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也說明:一、社會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等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 ... 縣(市)以上者得向內政部申請籌組全國性團體。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發起 ...

南華大學 建築與景觀學系 魏光莒所指導 江明赫的 老戲院的振興與地方發展-以大林萬國戲院為例 (2018),提出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老戲院、記憶、活化、地方創生、互利模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劉宏恩所指導 楊子萱的 生育事故補償制度的法律與社會研究—從我國「鼓勵醫療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談起 (2014),提出因為有 生育事故、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無過失補償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的解答。

最後網站人民團體法-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則補充: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二、已立案之全國性政治團體,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老戲院的振興與地方發展-以大林萬國戲院為例

為了解決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的問題,作者江明赫 這樣論述:

  早期的戲園(院)幾乎座落於地方人聲鼎沸的鬧區,除了提供娛樂外,更是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與教育中心。在當時的年代,全台800多家的戲院,除了布袋戲、歌仔戲、新劇、舞團、特技表演、電影外,連選舉的政見發表、婚禮宴會、鄰近學校的新生報到、週會及畢業典禮…都會在這場域舉辦。也因如此,戲院一直是大家津津樂道的重要回憶,而現代都市發展,與早期戲院及市場結合是市區中心地帶的概念息息相關,因此,復興舊戲院可以帶動市場的活絡,誠屬地方振興的關鍵。  只是隨著科技進步、地方產業轉型、經濟模式與娛樂事業的再進級,在電影產業最末端的戲院,不敵時代娛樂的趨勢,一間間的黯然歇業,地段好的被拆除變成大樓、住宅,地段

較差的、產權無法解決的,隨著時光慢慢的頹敗荒蕪。而有幸未遭拆除的戲院,加上居民對戲院的舊時深刻記憶,產生重生契機。  本研究以回顧及探討實際執行大林鎮萬國戲院與地方創生的結合,省視戲院重生與地方發展的可行操作方式;期望藉由這個探討,讓這個操作方式亦能成為其他各地方戲院重生的方向。本研究歸納幾個主要操作流程及階段,紀錄及彙整出老戲院重生與地方發展的一個互利模式;包括以下實際過程:一、啟動老舊戲院與大眾集體記憶的連結:建立戲院空間與當時民眾生活記憶之關聯,喚醒及引導民眾參與的熱情。二、尋找老戲院建築的重生契機以實際申請相關經費整修萬國戲院,進行空間的活化與再生。三、老戲院空間的創新還原藉由戲劇節目

的空間重塑及擬像效應,展現出一個過往的時代。再藉由媒體訊息的傳播,創造出“超真實”的文化效益。四、由文化意義及產業空間的重新連結,達到地方振興的最終目標。

生育事故補償制度的法律與社會研究—從我國「鼓勵醫療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談起

為了解決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的問題,作者楊子萱 這樣論述:

自民國一百零一年開始實施的「鼓勵醫療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是我國首次以「無過失補償」模式解決醫療糾紛之嘗試,也被視為是「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的先導型計畫」。 在試辦計畫尚未施行前,因生產而遭遇生育事故的病人與家屬,必須獨自承擔不幸的結果。提供接生服務的醫師與醫療院所,也時常擔心因生育事故所引發的糾紛與法律追訴,在沈重的精神與財務壓力下,不敢再投入接生領域。婦產科人力不斷流失,醫療人口高齡化,成為本試辦計畫亟欲解決的問題。 因此,本文試圖以「鼓勵醫療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為核心,首先介紹本計畫的運作方式及施行成效,進而探討以無過失補償模式解決醫療糾紛之方式,是

否比現行的醫療訴訟模式,更能達到定紛止爭、救濟損害、促進醫病關係和諧、提升醫療品質之效果。 同時,參酌其他法律系統中的生育事故補償制度施行經驗,比較在不同社會背景、法律文化中,不同的制度規範方向,以供我國未來在醫療無過失補償制度推行上的建議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