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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林勳發所指導 徐詠智的 定額保險與損失填補保險之界線-以醫療保險為中心- (2010),提出南山實支實付缺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醫療保險、定額給付保險、損失填補保險、損失填補原則。

最後網站南山保險內容請益 - 保險業板 - Dcard則補充:另外有幫他規劃醫療險主:定期NTDD-100萬-5400$(~50y 附:定期手術TSIRS-3440$(~75y 附:定期住院HIR-1640$(~75y 附:定期實支實付-A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南山實支實付缺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定額保險與損失填補保險之界線-以醫療保險為中心-

為了解決南山實支實付缺點的問題,作者徐詠智 這樣論述:

我國目前保險法與法院實務上關於保險之分類方式係以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做為區分方式,此種分類方式有其優點,但卻也造成在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有所混淆,例如人身保險可否複保險,在學說與實務上有許多爭論,包括大法官第五七六號解釋亦深入探討此問題。 故新興學者主張以損失填補保險與定額保險作為保險法上的分類方式,清楚確立損失填補原則是否適用於各類保險契約,惟損失填補保險與定額給付保險在其界定上有模糊空間,而該模糊空間則存在於醫療保險,例如定額給付型的醫療保險是否屬於定額給付保險?亦或有屬於損失填補保險的可能?甚至在商業保險實務上,有所謂定額給付/實支實付兩種給付方式擇優給付的醫療保險契約,此種保險契約

應如何定性,即是一大問題,故本文目的即是以醫療保險為出發討論損失填補保險與定額給付保險之界線。 最後再探討各類保險是否有複保險與保險代位的適用,以確立各類保險在實務上所應適用的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