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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 會務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unknow寫的 集體勞動法實務見解彙編 和盧士音,李思的 這是一本勞社法解題書(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周兆昱所指導 林欣儀的 工會行動權之探討--從我國實務案例出發 (2021),提出工會法 會務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會行動權、工會活動、爭議行為、工會言論、會務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黃程貫所指導 尤修鴻的 不當勞動行為不利益待遇處分理由競合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處分理由競合、動機競合、同步評價、個別法法理與不當勞動行為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會法 會務假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會法 會務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集體勞動法實務見解彙編

為了解決工會法 會務假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由勞動法學會歷任理事長黃程貫教授與劉志鵬律師擔任主編,邀集學會成員,以系統化之方式將歷經數年裁決實務及後續法院判決進行梳理,擷取了民國100年開始施行的新集體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之所有裁決決定的精華,以及後續行政法院相關判決的重點,甚至包括民事法院等判決要點,讓各界對於法院、裁決會的裁判規範能一目了然,勞資雙方當事人更能經由本書迅速掌握行為規範,亦為司法考試參與者之必讀資料。

工會行動權之探討--從我國實務案例出發

為了解決工會法 會務假的問題,作者林欣儀 這樣論述:

近年工會運動蓬勃,而工會與雇主因多處於對立之立場,故雙方對於工會所發起之活動的定性時有相左,因此引發諸多爭議。為使工會所為各類型活動,得以正確適用法律,本文前段以勞動基本權作為開端,藉我國法規範、國際公約及外國法規範,探尋「工會行動權」概念之輪廓。再以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就相關爭議所做成之裁決決定,及法院就相關案例所做成之判決,進行整理、分析,探究我國實務對於工會行動權之定義及合法性判斷標準,歸納出我國實務對於工會行動權概念漸趨放寬之結論。並提出本文對實務見解轉變之看法。 最後,在工會行動權保障中,則聚焦於爭議案例最多之工會言論及會務假議題進行討論,整理裁決委員會對於工會

言論之合法性判斷,及我國對於企業工會會務假保障之立法脈絡,確立工會言論自由之保障,對工會進行工會活動之助益,並就我國在會務假部分獨厚企業工會之不妥之處,提出本文見解。

這是一本勞社法解題書(3版)

為了解決工會法 會務假的問題,作者盧士音,李思 這樣論述:

  勞社法在專門法中相較於商事法、證交法等,甚至是智慧財產法,一直是個比較冷門的領域,國內勞社法相關的研究所甚少,有心鑽研勞動法的同學已算少數,而社會法更是獨特而冷僻的領域。然而,在筆者執業的過程中發現,勞動法規及勞資關係爭議是相當常遇到的案件類型,所以就算不是應付考試,把勞動法好好摸熟,對於未來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也會有相當的助益。最重要的是,勞社法的範圍雖然較廣且雜,但因為每個概念的考點單純,所以其實準備起來比其他國考選考科目投資報酬率更高。   本書完整收錄近十年來各大研究所考題及公務人員考試題目,以考題為骨幹,建構勞社法重要考點架構,並補充相關函釋、判決、大法官解釋以

及各家學說,更將重要的新修法規時事改編為考題。這不僅是一本解題書,更能幫助考生們建立完整勞社法概念,就讓這一本勞社法解題書成為考生們準備研究所及國家考試時的「一本書」,讓你最快達到最高效益的學習效果。  

不當勞動行為不利益待遇處分理由競合之研究

為了解決工會法 會務假的問題,作者尤修鴻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係針對不當勞動行為整體制度中,若遇到涉及雇主行使經營管理上正當權利或正當權限時,所面臨的困難,即學理上所稱「處分理由競合」或「動機競合」問題。對此問題,本文從以下幾個重要的觀點切入,進行臺灣、日本之比較法研究:首先,兩國對於「處分理由競合」的處理,在民事與行政救濟的層面,分別如何進行因應,又若民事與行政救濟上產生齟齬,兩國會如何處理此問題。第二,對於「處分理由競合」事件,討論是否僅侷限於判斷不當勞動行為成立與否,抑或能將視野擴及至「整體的事件處理」,例如搭配救濟命令作不同的討論。第三,個別法法理上,例如解僱最後手段性、權利濫用、損害賠償構成要件的討論等,對於不當勞動行為的討論有何影響

,如何解釋上開個別法上的法理分別會對於「處分理由競合」討論產生何種影響。在本文架構上,第一章「緒論」,主要針對問題之提出、研究方法等進行說明。第二章為「我國法對於處分理由競合之討論」,包括目前我國對於處分理由競合案件的處理方式、我國在行政與民事上對於處分理由競合討論的差異,尤其是關於個別法的法理對於處分理由競合討論所產生的影響。而關於日本法上的討論內容較多,因此分為三個章節進行討論,第三章「日本法上不當勞動行為樣態對處分理由競合討論之影響」,討論不當勞動行為各個樣態與處分理由競合之間的關係;第四章「不當勞動行為處分理由在日本法之內涵」,對於日本法對於處分理由、處分理由競合的內涵,與目前日本法討

論上不同類型的處理方式;第五章「日本法上不同救濟制度間對於處分理由競合之影響」,則探討日本法上行政救濟與民事救濟之差異性。而第六章「日本法制帶給臺灣之啟發與兩國比較」,則對於兩國差異進行比較與分析,進而探討此差異對於我國的啟發。最後第七章則是本文的結論、建議與留待將來研究之課題。而以結論而言,在行政救濟面上,本文認為對於處分理由競合之認定,應注意不當勞動行為認定與個別法上正當事由的討論互相交錯的現象,因此認定上建議採取較為寬鬆的立場。另考量操作上之穩定性及避免與民事關係過於衝突,本文建議採取相當性因果關係說。而本文亦認為應該注意救濟命令在處分理由競合案件中的運用。對於民事救濟上,本文則建議,除

與前述相同,認定何為處分理由競合上亦應加以寬認外。亦認為考量「同步評價」、與民事、行政觀點的均衡,亦建議採取本文在行政救濟建議採取的相當性因果關係說。最後從「同步評價」等觀點,本文建議在法制上強化裁決決定對於民事救濟的拘束力,要求法院應審酌裁決意見,並在做出不同認定時應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