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的 稅務會計(11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新陸書局所出版 。

遠東科技大學 創新商品設計與創業管理系碩士班 汪明傑、余國訓所指導 許鳳嬌的 導入地理資訊系統於房屋稅清查管理之研究 (2021),提出工程行 營業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房屋稅、地理資訊系統、逃漏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管理學院資訊與財金管理EMBA專班 鄭辰仰所指導 林綉娟的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小規模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意願 (2021),提出因為有 行動支付、科技接受模式、小規模營業人、層級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程行 營業稅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程行 營業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工程行 營業稅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8第二屆【參與式預算.新店500萬】
(46案) 小城里「固居好安心」.山坡地自主防災補助案
提案內容:
  台北小城是位於山坡地貌的30年老社區,居民1425戶約3900人。近年常因颱風或特異鋒面的豪大雨灌注,使得部分道路路基及山坡地土壤有流失可能,對本里居住安全帶來隱憂。要打造一套可安心固居的防災預警機制,硬體方面必須對安全疑慮潛勢區域以科學儀器進行長期監測,故擬委請專業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設置地下水位、傾斜坡度之專業監控系統,以防患未然。本協會也將組織「山坡地安全守望相助巡守隊」,辦理自主巡檢、防災教育訓練等配套措施。
預期效益:
 ★取得監測數據可供巡守隊、里長、小城社區發展協會、小城社區管委會及公部門評估;依數據製作自主防災巡檢地圖,用以推動社區環境教育。
 ★促進防災型社區營造運動,落實政府「社區自主防災巡檢」政策,以達降低政府防災成本、防災知識教育在地化、普及化等示範作用。
預算金額:
 ★傾斜觀測管兼水位觀測井2處:125,000元;鑽機2處費用:12,000元
 ★地表沉陷觀測點13點及裂縫觀測計4組:5,300元
 ★結構物沉陷觀測點6點及結構物傾斜計4組:20,600元
 ★監測人工費(含監測報告;二年監測18次x 12,000元):216,000元
 ★施工廠商上述報價之5%外加營業稅:18,945元
  總計約:39萬7845元。
提案人:
  小城社區發展協會郭仁澤理事長

導入地理資訊系統於房屋稅清查管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作者許鳳嬌 這樣論述:

近來資訊科技的進步、稅務違章層出不窮及稅務人力的不足,如何激發創意,擺脫傳統束縛,構思新的作業流程來協助稅務稽查更具效率是努力的目標,因而本研究探討導入地理資訊系統並採質性系統分析、系統設計及系統測試與評估方式應用於房屋稅清查管理,研究結果發現,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功能連結相關開放圖資及結合房屋稅籍資料,最後透過Google街景影像篩選出需實地勘察的對象,讓服務區人員更容易掌握清查的標的,有效降低逃漏稅情形,維護租稅公平正義,並提高清查效率。

稅務會計(11版)

為了解決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作者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 這樣論述:

  本版書配合相關稅務法令之修正或新增如下:   一、110年12月17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20、41、43、44、48-1   1.    第20條     滯納金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2.    第41條   (1)    將刑事處罰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增訂對於納稅義務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另稅捐

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之金額標準,以個人查獲逃漏稅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作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之認定標準。   3.    第43條   配合修正條文第41條規定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將教唆或幫助犯逃漏稅處罰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    第44條   以經查明認定未給與、未取得或未保存憑證總額之固定比例為罰鍰計算方式,由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俾符罪責相當。   5.    第48-1條   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

,有關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日規定,由「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修正為「各年度1月1日」。   二、所得稅相關   1.    111年2月21日修正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1條   鑑於全球氣候及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災害類型呈現多樣性,修正有關所得稅法所稱不可抗力災害之適用範圍。   2.    財政部111.01.25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說明,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三、111年2月18日公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   1.    展延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系統之適用年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   2.    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投資抵減,適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110年12月22日公布新增運動產業創新條例26-2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   1.    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    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

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之限制。   3.    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新臺幣30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之金額上限。   4.    對職業運動業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10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5年。   五、110年12月30日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1年開始實施   為發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成為帶動經濟轉型之主力產業,特制定本條例。   本版書相關章節均提供釋例解析,並增補會計師、記帳士及國家考試試題,提高專技證照考試之應考能力。   感謝讀者對本書之支持與愛護,本版

書雖力求提供最新稅務法令之內容,惟受限於學識與時間,其中有舛誤疏漏之處,敬祈各界先進與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小規模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意願

為了解決工程行 營業稅的問題,作者林綉娟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網際網路發達及智慧型手機普及,交易型態開始由傳統現金方式朝向行動支付發展,臺灣因金融環境友善便利,間接影響行動支付發展,2014年起金管會展開一連串的數位金融政策,藉以加速行動支付使用普及,在2020年1月起的一場新冠肺炎疫情及2021年5月疫情嚴峻臺灣進入三級警戒,推升這種無接觸式、無現金式的支付方式使用增長。有導入行動支付的特約店家中,目前多數為以中、大型店家為主,反而最貼近民生需求的小店家如傳統市場、小吃店,還是以現金為主要交易方式,對於收款方式導入行動支付工具作為收款方式呈現炯異現象,是什麼因素很值得去深入探討?而唯有使用場域普遍方能有效提升行動支付在國內的使用率,本研究將以

科技接受模式來探討影響小規模人營業人使用因素,並透過層級分析法來找出各因素影響重要程度,知其痛點在哪?知其重要性程度?才能針對問題去規劃並建構行動支付的有效發展策略。本研究結果時發現金流手續費是整體構面中權重佔比最高的,排序第二為使用介面簡單,排序第三為節省時間,在租稅優惠、行政補助等政策面因素則顯示較低權重,另在個別群體權重分析裡,已使用行動支付小店家及未使用行動支付小店家的整體構面權重佔比中排序最高皆為金流手續費,未使用過行動支付小店家在安全性因素上表現的重要程度高於已使用行動支付的小店家很多,次為能提高整體營收消費的影響因素。建議針對金流手續費部份,初期推展給予免手續費或政策面補貼策略,

在使用介面簡單、節單時間部份,共通平台建置推行或是系統優化,以增加便利性,而在安全性因素上,因使用經驗值會正增強對使用安全性的認同,可透過體驗教學及免費適用三個月的方式,來增加使用信心,另在能提高整體營收消費上,則可透過支付平台提供電子優惠券、投放廣告、提供線上購方式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