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正曄寫的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和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保各項給付 - 大台南保險業務職業工會也說明:【說 明】 勞保被保險人因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研究所 周玟琪所指導 鍾欣螢的 照顧人力缺口解方?台灣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的現況與發展困境之探討 (2021),提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超高齡社會、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服務人員、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張桐銳、張桐銳所指導 簡鳳儀的 社會給付請求權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社會給付請求權、消滅時效、繼受、代位、給付遲延、競合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解答。

最後網站【詢問】失能診斷書申請流程 - 紐西蘭自助旅行最佳解答則補充:2. 申請失能給付需要檢送那些文件? - 勞保局2015年12月15日·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申請書依規定應洽投保單位蓋章,惟被保險人於退保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就是這本勞社法體系+解題書(2版)

為了解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作者游正曄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完善體系建構、臨場例題演練一次搞定,貫徹一本書主義,就是這麼簡單!   •輔以圖表及表格方式說明,輕易理解深奧法律概念與複雜法令內容!   •從實務見解及時事議題出發,補充學理上說明,問題意識與論述內容夠接地氣不走鐘!  

照顧人力缺口解方?台灣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的現況與發展困境之探討

為了解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作者鍾欣螢 這樣論述:

受到疫情等外部環境影響,2022年4月數據顯示外籍照顧人力人數為218,461人,相較引入最高峰2019年之259,660人減少了41,199人,根據研究者統計,2012年外籍照顧服務人力占我國照顧服務人力的91%,直至2019年下降為84%;2020年為77%,我國大量依賴外籍照顧人力並非長久之計。我國照顧服務人力自1999年的2,417人成長至2021年的74,601人,照顧服務類型之勞動合作社從2013年之35家增加至2022年之129家,其中之社員人數從2013年之2,194人上升至2020年之4,834人。本研究欲探討我國照顧服務人力缺口,透過既有文獻與訪談了解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發

展現況與困境,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共計20位,分別為照顧勞動合作社之受訪者11位;一般照顧服務單位之受訪者9位。藉由透過蒐集受訪者所提供之資料以實際了解其運作模式下與長期照顧機構的差異。研究顯示我國長期依賴外籍照顧人力,各單位統計之照顧服務人力缺口不一致。合作社具有許多類型,而本研究將聚焦在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之探討,勞動合作社遭遇之困境包括各主管機關對於合作社之運作管理沒有達成共識,使勞動合作社在運作時無所適從;勞動合作社領導人對於勞動合作社運作的觀念、本質不清楚;偽合作社的問題不容忽視;資金籌措的重擔多壓在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少數組織成立者;照顧服務員投入照顧服務產業之訓後就業率約為33%。研究者

建議,政府應致力培育我國照顧服務人力,訂立明確施政目標以降低外籍看護工占我國照顧服務人力之比率;降低勞動合作社籌組人數門檻,在合作社法中訂定勞動合作社專章或訂立勞動合作社專法以保障社員之勞動條件以避免偽合作社可能產生之剝削問題;推廣我國國民之合作教育素養;使勞動合作社能夠享有政府之信保基金以茲貸款;媒合社間合作,尋求透過儲蓄互助社解決經濟需求之可能。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社會給付請求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期限的問題,作者簡鳳儀 這樣論述:

我國社會法之發展逐漸成熟,然而相較於其他公法領域,仍有許多待研究之議題,而今日社會逐漸開始重視社會法領域,社會給付請求權為社會法之法律關係之核心問題,應如何請求、請求依據、以及時效等等問題即屬社會法重要議題。於本文之初,先探究何謂社會給付請求權,釐清社會給付請求權之發展背景、定義以及依據,並確立社會給付請求權於憲法上所受之保障。接著,因社會給付請求權一旦發生且得行使時,公法上消滅時效即開始計算,故分析何時社會給付請求權發生時點,消滅時效制度於社會給付請求權如何適用,此外,觀諸社會法上除了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規定,亦見有申請期限之規範,除法律明文規定申請期限,亦可見主管主管以命令方式訂定申請期限,

然此皆係限制人民應於一定期限內為申請的規定。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9號、釋字第723號皆明示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受法律保留原則拘束,故主管機關逕以命令規定申請期間,而申請期間實乃請求權消滅時效時,即為增加法律上所無之限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反之,若申請期間並非屬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乍看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惟查,申請期間實質上仍限縮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故仍以法律明文定,較為妥適。又當人民取得社會給付請求權時,行政主體負有給付義務,構成行政主體與社會給付請求權人間債權債務關係,行政法定有規定時依其為之,但當行政法上漏未規範時,如社會給付請求權之繼受、代位以及遲延利息等情形,則於特性相容範圍內

,並合乎社會法之目的與特性下,類推適用民法之規定。此外,由於為保障社會安全與社會公平,透過許多不同之社會法規定,相互羅織成一個社會安全網,因此人民可能同時或先後取得數個社會給付請求權,惟,基於社會法上不重複給付原則,當複數社會給付請求權發生時,將產生社會給付請求權競合與保障不足之問題,故制度上應如何調適不重複給付原則與保障不足,即為重點。最後,本文提出研究結論並提出建議,冀望未來社會法之發展能夠更加完備,以達社會法為保障社會安全與社會公平,令社會給付請求權人之權利能受到更多關注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