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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壽祥、陳耀東所指導 霍美妮的 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對於保經業務影響之研究-以Y保經為例 (2021),提出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優惠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型冠狀病毒、保經業務、壽險公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王立達所指導 王信瀚的 以保險給付規避稅捐之研究 —以遺產及贈與稅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保險、租稅規避、實質課稅原則、遺產稅、贈與稅、租稅公平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優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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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優惠,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對於保經業務影響之研究-以Y保經為例

為了解決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優惠的問題,作者霍美妮 這樣論述:

2020 年新型冠狀病毒席捲全球,疫情蔓延,至今仍無完善應對之法。在此困境之下,如何保護個人收入、延長經濟生命、保全資產、甚至是財富傳承,變成了人生重要課題。而保險之價值在於「穩定性」與「永續性」。「穩定性」來自於保險身為契約工具的保障力;「永續性」則來自於當要保人離世時,其保障可以化作現金流,延續對重要他人的守護。而疫情當前,也更加體現了─保險價值。為探討 2020 年新型冠狀病毒對保經保險業務的影響,本文主要針對「人身保險」進行研究分析,以文中提及之「各年度人身保險業保費收入」作為分析資料來源。資料顯示,人身保險保費收入數據在 2010 年至2019 年間皆穩定維持或成長。但至 2020

年初,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後,該數據收入便急遽下降。彙整保險經理人訪談結果後得知:因傳統面對面銷售模式在疫情期間受極大衝擊與限制(需保持社交距離),此乃保險績效於該期間大幅下降之主要導因。又民眾對於「疫情影響投資環境之風險」抱持觀望態度,暫不敢輕易投保,故導致開發新保戶困難重重。保險公司亦開始思考透過電話或網路行銷的策略,或配合視訊輔以電子簽章的方式,打破親見、親簽之限制的傳統模式。此外,也有保險公司不再只專注於績效好壞,轉而增強業務員專業技能培訓,期待疫情後一展拳腳。然而,綜觀疫情間相關數據顯示,於 2020 年 6 月,Y 保經在傳統壽險保費收入,卻有逆轉飆升之現象。經分析發現,疫情不只造成

未來投資風險增加,致使保險公司宣布將停售傳統壽險,更促使民眾對未來不確定性之風險意識升高,進而投入保本增值之傳統壽險。於是保險行業於 2020 年 6 月期間有好轉之跡象,但 8 月後業績又再度下滑。研究個案後亦發現,疫情當前,更能體現保險之價值。透過保險建立完善的資產配置及規劃,不僅可以打造穩定的現金流,更可在突發意外時,提供即時的經濟援助,免於不幸事件帶來的嚴重損失,就如同蓋摩天大樓之前必須要先打好地基,颱風地震來時才可以屹立不倒。疫情雖對保經保險績效帶來嚴重衝擊,但也使保險行業業者開始拓展更多元的銷售模式,甚至回歸根本培訓職員、鞏固專業知識。此外,也提升了民眾的風險意識,讓人們更加重視保

險規劃。文末筆者亦建議民眾可採「理財三分法」,將資產分為三分之一花用、三分之一儲蓄和三分之一投資,鼓勵民眾盡早進行完善資產配置及規劃,不僅可有效控管風險,更可製造與生命等長的現金流,以確保能安然面對走太早、病太長、活太久等生活實務面的問題,以穩固經濟基礎、守護家園。

以保險給付規避稅捐之研究 —以遺產及贈與稅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優惠的問題,作者王信瀚 這樣論述:

保險制度具有分散個人、家庭及企業等個別經濟單位之風險功能,使其經濟生活不因保險事故發生而造成經濟困境,進而達成整體社會達成經濟上安定。我國雖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國民年金等社會保險及社會救助等社會安全制度,且社會上亦有相當多的社會福利機構從事於社會公益之活動。然而前述社會保險對於國人之經濟安全保障仍有不足,為彌補社會安全制度之不足,我國對於商業保險提供租稅優惠,如保險費可自所得總額中扣除。其中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亦規定,死亡保險給付經指定受益人者,可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因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死亡保險給付無免稅額度限制,而成為富人規劃租稅之熱門項目,

甚而利用躉繳保費、高齡、帶病、短期、鉅額、密集、舉債等異常投保方式以圖減少租稅負擔。然而此類異常投保案件亦常經稅捐機關以實質課稅原則方式加以納入遺產總額課稅,進而發生訟爭。又因一般租稅規避防制規定之法定要件過於抽象,而遭外界質疑租稅規避於認定上流於主觀。因此,縱我國稅捐稽徵法已明訂租稅規避之一般防制規定,此類爭議迄今未能徹底解決。從保險契約之法律關係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來看,受益人取得保險給付係由保險契約取得之無償給付,而非繼承關係,其經濟實質類似於贈與。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非屬租稅優惠規定,且遺產及贈與稅法存在法律漏洞,而使得被繼承人得利用此一法律漏洞規避租稅。另透過實務上以死

亡保險規避租稅案例之檢討,發現現行實務運用實質課稅原則將死亡保險給付納稅課稅之作法,因法規要件抽象造成審理程序複雜且亦爭議,亦無法遏止層出不窮的租稅規避案例。為落實租稅法之租稅公平原則及租稅法定原則並消弭徵納雙方之訟爭,本文建議就此類透過死亡保險規避租稅案例類型訂立特別防制規定,方能從根本解決將此類租稅規避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