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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公共與文化事務碩士專班(假日) 李玉芬所指導 邱守山的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2020),提出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家事事件公告專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軍訓教官、校園安全、全民國防教育、學務創新人力。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陳文政所指導 蔣大偉的 體制差異與人權公約:兩岸落實CEDAW實踐經驗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暫行特別措施、賦權、性別傾斜現象、婦女人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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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為了解決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的問題,作者邱守山 這樣論述:

為落實軍人退出校園政策,並使國防教育正常化,立法院於民國102年(2013)三讀《高級中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師資仍由軍訓教官擔任,而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將民國112年(2023)8月1日訂為落日條款,對高中職學校及教官都造成影響。本研究以臺東縣高中職為例,探討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轉換與規劃,研究目的有三:一、探討臺東縣高中職教官即將退離校園的影響。二、探討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規劃和轉型。三、研擬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本研究以質性方法訪談臺東縣八所高中職校及聯絡處十七位現役教官,瞭解教官退離校園對學校及教官的影響、退離校園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

,並研議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研究發現,教官離校園對教官的影響包括業務負荷加重、授課更不受重視。對學校的影響包括必須著手規劃處室承接業務、國防師資必須展開招聘或代理。退離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尚未退伍者,依權責單位規劃回歸聯絡處、或極少數有意回歸國防部,可退伍者多數擬轉任或轉業。對於教官退離校園的因應建議,建議學校:由校方執行校外巡查相關工作、儘速由未離退校園之教官傳承經驗、妥慎及規劃學務創新人力的招聘條件;建議可退伍教官轉任學務創新人力及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的教官要調整心態,增強本職學能;建議未退伍教官回歸聯絡處者應持續充實與提升,回歸國防部者須儘快重新適應;建議聯絡處留優汰劣,善待盡職幹

部;對於政策的建議有:合理調升校安值勤費、政策推動應確立配套措施。

體制差異與人權公約:兩岸落實CEDAW實踐經驗之研究

為了解決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的問題,作者蔣大偉 這樣論述: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目的在提升婦女人權,其條文內容含括一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權利並大量涵攝平等、自由、福祉與美德之思想,事實上對於一國之未來發展與走向有著長遠深刻的影響。台海兩岸固屬同文同種,但政治體制的差異,易使彼此在諸多事務之主張上存在爭競與矛盾,雖兩岸政府在對CEDAW推動之表象上未見歧異,似認此一公約之內涵與政治體制無礙,惟深究其間仍能發現在難得的「共識」外,潛存差異而殊值探討。本文以兩岸分治至今之婦女人權發展脈絡為軸,藉由聯合國對於CEDAW之重要決議或其所屬機構定期出版之相關報告,與其他著名國際組織、重要學術文獻及兩岸定期所提國家報告之研究成果,加

以歸納驗證出理論性的通則及意涵。經初步研究發現,兩岸皆相當重視婦女基本教育與提升教育品質,在婦女保健方面亦多點著力實踐,惟中國大陸對愛滋病防治數據未能即時公開;而女性參政權則因體制不同,為其中所顯差異較大之處;工作權和司法權則透過法律之制定均快速提升;另我國未規範提升女性婚齡,迄今屢受國際人權專家之質疑。從研究結論觀察,兩岸對婦女團體長期培力的策略行動,不宜大量偏重於保護性或福利服務,而應以此為基礎,再以賦權女性為目標,方能達到女性與男性共治與分享決策的參與,同時建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彰顯實踐之決心。尤其女性優先參與教育決策的重要在研究中列為核心,是兩岸如何有效減少教育決策權力的性別傾斜現象及

其所帶來的影響,保障女性教師在管理職位的比例,如何擬定適度具體的暫行特別措施執行標準,用以即時解決相類職務男多女少現象,厥為後續研究落實婦女權益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