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旺根寫的 你家違建拆不拆?:違章建築實例法律百問 和徐銘達的 打房逃生術:以租帶售必勝100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商周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江嘉琪所指導 劉佳盈的 潛在文化資產保存補助之法律關係-以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為中心 (2019),提出出租火災責任歸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潛在文化資產、補助法律關係、修正式雙階理論、行政契約物權化、三方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添輝所指導 許文仁的 承租人失火責任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失火、承租人、民法134條的重點而找出了 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出租火災責任歸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你家違建拆不拆?:違章建築實例法律百問

為了解決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作者林旺根 這樣論述:

  近年來,連續發生違建大火造成傷亡慘重事件,終於引起社會對違章建築的關注與撻伐。繼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4年3月雷厲風行通令違建戶限期主動拆除奏效後,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彷彿上緊發條、重新「動」了起來。全國的違建類型究竟有哪些?你家的房子算不算違建?買到頂樓加蓋、一樓加蓋、工業住宅、夾層屋、農舍變豪宅……,到底是賺到,還是「剉咧等」?未來政策及修法走向如何?無論您是既成或妾身未明的違建戶,還是即將購屋自住、投資買賣的消費者、投資客,甚至仲介、裝修業者及建商,違建問題都再不容忽視!開卷不求人,100多道違建法律實問實答,立即解開您心中疑惑!

潛在文化資產保存補助之法律關係-以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為中心

為了解決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作者劉佳盈 這樣論述:

本論文探討主題為潛在文化資產保存補助之法律關係,並以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為討論核心,該計畫共有三種補助類別,本文討論範疇聚焦於建物整修類。文化部補助行為採取修正式雙階理論模式,亦即前階段為行政處分、後階段為行政契約之形式。因行政契約締約者並不限於潛在文化資產之所有權人,亦擴及至民間團體或有相關科系之學校,又因履約期間最久可長達10年,故該補助法律關係具有多面性及繼續性之特質,本文遂以此二特質開展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本文共有五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研究的動機及欲達成之目的。第二章為「我國具文資潛力建築保存再生補助制度」,釐清本補助計畫目的不僅著重於潛在文化資產之保存,亦重視再利用

,並概述文化部補助計畫。第三章為「補助機關與受補助者間之法律關係」,此部分聚焦於補助契約內容,並嘗試釐清雙階理論模式之適用難題,給予現行制度修改之建議。最後,在補助契約進展中,不免發生契約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其義務之情形,在此分述雙方得採取之行動。第四章為「補助機關與第三人間之法律關係」,此處之第三人,係指非受補助者之建物所有權人,或履約期間繼受建物所有權者,二者雖非補助法律關係之當事人,然其行為將影響補助法律關係之效力,關於前者,應釐清其法律上地位,而關於後者,應討論其是否受補助契約之拘束。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總結前揭各章,並試著提出建議,期能作為實務進行潛在文化資產保存補助時之參考。

打房逃生術:以租帶售必勝100招

為了解決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作者徐銘達 這樣論述:

  打房風暴來襲,受到影響的不只是投資客,也包括可能被錯殺的自住客!房子暫時賣不到好價錢時,以租代賣是最佳策略,然而找到房客是一回事,如何輕鬆管理當個好房東又是另一回事:你知道在什麼情況下,房東可要求增加租金?   身為房東,你知道在租期內,房客要求降租金或增加、更換設備時,該怎麼辦嗎?你知道房客積欠水、電、瓦斯、管理費未繳,房東該如何處理?你知道當房客毀損、或偷竊房屋內之設備,房東該如何求償嗎?   無論你是以租代賣的策略性房東,或者是靠租金逍遙過日子的包租公、包租婆,本刊祭出的包租終極100招,讓你無往不利,輕鬆收租金! 作者簡介 徐銘達   逢甲大學自動控制工程學系畢業。不動產經紀人

國家考試及格。  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

承租人失火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出租火災責任歸屬的問題,作者許文仁 這樣論述:

近年國內經濟成長遲緩,年輕人低薪或放無薪假情形普遍,國民所得停滯不前,整體社會購屋能力逐漸降低,未來賃屋而居人口比例將隨之增加,租賃法規之健全日益重要。其中,因承租人失火致毀損滅失租賃物攸關當事人之財產權甚鉅,法律更應予公平公正規定以息紛止爭。惟現行民法第434條規定承租人以重大過失為限,對於出租人負失火損害賠償責任,本條文自1930年5月5日民法債編施行以來未曾增修正,物換星移下,其妥適性容有再次檢視之必要。有關我國承租人失火責任從立法進程之先後,有大清民律草案、大理院判例、民國民律草案、現行民法草案及現行民法五種版本,其中有採輕過失責任、重大過失責任及限制承租人賠償範圍之輕過失責任三種態

樣,各版本之規定責任輕重不一,惟鑑往知來,從比較立法史上各版本之良寙,去蕪存菁,不失為研究之方法。本文從立法內容、立法理由、立法時代背景、法律規定性質、論理及實務適用、衍生之法律爭議、憲法規定、國內及國際經濟發展、社會之安定、當前居住正義及社會住宅等面向,蒐集資料並加以整理比較後作出結論,期望研究結果對於立法政策之修正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