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進富,樓永堅,方嘉麟,周振鋒,朱德芳寫的 企業併購理論與實務(二版) 和BoBurlingham的 師父的最後修練:創業者如何預見圓滿終局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也說明: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提交清算开始后超过6个月未完成清算的私募基金。 管理人填报信息与工商不一致,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不一致(比对日期:2022/5/27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早安財經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鄭政秉所指導 徐安毅的 創投對於新興產業成長及效率的影響 (2021),提出創 投 私募股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創業投資、新興產業、經營績效、網絡DEA。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陳彥良所指導 黃建智的 私募股權基金之受任人義務建構-以有限合夥組織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有限合夥法、有限合夥契約、受任人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創 投 私募股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私募股权基金成创新资本重要力量 - 中国政府网則補充:关键时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现了。2018年6月份,在汉能投资集团下属汉能创投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下,慧联无限在北京宣布完成B+轮2.3亿元人民币融资。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創 投 私募股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併購理論與實務(二版)

為了解決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作者林進富,樓永堅,方嘉麟,周振鋒,朱德芳 這樣論述:

  內容架構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著重理論介紹,非單純法條釋義,不僅涵蓋市場面因素,且縱觀過去十五年併購類型的變化、變化所由產生的因子,以及對社會的衝擊,並試圖自過去演變分析未來的修法趨勢及類型轉化。另外,本書也涵蓋了2022年5月24日企併法修正重點,和未來進一步的修法方向,以及近期受到高度矚目之大同案法律分析。第二部分則是選取過去十五年發生的重大併購案例,呈現併購所涉及錯綜複雜的各層面問題,特別是風險控管的重要,而跨國併購涉及不同國家不同監理考量,更不可不慎。兩岸四地的教授評論則提供了豐富、多元的監理角度及規範考量,大部分案例均有後記,討論最新法令修正對個案之影響,使讀者掌握最新動向。

    本書具高度實務導向,並整合管理、財會及法律專業知識,是對併購想要有更深入了解的業界及學界人士,一本不可或缺的參考書籍。

創投對於新興產業成長及效率的影響

為了解決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作者徐安毅 這樣論述:

政府積極獎勵之新興產業,常常符合創投在評估投資標的上之高度發展潛力之行業,隨著新興產業之需求漸增,越來越多企業選擇這方面進行創業發展,而創業投資事業投資於新興產業之意願也愈發明確,但創投注入資金及相關資源後,對於企業成長及效率之影響,成為一個相當有趣之議題。本文採用2017年至2020年126家新興產業公司進行績效評估,使用兩階段網絡DEA,第一階段為「獲利能力」,第二階段為「市場能力」,透過獲利效率、市場效率、總效率值進行分析,探討創投對於新興產業之影響。本文實證結果發現,(1)創投投入資源及輔導為公司帶來正向之成長。(2)台灣創投於投資時相對保守,公司除產品競爭力具未來性外,公司須有一定

經營績效,公司才有較大機會獲得創投之輔導。(3)所屬產業與大環境方向相符且自身產品具有相當競爭力、於市場上具有一定同業認同之公司其各階段效率表現皆較其他公司表現亮眼。

師父的最後修練:創業者如何預見圓滿終局

為了解決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作者BoBurlingham 這樣論述:

繼《師父》《小,是我故意的》,鮑.柏林罕經典創業典範 創業是一趟旅程,你必將豐盛歸來 Amazon百大商管類!改變創業家命運的一本書     你可能讀過《師父》,也讀過《小,是我故意的》。所以你可能正準備創業,或是已經在經營事業。你的事業也許很成功,也許正在努力奮戰中(加油)。你也許信心滿滿老神在在,也許覺得前途茫茫忐忑不安。     無論你是哪一種創業者,這本鮑.柏林罕的「創業家三部曲」之《師父的最後修練》(原中文版書名《大退場》),為創業者帶來一堂有趣的「退場思考課」。     退場思考,當然不是要你真的退場,而是透過「思考退場」這件事,啟發你面對一些你可能從未想過的事業問題。    

 首先,思考退場,能讓你把公司經營得更好。例如你可以想想:當你要把事業脫手,誰是可能的買家?然後再想想:對方會重視哪些特質?哪些因素能讓他們願意出更高價格?在他們眼中,你的事業可能有哪些弱點?接下來,找出他們眼中的弱點,然後努力消除這些弱點。也就是說,把自己的公司視為「產品」,你會更知道如何把它打造成顧客眼中有價值的頂級產品。     其次,思考退場,能讓你過得更開心(即便你現在的事業還沒穩下腳步)。你可能還記得,當初為什麼創業──為了謀生,為了圓創業夢,為了改變世界,為了服務社群,為了賺大錢等等。不管原因是什麼,過程中都需要付出很多心血、會非常忙碌,漸漸的你會忙忙忙到忘了當年的初衷。思考退場

,能幫助你想清楚自己的定位:你到底想從創業中獲得什麼?目前為止你的目標達到了沒?你還能為這份事業做什麼?《師父的最後修練》發現:為這些問題找出答案的人,不僅能更心平氣和地面對自己的未來,也能為事業做出更好的決定。     最後,思考退場也能幫助你用最好的方式離開公司。別逃避,你總有一天會離開公司的,要嘛公司停業,要嘛交棒給子女與員工,要嘛轉手給別人,要嘛你早一步離開人間,總之你一定會離開。當那一天來臨時,你準備得越周全,離開的過程也會越圓滿。     柏林罕訪問了數十位各行各業的創業人,歸納出八個關鍵修練。書中揭露了多位創業家的見解、退場計畫,以及值得大家借鑑的故事,例如:     ●雷.帕加

諾(Ray Pagano):監視器外殼製造廠的創辦人,他婉拒企業收購後,改變管理型態,後來以之前報價的四倍出售公司。     ●比爾.尼曼(Bill Niman):知名肉品公司尼曼牧場(Niman Ranch)的創辦人,帶動了肉品產業的革新,卻被迫把公司賣給私募投資者,悻然退場。打拚三十五年的事業,最後只能任人宰割,拱手讓人。     ●蓋瑞.賀許堡(Gary Hirshberg):有機優格先驅石原農場(Stonyfield Farm)的創辦人。創業初期公司連年虧損,他只好向媽媽、岳母求助(最後岳母還成了公司第三大股東)。到處募資的結果,公司居然累積出近三百位小股東。最後,他不僅找到大企業以高

價買下這近三百位小股東的股權,同時完全保留他對公司的控制權。      柏林罕以引人入勝的故事,陪伴創業者走過壓力最大、但也可能收穫最豐的事業階段。他探索創業者在過程中面臨的種種情感挑戰。經營事業,絕對不止是買賣商品和服務而已,而是在做影響你人生的專業與私人抉擇。本書將幫你找出自信面對未來的方法,讓你將來有一天,可以光榮地回顧一路走來的歷程。   名人推薦     這是專為想要留下典範傳承的創業家及領袖,所寫的好書。——賽門.西奈克(Simon Sinek),《先問,為什麼?》、《最後吃,才是真領導》作者     這本書是難得的大禮,任何人只要有一丁點兒覺得可能有幫助,都請務必好好品讀。讀完後

,你不僅會感到心安踏實,而且投資報酬率爆表!——賽斯.高汀(Seth Godin),創業家及作家     柏林罕探索創業家在退出自己一手打造的事業後,為什麼有些人能開創人生第二春,有些卻失去目標,找不到人生方向。他以翔實的研究、緊湊的分析、發人深省的內容、清晰的脈絡,以及流暢的文筆,再次推出精采力作。——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從A到A+》作者以及《基業長青》、《十倍勝,絕不單靠運氣》合著者     柏林罕真是大騙子,他把這本書包裝成創業家的退場之道,實際上卻是談如何兼顧精采的事業和人生。全書研究透徹,行文精采,是不可多得的傑作!——湯姆.畢德士(Tom Peters),《追

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合著者

私募股權基金之受任人義務建構-以有限合夥組織為中心

為了解決創 投 私募股權的問題,作者黃建智 這樣論述:

2022年歷經COVID-19疫情籠罩全球已近3年,對於社會、經濟帶來衝擊,造成諸多產業、供應鏈遭受破壞,產生百業待興之局勢,此時則需仰賴高度且專業之資本投入,以精準的投資模式,使資金與需求能夠準確媒合,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即有此種特性,因此扮演著資本市場新秩序之關鍵角色,而私募股權基金欲茁壯成長,健全之法制乃根本要務,於立法設計上,應抱持興利防弊同時兼顧之思維,其中,經營與所有分離產生之代理成本(Agency Costs)問題,即如何要求經營者們善盡受任人義務(Fiduciary Duty),此尤應正視,以免導致市場投資意願降低、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止步之弊端

。本文以私募股權基金組織型態上最常見之有限合夥制作為研究對象,本論文共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範圍、方法、論文架構,第二章先針對組織法層面,以有限合夥法受任人義務進行研究,介紹美國有限合夥法對於受任人義務規範之內容,以及相關案例,進而分析討論我國現行法下有限合夥中受任人義務之定位是否妥當,如果要真正落實其人合性,應有何種新樣貌。第三章介紹私募股權基金之定義、運作模式、具備之優勢與隱憂,在監理法制部分介紹美國、歐盟、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國相關制度,第四章進一步以受任人義務管制之問題深入探討,從私募股權基金內部有限合夥契約出發、組織法規如何管制、比較法上特別規範的情形,以及我國現階段的

問題,第五章則提出改善之處,以契約條款、法制建構為主軸,於前者,本文參考美國學理、實務界之建議,提供針對各契約條款可改善之方向,同時亦提出其他非法制層面之機制作為參考;後者,本文分別以受任人義務管制主體、行為態樣、防範程序等作為建構基礎,並歸納比較法制上之借鑑,提出未來完善我國立法之建議。結論上,第一層面作為組織法之有限合夥法,對於受任人義務之管制,本文提出未來應有之立法樣貌,第二層面,對於私募股權基金之領域,如何透過法制與非法制機制加以健全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環境,以供我國未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