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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家庭背景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姆斯.喬治.雷澤寫的 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下 和洪蘭的 講理就好(增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六月好文推薦】一個藝人,各自表述:1983年侯德健潛赴中國 ...也說明:... 家庭背景、個人特質、創作慾望與虛無幻想,造就出迥異於一般人的行徑(民生報,1983.6.9: 10)。 資料來源:涂敏恆(1983年6月9日)。〈侯德健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遠流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東南亞學系 龔宜君所指導 李聿婷的 越南華人年輕世代女性的婚姻觀-在台越南女性僑生之研究 (2020),提出六月 家庭背景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越南女性僑生、婚姻觀、性別教育、族群。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謝文彥、王順民所指導 方嘉鴻的 東南亞籍女性配偶犯罪歷程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東南亞籍女性配偶、新住民、犯罪歷程、復原力、復原歷程的重點而找出了 六月 家庭背景的解答。

最後網站童黨欺凌|13歲女孩被同齡同學強迫飲酒單親家庭背景引關注則補充:... 家庭,其母親已去世六、七年。介休市婦聯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正在關注這件事,並將在職責範圍內儘量幫助他們。 9月17日,賈女帶著剩下的半瓶酒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六月 家庭背景,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下

為了解決六月 家庭背景的問題,作者詹姆斯.喬治.雷澤 這樣論述:

闡述巫術和宗教起源的權威之作 人類學的的百科全書   本書自1890年問世以來,就受到了來自各方的質疑,但它經受了時間的考驗。《金枝》緣起於一個古老的地方習俗:金枝是柏樹或橡樹上帶有金色樹葉的斷枝,該樹在女神戴安娜(Diana)建造的庇護所,位於奧爾本山(Alban Hills)附近的古代火山湖周圍。在古羅馬神話中,有了金枝可以幫助特洛伊英雄埃涅阿斯(Aeneas)出入地下世界。那些大樹也被認為是在羅馬人之前統治這個地方的古拉丁人的神。   在拉丁人的古老習俗中,金枝是僧侶王的權利象徵。任何人即使是奴隸或囚犯只要摘取了該金枝就可以和國王決一死戰。而在決鬥中,如果戰勝並殺死國王,那麼他就是該

部落新的首領。這個古老習俗的緣起與存在疑點重重,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等資料,進行系統的梳理,從中抽繹出一套嚴整的體系,並對巫術的由來與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揭示了人類思維進化的共同軌跡。西方知識界普遍認為,《金枝》對學術的貢獻,足以媲美修斯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和達爾文的《物種起源》。   作者簡介 詹姆斯.喬治.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1854年1月1日—1941年5月7日)   出生於英格蘭的格拉斯哥,是英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和民俗學家、神話學和比較宗教學的先驅。   弗雷澤的主要研究領域包括神話和宗教。他進行研究工作的主要來源

是浩如煙海的史料文獻,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調查表。弗雷澤在人類學上的啟蒙者是人類學開創者愛德華·伯內特·泰勒,還有泰勒的那本名著《原始文化》(1871)。弗雷澤一生的研究盡在金枝一書。《金枝》第一版出版於1890年,包含兩卷內容, 1915年第三版出版時擴充到十二卷。 譯者簡介 徐育新   中國社科院外國文學研究所研究人員,已故 汪培基(1926年12月─2012年9月)   出生於安徽省繁昌縣 ,中國藝術研究院譯審、資深翻譯家。曾就職於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對外部。   翻譯該書中的原作者《前言》、第7章至第22章、第29章、第43章、第60章至第69章、索引;又補譯了徐育新譯稿中漏譯的

約四萬字。此外,還對全書進行了統一的校譯和潤色,撰寫了絕大部分的注釋。 張澤石(1929年7月-)   生於上海,四川廣安人。1951年隨軍入朝鮮參加抗美援朝,因部隊陷入重圍負傷被俘,被俘後曾任志願軍戰俘總代表總翻譯。   第二十九章 阿多尼斯的神話 第三十章 阿多尼斯在敘利亞 第三十一章 阿多尼斯在賽普勒斯 第三十二章 阿多尼斯的祭祀儀式 第三十三章 “阿多尼斯園圃” 第三十四章 阿蒂斯的神話和祭祀儀式 第三十五章 阿蒂斯也是植物神 第三十六章 阿蒂斯的人身顯現 第三十七章 西方的東方宗教 第三十八章 奧錫利斯的神話 第三十九章 奧錫利斯的祭祀儀式 第四十章 奧錫利斯

的屬性 第四十一章 伊希恩 第四十二章 奧錫利斯和太陽 第四十三章 狄俄尼索斯 第四十四章 德墨忒耳與珀耳塞福涅 第四十五章 北歐的五穀媽媽和五穀閨女 第四十六章 許多國家都有五穀媽媽 第四十七章 裡提爾西斯 第四十八章 穀精變化為動物 第四十九章 古代植物之神的動物形象 第五十章 神體聖餐 第五十一章 吃神肉是一種順勢巫術 第五十二章 殺死神性動物 第五十三章 獵人撫慰野獸 第五十四章 以動物為聖餐的類型 第五十五章 轉嫁災禍 第五十六章 公眾驅邪 第五十七章 公眾的替罪者 第五十八章 古羅馬、希臘的替罪人 第五十九章 墨西哥的殺神風俗 第六十章 天地之間 第六十一章 巴爾德爾的神話 第六十

二章 歐洲的篝火節 第六十三章 篝火節的涵義 第六十四章 在篝火中焚燒活人 第六十五章 巴爾德爾與槲寄生 第六十六章 民間故事中靈魂寄存於體外的觀念 第六十七章 民間習俗中靈魂寄存於體外的觀念 第六十八章 金枝 第六十九章 告別內米 詹姆斯‧喬治·‧雷澤 年表 索引 前言   本書的主要目的在於闡釋有關繼承阿里奇亞 義大利最古老的城鎮之一,位於羅馬東南16英里阿爾巴諾群山中,盛產酒和蔬菜。其附近叢林幽美,以崇奉女神狄安娜馳名遐邇。[本書注釋星號均為原注,圈碼均為譯注。]狄安娜黛安娜 狄安娜(Diana),羅馬神話中的女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月亮和狩獵女神阿爾忒彌斯(Artermis),又

是繁殖女神。她是拉丁人的女神,古羅馬時期在羅馬城內七丘之一的阿蘭丁山上就建有她的神殿,受庶民和奴隸們崇奉,特別受婦女崇奉。最初原是森林與自然之神,以「林中的狄安娜」(Diana Nemorensis)著稱。祭司職位的奇特規定。三十30多年前,我剛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時,原以為可以簡要地予以解釋,但不久我就感到,有必要研討一些更為一般且其中有些是迄今未曾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把這個問題解釋得比較合情合理,易於瞭解了解。本書的前此前的各版,對於這個問題以及與此有關的一些問題,增寫的篇幅越來越愈來愈多,涉及的範圍越來越愈來愈廣,最後全書由原來的兩卷增加到十二卷。這期間,許多讀者表示希望本書同時另出節本。現

在這部節本就是為了滿足這種希望,以饗更廣大的讀者。著者在壓縮原著篇幅時,儘量保留了書中重要原理和足以說明每一問題的充分例證。儘管做了節縮,但絕大部分文字仍依照舊著,,未加改動。為多保留原文起見,書中注釋及所依據的準確引證材料,只好全部割愛。讀者如欲查明某一論述的依據,請參考本書十二卷版,那裡該處附錄了有關的詳細文獻和詳盡的參考書目。   這部節縮本,既未增寫新問題,也未改變原書十二卷所闡述的觀點。在原書出版之後我所得的新的資料,大體上都印證了我以前所作的結論,vi或作為過去所提原理的新例證。譬如,在有關為王者到一定時期、或到其精力開始衰退之時必須被處死這個極其重要問題上,凡能說明這一習俗確實

廣泛流行的證據,這部節本都大量採用。俄羅斯南部喀薩爾人 或譯可薩。我國《經行記》中稱為可薩突厥,《新唐書》中稱為突厥可薩,系韃靼人的一支。在中世紀建立的強大王國,就是這類有限君主制政體的突出例證。在喀薩爾人的王國裡,國王在任期屆滿時,或遇旱潦饑饉、戰爭失敗等標誌象徵其精力已經衰退之情況時,都得被處死。古代阿拉伯人遊記裡記載過喀薩爾國王們被有組織、有步驟地處死的情況,這些證據我都彙集在一起,另編成文。 見弗雷澤(J. G. Frazer):《可薩人弑君記》(The Killing of the Khasar Kings),載《民俗》(Folk拟lore)xxviii(1917),第382407頁

。此外,非洲也新發現了好些不少與此相類似的弑君習俗的事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要算布尼奧羅 在今烏干達境內。地方曾經遵行的習俗:每年從部落中選出一人假扮為王,把他當作已故國王的化身,讓他與已故國王的遺孀在其陵廟中同居,為王七日,然後絞殺。 見羅斯科(Rev. J. Roscoe):《中非的靈魂》(The soul of central Africa),倫敦,1922,第200頁,比較弗雷澤(J. G. Frazer):《麥基中非民族學考察》(The Mackie Ethnological Expedition to Central Africa),載《人》(Man),xx(1920),第181頁。

這習俗同與古代巴比倫人的撒卡亞節習俗非常近似。古巴比倫人在撒卡亞節期間有一位假扮為王的人,身穿王袍,享受真王的姬妾,五日後即被剝去衣衫,鞭笞至死。最近發現亞述人的一些碑銘季默恩(H. Zimmern):《巴比倫人的新年節目》(Zunbabylonischen Neujahrsfest)(萊比錫,1918)。比較薩伊恩發表在《皇家亞洲學會學報》(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的文章(1921年7月,第440442頁)。 提供了有關上述節日的新線索,進一步證實了我以前的闡述,即:撒卡亞節乃是慶祝新年的節日,猶太人的普利姆節 見《金枝》(The Golde

n Bough),第六部分,「替罪羊」(The sapegoat),第354頁以下及412頁以下各頁。即淵源於此。最近還發現有和阿裡里奇亞祭司之王相似的習俗,如非洲的祭司或國王常在7七年或2兩年任期屆滿時被處死,並且在任職期間也可能被強有力的對手刺殺身亡,而由刺殺者繼任其祭司職位或王位。   見阿毛利.塔爾博特(P. Amaury Talbot)文章,載《非洲社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6年7月號,第309頁以下;《民間文學》(Folk拟lore),xxvi,(1916),第79頁以下:帕麥爾(H. R. Palmer)文章,載《非洲社會雜

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2年7月號,第404頁,第407頁以下。   上述有關這種習俗的事例及其他事例,都表明顯示出我們不能再把阿裡里奇亞狄安娜黛安娜祭司職位的繼承問題看作一種奇特的規定,它其實只是這種普遍存在的習俗的一個很好例證。而到目前為止,發現此類習俗最多的地方則是非洲。這些事實是否可說明古代非洲對義大利甚有影響,甚至說明南歐非洲人口之存在的影響,對此,我不擬在這裡不妄加臆測。vii歷史記載以前的歐、非兩大洲的相互關係,迄今仍不太清楚,尚待調查研究。   我對這種習俗所作的闡述是否正確,只有留待未來裁定。如有更好的解釋,我準備隨時放

棄現在這些看法。在將這部節本奉獻于於讀者鑒定指正之際,我希望借此機會指明一個早就想要指明,且至今似乎仍然相當普遍的誤會,以免它繼續蔓延,這那就是:假如我在這部節本中以較多篇幅談到樹木崇拜問題,這並非是我有意誇大它在宗教史上的重要性,更不是我想要從它演繹出一套完整的神話體系來,只是因為在試圖解釋擁有「林中之王」稱號的祭司(他又必須在摘下聖林中一棵樹上的一枝——金枝——之後才能接任)的意義時,對此現象不容忽視而已。其實,我也只是把樹木崇拜這一現象作為宗教發展過程中極其重要的現象之一來看待,認為它應該完全從屬於其他因素,特別是害怕死者這一因素。我以為,總整體來說而言,後者可能是形成原始宗教的最有力的

因素。我希望通透過這樣的說明,今後不再受到非難,說我想建立某種神話體系云云。其實,我不僅認為那種神話體系是虛假的,而且還認為那是愚蠢、荒謬的。我深知,誤解有如九頭之蛇, 希臘神話:九頭蛇,名叫海德拉(Hydra),它的頭砍掉一個,又會長出一個。難以期望一次說明便能徹底消除,或不再產生。我只能信賴讀者的公正和才智,他們會通透過我本人所作的聲明,加以參照比較,以糾正對我的觀點的嚴重誤解。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 一九二二年六月,倫敦 導讀 《金枝》蔚成巨木:弗雷澤的學術影響及啟示 中正大學中文系教授 楊玉君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爵士(Sir James George Frazer)是一

位英國人類學家、民俗學家、古典學家,他所著作的《金枝》是二十世紀初的人類學、民族學名著,其影響力歷久彌新,至今依然是許多相關學科指定閱讀的材料。因為他對人類學的貢獻,弗雷澤在一九一四年獲得「爵士」稱號的榮譽,一九二○年獲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   《金枝》的卓絕地位,與弗雷澤爵士的家庭背景及學術養成過程有密切關係。詹姆斯.喬治.弗雷澤於一八五四年一月一日於蘇格蘭最大的城巿格拉斯哥出生,是四名子女中的長子。父親Daniel F. Frazer是Frazer and Green藥商的合夥人;母親Katherine Brown來自海倫斯堡,她的娘家先祖George Bogle(一七四六-一七八一)

是蘇格蘭探險家,也是第一位代表西方與西藏建立貿易及外交聯繫的外交官,據說小詹姆斯自幼就著迷於這些遠方探險的故事。藥商的家庭財務優渥,不但父親重視他的教育,也讓他得以追求學術生涯而無後顧之憂。在思想方面,一般咸認煉金術(alchemy這個中譯詞可能遠遠不足以正確反映這個詞的複雜歷史)是近代藥學(chemistry) 的源流之一。《金枝》中將近代科學視為魔法/巫術的進化,這與弗雷澤作為藥劑師子弟的家庭背景應不無關係。弗雷澤一家也是虔誠長老教會家庭,《金枝》內容中不但經常引用《聖經》,整本書的理念中也包含了對基督教文明的省思,可以想見早年的家庭教育濡染深遠。   弗雷澤原本在海倫斯堡的預科學校La

rchfield Academy就學,隨後入學格拉斯哥大學,就學期間曾隨著名的物理學家克耳文勛爵(Lord Kelvin)修習物理學,他很早就受到古典學的啟蒙,並且精通拉丁文及希臘文,在這兩處受教育的過程中,又研讀古代哲學與文學,於一八六九年取得碩士學位。並到劍橋大學的三一學院持續深造古典學tripos學程,於一八七八年考試獲得學位,次年即任教於劍橋大學。弗雷澤在《金枝》當中所引用的古典文獻展現他的學識淵博,這主要來自他深厚的希臘羅馬古典學的造詣。雖然弗雷澤顯然具有學者傾向,他卻也曾因為父親希望他能有個「真正」的職業,而至倫敦的中殿律師學院(Middle Temple)修習法律學,並獲得了律師

資格。但他從未真正執業,而是在獲得律師資格後又回到劍橋大學,從事他深愛的研究工作。   弗雷澤當時的研究專案是翻譯、註釋西元二世紀時的希臘地理學家、旅遊作家保薩尼亞斯(Paesanias)的著作《希臘志》。這本書卷帙浩繁,共計十冊(弗雷澤的註釋本分為六集),廣收希臘各城巿的風土、名勝、傳說等訊息,本書中記錄的神話和傳說日後對弗雷澤撰寫《金枝》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從他投入此書的過程中,我們也可理解他如何以同樣的勤勉與毅力從事大量民族志的閱讀及整理。在同一時期,弗雷澤也因為受到泰勒的《原始文化》(一八七一年)之比較研究法的影響,而開始關注非西方民族的習俗及信仰。不過,真正讓他踏進人類學領域的關

鍵,是他另一位劍橋大學的同仁、教授阿拉伯語的威廉.羅伯遜.史密斯(William Robertson Smith),史密斯是舊約學者、神學教授,一八八三年起任教於劍橋大學,他不但鼓勵弗雷澤研究宗教文化及儀式,更在自己擔任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編輯時(一八八八年),邀請弗雷澤撰寫兩篇詞條專文〈禁忌〉與〈圖騰主義〉。很快的,弗雷澤就開始發表人類學主題的論文,並且深信人類學的知識也將有助於他對古典文獻的理解。終其一生,他都以結合神話及儀式研究為職志。   弗雷澤是個非常勤奮的學者,他長期、規律的在書房裡工作,閱讀大量的資料,勤作筆記,擅長分類。《金枝》中廣博的巫術案例,有一大部分來自當時尚未完全接受現

代文明洗禮的印度、大洋洲、印尼群島、南美洲、非洲等地的記錄。這些記錄除了來自既有文獻外,也包含了弗雷澤主動與海外的外交官、醫生、傳教士、殖民地官員等人通信的結果。當時他廣發問卷給這些與各地居民、部族有接觸的人士,以蒐集來自不同民族、文化的風俗與信仰,再參照研讀文獻、報告以及探險家的遊記等材料,並據此發表他的研究成果。而且他持續毫不懈怠的閱讀及筆記,使得《金枝》在發表第三版時,新增了更豐富的資料,篇幅從初版的兩冊遽增為十三巨冊!長年高強度的閱讀研究工作,讓弗雷澤的視力逐漸衰退,又因意外受傷,到一九三一年時完全失明。失明後他仍然在祕書及助理的協助之下,堅持研究工作。弗雷澤於一九四一年五月七日在劍橋

去世,享年八十七歲。   十九世紀後半期的歐洲,正是社會進化論萌生、發展的時期。弗雷澤多少也受到進化論的影響,但他將生物基礎的進化理論應用到人類心靈上,於是在他的理解詮釋下,《金枝》中呈現的人類文明發展便是「巫術→宗教→科學」的過程。亦即原始人所認知的自然規律有一因果關係,此因果關係依循著「相似律」、「接觸律」兩種原則而建立,巫術就是人類依此因果關係而發想出操控自然規律之實踐。而介於巫術和科學之間的宗教,是在人們意識到巫術操控自然的現象效果有限時,轉而相信自然與人類生命的進程間乃受到一超自然的力量所支配,並且這超自然的力量可以被迎合與撫慰。宗教進化的下一階段是科學,科學同樣認定萬物有其內在規

律,甚至對自然現象的理解也是建立在因果論上。但相較之下,弗雷澤認為巫術認定的因果關係是一種曲解的規律,因此他將巫術視為一種「偽科學」。   弗雷澤雖然被視為現代人類學之先驅,但他並未親自從事田野調查。除了西班牙及希臘外,他從未造訪過其他國家。偏偏比他晚一輩的馬凌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一八八四-一九四二)所提倡的參與觀察的田野調查方法,被主流人類學視為圭臬。弗雷澤所代表的老派學者在書齋裡的研究,因而被後輩譏為「扶手椅上的人類學家」。而他所引用在《金枝》的異文化風俗信仰的案例,也被批評是去脈絡化的理解與引用。更有人直指弗雷澤對異文化的認知,以及他對文明進化的理論,都帶

著白人至上的殖民主義觀點的階級偏見。現代人類學家的學科基礎極為重視長期實地參與、觀察的研究調查,並且對自我研究的態度提出反省分析,在這些條件的審視下,弗雷澤及他的《金枝》毋寧是令人羞愧的存在,許多當代的人類學家也慣性的攻擊弗雷澤是帝國主義、父權主義、菁英主義等等。   儘管如此,弗雷澤在二十世紀仍是數一數二影響力深遠的學者,那又是為什麼呢?   首先,弗雷澤的散文書寫充滿詩歌般的魅力,《金枝》提供了人們浪漫的想像基礎,可能從來沒有哪一部人類學著作曾擁有這麼多非學院派的讀者。《金枝》獲得來自各方的肯定,除了內中淵博的知識外,經常也包含對弗雷澤優美文采的稱譽。他的寫作風格形成與讀者之間的親密氛

圍,好似一位牧師既溫和又半帶權威的侃侃而談。相對於社會人類學家對他保持敬慎疏遠的距離,弗雷澤在文學家和藝術家之間的影響力甚至超乎他的學術成就,舉凡James Joyce、William Butler Yeats、D. H. Lawrence、Ezra Pound等詩人都曾受到他的啟發。T. S. Eliot的〈荒原〉把《金枝》列為主要參考材料,詩句中多處用典均指涉到書中的植物衰敗與新生,艾略特也直言《金枝》對他的世代有深刻的影響。佛洛伊德、榮格發展他們的精神分析理論時,以及神話學大師Joseph Campbell發展他的神話理論時,都受益於《金枝》中對文學及象徵的詮釋。   另一個與《金枝》

攸關至鉅的,則是宗教研究這個領域。弗雷澤屬於最早一代將宗教視為社會活動,並且可以運用科學方法加以比較研究的學者。在過去,宗教是神學家對信仰本身神性的研究,而弗雷澤將它變成了世俗學問的研究對象。雖然弗雷澤用來討論的文獻及案例多半為非西方世界的異教信仰,但書中所呈現出來的宗教概念及習俗可能讓他的讀者──特別是他同屬基督教文明的同胞們──清楚的認知到不同的文化之間有著宗教及神話的類同點。例如,弗雷澤分析了古典時期的各種神祗的信仰,像Adonis、Osiris、Dionysus,不可避免的討論了他們都有死亡及復活的神話。即使弗雷澤並未將《聖經》故事也放到同一平台上審視比較,明眼人應不難看出拿撒勒的耶穌

復活與上述信仰神話間的共同點,甚至繼續上推,還可以自問,在這些案例的對比之下,基督教信仰是否有其獨特性,是否與「原始人」的信仰有足夠差別?即使是要面對這些問題,都已經是前所未有的巨大衝擊。對抱持傳統敬畏宗教觀念的人而言,《金枝》毋寧是離經叛道的。而《金枝》的重大價值之一,恰恰在於這一點:它鼓勵讀者藉著多元文化的宗教現象的對比,反過來自我省察,從而更深化了對己身所屬文化的了解。   身在廿一世紀,深受漢文化影響,對原住民風俗一知半解的臺灣人,閱讀《金枝》也能夠加深我們對本身文化的了解嗎?   答案是肯定的。   《金枝》的第一章陳述了一個傳說。據說在古羅馬時代,內米湖旁的叢林中有一間黛安娜

的神廟,廟旁一棵神樹,守護神樹的祭司被視為「森林之王」。如果有逃亡的奴隸折下了神樹的樹枝,就取得與祭司決鬥的資格。一旦殺死祭司,就可以接任祭司的職位成為森林之王。這枝決定命運的神樹樹枝就被稱為金枝。弗雷澤引用這則傳說為本書揭開序幕,為了解答為何要折下金枝才能挑戰祭司,以及為何得殺掉前任祭司才能成為森林之王這些問題,弗雷澤旁徵博引古往今來世界各地的原始信仰資料,以比較研究法系統化的歸納,使得許多民俗的涵意逐漸清晰。   例如在第九章〈樹神崇拜〉中,弗雷澤援引雅可布.格林(即格林兄弟之一)的說法,指出日耳曼語的「神殿」語源與自然森林相關,推測古日耳曼人的聖地可能就是自然森林。這讓我們連想到《詩經

》〈桑中〉的詩句「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聞一多在解此詩句時指出,桑中(據語意是茂密的桑樹林)及〈溱洧〉等詩所描述的故事,即是昭示古代祭祀先妣、高禖的風俗。以及《呂氏春秋.順民》:「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于桑林,雨乃大至」,商湯祈雨的地方也是在桑林。 可知在信仰發展的初期,以密林作為聖地具有普遍性,這都是相信樹木有靈的樹木崇拜的案例。   許多樹木崇拜的外顯形式已經不易看出樹形,而與內米的黛安娜聖殿一樣,主要以樹枝或是草本植物的植株作為代表。例如在《金枝》中多次提及的仲夏節、五朔節的習俗,與中國的端午習俗有許多平行現象,其中很明顯的植物運用就是

歐洲的聖約翰草和中國的艾草,二者是同屬不同種的植物,其生物、民俗屬性均十分的相似,也都被當成具有驅逐邪祟的植物來懸掛門上或佩戴在身上。   又如說明交感巫術中的模擬巫術,《金枝》所舉的是「模擬生產」的例子。據說弗雷澤同時代的保加利亞和波士尼亞有此習俗,「一個女人把她要收養的孩子放在她的衣服裡,又推又拉地從衣服裡鑽出來,從此以後,這孩子就被認定是她的真正兒子。」這是以模擬分娩的方式將非親生的孩子透過模擬巫術「生出來」成為自己的親生子。有此一說來對照,我們忽然便理解了傳說中唐玄宗和楊貴妃「收養」安祿山為義子時,為何會在宮中「貴妃以繡繃子繃祿山,令內人以彩輿舁之」。 貌似荒唐胡鬧的洗兒會,仍有其民

俗思維的邏輯。甚至,當代臺灣民間信仰中拜認女神為契子、契女的習俗中,有類似鑽轎腳的儀式,讓拜女神為契母的孩子自女神的神桌下匐匍而出,很可能也是在模擬自女神的裙下分娩而出的「收養」巫術。   同屬生養習俗的埋胞衣(胎盤)也是一樣,《金枝》中羅列各地民俗來說明臍帶和胞衣普遍被認為在離開人體之後仍保留了交感的聯繫,因此一個人的禍福安危都與它的胞衣是否安全儲藏有關。臺灣民間也有埋胎衣罐的習俗,認為胎衣與嬰孩的元神相關,故此要深藏於居宅的地下,以免遭到破壞。 也因此,客家人以「胞衣跡」一詞用來指稱人出生的地方,也就是故鄉。   關於國王具有巫術或能使土地肥沃的超能力這個概念,弗雷澤認為是從印度到愛爾

蘭等所有亞利安人的祖先們共有的信仰。荷馬時代的希臘人認為國王的統治能使「大麥、小麥長滿沃野,水果碩大壓彎枝條,六畜興旺,魚滿海洋」。在類同的思維上,中國人對帝王統治則再加上了「仁君」的倫理條件,亦即在聖王仁君的統治下,才會出現嘉禾一莖多穗、地出甘泉等太平瑞應。   在誓約的民俗方面,我們得知婆羅門教的入教儀式、結婚儀式都要踩著一塊石頭說出誓詞;馬達加斯加的人也會將石頭埋在房基之下,因為他們相信石頭能使誓約更加有力、堅固不毀。這與我們所知的原住民「埋石立約」也是基於一樣的原理。   以上略舉數例來證知弗雷澤如何在《金枝》中以豐富的民俗信仰的系統化呈現,引領讀者了解自己熟悉的民俗現象的內在思維

。長久以來,太多人類學家提起《金枝》時都語帶貶抑,急著指出它的方法論及理論的缺失。殊不知所謂的缺失,實在瑕不掩瑜。人類文化中確實有相當的思維共通點,不應一概摒棄不論。所幸這種矯枉過正的趨勢已漸有人試圖導正,陸續有學者呼籲重新評價《金枝》。 《金枝》的初版距今已有一百三十餘年,至今仍然是值得研究者參考的寶庫,它也持續的在啟迪著初初接觸民俗信仰的讀者,這正是本書恆久不衰的價值。   第五十八章 古羅馬、古希臘的替罪人第一節 古羅馬的替罪人現在,我們可以來考察古羅馬時期用人來替罪的做法了。每年的3三月十四14日,一個披著獸皮的人被領著在羅馬街上遊行,用白色的長棍子打他,把他趕出城外,人們

稱他為馬繆裡里烏斯.維圖里裡烏斯,意即「老瑪爾斯」。 瑪爾斯是羅馬神話中的戰神和農業之神。既然這個儀式是在舊羅馬年((3三月1一日開始))頭一第一個月圓的前一天開始,披獸皮的人想必是代表舊年的瑪爾斯,在新年開始時被趕走。而瑪爾斯在起初是植物的名稱,並非戰神。古代羅馬農民就是向瑪爾斯祈求穀物、葡萄、果樹和樹林豐收繁茂的,阿爾沃兄弟神學院578所做的工作就是為穀物的生長向神祭祀,他們幾乎完全是向瑪爾斯進行祈禱,據我們所知,為了獲得豐收每年10十月都向瑪爾斯獻祭良馬一匹。而且,農民為求牲畜興旺也是用「林中瑪爾斯」((Mars Silvanus))的名義祭祀瑪爾斯。我們已經說過,通常認為牲畜特別受到樹

神的保護。而且,把春天的3三月獻給瑪爾斯似乎表明示他是發芽的植物之神。如果我們對斯拉夫民族「送走死亡」的風俗的看法是正確的,那麼,羅馬在新年之初驅除舊瑪爾斯的風俗與斯拉夫「送走死亡」的風俗就是同一回事。有些學者已經說過羅馬與斯拉夫風俗的類似,不過,他們好像是把馬繆里裡烏斯.維圖里裡烏斯同與斯拉夫儀式中與之相應的偶像都當作舊年的代表,而不是舊植物神的代表。很可能後世奉行這種儀式的民族也是這樣理解的。但是,只是在某一段時期內的擬人化,這種觀念太抽象了,不可能是原始人的觀念。不過羅馬儀式和斯拉夫儀式一樣,不僅把神的代表當作植物神,而且也當作替罪羔羊。驅除神的代表就暗示著這一點,因為除此之外沒有理由把

這樣的植物神從城裡趕走。如果他又是替罪羊,那就不同了,就必須把他趕出城區,使他把負擔的罪惡帶到別處去。事實上,馬繆里裡烏斯.維圖里裡烏斯似乎是被趕到羅馬的敵人奧斯塔人古代奧斯塔人住在義大利南部地區坎帕尼亞。 住的地方去了。

越南華人年輕世代女性的婚姻觀-在台越南女性僑生之研究

為了解決六月 家庭背景的問題,作者李聿婷 這樣論述: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了解22位越南女性僑生來台留學後的婚姻觀與選擇。受談者皆來自越南南部,父親皆為越南華人、母親大部分為越南華人,從其系譜圖及訪談中歸納出華人中心光譜強到弱的家族排序及其背後的原因。研究發現大部分越南女性僑生對「我是(越南)華人」及「最低要嫁/娶(越南)華人」的觀念深信不移,源自越南華人的家庭觀、學校中的性別教育、父母與家人的婚姻觀、處女情結等方面的影響,大部分受訪者對越南人抱有「好吃懶惰、家暴、大男人主義、外遇」等刻板印象,父母期望女兒藉由來台留學嫁給外國人,不僅是外國優於越南,更能在親戚間「長面子」。研究歸納越南華人階層化的擇偶對象,分成「外國人、越南華人、越南人」等三個

階層,外國人位於階層化頂端,其最頂端為歐洲或美國人、其次為台灣人、再者為大陸人,中間階層為越南華人,最底層為越南人,其中分成南越人及北越人,大部分越南女性的擇偶對象為越南華人或外國人,除非自身已過適婚年齡才有可能接納越南人中的南越人為擇偶對象(北越人完全不列入考慮)。大部分受訪者對越南人產生族群邊界(包括母親為越南人的受訪者),深究其原因是源自於「族群」,而「家庭-家族-族群」密不可分,因為家人代表家族、代表越南華人族群,而研究發現教育程度能減緩越南女性僑生受婚姻坡度的影響,但受訪者仍秉持族群利益高於個人幸福,不因時間、地點改變!

講理就好(增訂版)

為了解決六月 家庭背景的問題,作者洪蘭 這樣論述:

  身處資訊爆炸社會,我們該如何去應對和反思?   面對人生的種種課題,又該如何有智慧地去面對?   在嘈雜紛亂的社會現實裡,想要講理談何容易?   但是講理卻是釐清紛亂的唯一利器。   凡事依理而行,講理就好,天下自然就無事。     洪蘭教授從認知心理學、神經科學的角度,透過一則則的故事,點出人們在生活中常見的問題與迷思,讓處於資訊爆炸社會的我們,能用「有理」的態度去應對和反思,其中更蘊含如何去面對人生種種課題的生命智慧。     【科學之理】   ․對任何資訊,我們應該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判斷的能力,才不會上當   ․輕鬆的心情、樂觀的態度是長命百歲的祕訣,沮喪、憂

鬱會降低身體的免疫力   ․精神病最大的問題,不是有沒有藥物可以治療,而是社會大眾對精神病有不正確的看法   ․讀書會改變大腦,增加大腦的本錢,大腦的神經元基本上是用進廢退     【人生之理】   ․青春美貌雖然會隨著歲月流逝,但是換來的應該是智慧、成熟   ․人生總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如何包容它,把它同化,納入自己體系,使自己日子過得下去,恐怕是現代人最需要學的一件事   ․自尊必須來自別人對你的尊敬,而別人對你的尊敬只有來自你的人格完整與表現卓越   ․人敢作夢,夢想才會實現,沒有夢想的人是機會來敲門都不懂得去開門的     【教養之理】   ․讓孩子自由的發展,使他的才能得以發揮,才是教

育最高的目的   ․一個快樂的童年是父母給孩子最珍貴的禮物   ․孩子的行為要從小就好好培養,一旦形成壞習慣再來更正就很困難;矯正所費的力氣,遠超過原來教導的工夫   ․胎教最重要的不是怕孩子輸在起跑點上,而是要讓母親心情愉快     【閱讀之理】   ․讀書就是從別人的經驗中換取自己常識的最好方法   ․書本是個無聲的老師,從書中,可以接觸到古今中外各式各樣的人物,透過書中人物經歷的「感同身受」,可以培養同理心、同情心與是非的判斷   ․面對二十一世紀資訊爆炸唯一的武器,便是閱讀——在最短的時間內吸取別人研究的成果

東南亞籍女性配偶犯罪歷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六月 家庭背景的問題,作者方嘉鴻 這樣論述:

本研究係以東南亞籍女性配偶為研究對象,包括7位受監禁於監獄的受刑人,及4位居住於某縣市且有前科紀錄的特種行業女性配偶,合計為11位。本研究採敘事研究取向,讓受訪者敘說其自來台後的生活適應問題、步入犯罪的過程、與企圖邁向正向生活的歷程,研究者並依據受訪者的生命敘述分析其初始犯罪、再次犯罪、中止犯罪、持續犯罪等犯罪歷程以及復原歷程。研究主要發現分述如下:一、在初始犯罪歷程方面:(一)有的東南亞籍女性配偶在未有正式犯罪紀錄前,即已介入他人婚姻,而有未被發覺的犯罪情形;(二)除有冒用身分來台外,來台首次的犯罪類型以傷害、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最為常見;(三)不良友伴影響及特種行業的工作場域,提供了促

發或接觸犯罪的管道;(四)犯罪手法乃是透過不斷的學習與操作,成為習以為常的持續犯罪;(五)初次犯罪常因不知情,並在以來台後5至10年內發生,除重罪入監服刑外,入監服刑對當事人警惕作用不大。二、在再次犯罪歷程方面:(一)初次犯罪與再次犯罪之時間間隔偏近,再次犯罪常繫屬在初次犯罪仍未解決之案件上;(二)再次犯罪的犯案情節與初次犯罪之情形雷同;(三)再次犯罪的刑罰偏輕,不易達到警惕效果,間接影響其持續犯罪的形成。三、在持續犯罪歷程方面:(一)持續犯罪行為以在特種行業場域發生者居多,主要為獲得經濟來源;(二)持續犯罪的進行在於了解躲避查緝之道,或因其犯行未被發覺,有些則與不法集團有所掛勾。四、在中止犯

罪歷程方面:(一)中止犯罪的行為來自受到監禁,以及重生後的短暫復歸;(二)中止犯罪常受外界因素影響其成效,自制力不足實為難以保持中止犯罪的最大因素。五、在復原歷程方面:(一)東南亞籍女性配偶的初婚對象之家庭普遍社會控制力不強,造成其復原力薄弱;(二)其再婚對象如為離婚或有家庭者,彼此之婚姻關係更易陷於複雜;(三)犯罪後的支持網絡仍以家庭為主,支持網絡在復原歷程稍嫌薄弱;(四)若要中止犯罪,切斷過去不良影響的連結為首要考量;(五)復原作用的產生主要取決於個人的自我認同與自制力。  本研究根據研究發現,提出預防層面、政策層面、查緝層面、矯治層面與處遇層面等五層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