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揚寫的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和馮健倫的 以金抑鈔:近代中國黃金政策與黃金運臺經緯及影響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每月保費也說明:國民年金 97年10月日開辦,逾期超過. 10年的保費欠費: 1. 無法補繳。 2.不算進國保年資。 3. 給付只能領B式(沒有基本保障金額)。 國民年金主題曲「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巨流圖書公司所出版 。

國立清華大學 經濟學系所 王惠貞所指導 蕭大寬的 台灣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與儲蓄行為之分析:公部門對私部門的比較 (2017),提出國民年金開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老年經濟安全、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公教人員保險、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國民年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宜蘭大學 應用經濟與管理學系應用經濟學碩士班 許菁君所指導 盧誼娟的 保險決策與家庭儲蓄之實證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國民年金、商業保險、家庭儲蓄、家庭結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民年金開辦的解答。

最後網站縣政新聞 - 南投縣政府Nantou County Government - 新聞及行政處則補充:「國民年金」是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依據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民年金開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為了解決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作者吳家揚 這樣論述:

  .假設A小姐在離職後一個月發現懷孕3個月,她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嗎?   .假設B先生在9月11日上班,但因為提供資料不齊,9月12日上午資料補齊後公司才郵寄勞保局,卻不幸在9月12日下午3點發生意外導致失能,他是否可以申請勞保給付?   .你知道勞工保險和國民年金保險有哪些保險給付嗎?   .你知道非因公生病住院4天以上,有無勞保給付?   如果你對現行社會保險沒有清楚的概念,就會非常非常容易把錢花在不該花的地方,而那筆錢你原來是可以用在投資上、或是提升生活品質。   人吃五穀雜糧,總是會有倒楣事發生,因此需要買保險,以轉嫁風險。風險的轉嫁不是無價,但是要如何把費用降到最低,免得因為

「保險」而產生財務「風險」?   一個最基礎的概念,就是商業保險要與社會保險妥善的搭配,用商業保險補社會保險的不足。很可惜,多數人上班多年,還是不太清楚自己的社會保險有哪些。反正出了事,去會問公司人事就好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什麼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搭配呢?   我國社會保險超強,提供以下左列的給付,不足之處則用相對應的商業保險(右列)來補足:   死亡給付              →人壽保險、投資型人壽保險   老年給付              →年金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   失能給付、健保        →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   生育和傷病給付 、健保 →醫療險,重大疾

病險、特定傷病險   重點是以社會保險為基礎,補不足之處。如果你擔心遇到重大的意外,「人沒有死」,但是失去工作能力,怕因此而拖累家人,所以你想買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來消除風險,那你應知道在勞保的保險期間內,因故(不必是因公)「終身無工作能力」,你可以申請失能年金給付,日後死亡時,則得由其符合資格的遺屬選擇請領遺屬年金。   如果你確知你失能年金的給付金額是多少,不足之處,就用商業保險補足。這樣才可以把資金用在刀口上,更健全你的人生保障。如作者建議:「我認為的『最少』保障原則:癌症險住院日額1萬元,重大疾病100萬元,失能扶助險每月理賠4萬元。保障不夠的人,應逐漸將安全網買足。」   「

最基本的商業保險防護網為壽險主約附加意外險、意外醫療、實支實付、住院日額、癌症,有錢再逐漸加強到完整保障,才能享受高品質的醫療和退休後生活。如果體況或年紀已經無法買商業醫療險,只好多存一些錢來因應。」   把錢花在刀口上!投保商業保險為的是補足社會保險之不足,不要白白浪費一分錢。本書不但是收入有限的上班族必備,也是每位認真繳稅的國人保障自己權益必須知道的保險之道! 本書特色            ◆提供保險要訣,讓你少付多領   例如,如果你在職場生涯中,曾短期兼差,可能可以增加百萬以上的老年給付。以以下例子說明:   志明50年次,在甲公司專職工作40年,65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近10

年工資都是36,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36,300元,健保投保金額36,300元。先不考慮勞(就)健保費用的調整。   A:志明每月甲公司勞保負擔=36300×11.5%×20%=835元;健保負擔=36300×5.17%×0.3=563元。勞健保40年總負擔=(835+563)×12×40=671040元。如果志明領年金而非一次金,勞保年資40年,65歲退休開始請領,到85歲身故。   勞保B式=36300×40×1.55%=22506元(擇優給付)。   假設志明也同時在乙公司部分工時兼職5年,工資4,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11,100元,健保投保金額24,000元。志明每月乙公

司勞保負擔=11100×11.5%×20%=255元;不需重複繳交健保費。勞健保5年總負擔=(255+0)×12×5=15318元。乙公司的型態可能是大賣場、清潔工、速食店、便利商店、保全等等行業。     兼職後的勞保投保薪資為上限45,800元(36300+11100>45800)。   勞保B式=45800×40×1.55%=28396元(擇優給付)。   有兼差的新制勞保老年給付每月多5,890元(=28396-22506),20年多領1,413,600元(=5890×12×20)。5年只要多繳15,318元,就可以達到多領1,399,620(=1413600-13980)元的

效果。   ◆圖文對照,快速掌握重點   許多抽象的事物,用敍述的方式讀者不易理解,本書用大量的圖例,讓你輕易了解複雜的觀念,內心不再糾結。   ◆大量案例,化抽象為具體   抽象的文字說明,有時讓人難以理解,但是一個實際的案例,就說明了一切。本書用大量的案例說明,讓你由新手變專家。如:   志明45年次,在53歲就離開職場,當年國保開辦不久,自然就被納入國保。57歲國保期間因意外死亡,國保年資有4年,同時還有勞保年資20年,退保前最後10年的月投保薪資都為43,900元,遺有1子滿26歲。57歲的志明申請勞保老年減給年金,才領幾個月就身故。志明身故後,兒子可以申請什麼給付?   勞保

退保當下,53歲的志明還不具請領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57歲時,志明可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減給給付=43900×20×1.55%×(1-3×4%)=11976元(以公式B擇優領取)到身故。   志明屬於勞保斷保族,除非後來再重新加入勞保,否則勞保權益就會中斷。若請領勞保年金其間死亡,遺屬只能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不得改請領差額。因遺屬不符資格,所以也無法請領遺屬年金。   ◆參考資料、主管機關詳列   法規不時變動,你要如何跟上?本書詳列各內容主管機關的相關網址,讓你必要時可以查到最新的規範及案例。 重磅推薦   中華電視公司總經理 莊豐嘉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部經理 沈聰榮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秦夢群   中鋼公司智財與檢測技術處專家室工程師 黃延真   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劉江彬

國民年金開辦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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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與儲蓄行為之分析:公部門對私部門的比較

為了解決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作者蕭大寬 這樣論述:

臺灣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依公私就業部門而有所差異,其中公部門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主要由公教人員保險與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組成,而私部門則是以勞工保險與勞工退休金制度為主,在兩大制度外,輔以軍人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與軍人退休撫卹制度構成我國完整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在這個架構下,公部門與私部門受雇者老年經濟保障的差異時常成為爭議的標的,但或因制度複雜,現存的比較一般缺乏全面性的考量與一致的基準。因此,本文針對公教人員和勞工的保險及退撫制度進行深入了解,並透過模擬繳交費用、獲得給付與計算益本比的方式對制度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在相同的計算基準下,公教人員對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的投入與給付皆高於同薪資

的勞工;而勞工的退休金制度則擁有較高的選擇性,舉例來說若個人選擇低投入而仰賴退休金制度中的雇主提撥,則其可在制度中享有高益本比。總括而言,公教人員的老年經濟保障提供較高的穩定性;而勞工的保障則具較強的個人自主性,工作者可透過職場表現與退休金投入的選擇而享有較公教人員更優渥的給付總額及益本比。在實證的部分,本文以迴歸模型分析不同社會保險族群的儲蓄率之差異,並運用國民年金開辦與勞保給付年金化兩項重大制度變革為自然實驗(Natural Experiments),透過雙重差分(Difference-in-Differences)模型分析其對於家庭儲蓄率的影響。基本OLS迴歸結果顯示家戶儲蓄率隨社會保險

類別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但此效果可能某種程度上反映了與保險類別和工作選擇相關的家戶特性,而不見得是制度的直接影響。雙重差分分析結果顯示,國民年金開辦顯著的減少了投保家庭的家戶儲蓄,但勞保年金改革對家庭儲蓄的影響並不顯著。此結果可能反映了國民年金做為一個新建立的制度讓人們明顯感受到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的提升,但勞保由一次給付改為年金給付則可能因其改變較微妙而沒有帶給投保家庭立即強烈的的感受。

以金抑鈔:近代中國黃金政策與黃金運臺經緯及影響

為了解決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作者馮健倫 這樣論述:

  以宏觀的大歷史角度,   從黃金職能與近代中國幣制改革的聯繫變化中,   析論黃金政策如何影響兩岸經濟金融的變遷。     中國自宋朝開始,即以白銀作為流通貨幣,到了明朝因大量白銀流入,成為銀本位國家,對於銀的依賴日深;西方則在十八、十九世紀從金銀複本位轉向金本位,成為東西方經濟一個重要的分水嶺。鴉片戰爭之後,中國經濟已無法孤立於世界之外,在此背景下,黃金開始初步進入中國貨幣體系。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給予中國經濟貸款五億美元,國府將其中二億美元,在美購買黃金運回使用,自此之後,黃金政策開始成為國府財政經濟政策的重點之一。而近代的幣制改革中,1935年法幣改革、1948年

金圓券改革、1949年新臺幣改革,從法幣到新臺幣,黃金在幾次的幣制改革過程中,進入現代金融貨幣系統且日益重要。本書蒐羅大量檔案史料與相關研究成果,透過具體而細緻的實證研究,探討黃金在各個經濟政策及歷次幣制改革的運用與收效,以及時代變遷過程中黃金職能的變化,從宏觀經濟角度,分析黃金如何影響近代兩岸經濟金融的進程。

保險決策與家庭儲蓄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國民年金開辦的問題,作者盧誼娟 這樣論述:

在2008年前,臺灣仍有大約三百多萬名25至65歲的人們沒有包含在以職業別為基礎的社會保險福利措施內,其中大部分是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政府為了彌補這個缺口,於2008年開辦了國民年金保險制度,以保障人們在退休後的基本經濟安全。因此,本研究想探討國民年金制度的開辦是否會對家庭儲蓄之決策產生變化?再者,其他強制性社會保險如:勞工保險、公務人員保險,以及家庭購買之商業保險,這些保險決策是否也會影響家庭的儲蓄配置?對家庭而言,社會保險、職業保險、商業保險與家庭間的儲蓄配置究竟是替代關係,抑或互補性質的資源配置?本研究使用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入和支出調查,採計國民年金實施前五年(2003-2007年)

與實施後五年(2009-2013年)合併之橫斷面資料,共計144,777筆臺灣家庭保險與儲蓄配置資料。使用差異效果分析法進行實證估計,亦另考慮臺灣家庭結構扮演的因素,進一步以兩種方式做區分:家中孩子的數量,以及家中有老人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和2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口,分述四類不同家庭類型的保險決策與儲蓄配置。實證結果發現家庭的國民年金保險與儲蓄配置具有替代關係,而家庭的勞工保險、公務人員保險和私人的商業保險決策與家庭儲蓄配置具互補性,特別是只有小孩的家庭比只有老人的家庭在國民年金開辦後家庭儲蓄配置減少的程度是較大,顯見家庭結構對保險與儲蓄決策扮演重要因素。故本研究可進一步推論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開

辦有助於降低家庭儲蓄配置的壓力,以增加世代間共居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