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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黃昭元,蔡茂寅,陳忠五,林鈺雄的 綜合小六法(48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 下載項目一覽也說明:檔案名稱, 中華郵政註冊商標一覽表. 檔案格式, ODS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授權使用契約書. 檔案格式, ODT ... 檔案名稱, 郵政儲金匯兌法 說明文件.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陳建安的 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2021),提出商標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電商平台、網路購物。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蔡華凱所指導 吳麗媛的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2021),提出因為有 營業秘密、國際裁判管轄、準據法、布魯塞爾公約、ALI、CLIP、法理說、國際裁判管轄之定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商標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中国人大网則補充: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商標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商標法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商標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中國 #太平島 #註冊商標 #大內宣 #假訊息 #台灣 #法律地位
中國傳出將我國的太平島註冊為商標,專利權範圍包含木材、石料、水泥、磁磚、瀝青等,引發外界關注。有法律專家認為,地名、國名、島名,都屬於公共財,登記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無效。陸委會則回應,中國刻意塑造太平島為其所管轄的假象,即使註冊也不會改變我國領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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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以商標商品瑕疵為例

為了解決商標法的問題,作者陳建安 這樣論述:

上網購買商品或服務,這動作已是現代人生活的日常步驟。網購平台業者藉由提供買方與賣方一個交易空間,提升交易者之間的搜尋或媒合速度,並以評價等信賴機制增加交易成功率;網購平台業者也從中獲取手續費、上架費等收益,不僅有助於經濟發展,也建購電子商務的模式與消費環境。電子商務提供消費者方便的購物環境,但也造成消費者保護問題,如交易安全、隱私權保護、網路詐欺及跨國界的消費爭議處理等等。又由於電子商務具有全球化、技術密集、快速變遷及匿名性的特性,以致所衍生的消費者保護議題,遠較其他交易型態複雜,台灣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必須共同合作面對。我國行政院為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與其他交易型態相同的保護,因此訂

定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然而,此綱領僅為指導原則或一種精神的宣示,並無實質上的法律效益。我國沒有電子商務的獨立專法,而是透過現有的法律及制度謀求解決,且基於電子商務的技術與特性,另制定電子簽章法以符合電子交易的需求。不過,台灣目前對於網購平台業者也還沒有專法管理或課予責任義務。在現今電商發達的時代,釐清平台業者與買賣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顯得迫切需要。尤其在實務上,平台業者都在其服務條款中聲明:「不介入買賣雙方的實質交易內容,亦不對賣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提供保證」、「若雙方對於商品或服務有爭議,平台也僅協助雙方進行溝通協調,平台本身不對其中一方負擔任何責任。」等語,如果當買方向賣方求償無門

時,又該如何保障買方的權益,此時則出現法律保障上的漏洞。

綜合小六法(48版)

為了解決商標法的問題,作者黃昭元,蔡茂寅,陳忠五,林鈺雄 這樣論述:

  1.最新的小六法:蒐集至111年6月22日最新之總統府公布修正法規。   2.最正確的小六法:業界首創主編師資群加持,正確度百分百。   3.最佳的工具書:資料豐富易攜帶,是法律系考生及實務界必備工具書。   4.最多種類法規:收錄法規種類,超出坊間同類型法規。   5.最精準的立法意旨:擇錄重點法規之修正理由於條文後,掌握最新修法意旨。     本版新增修法規如下:   新增法規   財政紀律法(108.4.10)   跟蹤騷擾防制法(110.12.1)     新修法規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6.8)   法院組織法(111.6.22)   法

官法(111.6.22)   地方制度法(111.5.25)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111.5.4)   公務人員任用法(111.5.25)   公務員服務法(111.6.22)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1.6.22)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6.22)   行政罰法(111.6.15)   行政訴訟法(111.6.22)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6.22)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4.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1.5.4)   土地法(111.6.2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5.11)   專利法(111.5.4)   

商標法(111.5.4)   著作權法(111.6.15)   企業併購法(111.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6.15)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1.5.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5.4)  

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

為了解決商標法的問題,作者吳麗媛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商業競爭在全球化下催化,如此激烈之競爭下,營業秘密乃各企業多年嘔心瀝血產出的結晶,更是作為商場常勝軍之關鍵。營業秘密小則影響企業之興衰,大至涉及一國之經濟繁榮,再加之全球化下國際私法上之營業秘密侵害屢見不鮮,不可不慎。故本文以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可能產生之法律問題為核心,先分析實體法上營業秘密之特性及與民法等其他法領域之交錯問題後,再分析當發生之人、事、地、物有一含有涉外因素時,其國際裁判管轄與準據法應如何決定。 首應對營業秘密之性質為定性,亦即探討營業秘密為權利或利益之性質爭議是否影響如何認定國際裁判管轄權及準據法?本文認為為更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架構,對

於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應認定為權利,惟營業秘密之性質爭議不影響國際裁判管轄權之認定及準據法。 關於涉外營業秘密之國際裁判管轄之認定,本文採法理說下,並參考受國際矚目的2008年美國ALI原則及2011年歐洲CLIP原則之相關規範,涉外營業秘密不論為侵害事件或確認權利存否事件,皆為非專屬管轄,而其中尤其容易涉及侵權行為地及契約債務履行地管轄之認定。進而本文分析得出,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實施地主要有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及洩漏營業秘密之地有管轄權。另外,常見的營業秘密契約爭議係違反保密契約,依據特徵性履行理論,性質為單務契約之保密契約中唯一負有給付義務(保密義務)之人的給付,即為特徵給付,而負擔保

密義務之員工之慣常居住地即推定為關係最密切之地,具有國際裁判管轄權。 關於準據法之認定,就涉外侵害營業秘密事件應定性為侵權行為事件,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所規範之關係最切地的法律,如被告於涉外營業秘密侵權事件中為營業秘密無效性之抗辯,則應定性係權利本身的問題而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2條採保護國法。 最後本文以梁孟松一案為範例,套用本文架構之國際私法上營業秘密侵害之處理流程,得出我國法院應如何處理之結論,並期許本文得以為實務提供一套針對營業秘密涉外案件之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