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https://www.matsu.gov.tw/upload/f-20170608141051.odt也說明:有關補充保費扣繳部分,明定低收入戶成員完全不必扣繳。 又政府為加強照顧弱勢民眾,除了自103年9月1日起,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 ...

臺北市立大學 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公共事務學碩士班 陳滄海所指導 邱雅秦的 國小教師對健保制度的認知與滿意度之研究—以臺北市文山區為例 (2014),提出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保、補充保費、健保認知、健保滿意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李仁淼所指導 何明諺的 論我國一代及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費制度 (2012),提出因為有 全民健康保險法、二代全民健康保險、保費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常用各類所得扣繳率及補充保費扣繳簡表(110 年1 月1 日起 ...則補充:常用各類所得扣繳率及補充保費扣繳簡表. (110 年1 月1 日起適用). 所得 ... 報酬應屬薪資,而非執行業務。 每次≧$20,001. 扣10%. 無起扣點,20%.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國小教師對健保制度的認知與滿意度之研究—以臺北市文山區為例

為了解決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的問題,作者邱雅秦 這樣論述:

憲法明文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促進健康安全。現行國民健康保險,乃本於憲法與社會安全之要旨,其性質既屬社會保險也具備社會福利特性,因此健保既為實現所得重分配,也為醫療資源作合理分配。而近年來因人口老化、醫療科技進步、給付項目增加以及民眾就醫行為等因素,浮現財務失衡的困境,政府乃提出二代健保作為改革,但在社會意見紛起的情況下,只通過「補充健保費」之徵收,包含: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其目的是在擴大健保費基,以維持收支之平衡。本研究將針對受訪者的不同性別、職務、年齡、看病頻率、疾病狀況、是否曾經住院治療以及是

否被扣取補充保費等基本資料,探討受訪者對改革後的健保滿意度與認知,瞭解國小教師健保認知情形。本研究主要的目的為:一、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一般健保制度認知情形。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二代健保保費認知情形。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健保滿意之程度。四、根據研究結果,作為教師增能研習的課程內容參考。本研究以發放問卷的方式來探討受訪者對現行健保制度的認知與滿意度之程度,以SPSS進行統計分析,利用從研究結果可知:(一)一般健保認知較有一致性傾向;(二)二代健保內容認知不足;(三)受訪者對整體健保的滿意度高;(四)部分健保措施滿意度低;(五)健保制度與健保服務滿意度男女有別;(六)被扣取補充

保費受訪者其滿意度較低。本研究建議有關單位可以適時舉辦健保的宣傳,用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健保,以提升國人對健保的了解,並培訓種子教師,推廣健保知識,相信如此一來,必能深化民眾對健保的認知。

論我國一代及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費制度

為了解決兼職所得補充保費起扣點的問題,作者何明諺 這樣論述:

本文「論我國一代及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費制度」,主要探討之內容,乃是我國一代及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保費制度之相關問題點。本文研究發現一代全民健康保險法於保費收入方面之問題點有:一、未將監獄受刑人納入保險對象之範圍;二、保險對象分類過於複雜,造成保險對象與投保單位之不便與保險人行政作業成本偏高、效率低落;三、政府補助各類保險對象有不公平之虞;四、保險費計算方式違背量能負擔原則;五、地方政府積欠巨額補助款等等;在支出方面之問題點有: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之功能不彰;二、二會分立,收支無法連動等等。 然,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通過後,對於舊法保費收入方面,仍有上述二

、三、四等等問題點無法獲得解決,並產生:一、關於監獄受刑人由政府負擔全額保險費之合理性;二、同屬執行業務收入,卻因保險對象執業方式不同,使得是否負擔補充保險費亦不相同;三、因補充保險費課徵設有上限,造成總收入相同,但收入筆數較多者卻要被課較高之補充保險費等等新問題點;於支出方面則有:一、全民健康保險會功能性之疑慮;二、全民健康保險會之委員組成失衡等等新問題點產生。 對於以上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保費制度之新、舊問題點,本文將以學者之研究與實務運作等相關見解,嘗試為此些問題提供本文最粗淺的想法與建議,冀望能對改善並健全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費制度略盡棉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