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開發票加價5%被檢舉網拍賣家湯先生遭罰款127萬元也說明:湯先生(化名)30幾歲,在網購平台賣3C產品。107年,北區國稅局接到檢舉,多筆檢舉查核下來,都指向不同平台的同一個賣家帳號Go。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財富與稅務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姚名鴻所指導 顏志祥的 檢舉逃漏稅制度之賽局理論分析 (2016),提出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賽局理論、檢舉制度、逃漏稅、檢舉獎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劇場藝術學系碩士班 洪萬隆所指導 杜宛陵的 台灣美妝風格演化之研究(1945-2010) (2010),提出因為有 妝扮文化、妝型、審美觀、化妝品、美妝風格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的解答。

最後網站檢舉違法信箱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則補充:本信箱受理案件之稅目限臺南市印花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檢舉私菸私酒、劣菸劣酒。 · 漏開發票、逃漏租賃所得等,屬國稅業務, info2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檢舉逃漏稅制度之賽局理論分析

為了解決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的問題,作者顏志祥 這樣論述:

  按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因為人是理性自利的,在限制條件下會追求以負擔最少稅捐,包含採取合法的節稅或違法的逃漏稅等方式履行納稅義務。逃漏稅事證被納稅義務人刻意隱藏,稽徵機關必須花費極高的稽徵成本才可取得。為解決此問題,政府設置檢舉逃漏稅制度,透過檢舉人提供納稅義務人逃漏稅事證,達到以最低的稽徵成本查獲逃漏稅。但施行至今,稽徵機關反而投入更多稽徵成本處理無效檢舉案件。因此,該制度是否達成原設置初衷,面對徵納環境之變遷是否合乎時宜,確實有檢討之必要。  本研究以賽局理論進行不同面向之分析,結果發現稽徵機關若能提高檢舉人採取無效檢舉的機會成本,例如提高檢舉獎金,將可有效降低

無效檢舉案件,根據分析結果提出以下建議:(1)受理檢舉之類型排除稽徵機關可自行選查之案件;(2)無效檢舉案件,不再函請補證及回復結果;(3)採取浮動獎金制度;(4)以不正當方式取得之逃漏稅事證,列入不核發獎金之範圍。

台灣美妝風格演化之研究(1945-2010)

為了解決國稅局檢舉未開發票的問題,作者杜宛陵 這樣論述:

從古至今,妝扮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不論敬神儀式、社交、自我形象塑造、藝術表現等,都與人類豐富的妝扮行為有關。社會風氣、歷史文化的變遷造就了人們不同的審美觀與價值觀,進而發展出多樣的形象塑造、妝扮行為與風格呈現。台灣自1945年二次大戰後脫離日本統治由國民政府接管政權後,台灣社會普遍認為化妝等同奢侈浪費,歷經電視開播、石油危機、開放觀光等重要事件,直至2010年網路盛行與資訊爆炸的時代,台灣民眾在不同文化的衝擊下觀念逐漸地產生變化,這55年間發展出何種審美文化與妝扮風格之發展,為本研究焦點。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歷史研究法,依歷史時間順序分成5大時期,描述台灣美妝風格之發展,探討19

45二次大戰結束至2010年台灣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教育、產品、通路等因素對台灣民眾的美妝形象的影響以及台灣美妝風格的發展歷史。經本研究之歸納,從1945-2010年台灣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教育之變遷,與其對於美妝風格之演化之影響,發現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教育是美妝行為的基石,產品、行銷、通路是使美妝行為豐富多元的推動力。而1945-2010年台灣美妝風格的演化,在審美觀之變化為:(1)美妝是奢侈浪費的行為、(2)美妝是禮貌行為、(3)美妝品不是奢侈品而生活用品、(4)美妝是個人特色與品味的表現、(5)美麗是競爭力,美妝可增進自我外在美的實現與表達,兩性皆重視外表良好。而從美容專家與民眾之言論

歸納得出的妝型特色變遷為:(1)樸素、(2)盲目模仿別人、(3)妝型著重適合自己,不盲目跟隨流行與模仿別人、(4)妝型追求國際流行、吸收外國經驗,呈現多元化、(5)妝型趨於2個極端,精細標準求完美與無特定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