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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良文育成寫的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和良文育成的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陳金貴所指導 汪耀文的 我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待遇制度之研究 (2015),提出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教師待遇、職務加給、鐘點費、平等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林佳和所指導 吳昌倫的 我國教師申訴救濟途徑之研究-以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運作為中心 (2013),提出因為有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申訴、再申訴、行政救濟、訴願、勞資爭議處理、評議準則、判斷餘地、正當行政程序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問題,作者良文育成 這樣論述:

  考試,是場格鬥。   準備考試的讀本,應該要精煉、符合實戰需求!   於是,我們把複雜的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內容,從考試實戰的角度,精煉、表格化,並切割成容易掌握且適合平日攻讀、練習、快速查找的topic單元。   藉由《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快速掌握關鍵之後,重心就可以放在《這是一本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解題書》的練習上;後續回到《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查找、複習也相當便利,才可能盡快上榜,減輕我們時間和經濟的壓力。   書的內容好消化、能快速吸收精粹,才可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運用,那距離上榜之日就不遠了。

  我們懂。   因為我們也曾是考生。  

我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待遇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問題,作者汪耀文 這樣論述:

教師待遇條例三讀通過,評價不一。本研究探討我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之法律地位、職務內涵與其待遇類別歸屬與法制疑義;其次,透過國際重要國家國小教師待遇制度的扼要剖析,交叉比較,以為我國參酌借鏡之用;再者,利用行政法學的爬梳,逐一闡釋我國國民小學教師待遇制度諸實務議題,初步理出一個公平、合理又適法的教師待遇輪廓。此外,估算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前後兼任行政主管職務、兼任導師不同身分別教師之經常性、非經常性薪資結構的異同、因應春節寒假調整上課方案,導致專任、外聘課務鐘點費請領額度之差異。接著,併以憲法釋義學之演繹方式,以平等原則檢驗我國國小教師兼代課鐘點費請領規範之區別對待的合憲性。最後,透過訪談法以瞭解

第一線基層教育人員、政策利害關係人等對於我國國民小學教師待遇制度運作與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前後導師工作給與之定位更迭的看法,且與上開實務議題分析、合憲檢驗所得結果之併比分析,提出本文之結論與建議。本研究得到下列結論: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俱足專業人員、勞工、廣義公務員三種身分,其所 受待遇兼有「生活照顧說」與「對待給付說」的理論基礎。今仍存未 領有主管職務加給、未有減授節數對待的專任教師,兼辦與教學無關 之行政工作一事實。二、專任、非專任教師請取兼課鐘點費的區別規範,無法通過平等原則之 檢驗;中學、小學兼(代)課之鐘點費支給核計基準不盡相同。三、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經常性、非經

常性薪資恆高於兼任導師者。為突 顯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繁重與辛勞、待遇衡平的策略設想,創設殊異 的獎金計支內涵之規範。非經常性薪資的區別規範,無法通過平等原 則之檢驗。四、公立國民小學教師未具有(績效)獎金的直接給付請求權;教師成績 考核獎金之核發逾越法律授權範圍;教師年終工作獎金未採計導師職 務加給,不符比例原則,且與教師待遇理論基礎不符。五、生活津貼之核發,宜本諸教師之「職的關係」,而非「務的關係」;育 嬰假的准駁,應恪遵法律保留原則。六、教師待遇條例對於取得較高學歷以改敘之年資採計,未有周詳設想與 因應。關於特定事由停聘之教師,施予「停薪」的處分,

違反「無罪 推定原則」。國民中、小學創設「兼代主任」一制所衍生的職務加給 的扣、予做法,顯然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教師待遇與中央立法與地 方自治,密切相關。本研究有如下的建議:一、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適用公務員懲戒法,允宜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明 文以規範;兼任組長職務加給應從目前的三級整併成一級;教師本薪 (年功薪)之「薪點折算薪額」,應有明文規範。對於未領有主管職 務加給,卻又有處理行政工作事實的專任教師,應有減少其基本授課 節數的對待。「勤務條件法定」與「聘約協議」併用,在待遇法定的 保障原則下,確認教師職務與工作內涵。二、覈實支領一學期兼(代)課

、超時授課的鐘點費;調整國民小學兼 (代)課授課鐘點費,以符應「單一薪給」原則。三、教師年終工作獎金之計支內涵,宜認列導師職務加給。四、教育部及早訂定教師績效獎金實施辦法;一如教師待遇專法,立法機 關應制定教師成績考核專法。五、關於教師育嬰假規範事宜,應採「包裹修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公 教人員保險法等,亦應一併修正。六、關注非專任教師的權益;因應未來非專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應有 準備。建立教育人員部分工時法制規範,納入勞動權益保障基本原 則。取得新學位以改敘的現行待遇規定,限制資淺教師的受薪權,允 宜修正。非屬財務性給與的教師整體待遇範疇,仍應通盤以設想;

「年資加成」機制之於偏鄉外聘教師授課鐘點費方案的採納。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

為了解決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問題,作者良文育成 這樣論述:

  考試,是場格鬥。   準備考試的讀本,應該要精煉、符合實戰需求!   於是,我們把複雜的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內容,從考試實戰的角度,精煉、表格化,並切割成容易掌握且適合平日攻讀、練習、快速查找的topic單元。   藉由《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快速掌握關鍵之後,重心就可以放在《這是一本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解題書》的練習上;後續回到《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查找、複習也相當便利,才可能盡快上榜,減輕我們時間和經濟的壓力。   書的內容好消化、能快速吸收精粹,才可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運用,那距離上榜之日就不遠了。   我們懂。

  因為我們也曾是考生。   作者簡介 良文育成   長得越來越舊、但心努力保持很新的阿宅S複數集合。   一起奮鬥、一起考上國考、一起工作(打怪刷成就)、一起寫解題書、一起吃宵夜、一起變胖、再一起去運動減肥……   從沒想過以上的輪迴,迴到連解題書轉眼間都第四版了(謝謝大家),那就持續寫更多版、更多書、更多文吧(感謝G哥跟讀享),希望能幫助更多考生,轉變人生。(握拳)(然後也賺點生活費 XD)   因為曾經是考生,知道考生心裡苦(悶),所以最care寫的文一定要好讀又好用,也希望能有一點好笑,除了寫寫書之外,也有寫在以下網誌和FB裡喔:   網誌:「良文育成:國考格鬥進化學院

」   FB:「良文育成」   1 公職與公務員 TOPIC 01 常見的公部門職務1-3 TOPIC 02 學理上的主要比較分類:政務官與事務官1-5 TOPIC 03 法制上的主要比較分類:政務人員與公務人員1-6 TOPIC 04 從廣義到狹義的法制上比較分類1-7 TOPIC 05 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1-9   2 人事體制與人事機構 Section 1 人事體制2-2 TOPIC 01 品位分類與職位分類比較簡表2-3 TOPIC 02 官職併立制2-5 TOPIC 03 我國政府其他人事制度2-8 Section 2 人事機構2-9 TOPIC 01 考試院2-10 TOP

IC 02 銓敘部掌理的人事一條鞭管理體系2-12 TOPIC 0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14 TOPIC 0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掌理之行政院人事一條鞭管理體系2-15 TOPIC 05 考試院系統與人事總處系統的角色互動與分工2-17 TOPIC 06 各國人事機關 (構) 的組織與管理態樣比較2-19   3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價值觀與趨勢 Section 1 理念價值觀3-2 TOPIC 01 功績制(Merit System)觀點3-3 TOPIC 02 效率(Efficiency)價值觀點3-4 TOPIC 03 政治回應(political responsiveness)價

值觀點3-5 TOPIC 04 代表性(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觀點3-6 TOPIC 05 學者Guy的女性消極代表性障礙隱喻3-7 TOPIC 06 社會公平(Social justice)價值觀點3-9 TOPIC 07 多樣性與多元化管理(diversity management)觀點3-10 TOPIC 08 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觀點3-11 Section 2 發展趨勢3-13 TOPIC 01 人力資源管理領域的發展趨勢3-14 TOPIC 02 OECD先進國家的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趨勢3-16   4 組織編制、員額與人力規劃管理

TOPIC 01 官職併立制基本結構與名詞解釋(任用法第3條)4-3 TOPIC 02 組織編制4-8 TOPIC 03 人力資源規劃4-16 TOPIC 04 職務與員額配置規劃原則4-18 TOPIC 05 員額(人力)評鑑4-19   5 考試 TOPIC 0 1 考試應達成的基本要求與原則5-3 TOPIC 02 公務人員考試主要種類與限制轉調5-6 TOPIC 03 應考的積極資格5-8 TOPIC 04 應考的消極資格5-10 TOPIC 05 公開競爭5-11 TOPIC 06 考試方式的種類、定義與優缺點5-13 TOPIC 07 較主要的革新考試方式5-16 TOPIC 08

評鑑中心法中,較常見的測驗方法5-18 TOPIC 09 考試舉行方式5-20 TOPIC 10 正額錄取人員5-21 TOPIC 11 增額錄取人員5-23 TOPIC 12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5-25 TOPIC 13 我國公務人員考試制度的設計原則與特色5-27 TOPIC 14 考試的違規情事與處理方式5-28 TOPIC 15 升官等考試5-29   6 任用 TOPIC 01 積極任用資格6-3 TOPIC 02 消極任用資格6-4 TOPIC 03 消極任用資格在各時點的法律效果6-6 TOPIC 04 其他涉及任用資格的特別法6-7 TOPIC 05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1步

:分發任用6-13 TOPIC 06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2步:任用(派代)前的注意與查核6-15 TOPIC 07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3步:先派代理6-20 TOPIC 08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4步:送銓敘審定6-22 TOPIC 09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5步:先予試用6-23 TOPIC 10 試用成績不及格6-24 TOPIC 11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6步:合格實授6-27 TOPIC 12 初任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第7步:任命(官)令6-29 TOPIC 13 權理6-31 TOPIC 14 調任6-33 TOPIC 15 擬任職務與任用資格銓敘6-38 TOPIC 16

轉任6-39 TOPIC 17 升官等訓練6-40 TOPIC 18 首長應迴避任用之對象6-42 TOPIC 19 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6-44 TOPIC 20 任用的原則6-48 TOPIC 21 留職停薪6-49 TOPIC 22 特種人事法律所任用的公務人員6-52 TOPIC 23 機要人員6-53 TOPIC 24 政府非典型人力6-56 TOPIC 25 聘用人員6-57 TOPIC 26 約僱人員6-59   7 陞遷 TOPIC 01 陞遷的意義7-3 TOPIC 02 陞遷序列表7-4 TOPIC 03 陞任評分標準表7-9 TOPIC 04 甄審委員會7-14

TOPIC 05 辦理陞遷的程序7-18 TOPIC 06 免經甄審(選)的特殊情形7-20 TOPIC 07 優先陞任的特殊情形7-23 TOPIC 08 不得陞任的特殊情形7-25 TOPIC 09 陞遷的原則7-27   8 俸給待遇與福利 TOPIC 01 本俸、年功俸、俸級、俸點、俸表8-3 TOPIC 02 加給8-5 TOPIC 03 初任、試用的俸給核給8-6 TOPIC 04 調任的俸給核給8-8 TOPIC 05 權理的俸給核給8-10 TOPIC 06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的俸給核給8-10 TOPIC 07 再任人員的俸給核給8-11 TOPIC 08 降級人員的俸給核

給8-12 TOPIC 09 停職與復職人員的俸給8-12 TOPIC 10 失蹤人員的俸給8-14 TOPIC 11 死亡人員的俸給8-14 TOPIC 12 職務代理人員的加給8-15 TOPIC 13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總待遇的內涵8-16 TOPIC 14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薪俸的訂定基礎8-17 TOPIC 15 學理觀點:Milkovich & Newman 的策略性待遇政策8-18 TOPIC 16 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簡稱EAPs)8-20   9 倫理與服務法制 Section 1 服務9-2 TOPIC 01 服務法的適用對象

9-3 TOPIC 02 服從義務法制9-9 TOPIC 03 服從義務學理分類9-10 TOPIC 04 應作為之義務9-11 TOPIC 05 禁止經商與投資限制9-16 TOPIC 06 不得兼職、兼業9-17 TOPIC 07 兼任非營利、教學、研究工作之限制9-18 TOPIC 08 旋轉門條款9-19 TOPIC 09 服務法其他禁止行為相關規定9-25 Section 2 行政中立9-27 TOPIC 01 規範對象9-28 TOPIC 02 中立法禁止行為9-30 TOPIC 03 中立法規定應作為之行為9-35 TOPIC 04 違反中立法的責任與處置9-37 Section

3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簡要內容9-38 TOPIC 01 應申報財產公職及對應的申報機關(單位)9-39 TOPIC 02 應申報的財產項目9-41 TOPIC 03 財產信託(申報法第7條)9-42 TOPIC 04 罰則9-43 Section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要內容9-44 TOPIC 01 受利衝法規範的公職人員與其關係人9-45 TOPIC 02 利益與利益衝突9-47 TOPIC 03 自行迴避義務摘要觀念9-48   10 考績 TOPIC 01 考績委員會10-3 TOPIC 02 平時考核10-7 TOPIC 03 考績的種類(考績法第3條)10-10 TOPI

C 04 考績期間計算與併資考績10-10 TOPIC 05 年終考績10-11 TOPIC 06 另予考績10-14 TOPIC 07 年終辦理考績的程序10-15 TOPIC 08 專案考績10-17 TOPIC 09 考績的原則10-19 TOPIC 10 懲處權行使期間10-21 TOPIC 11 考績法相關的重要大法官解釋10-23 TOPIC 12 績效考核之意涵與三大主要考核方式10-25 TOPIC 1 3 其他常見的績效考核方法摘要10-26   11 懲戒 TOPIC 01 適用對象11-3 TOPIC 02 公務員應受懲戒的要件11-5 TOPIC 03 移送11-5 T

OPIC 04 懲戒法庭法官應自行迴避的要件11-6 TOPIC 05 停職與復職11-7 TOPIC 06 審理中,不得申請退休或資遣11-9 TOPIC 07 懲戒判決11-10 TOPIC 08 懲戒處分輕重之標準11-12 TOPIC 09 懲戒處分11-13 TOPIC 10 懲戒權行使期間11-16 TOPIC 11 上訴11-17 TOPIC 12 處分的執行11-18 TOPIC 13 懲戒與刑事的關係11-19 TOPIC 14 懲戒與懲處的關係11-20 TOPIC 15 再審11-21   12 保險退休撫卹 Section 1 保險12-2 TOPIC 01 保險基礎觀

念12-3 TOPIC 02 失能給付12-5 TOPIC 03 養老給付12-6 TOPIC 04 死亡給付12-8 TOPIC 05 遺屬年金給付12-9 TOPIC 06 眷屬喪葬津貼12-11 TOPIC 07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2-12 TOPIC 08 生育給付12-12 Section 2 退休12-13 TOPIC 01 退休制度的學理理論摘要12-14 TOPIC 02 退休給付的學理理論摘要12-16 TOPIC 03 退休基礎觀念12-18 TOPIC 04 不受理退休、資遣申請的情況12-21 TOPIC 05 一般自願退休12-23 TOPIC 06 身心傷病自願退休

12-26 TOPIC 07 原住民族公務人員自願退休12-27 TOPIC 08 一般命令退休12-29 TOPIC 09 因公傷病命令退休12-30 TOPIC 10 屆齡退休12-31 TOPIC 11 資遣12-32 TOPIC 12 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12-33 TOPIC 13 停止領受月退休金的情況12-35 TOPIC 14 離婚配偶退休金請求權12-37 TOPIC 15 遺屬一次金12-38 TOPIC 16 遺屬年金12-39 TOPIC 17 退撫法開源節流措施整理表12-41 TOPIC 18 釋字第782號解釋關鍵重點12-44 Section 3 撫卹12-49

TOPIC 01 撫卹基本觀念12-50 TOPIC 02 病故或意外死亡撫卹12-51 TOPIC 03 因公死亡撫卹12-54   13 訓練進修 TOPIC 01 訓練法的適用與準用對象13-3 TOPIC 02 訓練與進修的定義比較13-3 TOPIC 03 訓練態樣、定義與主辦機關13-4 TOPIC 04 Kirkpatrick 的四層次評估訓練成效理論13-6 TOPIC 05 進修態樣與定義13-7 TOPIC 06 選送進修13-8   14 權益保障與協會 Section 1 權益保障14-2 TOPIC 01 對象14-3 TOPIC 02 權益保障範圍與各項實體保障14

-7 TOPIC 03 停職與復職總整理14-12 TOPIC 04 復審、調處→行政訴訟或再審議14-15 TOPIC 05 申訴→再申訴、調處→再審議或行政訴訟14-18 TOPIC 06 釋字第785號解釋14-20 TOPIC 07 因公涉訟輔助14-22 Section 2 協會14-24 TOPIC 01 協會關鍵觀念14-25 TOPIC 02 勞動三權14-28 作者序   終於把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主要的觀念也濃縮加進來了。   但既然這本書叫格鬥,「讓考生『快速掌握』『較容易命題的最少必要觀念』,表格化、精煉化、模組化、易讀化」還是我們堅持的初衷。   因為我們深知,

好消化,才好吸收;吸收好,才有可能建立邏輯、觸類旁通而靈活應變。   我們不可能完全掌握出題者想出什麼題目(那是神做的事,而我們很確定自己只是凡人),特別是現在大部分的命題趨勢,邏輯靈活是故意,冷僻突襲是過失,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是出題者恣意而為的特別權力,我們考生對此只有背水一戰的義務。   倘若我們一直深陷在厚重濃密的課本森林裡,連基礎觀念果實都找不到,就沒得消化;沒得消化,就沒有吸收;沒有吸收,就不可能內化為邏輯,也不可能觸類旁通、更遑論靈活應變而背水一戰了。   背水一戰前,正是漫漫修行路。   在路途上,當你需要快速掌握入門關鍵梗概,日後重回深沉厚重的教科書而不致迷失;或需

要對照解題書,相互呼應複習;或在考前速速抱抱(舔舔)佛腳;相信這本格鬥會是你最得力的指引迷津小天使。   希望她最終能陪著你喜極而泣、清晰地注視自己的名字,視線卻又逐漸模糊的那一天。   良文育成

我國教師申訴救濟途徑之研究-以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運作為中心

為了解決公務員育嬰留停年終的問題,作者吳昌倫 這樣論述:

教師申訴制度實施近20年以來,已成為30多萬教師權益受損時之最主要、最常用之行政救濟途徑,其重要性不容忽視。教師申訴制度之性質,係行政程序,亦是行政救濟程序與行政機關內部自省機制,且評議程序益趨獨立與嚴謹,漸有「準司法」程序之性質。 教師申訴途徑、訴願途徑及勞資爭議處理途徑,皆為行政機關內部之救濟途徑,使教師之行政救濟途徑呈現多元化之景象,各途徑之目的皆為維護權益免受侵害,然提起要件、主體、客體、組織、審理、決定效力各有不同,雖有部分重疊,也有各自獨特之處,但目前實務運作上尚無困難。 本文主要探討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審理再申訴案件之運作,由於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

議準則規範之不足,因此審議案件時,常須援引行政程序法、訴願法及其他訴訟法之規定或法理來補充,臺灣省申評會多年來已建構判斷餘地審查架構,且對於舉證責任分配、正當行政程序之審查,亦有頗為豐富之評議書見解可供各申訴機關參考。 教師申訴制度有其存在之必要性,惟目前仍面臨若干問題尚待解決:(一)教師申訴定位未明確,救濟程序疊床架屋;(二)程序性規範過於簡陋,須援引其他規定補充,易生爭議;(三)評議決定拘束力不足,對於未依評議決定意旨另為處分(措施)者,並無有效處理規定,對申訴人之權益保障未足;(四)外界對教師申訴制度存有疑慮,有師師相護之質疑,亦有行政干預之質疑。 本文建議,教師申訴制度未來

改革的方向:可重新建構教師申訴制度之架構,將行政處分案件簡化為一級一審制,管理措施之案件仍採二級二審制併行,申訴途徑並能取代訴願途徑,避免因重疊而產生之問題。而對教師法教師申訴章及評議準則之修正建議:可研議制定教師申訴專法之可行性或重要事項於教師法明定,如增修「請求一定作為」之申訴類型、申評會組織成員增加具法律專長人士之比例、教師組織代表應明訂為同級教師會(或同級教師工會)、簡化行政處分案件為一級一審制、處理情形回報及懲處機制、準用訴願法等規定。而其他程序性規定之增訂與修訂,如增修:不受理、停止執行、共同申訴及合併審議、調查證據方法、閱覽卷宗程序、停止評議、評議決定未達三分之二僵局解決方式、評

議機關「自為決定」、不服決定之救濟、評議書公開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