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政風處處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葉俊榮所指導 李麗君的 公務員私領域行為之懲戒與懲處界限之研究 (2012),提出內政部政風處處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懲戒、懲處、私領域、職務外、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政風處處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內政部政風處處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人事處、政風處(4/23)】

#總編制員額上限

根據內政部三月人口速報,桃園市人口已達227萬人,總編制員額上限也將從目前的7200人調整至9000人,但目前市府編制員額為6452人,若以未來9000人來算,核給率為71.69%,未來人事處將如何補足人力? 對未來增加的人力或局處有何規劃?

人事處回答,為了人力有效運用,員額數僅列通過國家考試之公務人員,不包含約聘僱人員加臨時人員,若全部加上去,包含機關學校,人員將達47000餘人,其中市府內聘雇2000餘人、臨時人員4000餘人,其實有超過員額上限。

智翔也擔心聘僱與臨時人員的數量,是否反映薪資與勞務付出不對等的疑慮,人事處長則說明,此類工作內容較為簡單與庶務性、例行性,為責酬相符,故進用上以此為考量。

但智翔也以市民陳情舉例,並建議為提升主要業務的效率,庶務性與例行性的工作與人員的規劃,應可再做調整,並把資源留給真正重要的業務,將編制員額的比例提高,無論是向行政院爭取人力,或是在工作報告中提出未來人力配置的規劃,都期待能在下個會期中看到。

#桃園廉政電影節

桃園廉政電影節深受好評,但舉辦徵件比賽仍以校園為主,雖有向下教育,深化廉能觀念的意義,但智翔也建議往後是否能增加社會組的競賽。

由於社會人士觀察的面向不同,社會經驗也更豐富,可以增加競賽影片的多元性,對此政風處也表示往後的電影節可以來考慮增設社會組競賽。

另外智翔也舉出日前桃園市五所國小校長與主任涉案的新聞,雖然檢調以護航工程、圖利廠商來起訴,但後續發現,涉案的校長及主任均未收取廠商利益,多是單純為學校建設著想。

像上述的案件發生,是否代表廉政教育的不足?校園內發生貪腐案件並不少見,可能肇因於負責採購的人員不熟悉法規,或是為了方便忽略行為之違法性,希望政風處更有效的宣導廉政觀念,甚至在校長升遷及進用上,是否進修過廉政課程也可以加入評選項目中。

政風處也回應,未來會加強在校長會議中的宣導,並以此為案例,也會考量在校長晉升的評選中加入進修廉政課程。

公務員私領域行為之懲戒與懲處界限之研究

為了解決內政部政風處處長的問題,作者李麗君 這樣論述:

在過去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與中國傳統儒家思想下,公務員的私人生活亦受到全方位之檢驗,國家自得對其職務外行為藉由懲戒或懲處等制裁手段予以管制。惟在法治與人權保障思潮盛行下之今日,國家是否仍能對公務員下班後之私人行為為懲戒或懲處?有無界限存在?又,公務員與國家間兩者利益應如何調和?此皆為值得思考之問題。因此本文之問題意識在於:國家就公務員私領域行為行使懲戒權之界限,意即:針對公務員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私領域行為,國家能否懲戒與懲處?是否所有私領域行為皆可懲戒與懲處?其標準何在? 又,本文透過對我國懲戒與懲處相關規範、學說與實務運作之觀察、分析,並與外國懲戒法制作一比較研究,最後並為具體案例之分析操

作,得出結論如下:雖現行公務員懲戒法與公務人員考績法均有其懲戒與懲處事由之相關規定,惟其亦有使用高度不確定之法律概念者,再加以與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等規定搭配解釋之結果,實務上往往使公務員職務外之私領域行為亦動輒得咎,似有空洞化懲戒與懲處事由之規定而失其規範意義之疑慮,使私領域行為的懲戒和懲處與否幾乎毫無標準可言。是以本文建議得援引德國法制之見解,以「損及公務員職務上信任或官署之行政聲譽」為懲戒與懲處私領域行為之初步標準。此外,為補充其不足,並將我國實務上之懲戒與懲處案件予以分類,並大膽地進一步建構其類型化之懲戒與懲處標準,以期解決我國實務上之問題。最後,希望藉由此議題之研究,使公務員之懲戒與懲

處能在更符合法治與人權國家之要求下,同時顧及國家利益,而對公務員懲戒與懲處法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