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信夫,林惠雪,黃惠君,郭博文寫的 審計學原理(七版) 和黃士銘的 ACL資料分析與電腦稽核(第八版)(附範例光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全華圖書所出版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張順教所指導 吳岱倫的 eData資料分析對審計風險影響之個案研究 (2017),提出審計查核程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D & A、eData 資料分析、審計風險、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王皇玉所指導 陳芸蒨的 從審計制度檢視我國會計師刑事責任-以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為主 (2013),提出因為有 沙賓法案、審計準則公報、財務報表不實、會計師之獨立性、會計師選任制度、會計師之刑事責任、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的重點而找出了 審計查核程序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審計查核程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審計學原理(七版)

為了解決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作者蔡信夫,林惠雪,黃惠君,郭博文 這樣論述:

  本書針對新公報的發布持續改版,並就國家考試審計學題目更新課後習題。 2021年發布了二號審計準則公報:「審計準則委員會所發布規範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以及第75號公報「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因應此二號新公報,本版主要異動的有第一章、第二章及第七、八、九章,其餘章節則有小幅度的調整及精進文字說明。   第一章針對「審計準則委員會所發布規範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相關內容進行更新。第二章因應內容調整將章名由「審計準則和查核報告」更改為「查核報告」,原「審計準則」一節主要介紹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總綱,此總綱已不再適用故予刪除,而專業懷疑及查核先天限制等內容則調整至

第一章。   本版第七、八、九章除因應第75號公報的內容進行更新外,其餘重大異動說 明如下:   1. 第七章的章名由「瞭解受查者及其環境和內部控制」更改為「風險評估程序和對受查者取得瞭解」,將舊版第八章的「風險評估程序及相關作業」調整至本 章,並將舊版本章的「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調整至第十一章。   2. 第八章將舊版第十一章的「關係人之關係及交易」調整至本章,並按照第49號 公報第一次修訂結果更新「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一節的相關內容。   3. 第九章的章名由「資訊科技系統環境下之審計」更改為「資訊科技環境下之審計」,更新內容除了介紹資訊科技環境外,其餘主要為資訊系統有

關資訊科技 的內容及控制,及控制作業有關一般控制及資訊處理控制,並強調使用資訊科技之風險的辨認與評估。   最後,本書之編撰參考會計師全聯會、會研基金會、金管會、證交所、審計部、考選部及內部稽核協會等機構之官網、公報、考題及相關資料等,謹致最高謝忱。  

eData資料分析對審計風險影響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作者吳岱倫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之目的在於探討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團隊在審計過程中,如何運用資料分析方法及工具,辨識個案公司提供資料之完整及正確性,透過全母體資料分析測試方法,篩選出異常資料,針對異常資料執行證實性測試程序,以期降低審計風險,提升審計品質。本研究之個案公司案件查核團隊擬定之查核策略著重在各階段查核工作,以高度使用數據分析技術搭配eData資料分析項目為主,並評估重大科目相關之交易流程資訊化程度與可執行eData資料分析項目之可行性,分別在審計案件之規劃、內部控制、證實測試及報告完成等各階段擬定查核工作內容與資源分配計畫,全母體資料測試之查核方法對應於傳統抽樣查核結果衡量對於審計風險之影響。本研究個案公

司透過查核項目採用數據分析採用全母體測試程序,篩選出來差異項目產生的差異金額,比起傳統查核採用人工抽樣方式發現之差異金額換算成整個母體之差異金額具有較高信賴度,有效降低審計風險。最後,本研究亦建議對於資訊化程度高之企業應在擬定查核策略前,先了解受查者及其環境,召開案件查核啟動會議,說明與溝通數據分析與傳統人工查核之差別及效益,清楚定義提供資料之欄位及其定義,將有助於案件查核團隊執行數據分析程序,達到提升查核效率,有效降低審計風險之目標。本研究實證結果發現,針對個案公司實施eData資料分析程序對於降低審計風險有正面影響。

ACL資料分析與電腦稽核(第八版)(附範例光碟)

為了解決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作者黃士銘 這樣論述:

  本書設計ACL電腦稽核軟體標準課程章節,讓學習者能夠應用課程中所學,以循序漸進之方式,培養其電腦稽核相關知識、應用能力與資料分析技術並且加以整合。   主要分成三個單元:   單元一-訓練學生了解當前電腦稽核的發展趨勢與ACL軟體的基本操作技術;   單元二-強化學生ACL的進階應用技術,課程內容將涵蓋報表的編撰、資料的分析技術與資料的管理技術;   單元三-訓練學生ACL實戰演練的能力。 本書特色   1.實際操作圖片:本書透過大量操作演練圖示,搭配強而有力的知識基礎,使讀者更易進入學習狀況。   2.個案分析:本書設有「個案分析」章節,讀者可藉此結合學術與實

務的應用,立即練習、檢視實力。   3.書附光碟:書後附有補充光碟,內含課本數據資料,配合書中演練題目。   4.章後習題多元:「選擇題」、「問答題」、「實作題」及「實驗題」,豐富題型可供讀者立即演練。   5.工具的完整性:本書運用ACL電腦稽核軟體來介紹CAATs常用的基本功能,同時說明如何透過持續性監控的能力,提升電腦稽核工作的品質與效率。   6.系統流程導向:本書透過ERP的系統流程架構,深入簡出地探討各項交易循環與各系統間資料庫的關聯性及其特性,明確地了解到運用電腦輔助查核技術進行電腦稽核工作,所必須要具備的條件。   7.理論與實務並行:本書強調理論與實務並行,藉由AC

L實戰演練的介紹,展現資料分析的技術能力與驗證成果,讓讀者能夠深刻地感受到ACL對於電腦稽核作業輔助的功效及其所產生的的鉅大效果。

從審計制度檢視我國會計師刑事責任-以證券交易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為主

為了解決審計查核程序的問題,作者陳芸蒨 這樣論述:

自美國恩龍(Enron)案爆發以來,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強化會計責任,以提高企業資訊之可信度,例如,美國國會於2002年7月制定通過之「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沙賓法案)」,將修訂會計審計規範以及提高違法行為之處罰,列為改革之重點。而我國,前有博達公司虛灌營收、造假應收帳款等方式,美化財務報表;後有力霸集團與會計師同謀,設立人頭公司、編製虛偽不實之財務報表,來掏空公司資產。其中,會計師往往遭受波及,進而使會計師負擔非常沈重的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刑罰責任。本文以為,全盤考量財務報表查核審計制度,乃是確保財務資訊透明與正確性之適當解決方法。尤其是,若於弊案中,責令會計師

對於第三人負全額民事賠償責任及過重之刑事責任,將導致公司管理階層缺乏主動健全公司內部監控制度之誘因,甚或將財務報表不實之風險轉嫁與會計師,如此,將崩壞整個證券資本市場之安全秩序。另外,由於過去文獻探討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之相關規範,多偏重會計師民事責任之探究與分析,對於會計師應負之刑事責任並未多所著墨。因此,本文嘗試探討會計師之刑事責任。本論文著重討論討論四個重點:(一)審計制度之規定及會計師業務之內容。(二)會計師獨立性之特性使會計師具有真實揭露之義務,若出具不實之查核意見,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且以美國沙賓法案為借鏡,提出修法之建議。(三)會計師刑事責任之規範,著重於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

第1款及第174條第2項第2款。(四)評析我國實務裁判之妥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