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 黃鉦堤所指導 彭鈺卿的 從霍爾(S. Hall)的「製碼/解碼」理論探討「105年度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方案」 (2021),提出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霍爾、製碼、解碼、105年度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方案。

而第二篇論文朝陽科技大學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李素箱所指導 陳耀南的 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適用性之探討-以民宿經營者之觀點立論 (2007),提出因為有 民宿、民宿經營者、民宿管理辦法、適用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霍爾(S. Hall)的「製碼/解碼」理論探討「105年度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方案」

為了解決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的問題,作者彭鈺卿 這樣論述:

從報章雜誌中可得知,對於「105年度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方案」引起了民眾極大的反彈聲浪,而且不同民眾因立場不同而對於該政策方案是否合乎租稅公平與政治操作有著不同解讀。 本研究以霍爾的「製碼/解碼」理論探討「105年度台中市公告地價調幅方案」,該理論在解碼立場上分成主導霸權立場、協商立場以及對抗立場等三種。 本研究經由詮釋此方案的三種不同解碼立場之意義賦予,充分顯示此方案是根據中央的指導原則,也參考當時土地市價,因此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所做出的一次例行性調整,其中不僅合乎租稅公平,而且並無證據顯示存有政治操作。 再者,本研究間接顯示,各縣市的地價調整方案在相關的地價制

度或配套措施上,應有適當的規劃,以減緩民眾因為地價調整所帶來的衝擊。 除此之外,筆者從本研究獲得兩點深刻反思。首先,製碼者的價值選定與解碼者的意義賦予,兩者之間不必然相等,其次,接納不同的解碼立場才能夠了解事務的全貌。

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適用性之探討-以民宿經營者之觀點立論

為了解決台中市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的問題,作者陳耀南 這樣論述:

摘 要本研究旨在就民宿經營者對「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之適用情形進行探討,以北部、東部、中部、南部和離島等五個地區之合法民宿經營者為研究對象,以自編之「台灣地區民宿經營者對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適用性」問卷表,作為資料蒐集之工具;共發出問卷190 份,有效問卷共185份,有效回收率為97.3%。實證資料,經統計分析,藉以了解民宿經營者主觀認定修正草案之適用性情形,結果發現:一、民宿經營者年齡以51-60歲佔39.46%比率最高,其次是41-50 歲者佔32.43%;高中、職學歷者佔42.16%比率居多數,其次是大專院校學歷佔34.05%;設置地點以中部地區最多佔44.86%,其次是北部地區佔2

2.16%;房間數5 間以下者只占37.84%,6-15 間者佔57.29%最多;投資金額在500 萬(含)以下者只佔27.03%,投資在500 萬以上者高達72.97%。二、民宿經營者對經營民宿需課徵「所得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等規定,回答「不同意」者居多;在民宿設置地區及可設置地區以自用住宅之空閒房間、客房數和未經申請核准就經營者須處予罰鍰等項,同意度均未達五成。三、不同社經背景影響「民宿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適用性之看法,差異均達顯著水準。本研究亦發現:民宿要向當地鄉鎮公所單位提出申請之反應,會因投資金額的高低呈現差異、投資愈少的民宿愈守法、投資金額愈大之民宿經營者愈反對「民宿法令

公布前之既有房屋或建築物,並領有合法建物使用執照或稅籍證明者為限,新建者不適用之條例」,且投資金額愈多即規模愈大之經營者愈反對繳交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