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屠龍刀寫的 刑事訴訟法爭點即時通(二版) 和李榮耕的 釋字及刑事被告的人權保障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鈺光所指導 曾建中的 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2021),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安全、抵押權、強制執行、刑事扣押。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吳耀宗所指導 陳彥嘉的 對國民限制出境法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限制出境、遷徙自由、羈押替代處分、法官保留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事訴訟法爭點即時通(二版)

為了解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作者屠龍刀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收錄109年修法:最新刑事訴訟法修正內容,幫助讀者快速掌握新修法動態。   ◎主題集中式編排:網羅相關爭點列於同一主題,考前易於複習、翻閱。   ◎爭點解析:參照近年國家考試方向,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見解為輔之方式編排爭點,建立刑事訴訟法之流程與觀念。   ◎筆者的話:就爭點之重要概念點出考試關鍵,以及為讀者補充相關議題近三年之新進學術文章,讓讀者於考場上不再被突襲。   ◎範題精選:針對各爭點蒐集相關考題,讀完爭點後進行實例練習,掌握答題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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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為了解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作者曾建中 這樣論述:

按公示、公信原則及物權法定主義等規範,均為我國不動產交易制度所遵循。再按刑事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發現實體真實,以實現國家具體刑罰權,進而彰顯公平正義,回復侵害社會的和平生活狀態。然目前實務上,上開二制度卻部分有所扞格,抵押權人擬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時,卻遇到刑事偵查機關為保全犯罪證據及不法所得,而就抵押人(犯罪嫌疑人)所有之責任財產予以扣押禁止處分,縱擬於扣押之抵押物,前已設定高額抵押權而有無實益之情事,刑事扣押程序似無憲法表彰之比例原則以及上開不動產交易制度相關原則之適用,仍執意扣押禁止處分,致抵押權人無從就抵押物取償,甚至拍定人已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仍無從予以塗銷,致影響抵押

權人、拍定人的權利甚鉅。實務上就上開爭議,雖已提出「刑事扣押優先,附抵押權擔保例外優先」、「刑事扣押優先」及「執行時間優先為原則,民事特殊債權優先為例外」等數則理論,以及司法院擬提出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等,均試圖化解前揭物權法及刑事訴訟法等法律適用上之疑義。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揭爭議各對象,在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禁止處分間,確有其探討其價值及效益。是以,本文將以憲法保護財產權義務為基礎,研究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間應為如何的權衡,並嘗試從我國刑事扣押規範所參酌之外國立法例,檢視其等就上開爭議如何兼顧,以利保障交易安全,並消弭犯罪嫌疑人不法犯罪之動機。

釋字及刑事被告的人權保障

為了解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作者李榮耕 這樣論述:

  本書記錄作者近年來對於刑事程序法部分議題的思索過程,共十二篇論文,其中包括了對於數個重要釋字及法律修正的評釋,刑訴法修正後實務運作情形的分析、現行刑訴法規定的檢討及建議。希望藉由嚴謹且完整的討論,不同面向的分析,能夠與讀者一同更加了解前述問題的脈絡、爭議及可能的解決進路。

對國民限制出境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作者陳彥嘉 這樣論述:

本論文旨在研究對於我國國民限制出境主要法制,我國限制出境制度散見於不同法規體系中,本文以行政類型限制出境以及刑事型限制出境兩部分作為研究對象,試圖探究現行法律規範中存在之問題及爭議,並提出建議修改方向。限制出境乃是與人民遷徙自由息息相關之制度,在刑事上係為保全被告到庭受審之手段防止被告脫逃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供等目的;行政上限制出境散見於各式法律當中,其目的是為保全特定權益避免損害的擴大,本文以憲法作為探討之開端,論述限制出境所對於基本權之干預及限制並輔以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等探討干預個人基本權利的界限。我國於2019年進行刑事類型限制出境修法,雖未臻完美,但在當今

強調人權的社會變遷之下,已賦予更完備的法律依據、法律效果及期間限制;行政類型限制出境因散見於各法規當中,有不同的構成要件,且由行政機關審酌考量是否發動,雖然兩者限制出境的法律效果相同,但嚴謹程度及期間限制皆不相同。風俗民情之迥異,使我國限制出境之規範與他國相比獨樹一幟,本文以美國及日本為例,介紹其相關制度以及值得我國參考之處,故於文末提出修法建議,以期能對我國限制出境法律規範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