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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電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朱玉鳳寫的 圖解禮儀OX 100問(改版):一看就懂的國際禮儀與生活禮節 和唐潤明(主編)的 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上下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商周出版 和重慶所出版 。

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張中勇所指導 饒佳汶的 台灣人口少子化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2021),提出審計部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灣少子化、人口老化、少子化政策。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跨專業長期照護碩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 闕可欣所指導 呂韻蘋的 外籍看護工 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及心理健康相關因素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外籍看護工、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心理健康的重點而找出了 審計部電話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審計部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禮儀OX 100問(改版):一看就懂的國際禮儀與生活禮節

為了解決審計部電話的問題,作者朱玉鳳 這樣論述:

簡明的圖文,輕鬆了解職場與生活中的禮貌。 作者以三十多年的外交經驗,導正大家容易犯的錯誤禮儀,親授最正規的國際禮儀與日常生活應注意的禮貌。 一看就懂的國際禮儀與生活禮節。 大家都這麼做,就一定是正確的嗎? 100種每天都可能遇上的日常禮儀疑惑, 時時都該注意的餐桌、服裝、職場和生活禮儀, 全方位提升你的人際好感度,晉升為真正的國際人! 本書以簡明的圖文問答點出職場、商務訪問、社交、餐桌、日常生活、公共場所、服裝等日常容易犯的錯誤, 輔以作者國際禮儀專業說明,解釋正確的禮儀作法。

台灣人口少子化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審計部電話的問題,作者饒佳汶 這樣論述:

少子化現象一直都是許多國家迫在眉睫的問題,由於現代人因為各種因素使得生育意願降低,導致多項層面皆受到嚴重的影響,因此各國政府積極制定政策及措施,期望能夠將生育率回升,以應對少子化帶來的危機。然而台灣也不例外,目前台灣少子化現象逐年嚴峻,生育率更是年年下滑,到2021年出生人數更是下滑到153,820人,總生育率僅剩0.98胎,成為政府棘手的問題。因此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分別透過蒐集相關之專書、期刊、書籍、論文、報章雜誌、研究報告、電子資料庫、官方統計數據、文件記錄、市場調查資訊、以及政府部門報告等相關資料進行探討。首先針對目前台灣少子化之現況與成因,介紹台灣近年來少子化現象的發展與趨勢,並

從而了解台灣人不願生育的因素。接下來要討論少子化會對台灣造成的衝擊與影響,針對經濟、社會以及環境三大面向分別進行闡述,從中探討直接造成的衝擊與威脅,以及間接所產生的影響與未來可能引發的趨勢。在認識台灣少子化的危機後,分別於馬英九與蔡英文兩個執政時期,對於因應少子化所制定的政策與措施進行成效之評估。最後則是討論目前台灣無法應對之挑戰以及未來的策進之道。最終研究結果發現,台灣人不願生育的因素在經濟方面有1.經濟負擔2.工作壓力3.育兒成本;在社會方面有1.價值觀改變2.育兒條件不足3.醫療技術進步;最後在環境方面有1.政府政策的影響2.移民人口的變動。另外在衝擊與影響中,對於經濟面向、社會面向以及

國防面向皆造成嚴重的危機。而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期的少子化相關政策與措施皆有不錯的執行狀況與滿意度。但是評估的結果卻存在許多問題與缺失,依舊無法提升整體生育率。最後在挑戰與策進中,發現1.房價逐年上漲,導致民眾買房困難2.國民價值觀改變,生育意願不高3.歷年薪資毫無成長,經濟負擔沉重等未來需要積極改善的問題。

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上下冊)

為了解決審計部電話的問題,作者唐潤明(主編) 這樣論述:

《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套裝共2冊)》包括《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上冊》、《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下冊》共2冊。《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套裝共2冊)》是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由檔案文獻、學術著作、普及讀物組成,其中,檔案文獻占叢書總量的70%,以大陸和台灣保存的檔案文獻舍集出版為特色。本叢書按照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具有相當規模,代表現階段思想政治、文學藝術、科學文化最高研究水平」、「具有很高史料價值,集學術之大成」的目標要求,由中外學者共同編纂而成,以期全面反映中國抗戰尢后方歷史文化面貌。唐潤明,現任重慶市檔案局(館)檔

案編研處處長,兼任中國檔案學會檔案文獻編纂委員會委員、中國抗日戰爭史研究會會員、重慶市檔案學會副理事長、重慶市中共黨史學會副會長等職。 《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上冊》總序序編輯說明一、國民政府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材料庫損失情形1.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材料庫熊祖同關於該庫大灣庫房1940年8月19日被炸情形、損失情形及善后處置的報告(1940年8月21日)2.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材料庫熊祖同為陳報大灣庫房1940年8月23日被炸情形及職員受傷情形呈工礦調整處文(1940年8月24日)3.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材料庫保管股柯俊為陳大灣庫房1940年8月兩次被炸財產損失報告書呈

該股主任、副主任文(1940年9月8日)4.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材料庫為陳報該庫1941年8月8日海棠溪囤躉船被炸損失情形呈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文稿(1941年10月20日)二、重慶市政府機關各處室部門損失情形1.重慶市政府會計室主任蔡家彪為陳報抗戰損失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月23日)2.重慶市政府音樂隊隊長陳德華為陳報1940年6月16日被炸損失器樂公物清冊給重慶市政府的簽呈(1940年6月18日)3.重慶市政府音樂隊隊長陳德華為陳報1940年6月16日被炸后應修樂器清單等情給重慶市政府的簽呈(1940年7月1日)4.重慶市政府市長吳國楨為陳報該府兩次被炸情形呈行政院文稿(1940年7月12

日)5.重慶市政府市長吳國楨為陳報1940年7月8日該府被炸損失報告表給國民政府審計部的公函稿(1940年8月22日)6.重慶市政府市長吳國楨為陳報1940年8月19日該府被炸損失情形呈國民政府行政院文稿(1940年8月23日)7.重慶市政府圖書室關於1940年8月19日被炸書籍損失情形給重慶市市長吳國楨的報告(1940年8月26日)8.重慶市政府秘書室職員金宗瑞為陳報1940年8月19日二次被炸損失情形及財產報告單給重慶市市長吳國楨的簽呈(1940年9月6日)9.重慶市政府會計處代理會計長沈質清為陳報1941年5月3日被炸損失情形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5月12日)10,重慶市政府為陳報

1941年5月6日該府被炸情形給國防最高委員會等單位的代電稿(1941年5月17日)11.重慶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理韓覺劍為陳報該社1941年6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給重慶市政府的簽呈(1941年6月30日)三、重慶市臨時參議會損失情形1.重慶市臨時參議會為函陳該會會址19404年6月16日被炸損失情形請轉呈行政院備查給重慶市政府的公函(1940年7月24日)2.重慶市臨時參議會為函陳該會1940年10月25日被炸損失情形請查照並轉呈行政院備查給重慶市政府的公函(1940年12月20日)3.重慶市臨時參議會為填送1940年10月25日被炸財產損失報告單請查照存轉給重慶市政府的公函(1941年2

月10日)4.重慶市臨時參議會為陳明1941年5月3日被炸情形並檢附損毀清單請備查及救濟給重慶市政府的公函稿(1941年5月11日)四、重慶市社會局損失情形1.重慶市社會局局長戴經塵為報雇員賀仲良1939年5月12日被炸公私物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39年5月30日)2.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呈復抗戰損失表及錯誤情形致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2月22日)3.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報1940年5月28日該局被炸財產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6月20日)4.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報該局事務股1940年7月8日被炸損失情形及統計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7月20日)5.重慶市社會

局局長包華國為報該局1940年8月19日被炸損失情形及損失清冊給重慶市政府的簽呈(1940年8月30日)6.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轉報重慶市日用必需品公賣處第二分處迭次被炸損失及修復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9月9日)7.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陳報1940年8月19日局址被炸損失十字鎬請准注銷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9月10日)8.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轉報必需品公賣處第二分處被炸損失清冊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9月21日)9.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該局保管之交通工人工作器具因空襲損失請予注銷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0月9日)10.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陳報前任黃季偉移交

之圖書於1940年8月19日被炸損失目錄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1月8日)11.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敵貨登記表接收移交保存等情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1月19日)12.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依式報送1940年8月19日空襲財產損失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1月20日)13.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轉報第一勞工宿舍被震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6月6日)14.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轉報第一勞工宿舍空襲情形及損失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6月18日)15.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陳報該局1941年6月5日被炸情形及公物器具損失清冊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6月25日)

16.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陳報該局1941年7月7日被炸器具物品損失清冊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0月16日)17.重慶市社會局局長包華國為陳報該局1941年7月29、30兩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2日)五、重慶市警察局公物損失情形1.重慶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局長楊逢春為人力貨車檢查卡木架被敵機炸毀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徐中齊文(1939年7月8日)2.重慶市警察局第十一區署兼區長田光燦為轉報龍門浩聯保1939年7月6日被敵機空襲受災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徐中齊文(1939年7月10日)3.重慶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局長郭嵐晴為轉報所屬觀音岩分駐所1939年7月6日被炸損毀情形呈重

慶市警察局局長徐中齊文(1939年7月15日)4.重慶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長李有節為報1939年7月31日敵機襲渝各分所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徐中齊文(1939年8月12日)5.重慶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代分局長李濟中為轉報所屬馬王廟分所1939年7月6日空襲損毀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39年8月21日)6.重慶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局長李濟中為遵令報送該局及各分所遭受空襲損害鈔券財物清冊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39年9月26日)7.重慶市警察局所屬各分局1939年1月至11月被炸財產損失報告表(1939年11月)8.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徐中齊為報1939年度財產間接損失報告表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月

8日)9.重慶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楊遇春為報1940年5月28日被炸損失情形給重慶市警察局局長的報告稿(1940年5月28日)10.重慶市警察局第十一分局局長田光燦為報所屬玄壇廟派出所轄區1940年5月28日被炸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文(1940年5月30日)11.重慶市消防總隊總隊長李賁為報1940年6月12日空襲火災調度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文(1940年6月13日)12.重慶市警察局消防總隊江邊救火第二隊隊長韓春山造呈1940年6月12日被炸財產損失報告單(1940年6月)13.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四區觀音岩鎮第一保保長胡雲三住宅1940年6月16日被炸情形並轉請救濟呈重慶市

政府文(1940年7月4日)14.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水巡大隊木船疏散及炸毀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7月16日)15.重慶市警察局消防總隊江邊救火第一隊隊長陳典文造呈1940年7月16日被炸損失財物報告表、損失財物清單(1940年8月8日)16.重慶市警察局第四分局空襲損毀門牌調查表(1940年9月24日)17.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分局補制門牌調查表(1940年9月25日)18.重慶市警察局第七分局因空襲損失門牌調查表(1940年10月4日)19.重慶市警察局轄內街門牌因空襲損毀數目調查表(1940年10月4日)20.重慶市警察局第九分局轄內街門牌因空襲損毀數目及應補號數調查表(1940

年10月7日)21.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水巡大隊木划6只被炸詳細調查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0年10月11日)22.重慶市警察局第八分局轄內街門牌因空襲損毀數目調查表(1940年10月14日)23.重慶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轄內被炸毀門牌調查表(1940年10月)24.重慶市警察局為報該局所屬1940年度空襲損失公有財產冊表呈重慶市政府文稿(1941年6月19日)25.重慶市警察局各科室關於1941年5月3日被炸損失情形的簽呈、報告及損失報告表(1941年5月3日)26.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該局1941年5月3日被炸損失情形給國民政府內政部警政司的復電稿(1941年5月14日)27.重慶市

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周繼昌為轉報張家花園分所1941年5月3日被炸損失更正報告表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5月26日)28.重慶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局長周繼昌為轉報所屬大溪溝分駐所1941年5月9日被炸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文(1941年5月12日)29.重慶市警察局第八分局局長陸堅如為轉報所屬遺愛祠分駐所1941年5月1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5月16日)30.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報1941年5月16日被炸情形請派員查勘並撥款救濟給重慶市市長吳國楨的急電稿(1941年5月16日)31.重慶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朱純青為報所屬第三中隊1941年5月16日被炸

損失情形呈總隊文(1941年5月31日)32.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匯轉第一分局鎮江寺派出所等單位1941年5月16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4日)33.重慶市警察局總務科文書股主任李培金為報該股1941年6月1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文(1941年6月2日)34.重慶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方季容為轉報第五中隊第一分隊1941年6月1日被炸損失情形呈保安警察總隊文(1941年6月4日)35.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陳報局長室等處1941年6月1日被炸損失公物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6月11日)36.重慶市警察局訓練所兼所長唐毅為報該所1941年6月

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2日)37.重慶市警察局消防總隊總隊長李賁為報第二隊1941年6月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3日)38.重慶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局長郭嵐晴為報所屬觀音岩分駐所1941年6月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4日)39.重慶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局長楊遇春為轉報所屬石板坡派出所1941年6月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4日)40.重慶市警察局第九分局局長畢孔殷為報該局1941年6月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4日)41.重慶市第四區署兼區長郭嵐睛等為報所屬觀音岩鎮1941年6月2日被

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10日)42.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四區觀音岩鎮公所1941年6月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7月23日)43.重慶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朱純青為報所屬第一中隊1941年6月5日被炸損失情形呈保安警察總隊文(1941年6月11日)44.重慶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局長郭嵐晴為報所屬騾馬店分駐所1941年6月5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13日)45.重慶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方季容為轉報所屬第五中隊一分隊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保安警察總隊文(1941年6月9日)46.重慶市警察局保安警察總

隊第二大隊大隊長方季容為報所屬第五中隊三分隊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保安警察總隊文(1941年6月9日)47.重慶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長劉磊為報所屬東華觀分駐所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9日)48.重慶市第二區署兼區長王繼何為報區鎮保辦公處等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10日)49.重慶市第三區署兼區長劉磊為報所屬東華觀鎮中山室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19日)50.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保安警察總隊第二大隊五中隊三分隊1941年6月7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0

月8日)51.重慶市第四區署兼區長郭嵐晴等為報所屬騾馬店鎮公所1941年6月8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7月19日)52.重慶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長劉磊為報所屬段牌坊分駐所1941年6月14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文(1941年6月17日)53.重慶市第三區署兼區長劉磊為報所屬段牌坊鎮1941年6月14日被炸損失公物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6月19日)54.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二分局北壇廟所1941年6月14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7月17日)55.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三區署辦公室1941年6月14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

1941年7月23日)56.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報1941年6月14日空襲該局行政科等單位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4日)57.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三區署王爺廟鎮公所1941年6月15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稿(1941年7月23日)58.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所屬第三分局東異樓分駐所等1941年6月15日、16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8日)59.重慶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局長楊遇春為報1941年6月29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7月5日)60.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五區署暨金馬寺鎮公所1941年6月29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

府文稿(1941年7月23日)61.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二區蹇家橋鎮公所1941年6月29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稿(1941年8月7日)62.重慶市第九區署兼區長畢孔殷為報1941年6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7月1日)63.重慶市第九區署兼區長畢孔殷為報所屬四方井鎮公所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7月3日)64.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六分局及大溪溝所房屋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7月5日)65.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六分局大溪溝分駐所及第八分局遺愛祠派出所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稿(1941年7月7日)66.重慶市警察

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五分局舊卷被炸無法清查請予核銷案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4日)67.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五區署辦公室1941年6月29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9月24日)68.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九區署1941年6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9月23日)69.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該局偵緝隊等單位1941年6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14日)70.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九區四方井鎮1941年6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0月17日)71.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該局保安警察總隊第一

大隊第二中隊1941年7月5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21日)72.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所屬第三分局王爺廟所1941年7月13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9月23日)73.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第三區署王爺廟鎮鎮公所1941年7月31日再度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23日)74.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所屬第十二分局1941年8月8日警馬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29日)75.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所屬各單位1941年8月8日、8月1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9月11日)76.重慶市第六區署為報所屬張

家花園鎮鎮公所1941年8月13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9月19日)77.重慶市第十區署為轉報劉家台鎮第四保辦公處1941年8月14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8月19日)78.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所屬第六分局1941年8月14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8月26日)79.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四分局局長蕭熠文為轉報沙坪壩分所1941年8月2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8月29日)80.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轉報消防總隊第五隊1941年8月22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0月16日)81.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四分局局長蕭熠文

為報該局1941年8月23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8月25日)82.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四分局局長蕭熠文為轉報金沙街派出所1941年8月23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8月27日)83.重慶市警察局第五分局為報該局及所屬各所被炸損失估計表致重慶市警察局總務科文(1941年8月25日)84.重慶市警察局第十五分局局長葛潤身為報該局1941年8月29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1年9月3日)85.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報所屬第七分局等單位1941年8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0月6日)86.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報所屬第十五分局黃桷埡分駐

所1941年8月30日被炸損失情形呈重慶市政府文(1941年11月3日)87.重慶市警察局第十二分局局長於育根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6月21日)88.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分局局長陳銓方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6月22日)89.重慶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局長張相如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6月26日)90.重慶市警察局第十三分局局長彭正坤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請鑒核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7月1日)91.重慶市警察局警察訓練所教育長丁嘉藩為遵令查報抗戰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7月14日)92.重慶市警察局第十八分

局局長羅振華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請鑒核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7月24日)93.重慶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抗戰損失財產一覽表(1947年8月23日)94.重慶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抗戰損失財產一覽表(1947年8月26日)95.重慶市警察局第七分局為造報戰時被炸房屋修建費估計表致重慶市警察局總務科文(1947年8月28日)96.重慶市警察局抗戰損失統計表(1947年8月)97.重慶市警察局消防警察總隊總隊長李賁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9月3日)98.重慶市警察局局長唐毅為遵令查報所屬各單位戰時損失統計表呈重慶市政府文稿(1947年9月25日)99.重慶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局長宣

善玙為遵令查報戰時損失情形呈重慶市警察局文(1947年10月22日)……六、重慶市工務局財產損失情形七、重慶電話局損失情形八、重慶郊外市場營建委員會損失情形九、重慶市市倉保管委員會損失情形十、重慶市國民兵團損失情形十一、重慶市財政局財產損失情形十二、重慶市衛生局損失情形后記《重慶大轟炸檔案文獻·財產損失(機關部分)·下冊》

外籍看護工 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及心理健康相關因素探討

為了解決審計部電話的問題,作者呂韻蘋 這樣論述:

研究背景: 台灣面臨人口快速老化,長期照護人力不足,108年度勞動部統計我國外籍看護工聘僱人數已達26萬名,已成為主要長期照顧人力。以往的研究多著重在本國看護工工作壓力及工作表現,較少以外籍看護工的工作壓力及狀況為主要探討變項。研究目的: (1)瞭解外籍看護工基本屬性、職場霸凌與心理健康之現況、(2)瞭解外籍看護工基本屬性、職場霸凌、睡眠品質與心理健康彼此之相關性、(3)瞭解外籍看護工的基本屬性、睡眠品質、心理健康對職場霸凌的影響、(4)瞭解外籍看護工的基本屬性、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及(5)瞭解外籍看護工的基本屬性、職場霸凌、心理健康對睡眠品質的影響。方法:

本研究採描述橫斷性研究,以方便取樣收集179位北部地區印尼籍看護工為研究對象,以結構式問卷進行調查,內容含印尼籍看護工基本屬性、職場霸凌量表、睡眠品質量表、心理健康量表等。問卷經回譯法,以確保問卷與原量表之一致性與信效度。所得資料以 SPSS 22.0 版套裝軟體進行百分比、平均值、標準差、獨立樣本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皮爾森相關積差及複迴歸分析。結果:本研究結果職場霸凌霸凌量表單題平均得分介於1-1.6分(單題滿分為5分)屬偏低程度,睡眠品質34.6%(睡眠品質量表總得分大於5分)屬睡眠品質偏差情形,心理健康中有16人8.9%(心理健康量表總得分大於(含)6分)有情緒困擾。在單變項分析發

現家庭看護工的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心理健康得分顯著高於機構看護工。國中(含)以上或夜間工作者與職場霸凌、睡眠品質或心理健康顯著相關。在年齡則是年齡越大越容易遭遇職場霸凌或睡眠品質越差。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心理健康三者之間亦是呈現正關聯。在複迴歸分析結果發現家庭看護工者、睡眠品質越差且心理健康越差,其職場霸凌越嚴重。越是夜間工作、職場霸凌越高或心理健康越差,其睡眠品質程度越差。非已婚、職場霸凌越高或睡眠品質越差,其心理健康程度越差。 結論:本研究發現外籍看護工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及心理健康密切相關,且管理者應特別注意家庭看護工的職場霸凌情形,夜間工作者的睡眠品質及非已婚者的心理健康,期待本研究結果

,供外籍看護工的管理者、政府行政管理者、未來研究者參考,使外籍看護工處在更好的工作環境中工作,讓其職場霸凌減少,睡眠品質及心理健康改善。關鍵詞:外籍看護工、職場霸凌、睡眠品質、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