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振國寫的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和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的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柯格鐘、黃銘傑所指導 童行的 首次代幣發行之課稅問題 (2020),提出利息所得扣除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首次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區塊鏈、所得稅、共同申報準則、逃漏稅捐罪、實際管理處所。

而第二篇論文大葉大學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鄭孟玉、蔡孟娟所指導 陳龍秀的 以租稅公平探討扣除額使用對綜合所得稅稅基影響 (2019),提出因為有 租稅公平、量能原則、綜合所得稅、扣除額的重點而找出了 利息所得扣除額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利息所得扣除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十版)

為了解決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作者黃振國 這樣論述:

  《遺產及贈與稅法》自106年5月起有了重大變革!原10%之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相較於單一稅率之遺產稅、贈與稅之租稅規劃,累進稅率之租稅規劃需要更專業的知識。諸多修正,改寫了遺贈稅節稅暨財產移轉規劃之大布局。房地合一2.0新制啟動,如何因應?高資產者如何重新擘劃,留住畢生積蓄之最大值?就讓房地、財稅雙料達人以最精彩的圖文、經驗開啟您的智慧之門!

首次代幣發行之課稅問題

為了解決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作者童行 這樣論述:

新創於我國募資管道有限,惟我國募資管道不是門檻過高就是對投資人限制過多,而因著區塊鏈發展出現首次代幣發行募資方式。我國金管會亦發布區塊鏈證券型代幣募資規範,惟該規範不包括首次代幣發行最常見之「功能型代幣」,且課稅方式亦以一般有價證券方式課稅。此種比照有價證券課稅方式是否妥適,以及新創於區塊鏈時代下以功能型代幣募資應如何課稅才可確保國家稅收,均有疑問。 本文除介紹我國傳統募資管道及課稅方式外,亦參考外國文獻介紹區塊鏈募資。並比較OECD、美國及新加坡外國法規範,再進一步探討我國法疑問。功能型代幣與證券型代幣在我國法可能因客體不同而有不同課稅規範。本文認為應以專法制定額定律課稅,不區分客體

只區分持有期間長短有不同稅率。就外國法人在我國發行代幣,則可參考新加坡電子稅收指導以專法明定實際管理處所標準。若發行人以實際管理處所在我國發幣,亦應參考相同標準且以網路公開資訊綜合判斷。創辦人以勞務或技術出資課稅時點、投資人交易加密貨幣虧損扣除,亦應以專法明定。 稽徵程序面,惟有參考美國法以專法明定「消極」不報加密貨幣所得處以刑事罰,始可解決實務見解不當認定逃漏稅捐罪限於「積極」詐欺問題。專法並應參考OECD報告,就非在交易所交易之虛擬貨幣,由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若申報有誤,即採取美國法「先進先出法」推計課稅。在交易所交易之虛擬貨幣,則由交易所扣繳。並使加密貨幣稽徵程序結合稅捐資訊交換程

序,且將智能合約自動課稅技術應用於我國。期許透過本文撰寫,使新興募資興起時,我國能增加稅收,投資人則可降低法遵成本。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為了解決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作者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這樣論述:

  記帳、報稅,是合法企業應盡的義務之一,但身為公司財會人員或記帳人員,是否仍因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不小心的失誤,而讓公司苦嚐補稅、罰款的滋味?本書精挑公司行號記帳、報稅時常犯的160種錯誤,依問題、法源、建議、處罰四階段編寫,教您從他人的錯誤中汲取寶貴經驗,避免重蹈覆轍而付出慘痛代價!本書深入淺出,閱讀容易,是企業會計人員及記帳士最佳工具書。

以租稅公平探討扣除額使用對綜合所得稅稅基影響

為了解決利息所得扣除額的問題,作者陳龍秀 這樣論述:

經濟環境與租稅政策相互依存,關乎國家財政。近年來我國生育率持續降低,醫療進步及環境改善,國民平均餘命延長,造成少子化及人口老齡化現象,對於我國未來勞動人口有縮減之趨(林俊宏等,2010),可供課稅的工作所得來源愈來愈少,政府稅收恐有縮減疑慮。學者孫克難(2006)曾指出,造成政府財政惡化主因之一為所得稅日益擴大的各項減免措施。我國綜合所得稅以總計之所得作為課稅基礎,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等項目後再採行累進稅率計稅。本文觀察我國綜合所得稅1999年至2017年度免稅額及扣除額實際使用情形及歷年趨勢,發現綜合所得稅應課稅之稅基受到嚴重侵蝕,且各項扣除額在累進稅率下,高所得家庭因適用較高的邊際稅率,致

所享受之租稅利益相較適用低稅率者為高,違反租稅公平。扣除額之設置關乎稅基計算及納稅義務人實際負稅大小,應予以重視及改進。本文建議修正儲蓄特別扣除額門檻及調高標準扣除額,以維護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