小媽媽對自己未來生涯、母職的期許中看到她逆境求生的不容易。希望能透過這樣的整理,讓大家對於未成年小媽媽教養發展遲緩小孩的處境、經驗有更深入的理解與認識。 最後,根據研究發現予以七點研究討論與反思及二點建議,期許在服務或福利供給上從巨視體制、文化到微視的個人狀態有脈絡性的去理解未成年小媽媽;以及從不同面向來重新檢視及建構更貼近未成年小媽媽的福利政策,為她們帶來更多希望。關鍵字:未成年小媽媽、發展遲緩、母職、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