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清祥寫的 公司治理的十堂必修課【修訂版】:一次看懂董事會如何為公司把關、興利及創造價值 和朱德芳,馬秀如,陳宇紳,廖柏蒼的 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協助審計委員會發揮職能與創造價值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經濟日報 和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所出版 。

逢甲大學 金融博士學位學程 吳瑞雲所指導 藍志中的 壽險業強化內稽內控與保險監理研究 (2021),提出功能性委員會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監理、內稽內控、公司治理、金融檢查、法令遵循、風險管理。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曾鹿鳴所指導 蔡方柔的 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決策與盈餘穩健性 (2021),提出因為有 審計委員會、盈餘穩健性、普通最小平方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功能性委員會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功能性委員會,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司治理的十堂必修課【修訂版】:一次看懂董事會如何為公司把關、興利及創造價值

為了解決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作者陳清祥 這樣論述:

  上市櫃公司要落實公司治理,應隨時努力做到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監察人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升資訊透明度、及遵循法令並健全內部管理等。   本書著重在「強化董事會職能」部分,主要包括獨立董事如何扮演監督功能?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及薪酬委員會)如何運作?董監如何扮演好監督角色?包括風險管理、舞弊偵防、營業祕密保護、資安防護之監督等,進而探討董監如何協助公司興利並創造價值。

功能性委員會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桃園航空城公司、桃園捷運公司(4/21)】

#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

今天在議會中,許多市議員針對航空城公司發行股票一事提出質疑,雖然航空城公司堅定立場,事後也貼出新聞稿,說明發行股票是因為去年經發局將中壢區青芝段2筆土地,總金額69億餘元作價給航空城公司,航空城公司便依《公司法》161-1條以及公司組織章程規定,於發行新股變更後3個月內發行股票。

但智翔對此提出更進一步的質疑,既然董事長在答詢時一再堅稱發行股票非公開,且由桃園市政府100%持股,則在引援法條上,桃園航空城公司應不屬於161-1條中載明「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的規定,再者,若航空城公司屬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則在《公司法》於2018年8月修正公布後,得免印製實體股票,航空城公司此舉無疑是脫褲子放屁。

一般公司發行股票的用意,在於吸引投資,募集資金,航空城公司連年虧損,目前功能性以招商為主,印製實體股票是否在為往後公司獲利時,將股票出售給他人,這絕對不是單純的想太多,而是合理的質疑,航空城公司無需一再以公司章程為由,需要修正的地方就應修正。

#獨立董事設立

再者,航空城公司目前董事皆由各局處首長擔任,為避免治理上的不足, 應委請外界可昭公信之獨立專家(會計師/律師)擔任獨立董事,並設置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或是其他特別功能委員會,除完善、強化公司的治理,二來也可藉由薪酬委員會的運作,避免董事長薪資報酬與公司績效不對稱,有肥貓之虞。

壽險業強化內稽內控與保險監理研究

為了解決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作者藍志中 這樣論述:

我國人壽保險投保率(有效契約件對人口比)至108年已達到256%,壽險業資產規模由99年12兆到109年已達32兆,109年全國保費收入對國內生產毛額(GDP)佔16.95%,壽險經營日益蓬勃發展,但隨著內外在金融環境的改變如通膨、低利率、人口老化等問題加上2008年金融海嘯的衝擊,且近十年已有多家壽險公司因經營不善被金管會接管且標售,使主管機關對保險監理無論在法規訂定與監理尺度都更加嚴謹,除監督保險業合規且順利經營外,也凸顯了內稽內控工作對壽險業的重要性,另外對監理過程在實務上應有更多監理方法以促進壽險業者發揮內稽內控的效益。壽險業需面對市場業務競爭、投資環境的變化與對保戶履約的承諾,同時

也須符合監理的規範,因此在經營與監理的過程同時存在諸多內稽內控的問題,都是壽險業待強化之處。因此藉由文獻探討瞭解保險監理與保險內稽內控相關問題與建議事項,並透過專家訪談彙整產業界、監理機關與學者專家觀點,訪談問卷內容以共同性問題為主,個別性問題為輔,加上本人在壽險業內稽內控的實務經驗,希冀能綜合不同立場意見,對壽險業者提出建議,期望對業者在經營過程與面對保險監理時對內稽內控工作的強化有所助益,對主管機關則以達成監理目標與提升監理效益,並能促進保險公司發揮內控內稽功能的立場,對監理方法、監理過程與金檢問題提出建議,期望能發揮監理功能同時也達到保護消費大眾與促進保險業務正常發展的目的。

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協助審計委員會發揮職能與創造價值

為了解決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作者朱德芳,馬秀如,陳宇紳,廖柏蒼 這樣論述:

  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協助獨董發揮職能與創造價值。更是公司治理主管及議事人員必備參考工具。   金管會規定,2022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都將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過往監察人制度,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出版《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一書,協助企業因應變革。《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是國內第一份專屬審計委員會的參考指引,希望協助董事會發揮監督與興利之效能。同時提供一般董事作為審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財務業務事項、併購與公開收購等議案之參考,不只獨立董事要看,更是董事會成員、內部稽核、財會、公司治理人員、議事人員,還有其他關注此議題的人士的必備參考工具。  

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決策與盈餘穩健性

為了解決功能性委員會的問題,作者蔡方柔 這樣論述:

審計委員會(Audit Committee)是具有監督公司會計、財務報告與相關會計報表的功能性委員會,亦是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考量因素,近年來,金管會亦設置相關法規規範公司需設置審計委員會,可見此議題不可謂不重要。本文之研究目的如下:一、 在臺灣上市上櫃公司中,會因為哪些因素影響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決策?二、 探討設置審計委員會與盈餘穩健性的關聯性為何?本研究以2019年至2020年台灣上市上櫃公司為研究對象,模型一先探討影響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因素,並固定相關控制變數後,使用普通最小平方法(OLS)進行迴歸分析,模型二採用Khan and Watts(2009)提出的衡量公司各年度

盈餘穩健性指標(C-Score)以探討有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公司中有哪些因素和盈餘穩健性的關聯,本研究實證結果如下:一、 董監持股比例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意願呈正相關,但在OLS分析結果顯示兩者呈現顯著負相關,經理人持股比例確實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意願呈負相關,獨立董監席次、負債比率與ROE均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意願呈顯著負相關,公司規模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意願呈顯著正相關,而ROA與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意願呈正相關。二、 為探討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與盈餘穩健性指標之關聯性,故本研究以審計委員會規模、董監具財務經歷人數與董事會規模進行分析,結果發現此三項變數均與盈餘穩健性呈正相關,但未達

顯著水準,後續進行OLS分析則呈現審計委員會規模及董事會規模與盈餘穩健性呈顯著正相關,而董監具財務經歷人數則與盈餘穩健性呈顯著負相關。公司規模與盈餘穩健性呈顯著正相關,股價淨值比與負債比率均與盈餘穩健性呈顯著負相關,最後ROA與盈餘穩健性呈正相關,但未達顯著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