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 - 第 24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三、所得稅法關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稅基規定,與健保保險費費基之核定基礎是否相容? ... 我國之全民健康保險即屬於此種類型,人民與法定之保險人「中央健保局」之間的保險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林靜香、封昌宏所指導 胡曉芬的 台籍個人大陸薪資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影響之探討 (2018),提出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外所得、綜所稅、健保費收入。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李丁文所指導 王麗綾的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推動之探討—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例 (2014),提出因為有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投保單位的重點而找出了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的解答。

最後網站健保局訊息內容 - 國軍高雄總醫院則補充:健保署指出,網路繳交健保費非常簡便,可以透過健保署網站「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選擇活期存款帳戶、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費;或直接在e-bill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籍個人大陸薪資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影響之探討

為了解決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的問題,作者胡曉芬 這樣論述:

在企業營運全球化下,企業員工接受指派至海外經營管理各項業務,由海外子公司支付其薪資所得,該所得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中,視為境外所得(即海外所得),僅需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及計算最低稅負;但此項規定不包含大陸所得,國人在大陸取得的收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需合併台灣所得申報綜所稅。憲法保障公民平等,稅法採實質重於形式課稅處理,在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不具實質控制權下,應該將台籍個人在中國大陸賺取的收入所得和在其他國家賺取的收入所得一視同仁,皆列為海外所得。並應透過兩岸租稅協議確認稅務居民身分,避免台籍個人被兩岸政府重複徵稅,損及個人權益。而台灣企業為維護員工權益並確保企業每筆費用合法稅前扣除以保

障股東權益,派駐大陸員工由大陸當地企業全額給薪,不再兩地或三地支薪,減少台灣稅收及健保費收入,特別是後者需要健保局對於僅有海外所得的國人若要享有台灣健保保險,應重新審視他們支付的社會保險費及享有保障範圍規定,避免個人以低保費享受高規格醫療服務,影響台灣健保費收入且損及台灣眾多公民權益。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推動之探討—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例

為了解決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的問題,作者王麗綾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實施19餘年來,因為醫療院所高特約比率,提升了國人的就醫可近性,就醫沒有等待期;相對低廉的保費,加上弱勢協助措施,避免民眾因病而貧的窘境;這項受到國人高度肯定的醫療制度,隨著國內社會文化、經濟環境的變遷,原來以經常性薪資作為保費計算基礎的計費方式,在國人人口老化,醫療支出成長的必然趨勢下,保費收取的結構勢必進行改革以符合永續經營的目標。2013年1月1日二代健保正式實施,為了解整個改革的過程及補充保險費的實施對投保單位造成的影響,本研究先以文獻探討蒐集與全民健保有關的資料,建構全民健保實施現況、承保制度、改革經過、及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內容介紹。並以參與型觀察法,實地觀察健保署北區業務

組對補充保險費的推動過程,詳盡介紹主管當局是如何對所屬單位推動這項健保開辦以來最大變革的政策。另結合文獻分析資料與政策推動經驗發展訪談大綱,對健保署北區業務組負責推動這項政策最核心的宣導講師進行深度訪談,因受訪者為推動這項政策與投保單位互動最直接的對象,對他們進行訪談可深入了解補充保費實施對單位造成的影響,並可據以歸納出政策可行的結果與建議。本研究係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研究範圍,探討補充保險費的實施對健保投保單位及健保署本身造成的衝擊,提出實務作業可改善的方向,供主管機關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