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也說明:... 時數。 四、本案聯絡人:請洽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胡修誠專員 ... 教師研習計畫辦理。 二、時間:112年10月13日(五)下午2時。 三、地點:頭城國中 ...

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暑期特教碩士班 吳勝儒、吳勝儒所指導 林子郁的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2020),提出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融合教育、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資源班輔導員。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建築學系 陳震宇、楊詩弘所指導 方羿臻的 構造與施工法課程現況調查之研究-以臺灣技術型高中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108課綱、技術型高中、構造與施工法課程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創意、國際、溫馨中心簡介- 台北市教師在職進修 - Egaju則補充:第三種方式僅限台北市市府員工可透過TAIPEION進入臺北e大. 回到目錄3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研習時數核發設定或課程已完成後約7個工作日。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的問題,作者林子郁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情形,並分析學校行政運作之規定,包括學校行政、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教學相關人員及特教知能研習,以及所遭遇到的困難與解決之道。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以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與資源班輔導員為訪談對象,透過立意取樣10位現職教師及行政人員進行半結構式訪談並分析其內容。研究結果如下:一、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一)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審議特殊教育工作內容,但仍有會議流於形式,教職員不採納會議之決議的狀況。(二)各學校多半利用新生轉銜會議及IEP會議評估學生相關專業團隊服務需求。(三)資源班教師聘用人數在國教署所屬學校編制正式教師

一名,在桃園市所屬學校編制二位正式教師,部分學校再聘任一位代理教師。而私立學校資源班幾乎都只聘任一位教師。(四)桃園市僅國教署所屬學校與私立學校聘用資源班輔導員協助行政業務(五)各校每學年度辦理特教知能研習,但教師參與研習意願低。二、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所遭遇到的困擾與改善建議(一)輔導人員輔導鐘點費會因學生的課程需求與參與意願,導致經費難執行;建議減少輔導經費的使用限制,讓教師在運用上更有彈性。(二)調整培訓時數,增加治療師投入相關專業團隊服務,能提供學生更好的服務。(三)邀請專業人員入校進行諮詢評估,提供學生適合的輔具建議。(四)資源班教師的師資聘用不足,國教署所屬學校建議從法令

上做調整,始能多聘用一位專任教師;桃園市所屬學校建議制訂增班人數之標準。(五)教師參與特教知能研習意願低,需要想辦法讓教師有興趣參加以及調整研習時間至共同空堂時間便於教師參加研習。 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提出建議,以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資源班業務承辦人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構造與施工法課程現況調查之研究-以臺灣技術型高中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市教師研習時數規定的問題,作者方羿臻 這樣論述:

回首現今的技職教育,自教育部推廣高中職多元入學方案,並廣設大學、開放技專院校升等 大幅擴張升學管道,同時也因職場缺乏吸引力,導致多數學生高中職畢業後,仍選擇繼續升學而非直接就業。因此,在升學導向的影響下,產生高職畢業生無法直接與業界接軌亦與科技院校所需的入學能力與預期不符合等狀況發生。教育部於民國103年發布《十二年國教課綱》,教育部透過加速類科調整、發展特色課程等作法,以突破技術型高中定位模糊之問題,並於108學年度正式上路執行。進一步聚焦於「技術型高中-土木建築群」的課綱架構中可發現,部定必修科目中新增了「構造與施工法」課程,藉此培養學生土木建築相關工程知識,以符合108課綱之要求。為瞭

解技術型高中「構造與施工法」課程執行後的情況,本研究透過探討課程執行所遇之困難與影響因素及授課教師對於該課程的瞭解程度等課題,進一步探討課程中章節內容之重要程度及適切性,並提出構造與施工法課程內容的建議移改善。本研究以問卷調查及分析為主要研究方法,問卷發放對象以全國技術型高中-土木建築群-構造與施工法課程之授課教師為主。藉由文獻蒐集與專家訪談進行前期資料準備,並研擬問卷以作為研究工具進行調查;問卷共發出39份,有效回收率為90%。問卷分析則採用統計軟體SPSS進行數據統計,其中包括使用:效度分析、信度分析、描述性統計分析、多元迴歸分析等分析法,進行調查結果之統整,並進一步提出結論與建議。 研究

結論如下:一、構造與施工法課程執行中所遇困難及影響因素方面在課程的前期準備中所遇困難如:實務經驗不足、對此類課程教學經驗不足或教學方法不熟悉、沒有足夠的參考教材…等問題;在課程執行過程中較常面臨的問題如下:授課時數不足、無通過審定教科書、評量不易、教師專業能力、學生學習意願不高、本科目不受重視…等。據調查結果,以缺乏技術型高中適用之構造與施工法教科書,及教師普遍實務經驗不足為影響課程執行的主要因素。儘管多數教師有過相關實務經驗,但從調查結果中,實務年資普遍未超過3年來看,教師們將自身經驗轉換為課程教材方面仍有困難;再者,教師們的實務經驗與日新月異的工程環境是否產生脫節,仍需視教師是否仍與業界保

有互動而定。二、新課綱之執行現況與教師瞭解程度方面大部分教師雖未擔任過新課綱的相關委員,對於新課綱仍具有一定程度之瞭解,但教師們對於構造與施工法的課程內涵及其相關規定之認知較模糊。再者,據調查結果可知,雖教師們參與研習的出席率高,仍無法將研習內容轉換為有效的課程內容以進行教學。三、構造與施工法課程章節內容適切性分析透過訪談及調查可知,過半數教師(54%)認為108課綱中所訂的章節單元內容範圍過於廣泛,宜適度刪減;但於後續各章節單元重要度的調查結果中,各單元認為不重要的教師同意百分也比鮮少超過10%。比較前後兩者結果後,推論教師們可能因授課時間不足故認為課程單元內容需刪減,但以後續對於現行課程內

容的重要度調查上卻呈現出僅極少部分教師認為不重要的結果來看,適度增加授課時間,以達成現行課綱所規劃之課程內容,或許更能達到新課綱的目標。四、對於單元重要程度,土木科與建築科老師看法出現明顯差異從調查結果可知土木科與建築科教師對於不重要單元的科目(如:土木工程與技術、木構造之構架式構造、高層建築等科目)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建築與土木專業中仍有一定程度的區別,故同一套課程架構與課程教材是否適用於兩科系、是否會增加土木科與建築科專業度鑑別困難等問題,可供後續相關研究者繼續深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