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貳、附錄:保險之相關概念 - 公共工程委員會也說明:本項保險費結構僅存在於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團體保險、傷害保險均因係一年期以內 ... 其保險金額由財政部訂定,且僅限於人員傷亡,並不含財物損失,目前每人傷害醫療 ...

大仁科技大學 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系環境管理碩士班 馮靜安所指導 段喬茵的 原住民勞工營造工地職業災害認知探討 (2021),提出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造業安全文化、營造勞工、原住民、職業災害。

而第二篇論文亞洲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侯念祖所指導 江委螗的 鷹架上的悲歌─營造業職災勞工及家屬生活適應與社會工作介入之探討 (2009),提出因為有 營造業、職業災害、社會工作介入、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是什么?投保注意事项- 基础知识 - 深蓝保則補充:注意事项:1、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建筑业作为一个风险行业,安全问题尤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原住民勞工營造工地職業災害認知探討

為了解決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的問題,作者段喬茵 這樣論述:

為了了解原住民勞工對營造工地的職業災害認知及有效的預防降低原住民營造勞工職業災害的發生,本研究針原住民營造勞工進行質性研究分析,分析資料顯示原民在營造業工地經常發生過的危害類型及許多危害之所以會發生,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以致災害發生之人為因素居多,包括未確實使用安全防護具及不當的行為為最,工作環境因素以未做好危害防護造成職業災害為最多,在管理因素原住民接受勞工安全教育訓練比率低,對於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及教育訓練也未確實。本研究透過文獻蒐集原住民營造業勞工與職業災害等進行匯整,以半結構性訪談方式,訪談10位從事營造業的原住民勞工,對職業危害認知及防範措施進行訪談。研究結果原住民營造勞工對於工

作場所基本安全衛生措施都會做到,但對於行政管理措施則有便宜行事之嫌,在個人防護具使用仍是無確實穿戴完整性,對於營造工地教育訓練,應該要有有效的教育訓練內容,以實際常發生之案例及較適宜符合原住民營造勞工能理解的方式提供課程內容,例如安全防護及使用防護具等,現場工作管理常因工作場所的不同而要求不同,容易輕忽工作場所危害的發生:如飲酒、個人安全防護,應強化走動管理。建議原民會可依職業災害特性及致災害原因編製具原住民文化及原住民母語之職業災害預防教育訓練教材及文宣,透過原住民族原民電視台、電台、鄉公所、學校、社區、教會、民間團體及部落會議資源共同關心及宣導原住民職業安全衛生及提高族人對職業災害預防議題

的重視;培訓專職原住民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以原住民服務原住民方式,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及職業安全衛生講座提高接受度;結合跨部會及公私團體資源,提升原住民營造勞工接受教育訓練機會及認知,並協助原住民營造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提供協助陪伴辦理相關事宜,追踪關懷及職業災害事後復建就業之相關輔導作業。

鷹架上的悲歌─營造業職災勞工及家屬生活適應與社會工作介入之探討

為了解決工地工程人員團體傷害保險的問題,作者江委螗 這樣論述:

透過現有統計數據以及文獻探討發現,營造業的職災發生率、受傷嚴重程度較其他行業別高,營造業特性影響職災當事人的後續處理。因此,研究目的有三─1.探索職災傷者及其家屬面臨職災事件所產生之需求。2.尋求社會工作者在職災事件中的服務定位及角色,以及能提供之協助。3.探討社會工作介入服務職業災害之重要性與現況。 本研究為一探索性之研究。為探索遭受職災事件後職災當事人之主體感受與生活經驗,著重於了解職災事件後其生活狀況、處理職災事件之過程、公部門以及非營利組織之職災服務現況,並提出討論與建議。同時加強研究深度,故採取質性研究法。 透過研究發現,職災當事人因職災產生多重需求,如營造業高危險、高

冒險的工作特性,造成職災勞工嚴重的生理損傷甚至失能;傷者家屬須同時照顧受傷的配偶與兼顧家務事,無暇顧及個人情緒;遺屬遭遇配偶逝世,產生失落、悲傷等負面情緒,也無法受到理解,同時擔負經濟維持及子女教養的責任。 現有的職災服務體系尚未能夠全面因應職災當事人多重且長期的需求。本研究以S協會為研究場域,該協會服務內容為兩大主軸─個案服務與政策倡議。其中個案服務以提供法律諮詢、勞資調處為主,但無法因應個案多重的需求。組織行動則是透過社會運動達到政策倡議的目的。另一方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實施之「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劃」(FAP),採用個案管理的方式,依照個案的多重需求,為其連結府內與民間資源。

然而個案以勞保局通報為多數,與強調即時的介入有所差距;且採用短期的介入,僅能解決個案當前的問題。 本研究肯定S協會在勞動法令上的服務專長,建議引進社會工作方法以及服務模式,對個案問題產生預先評估以及適當資源轉介,並結案後定期進行追蹤。針對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建議應不分個案職災種類(死亡、傷病、失能)皆進行家訪,以收集完整個案訊息。並且增聘個管員(社工員)人數,善加運用勞工志工人力資源。 無論是公部門FAP或是非營利組織S協會,在職災服務上皆須運用個案管理之模式進行職災個案服務,考量社區資源。此外,進行機構間的合作、達到資訊流通、物理資源共用和允許專業團隊參與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