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承守、周延鵬、陳郁婷、鄧穎懋寫的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第二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從設計專利侵權訴訟不近似認定來談迴避設計也說明:設計專利侵權訴訟的侵害認定. 在Whitman Saddle案例[3]中,美國最高法院清楚說明:不能只依賴侵害鑑定分析報告就決定設計之間是否構成近似,如果設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謝銘洋所指導 張至潔的 生物相似藥上市申請面臨之專利問題 (2021),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案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生物製藥、生物相似藥、專利舞蹈、專利連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李傑清所指導 吳重孚的 論專利連結制度本土化 - 以學名藥廠因應策略為主 (2018),提出因為有 藥品、專利連結、資料專屬、專利延展、生物相似藥的重點而找出了 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 - 政大學術集成- 政治大學則補充:83. 周忠信,公平競爭大旗不敵老二哲學,電子時報資料庫,2002年12月24日,線上檢索日期:2006年3月25日。 84. 林慶煇,威盛涉PⅢ晶片組侵權案美上訴法院駁回英特爾抗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專利侵權訴訟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第二版)

為了解決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問題,作者王承守、周延鵬、陳郁婷、鄧穎懋 這樣論述:

  有別於過去文獻侷限於「外文文獻與法規的翻譯」、「片段案例的選擇討論」、「過多理論的探討」、更幾乎沒有人探討重要的「中國專利侵權訴訟」,以致於見樹不見林,徒有理論而不會操作,消耗過多精力與資源於繁瑣而不重要的法律細節,卻無法猜透國際企業專利侵權訴訟背後的策略運籌,導致不能真正打贏過一場戰爭。   因此,本文提出一套跨國專利侵權訴訟管理之機制,並為相關制度詳盡的介紹,範圍橫跨最重要的兩個世界市場—美國專利侵權訴訟、及中國專利侵權訴訟為主,「法律程序面」提供詳盡完整的介紹,如警告信發送、起訴、審前會議、馬克曼聽證會、發現程序、審判程序、專利無效程序、訴前救濟、保全措施等訴訟程序、制度規定與流

程架構;「企業管理面」提供最高段的訴訟管理技巧,包含研發、生產製造、市場行銷、財務、會計、租稅、外部律師、專家、公證人等全面性管理策略,以大量實證的方式分析整理、以豐富的跨國專利侵權訴訟實戰經驗教您怎麼打贏一場戰爭。   本書係提供給產業界的總經理、產品事業處之負責人、工程師、研發工程師、市場行銷企畫人員、也包括產業界法務、智財部門之律師及法務人員、產業經營及決策執行者、及法律事務所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審計、甚至未來有興趣或可能接觸智財事務之管理、理工或法律學系學生,皆可以本書為參考。

生物相似藥上市申請面臨之專利問題

為了解決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問題,作者張至潔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進步,藥物發展迅速,出現多種新型態藥物,生物製藥是其中一種重要的藥物型態,此類藥物是以細胞或細菌為生產工廠產生之藥物,具有高專一性及低副作用的優點。近年來各大生物製藥廠的專利陸續到期,其他藥廠可以開始生產這些專利到期的生物製藥,但在生物製藥領域中,由於製程相異,可能影響到蛋白質立體結構或後修飾,造成分子結構有差異但療效相同之情形,故由其他藥廠生產的生物製藥稱為「生物相似藥」只能視為相似產品,這也是「生物相似藥」之名稱由來。由於生物製藥入門門檻高、研發困難、須耗費大量金錢及時間成本,且失敗率高,除世界知名大廠外,多數藥廠選擇從門檻較低之生物相似藥研發方向著手。隨著多項生物製藥專利將屆期

,生物相似藥上市申請案增多,原生物製藥廠與生物相似藥廠間之專利侵權案例也逐漸累積。本論文先由生物製藥的特性、生產製程等技術資訊進行了解,接著分析比較生物相似藥在美國經由專利舞蹈制度與我國經由專利連結制度的上市程序,之後藉由美國生物相似藥上市時相關侵權案例,再進一步分析我國生物相似藥上市可能面臨之專利侵權問題,最後嘗試針對我國生物相似藥上市申請制度及生物製藥相關規範提出分析與建議。

論專利連結制度本土化 - 以學名藥廠因應策略為主

為了解決專利侵權訴訟案例的問題,作者吳重孚 這樣論述:

西元 1984 年美國 Hatch‐Waxman 法案生效後,立即產生原開發藥廠與學名藥廠的對立關係。然此對立關係的受益者是全美國人民的藥品近用權利被保障,以及私人保險費用降低等,則是符合美國人民的期待。我國參酌該法自 2017 年年底增修藥事法與專利法,確立藥事法第四章之一西藥之專利連結的立法內容。檢視我國目前似乎沒有藥品近用的問題,惟多年以來健保財政似乎已出現危機。但是政府提出的修法理由卻與前項等理由無關,究其原因恐是域外壓力迫使經濟主管機關妥協,而以經貿談判為由大修藥事法與專利法,致無法兼顧法律平衡與產業衝擊。例如,修法過程中並未討論同意納入專利連結制度之生物相似藥品,但在施行辦法草案

中竟讓其能準用藥事法,除引起一片譁然外,在立法院、產業界更是譴責聲音不斷,而延宕該制度的施行。當前我國學名藥廠已進入產業不安狀態,藥品查驗登記與訴訟費用成本增加等均浮出檯面。本論文將逐一檢討相關法規,並剖析美國與我國原開發藥廠及學名藥廠在智慧財產權訴訟的案例,藉以回應學名藥廠未來在開發選題時,如何設定迴避策略與停損點,以及因應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的建議,以供產業界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