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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鴻投資代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傑瑞米‧米勒寫的 巴菲特的投資原則:股神唯一授權,寫給合夥人的備忘錄(增訂版) 和張雍川,游穎鴻的 ETF煉金術:狠賺全球波段財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升鴻投資也說明:Apr 6, 2021 」理財達人胡升鴻在臉書粉專上發文表示,他日前與一名股市經驗豐富的大哥聊天,得知對方雖然保守、佛系操盤,且做股票完全靠自己,但每年穩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Smart智富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貴端所指導 夏道彰的 政府動用四大基金護盤的妥當性與法適性 (2010),提出升鴻投資代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府干預、市場操縱、護盤、輔助性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杜怡靜所指導 范懷庭的 投資型保單之相關問題-以說明義務為中心 (2008),提出因為有 投資型保險商品、說明義務、忠實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升鴻投資代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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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升鴻投資代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巴菲特的投資原則:股神唯一授權,寫給合夥人的備忘錄(增訂版)

為了解決升鴻投資代操的問題,作者傑瑞米‧米勒 這樣論述:

巴菲特授權,讀懂股神投資的選擇,資金少也能逐步累積財富     ☆巴菲特在波克夏給股東會的信公開推薦:「米勒對巴菲特合夥事業做了出色的研究和調查,並且詳細解釋波克夏是如何發展至今。如果你對投資理論與實務深感興趣,你會喜歡這本書。」   ☆獨家收錄1956-1969年巴菲特經營合夥事業時期信件中文版   ☆看股神親口闡釋自己60年不敗的操盤智慧,在不同時期、不同標的、不同環境下運用這些原則的方法   ☆年化報酬近24%的驚人績效,打破小錢無法投資的迷思,最適合散戶的投資方法     「我在1950年代創造出最高的投資報酬……如果你給我100萬美元,我想我可以替你一年賺50%。嗯,我知

道我做得到。我可以保證。」-------巴菲特     從績效最好的時期學習   出任波克夏哈薩威董事長之前、聚集親友資金創立合夥事業的14年間是巴菲特操盤績效最好的時期,合夥人的平均年化報酬率高達23.8%,合夥事業資產從1萬美元增加至1億美元,巴菲特也成為大富豪,資產超過2000萬美元。     掌握投資基本原則與策略選擇   這段期間巴菲特隔半年至一年寫信給合夥人分享投資決策,第一封信特別提到投資的「基本原則」,教育合夥人正確看待投資。之後的信件更說明不同時期的操盤策略,這習慣延續至經營波克夏哈薩威期間每年寫給股東會的信。     最適合少量資金投資人累積財富的方式   本書經過巴菲特許

可,首次整理出版1956-1969年寫給合夥人的33封信,這些信展現巴菲特一以貫之的投資理念,包括反向分散投資策略、追求複利,以及打敗大盤的要求。這些信記錄巴菲特年輕時期利用少量資金、透過高複利累積財富的過程,以及日漸成熟的長期價值投資策略,為日後成為世界首富奠定基礎。     三大投資策略公開   巴菲特在信中詳細說明早期的三大投資操作,每個人都可以學習、複製:     ‧低估型投資:用質化與量化條件尋找價值被嚴重低估的公司,在股價偏低的時候買進,漲回實質價值時賣出。   ‧套利型投資:尋找併購交易公開但尚未完成的公司,以低風險的方式進行穩賺不賠的套利。   ‧控制型投資:利用資產負債表來計

算公司價值,在股價偏低時取得公司控股權,要求經營高層改造企業,實現企業價值。     這是巴菲特早期的投資策略, 60年來他以同樣的原則創造出傲視市場的績效。讀著這些信,就好像聽見價值投資大師在耳邊說:「這就是投資的方法,我就是這麼做的,這是我走過的路。現在來看看你們是否能跟隨我走這條路。」   中外投資專家一致好評.增訂版     華倫‧巴菲特 (商業大亨,20世紀最成功的投資人)   蓋伊‧斯皮爾 (《華爾街之狼從良記》作者)   雷浩斯 (價值投資者、暢銷作家)   財報狗 (台灣最大的基本面資訊平台與社群)   怪老子 (「怪老子理財」版主、暢銷書《第一次領薪水就該懂的理財方法》作者)

  安納金 (暢銷書《高手的養成》作者)   市場先生 (財經作家、Mr.Market市場先生)     本書遠非只是摘錄巴菲特寫給合夥人的信。米勒替每一章寫了清晰精闢的引言,有助讀者理解巴菲特的重要基本原則。——羅伯特‧博任(Robert Pozen)麻省理工史隆管理學院高級講師,MFS 投資管理公司前董事長     如果你對投資或巴菲特有興趣,你會發現這是一本非常有用的書。米勒仔細研究巴菲特早年寫給合夥人的信,並將這些信轉化為一個容易參考使用的知識體系。——蓋伊‧斯皮爾(Guy Spier)《華爾街之狼從良記》(The Education of a Value Investor)作者  

  作者把巴菲特早年寫給合夥人的信編成一本周到、簡潔和有趣的書,為讀者提供有關價值投資的寶貴洞見。——克里斯多福.布萊克(Christopher Blake)Lazard 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     如果你想要像巴菲特一樣投資,米勒這本新書是很好的開始。——美國《財星雜誌》(Fortune)

政府動用四大基金護盤的妥當性與法適性

為了解決升鴻投資代操的問題,作者夏道彰 這樣論述:

四大基金為了自身任務的順利達成,除了追求投資報酬的收益性之外,也非常重視安全性及流動性。而立法上同意四大基金投資股票的目的,就是為了賺取超越定期存款的收益率,以利自身任務的達成。然政府動用四大基金護盤的政策,卻是不斷地以高於市場預期的合理價位買進股票,造成四大基金的鉅額虧損以及資金運用的不效率,更因為國庫填補虧損的設計,加重國家財政的負擔。同時,因為政府頻繁地護盤,也影響市場機制的調節弁遄A除了造成投資人無法正常判斷合理股價,增加其投資風險,亦妨礙台灣股票市場的發展。本文之研究目的,係透過對四大基金成立目的與任務、動用四大基金護盤的實益與公平性,以及市場操縱行為的概念與禁止原因等問題的探討,

來檢討政府動用四大基金護盤的不當及衍生的違法性疑慮。進而提醒政府應正視四大基金的虧損問題,停止動用四大基金護盤,回歸專業運作,以追求基金長期穩定獲益為目的。本文進一步建議政府,可嘗試局部或完全統合四大基金的資源,以解決四大基金中單一基金管理資源不足的窘境,亦可減少四大基金為了維持超越定期存款利率的收益率,不得不於短期內頻繁賣出績優股票的弊端。

ETF煉金術:狠賺全球波段財

為了解決升鴻投資代操的問題,作者張雍川,游穎鴻 這樣論述:

長期強勢市場買進持有 高波動市場來回波段操作 教你善用不同策略投資全球股市 保守族、積極族都能創造理想報酬   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具有投資成本低廉、與指數連動高的優勢,愈來愈受到歡迎,但是許多投資人都有個共同困擾:該長抱還是該波段操作?   長抱最怕抱上去又抱下來,投資好幾年都沒賺到錢;波段操作又怕追高殺低、看錯方向。到底哪一種才是正確的?答案很簡單──不同的市場特性,適用的投資策略也不一樣!   本書兩位作者是國內投資信託界的專業經理人,他們把市場多年的第一線投資歷練化繁為簡,在本書中與讀者分享,如何運用基礎的技術分析工具,判斷大盤趨勢,再執行正確策略。只要抓到要領,

想在多頭時放大獲利,同時兼顧風險,再也不是難事。   本書精彩內容:   1.認識比台股更好的投資標的   只投資台股就像雞蛋放在同個籃子裡,回顧過去20年世界各主要市場表現,你會發現,原來還有比台股更誘人的投資標的。   2.研判指數趨勢,必學關鍵技術指標   想從技術面判斷大盤走勢,有幾種關鍵的技術指標一定要學!豐富圖解搭配台股、美股等市場實例解說,新手也能輕鬆看懂。   3.分辨何時該低買高賣獲利   在細心確認大盤的方向後,才能大膽執行策略。教你在適當的時機採取波段操作,來回數次便能創造獲利。   4.學用反向ETF做空或避險   當你看壞股市,買反向ETF可放空獲利;而當資

金到達一定規模時,反向ETF也是理想的避險工具。   未來的致富關鍵,學有錢人讓投資國際化   你的投資國際化了嗎?   這幾年來,在全球的市場快速變動、資金快速移動下,一般小資族若再只靠投資台股,要累積財富只會愈來難、愈來愈慢。未來,只有投資國際化,才可能提早達到財富自由!   為什麼,你的投資一定需要國際化呢?不妨來看看有錢人是怎麼追求財富自由的。2005年,哈福‧艾克(T. Harv Eker)所撰寫的一本暢銷書《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Secrets of the Millionaire Mind),一上市就登上《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華爾街日報

》(The Wall Street Journal)等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書中所倡導的一個重要觀念,就是:「有錢人讓錢幫他們辛苦工作,而窮人辛苦工作賺錢。」   有錢人都在做的事,將資產分散投資全世界   有錢人的目標就是盡快達到「財富自由」,也就是有能力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必工作,也不必在金錢上依賴他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需要透過「被動收入」來維持生活品質,這是一種不用靠自己親自參與,就能帶來收益的收入,例如把錢進行投資,所孳生出的利息和回報。   大多數的有錢人,會將資產分散投資在世界各地、多元化的配置,以規避單一國家的風險,包括政治風險、稅制改變的風險、匯率大幅貶值的風險、天災人

禍……等等,這些事件都會大幅衝擊到單一國家的金融市場,但影響往往也僅只於單一國家。也因此,國際化的投資讓有錢人可以放心,也因為放心才能夠放得久、讓錢滾錢,而不是時時刻刻擔憂這個風險、那個風險,不僅無法專心顧好自己的事業,更無法愉快的享受生活。   如果你想縮短自己變有錢人的奮鬥時間、過著有錢人的生活模式,那麼你就要跟這些有錢人做一樣的事:國際化投資!   過去,一般人要做國際化投資並不容易,本金要厚、工具有限、成本很高;但現在,台灣的金融業者不斷研發與引進各國、各種類型的ETF(指數股票型基金)標的,往往只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新台幣的資產,你就可以做到分散國際的投資了!  人對於感興趣事物

,會格外留意其相關資訊   有錢人投資海外的好處,除了增加資產,還可提升自己的視野和能力。在當今網路科技發達的時代,「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已經變得相當容易,反而你要面對新增加的挑戰,亦即在爆炸的資訊量中,該如何有效率地接收較有價值、有意義的訊息?為什麼許多人明明已經盡量地多看、多聽、多學習國際相關的事物,然而卻總覺得效果有限、沒有顯著的進步呢?   心理學、神經科學都顯示,「選擇性知覺(Selective Perception)」會讓人們在訊息接受過程中,依據自己的需要、動機、價值、經驗和個人背景等,來做選擇性的看和聽;同時在解碼時,也會加進個人的興趣和期望來詮釋訊息。因此,往往人們容

易留意到自己最關心事物的相關資訊,而對於其他資訊,往往接收不良、或者容易被遺忘。   有人說:「當你買了BMW,你就會發現原來路上有這麼多BMW!」代表若你喜歡一個東西、買了它之後,你就會自然而然地,對於這東西的相關訊息變得非常敏感,一點點蛛絲馬跡的新聞或消息你都會吸收進去。就像女性朋友在公開場合或宴會中,最怕「撞包」或「撞衫」,就算有人只是穿著和妳「雷同」或「近似」的花色或款式,妳遠遠的就會發現,而且感到不太自在……實際上,其他人並不會特別去留意到這件事。   錢投資海外,可增加國際敏感度並擴大視野   對於純粹只投資於國內的人來說,就會對於國內的資訊特別敏感,而對於國際資訊相對不敏感

、反應落後。由於一個人所擁有的時間是有限的,能夠處理、吸收的資訊量也都是有限的,因此人體自然的「選擇性知覺」運作下,幫你做了刪除和篩選過濾資訊的動作、甚至擷取或放大你最在意的事情,而自己很難控制這個篩選和擷取的過程,只能默默接受。  如果想要成為一個國際化的人才,那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到國際化的大都市工作與生活。例如去美國紐約、英國倫敦、日本東京等等,在到處都是外國人的環境當中,至少半年、一年的時間,讓自己融入其中,自然就會是最快、最有效的國際化方式。不過可惜的是,倘若自己本身外語能力不夠、或是缺乏海外求學或求職的機會,並不是很容易找到這種國外的工作機會。   一般人既然不容易讓自己身處在

國外很長一段時間,而且人只有兩隻腳、能走到的地方有限,但錢有四隻腳,而且錢永遠不睡覺(在2010年上映的美國電影《華爾街:金錢萬歲》,該電影的英文名稱就是《Wall Street: Money Never Sleeps》,強調有錢人的錢是24小時在運作、從來不休息的),那麼就考慮讓自己的錢到國外去投資一段時間吧!。   尤其是,投資人只需要花個5萬元、10萬元新台幣,購買海外基金或海外ETF,那麼一旦有了海外的投資部位,自然就會關心漲跌和賺賠、於是對於國際上的訊息開始敏感度大開!   舉個例子,一旦你投資了美國,自然就會對於美國的總統大選結果相當關切、也會對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兩黨候選人政見差

異、美國民眾的反應和想法,都因此變得敏感──因為大選結果,會大大地影響股市漲跌、以及你的賺賠。   一旦你投資了日本,自然就會對於日本政府的刺激經濟政策、日本央行的利率政策、日圓匯率的漲跌,變得敏感許多──因為這些都會影響你投資的損益。   就在「選擇性知覺」的運作下,你自然而然就會因為投資跨足國際,因而變成一個對國際資訊相對了解的人,不再受限於人是否在國內或國外了!

投資型保單之相關問題-以說明義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升鴻投資代操的問題,作者范懷庭 這樣論述: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布去(96)年度保險申訴案件統計,就險種而言,人壽保險比率(56.11%)最高,投資型保險(25.43%)次之。據金管會分析指出:本期申訴總件數及申訴率較去年同期上升,其中申訴總件數增多除因整體有效契約成長外,主要係下列申訴案件增加所致:(一)招攬糾紛、契約轉換與變更繳費年期爭議。(二)業務員不實招攬。(三)未詳實告知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費用、目標保費配置過高或誇大投資報酬率,可見關於投資型保單於說明商品之規定與執行對投保者有相當之疑問。本論文在研究的方法上,計有史料分析法、傳統法學分析法、文獻探討法、立法走向研究法。在史料分析法上,有保險法第一

百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六項及依此第六項之授權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管理辦法」,再依該辦法之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主管機關財政部訂定「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在傳統法學分析法上,依民法二四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並無法解決金融業者「故意不完全告知」、「過失為不實告知」 或「誤導告知」之情形。至於法規命令上有說明義務之規範,則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應是投保人尋求法律依據上之最佳選擇。文獻探討法上,主要是以參看我國學者之文章及研究生之論文對於此一領域相關看法的比較研究。在將相同議題逐一分析課學者間之看法後,考量其利弊得失,得出本文可將投資型保險契約作割裂式的思考,即分成人壽保險契約是以被保險人當作保障

對象,而投資契約部分是以投資人為保障對象。最後,在金融法制整合下,對此領域的投資人有何影響,將來我國金融類別之民事責任有何新的趨向,事關投資型金融商品將來的發展與投資人之保護,自然不能無視於其存在。對此,本文主要以金融服務法草案作為討論之基礎,與目前或是過去我國保險事業法制的相關概念作一比較,試圖評析金融服務法草案對投資型金融商品之影響及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