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忠義寫的 【依據最新產險題庫彙編重點】財產保險業務員 速成(增修訂六版) 和鄭鎮樑的 保險學原理-精華版(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24歲男,保單健檢| Finfo 保險討論區也說明:本身對於保險比較不懂,想了解每張保. ... 工作內容如果有接觸高壓電是拒保的那如果是一般電信或是電力工程架設是等級4跟 ... 個人建議避開以下條款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工程保險 條款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羅俊瑋所指導 陳信宏的 國內公共工程營造綜合保險之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營造綜合保險、雇主意外附加險、水利工程附加保險、相當因果關係、主力近因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程保險 條款的解答。

最後網站工程採購廠商投保注意事項則補充:(三)本工程附加條款如下(下列條款以保險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中文制式條款為準,機關應視工程特性及需要選列):. 加保雇主意外責任險附加條款(甲式)。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程保險 條款,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依據最新產險題庫彙編重點】財產保險業務員 速成(增修訂六版)

為了解決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作者林忠義 這樣論述:

  ★2021全新第六版:因應「洗錢防制」納入多部相關法令,並更新全書內容/導入最新題型。更新!更準!更好用!★   本次全新改版主要修法重點包括:   保險法(110.0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01.20)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0.01.08)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10.01.08)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110.03.03)   由於我國有關財產保險業務資格之法定證照「僅此一張」,不像人身保險業務資格證照有多張,因而,財產保險業務資格證照集眾愛於一身的結果是:考試重點多如麻!   由於財產保險的內容涵蓋層面極廣,這使得坊間每一本產險書籍都是厚厚一本

!另雖然產險公會對產險考試有出版題庫本,惟其內容僅收錄考題與簡單的提示,大部分考生讀完的感覺就是「有讀沒有懂」,上了考場一緊張全部忘光光!但偏偏產險證照又是法定從業人員必備證照,所以在過去準備產險業務員的考生們無不備受煎熬……。   本書之編寫宗旨乃專注「目標導向」,以協助考生在有限時間內可以「一次就及格過關」,早日脫離考照苦海為最主要目的!故本書內容並非如產險教科書「包山包海」般的完整,否則全書厚度至少翻一倍以上。而是以產險公會的題庫為基礎,據此匯整出本科考試的命題重點。以下為本書三大特色:   (1). 重點整理精要且切中考點:會考的重點均予收錄,並將不會考的內容全數排除→因此絕對不多

浪費考生一分鐘的時間。   (2). 各單元測驗題目多:足夠考生於考前充分練習測試實力。   (3). 題題均附詳盡解析:題目做錯直接從解析中學習,大幅省去回頭再翻書找答案的時間。   另從事財產保險業務涉及的法規及條款較多,閱讀法條的能力是業務員必要的修煉,本書有不少章節重點採節錄法規或條款,目的在讓學友漸漸熟悉之,佐以精選試題練習,必能漸入佳境,考試時取得好成績。   自1993年首次考試起,今(2021)年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考試已邁入第28個年頭,也進入了電腦考證的年代。不論紙本考試或電腦考證,答題速度都是關鍵。編者已在重點整理部分以彩色字體標示常考處,間或在精選試題解析上點出考題的

出題邏輯,均希望能幫助學友掌握解題技巧。編者建議學友善用本書精選試題前的“□”方格,初次做答時請用鉛筆,答對時就擦掉答案,倘若考前仍有未擦掉的題目,僅須重新溫習哪些仍有殘留答案的部分。。   最後預祝學友們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取得本證照! 本書特色   (1).產險達人專業出擊,重點整理精要且切中考點。絕無坊間其他僅由產險業務員草率編成之產險用書胡亂整理、重點文不對題、解析錯誤等重大缺失;   (2).各單元測驗題目數多,足供充分練習;   (3).題題均附詳盡解析,現作現學效果最佳。    誠心建議考生們,想早日脫離考照苦海,一開始就選最好的教材~

工程保險 條款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立法會今天恢復二讀《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讓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建議發言。
我一直對香港的公共醫療服務深表關注,早前和一些新界東的區議員與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教授會晤,就表示希望政府可以投放更多資源,增加威爾斯親王醫院和將軍澳醫院的人手,並於各區開設基層醫療診所及發展預防醫學,為居民提供更完善的醫療服務。同時,我亦希望政府確立牙科為公營醫療系統的一部份,並且加強相關醫護人手的培訓。
另外,香港舊樓的維修及管理問題一直存在,我認為政府應增撥資源,設立一個提供「一條龍」服務的支援平台,為業主和法團提供全面的支援和協助。
當然,政府亦要繼續鞏固和提升公務員團隊的士氣,回應公務員對服務條件的訴求。希望下屆政府能投放更多資源改善市民的生活,為香港經濟發展策略訂立長遠規劃。
以下為我的發言全文:
根據匯賢智庫近日發表有關香港長遠競爭力的研究報告,自回歸以來,香港的競爭力一直存在不少隱憂,近年甚至有每況愈下的趨勢。 2012年以後,香港經濟增長率持續放緩,平均每年只有低於3%的實際增長,2015和2016年更進一步跌至只有2.4%和1.9%;此外,土地和勞工短缺兩個發展樽頸,以及社會凝聚力不足等問題,都是急需要香港正視和探求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現時特區政府坐擁超過9,350億元的財政儲備,單是2016/17年度的盈餘已高達928 億元,我相信,政府是有能力按社會需要作更多承擔,關顧社會上不同階層市民的需要。所以,我希望下一屆特區政府,能夠就香港長遠經濟及社會發展投放更多資源,提振本地經濟,讓市民的生活得到更好的改善。
財政預算案應該為香港經濟發展策略訂立願境,可惜近年的財政預算案予人只追求收支平衡的感覺,未有展現出特區政府為未來投資的決心,我對此表示失望的同時,更希望下一任財政司司長不會好似過往的財爺一樣,被指是「守財奴」,而是能夠以新思維和具前曕性的目光,引入配合香港實際發展需要的理財哲學,善用盈餘,加強政府作為市場促進者的角色,為青年創造更多機會,讓他們有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為香港的未來創建更穩固、更具發展潛力的經濟環境。
主席,在今個星期一,我聯同一批新民黨及公民力量的新界東區議員,與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教授等官員會晤,反映了我們對新界東的公共醫療服務、公眾街市管理及環境衛生問題的關注,並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議供局方考慮。公共醫療服務方面,多位區議員都表達了相同的訴求,希望政府可以投放更多資源,增加威爾斯親王醫院和將軍澳醫院的醫生、護士和其他輔助醫療服務人手,為新界東居民提供更全面、更能滿足新界東居民需要的公營醫療服務。
此外,我們亦希望政府能夠加強沙田、大埔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和牙科服務,尤其是長者牙科服務,令更多長者能夠及早接受牙科服務和治療,讓他們活得更加健康和開心,減輕長者的醫療負擔。但我相信在這個問題上,大前提是要政府先確立牙科為公營醫療系統的一部份,並且加強相關醫護人手的培訓,因為現時政府牙科服務的最大問題,在於牙科醫生嚴重不足,過去每年牙科生的學額只有20個,可能政府近年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所以逐步增加牙科生的學額至2018/19年度約70個。無疑增加學額是一個好的開始,我希望政府能夠全面檢視和評估市民對牙科服務的需求,將牙科納入公營醫療系統,及早做好相關的醫療規劃。
事實上,現時本港公私營醫療系統已嚴重失衡,醫管局體制過度膨脹,負荷過大,財政預算案提出為醫管局未來10年發展預留2,000億元,我認為難免會增加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提升醫療系統效率的最想理方法是加強衛生署的角色,於各區開設基層醫療診所及發展預防醫學,以協助病人分流,減輕醫管局的負擔,縮短病人輪候診症的時間,改善公營醫療系統內的分工安排。
主席,房屋問題一直為市民帶來不少困擾。昨日,我和葉劉淑儀議員訪問了一班新界東的小朋友,其中,有10歲的小朋友居住在劏房,只能在床上做功課和吃飯,對於帶朋友回家玩耍也有所顧忌。除了租金貴、樓價高、上車難之外,大廈維修及管理對很多舊樓業主和住戶都是一大難題。香港樓宇老化跟人口老化問題同樣重要,亦是迫在眉睫。現時本港有近6,000幢舊樓的樓齡是超過50年,大部分都是日久失修。大廈維修及管理涉及多個專業範疇,包括工程、測量、審計及法律等,但民政事務署在支援業主和法團方面所投放的資源嚴重不足,其角色也十分模糊,不少業主面對大廈維修及管理問題時,都會感到求助無門。
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3億元予市區重建局,以優惠價格參與「招標妥」服務,但對全港眾多小業主而言,這3億元的撥款只是杯水車薪。我認為,政府應增撥資源,設立一個提供「一條龍」服務的支援平台,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統籌和聯繫各個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為業主和法團提供全面的支援和協助,包括聘請測量、工程、保險、法律、調解等專業人士,以至提供維修工程招標事宜的相關查詢和協助。我相信,加強大廈維修及管理,不單只能夠改善樓宇安全,同時亦可延長住宅單位可供使用的夀命,減低市場上單位的流失量,對增加住宅單位供應會有莫大幫助。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的問題。一直以來,香港擁有一支高效率、高質素、表現卓越的公務員隊伍,不過,近來市民對政府的訴求、期望和不滿持續增加,不單只令到不少公務員要面對前所未有的壓力,更嚴重打擊公務員團隊的士氣。所以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和積極跟進公務員的問題,鞏固和提升公務員團隊的士氣,維持高效、優質的服務水平。其中政府可以從兩方面著手,包括部門領導需要做好「掌舵人」角色,為部門制定清晰、明確的工作針;至於公務員對服務條件的訴求,更加不容忽視。多年來,公務員在住屋、醫療、服務條款、延長服務年期等方面提出多項訴求,可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未有就這些問題作出財政上的安排,顯示政府在改善公務員的待遇、挽留人才、維持公務員團隊士氣、提升公務員團隊的歸屬感都是有需要繼續努力。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保險學原理-精華版(5版)

為了解決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作者鄭鎮樑 這樣論述:

  保險學的入門經典,從基礎理論、保險市場與組織、契約,到保險經營,讓您的功力更為深化!   每章後提供各種考試歷年考題,讀者可由考題窺知保險學的學習重點。   更新保險相關法規修訂,並配合日新月異的科技變遷,介紹最新的保險經營趨勢。   本書特色     時下科技當道,科技變遷改變了商業模式,對於保險經營模式必然有其影響。本書除了保險學基本範疇,新版於汽車保險中介紹UBI汽車保險,也列舉目前之資訊安全防護保險基本意義,提示未來之新風險應有相對之因應工具。     保險學的入門經典,證照考試必讀聖經!   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變化極大,較明顯者有金融跨業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業

投資限制放寬、行銷通路多元化……等。     未來直接與間接從事保險業之人口,將因前述市場之變化而增多,似可將彼等稱為「泛保險從業人員」。     保險從業人員最必要的就是「基本功」,許多保險證照設置之本意亦在此。本書摘取《保險學原理》乙書核心內容。重新修正最新的保險相關法規,另提供各種考試之近年來考題,提供讀者自我評量參考。

國內公共工程營造綜合保險之探討

為了解決工程保險 條款的問題,作者陳信宏 這樣論述:

完善的基礎設施是現代化國家發展之必要條件,為此國家每年挹注相當多的資金辦理公共工程建設,以使各項基礎設施更趨完善。而現代化的工程,隨著科技進步,各項工法的更新,使營造工程亦日趨專業化分工。近來因氣候異常,無論是降雨集中化,還是高溫持續破紀錄,加上我國為處地理環境,以工程而言更趨嚴峻,風險甚高,因此風險的轉嫁則成為工程承攬人的首選,也是工程契約約定事項之一,所以本篇國內公共工程綜合營造保險之探討,以營造綜合保險為中心,延伸至雇主意外責任附加保險與水利工程附加保險,搭配現行水利工程實務、雇主應有的義務與責任、學說與法院見解,探討營造綜合保險在工程進行中所扮演的地位,與目前現行實務執行情形,其後延

續探討保險所承保之意外事故,意外在法規與法院之見解,並討論意外事故及其與損害之因果關係探討,了解意外在保險中的意義,因果關係現行法院採用基準,保險的投保不要再以價格為決定,嘗試以本文提供與各工程先進在執行工程之際,應審酌自身履約能力,面對風險,妥善規劃避險措施,使保險發揮其功效,而不再僅是承攬人依工程契約投保的例行性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