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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額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後田亨,永田宏寫的 醫生強烈建議你買的保險:醫療險、癌症險、意外險、長照險……買什麼險才真正有保障?突破業務員暗黑話術,靠自己買對保險 和羅守至的 平民百萬富翁教戰手則:60個日常生活理財實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博客思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葉啟洲、林國彬所指導 吳承軒的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2021),提出基本保額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核保期間、暫時性保險、人壽保險、防疫保險、締約上過失、交涉過程三分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蔡英欣所指導 吳雨宸的 董事責任保險之制度探析 (2020),提出因為有 董事責任保險、董監事責任保險、公司治理、強制公開揭露制度、內部控制機制、外部監督機制、公司補償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本保額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本保額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生強烈建議你買的保險:醫療險、癌症險、意外險、長照險……買什麼險才真正有保障?突破業務員暗黑話術,靠自己買對保險

為了解決基本保額意思的問題,作者後田亨,永田宏 這樣論述:

  ◎醫療險、癌症險、意外險、長照險……對一個家庭來說,最需要的都不是這些。   ◎保了住院給付金,一旦住院就可領錢?別傻了,醫院根本不讓你住院。   ◎罹癌、開刀後,卻發現保險不理賠?癌症險真的必要嗎?醫生用數字告訴你。   ◎大多數人買的長照險,將來用不到;投資型保單?幾年後都賠錢。     醫療險、癌症險、意外險、長照險……保險這麼多種,我到底該買什麼險?   專業醫生告訴你:你最需要也最好的保險,其實只有四個字。   教你突破業務員暗黑話術,靠自己買對保險。     本書由日本保險界傳奇後田亨、醫學博士永田宏兩位共同執筆,   以醫學數據、常見險

種制度,首度揭露保險公司不說的31個真相,   更直指:根本沒有保障一輩子的保單,   那些讓你有去無回、不理賠、解約變慘虧的無用保險,關鍵就在這裡。     ◎最好的保險,就是全民健保     ‧最花錢的不是醫藥費,你卻買了醫療險   許多醫生都支持,無論什麼疾病,只需自備50萬日幣左右的醫療費就足夠,   其他都在健保給付範圍內,患者甚至可依輕、中、重度,獲得不同程度的補助。   萬一醫療費超出怎麼辦?目前臺灣自費上限僅3萬至6.5萬元。     ‧住越久領越多?別傻了,醫院根本不讓你住   醫療進步,疾病住院日數皆大幅減少,平均為11.1天,

  糖尿病、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也降到只有9至13天;   75歲以上患者的醫療費用更大幅下降,為什麼?因為醫院直接幫你轉安養機構。   醫生更自爆:唯有提高病房迴轉率,醫院營收才會增加。   所以,住院險已經越來越沒有必要。     ◎用不斷增加的罹癌人數,嚇你     這幾年人人談癌色變,所以癌症險保單賣得嚇嚇叫,   但醫生卻用數據打臉:罹癌人數的確增加,但死亡率卻下降;   開刀和住院其實花費不大,最花錢的是標靶藥物,但你的癌症保單可能根本不理賠。   本書附加臺灣標靶藥物費用表、癌症新舊版對照,告訴你哪些保單是超級地雷。      ◎

連政府都搞不定的長照險,你我怎麼面對?     ‧商業長照險,機率數字不告訴你的事   市面上的長照險年繳2萬、理賠額度高達百萬元,所以早買最好?小心這些陷阱。   因為長照最大病因──失智症多半保險罩不到,為什麼?   本書附臺灣長照2.0與商業長照險的比較。     ‧拒絕長照的另類選項   據統計,臨終病人過世前一個月,有52.9%屬於無效治療,   費用更占了加護病房總費用的80%,不僅大幅增加醫療費、長照費,   更可能連照顧者自己都倒下。   所以你需要的是拒絕延命治療的生前遺囑,不是長照險。     ◎突破業務員暗黑話術,靠自己買對

保險     ‧「比定存好、具有強迫儲蓄功能、可當作計畫性支出的準備金……」   為什麼儲蓄險反而導致你落入保險貧窮?     ‧「萬一發生意外」、「需要住院」、「會動用到存款」、「老後沒保障」、      「現在解約,你會損失更多……」買還是不買?看「這些金額」,你就能判斷。      哪些保險產品連業務員自己都不買?   保險公司會怎麼幫自己的員工保退休金?年輕人到底該不該繳國民年金?   附加整理臺灣健保、勞保的給付項目,光用健保就能取得最大保障。     31個陷阱、4個關鍵字,   本書教你秒砍無用保單,用最少金額,換到人生最高保障。

  各界推薦     財經專家/邱正弘博士   「淺談保險觀念」粉專版主/大仁   說書YouTuber/NeKo嗚喵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為了解決基本保額意思的問題,作者吳承軒 這樣論述:

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按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認為應解為諾成、不要式契約,至於我國現行保險法條文卻有將保險契約解為要式性與要物性之跡象,此一爭議除了會牽涉到保險契約生效時點之認定外,更將造成要保人已經預繳全部或第一期保險費後,在核保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究竟是否需要負擔保險責任之爭議。在人壽保險之情形下,主管機關企圖透過示範條款,以實質影響力強行令保險人對於核保期間內之保險事故一概負責,如此做法不無可議之處。對此,本文先分析整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後借鏡美國法之暫時性保險討論並分析該制度是否為本爭議之最佳解決途徑,並於文末草擬有關暫時性保險之修正條文,期許可以成為未來立法之方向。本篇論

文架構主要有三:一、對本文之核心問題進行通盤介紹,並討論現行法下之缺失,及學說與實務提出之嘗試解決途徑。二、借鏡德國及日本之學說理論,探討締約上過失請求履行利益,亦即相當於保險金損害賠償之可行性。三、詳述美國實務見解對此一爭議問題見解之演進,並以形成之暫時性保險以及美國州法為我國保險法之借鏡。

平民百萬富翁教戰手則:60個日常生活理財實例

為了解決基本保額意思的問題,作者羅守至 這樣論述:

  本書中我不談高風險的期貨、選擇權,理由是我認為富貴最好在穩中求,當然許多朋友操作高風險工具有他一套,也賺了很多錢,只是比例不高。況且學習高風險工具操作,代價不低,學完也未必賺錢。為了讀者能賺錢的成本效益提升,我比較集中在股票、基金、房產、外匯、保險等通俗的理財工具。如果賺錢可以很簡單,請問為什麼要搞的複雜?本書中六十多個經典的案例常發生在我們生活中,能由別人的經驗中學習是避免錯誤走向成功的捷徑。

董事責任保險之制度探析

為了解決基本保額意思的問題,作者吳雨宸 這樣論述:

近年來,隨著兆豐案、樂陞案等弊案之爆發,董事責任保險成為了各界關注之焦點。不僅上市公司之投保率因而攀升,相關法律亦開始對董事責任保險有所規範,金管會亦於2019年起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投保董事責任保險,董事責任保險在我國想必將越來越普及。此外,國內外相關報告書亦多次強調董事責任保險所具有提升公司治理品質之機能,使董事責任保險在世界上越來越受矚目,由此可見,現今之董事責任保險實具有高度之重要性與關注度。因此,本文首先即欲對董事責任保險制度做一詳細之介紹,包含董事責任保險於英美與我國之發展歷程,要保人、被保險人、第三人等參與董事責任保險之主體,董事責任保險之客觀與主觀承保範圍,以及董事責任保險所具

有之功能。而在對董事責任保險之基本構造有一定程度之掌握後,本文欲進一步以董事責任保險之運作過程為主軸,區分「締約前」、「締約後(含締約時)」、「保險事故發生後」三個不同階段,剖析現行董事責任保險制度存在之問題,並提出適切之解決辦法,期望藉此改善現行董事責任保險制度之運作,使董事責任保險得以順利發揮其應有之功能。此外,本文欲藉由「內部控制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之公司治理架構,探討董事責任保險於公司治理中所扮演之角色,具體說明董事責任保險係如何透過「強化董事會職權發揮」、「活用獨立董事制度」、「監督董事執行職務」、「提供第三人重要資訊」、「抑制董事道德危險發生」之機能,強化投保公司「內部控制機制

」與「外部監督機制」之作用,進而促進投保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最後,本文認為,未來應於董事責任保險中建立強制公開揭露制度,強制要求所有類型之公司正確地公開其投保董事責任保險之相關資訊,包含「承保範圍」、「除外條款」、「保險金額」、「自負額」、「保險費」、「保險人之名稱」等保險契約內容,使董事責任保險得以發揮加強版之外部監督效果,進而得以進一步地促進投保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