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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所 謝敏捷所指導 吳淑鳳的 我國民法婚姻採行登記制之研究 (2009),提出台中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預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婚姻制度、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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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婚姻採行登記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中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預約的問題,作者吳淑鳳 這樣論述:

婚姻制度之良窳,影響的不僅是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也影響其子女、親屬及第三人之權利義務,並關係到公序良俗之維持、社會秩序之安定及國家民族的興衰,故現代各國無不就其公益上的考量,因時、因地,決定符合其國情、宗教、禮俗、人倫道德等之婚姻政策並立法訂定婚姻制度。綜觀現代各國之立法,對於婚姻形式要件之規定多採儀式婚或登記婚主義,而我國自民國20年5月5日起採儀式婚,至民國96年5月23日通過修法並自97年5月23日起正式改行登記制為止,總計儀式婚之規定在我國已施行70餘年,從重視固有禮制、尊重傳統習慣、順應民間習俗、符合國情等角度而言,實有其必要與價值,但隨著時勢潮流、社會型態、婚姻觀念等之多方轉變,

傳統儀式婚逐漸衍生如重婚、騙婚等問題。立法院為解決舊法所產生問題,修訂民法第982條改採登記制,雖然解決舊法之弊,但由於新法規定與我國千百年來特有之民俗習慣有所扞格,因此在新舊制轉換的磨合過渡期間,無論是在法律層面、民俗習慣或是實務運作上,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是以我國之婚姻制度目前仍留有改善空間。本研究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包括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研究方法與架構、研究限制以及文獻探討。第二、三、四章則分別從「法律政策」、「民俗習慣」、「實務運作」三個面向探討我國之婚姻登記制,以便從我國民法婚姻形式內容及條文修訂演變中明瞭我國婚姻法律政策之制法思維,從國人傳統婚姻之婚禮儀式中

明瞭婚姻習俗對法律政策制度的影響,以及在我國施行登記制後,由於法制政策與民俗習慣之磨擦碰撞,在實務運作上所產生之問題與成效等,有系統化地對我國婚姻制度作一全面且深入之研究。第五章則為根據以上各章節內容加以歸納分析所作出的結論及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