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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鳳科技大學 餐旅管理系 陸惠玲、林嘉洽所指導 蔡靜薇的 旅館業顧客滿意與服務疏失之研究-以嘉義地區為例 (2021),提出廖惠貞中油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旅館業、顧客滿意度、服務疏失、顧客抱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周成瑜所指導 呂佳龍的 嚴重污染海洋犯罪之研究 (2013),提出因為有 環境刑法、海洋污染、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嚴重污染海洋犯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廖惠貞中油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廖惠貞中油,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旅館業顧客滿意與服務疏失之研究-以嘉義地區為例

為了解決廖惠貞中油的問題,作者蔡靜薇 這樣論述:

摘 要 現今餐旅業的蓬勃使得餐旅業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也因此突顯出餐旅業顧客滿意度的重要性。服務基本上是由「人」來傳達的,所以難免會有失誤發生,當發生服務失誤時就可能產生顧客抱怨,而顧客抱怨若沒有處理好所引發的負面效果,可能會對餐旅業造成很大的傷害,此乃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以「旅館業顧客滿意與服務疏失之研究-以嘉義地區為例」為題,對嘉義地區的飯店進行深入的訪談與研究。經擬定大綱後先以電話約訪各家業者主管,安排時段進行深度訪談,藉由訪談過程來了解面對顧客抱怨時他們各自的處

理過程及方法。並將訪談內容記錄作成逐字稿且分析歸納得出結論,最容易引起顧客抱怨的三方面分別為:1.硬體設施老舊、2.服務疏失、3.食材缺失,而可以避免及改善方針為:1.詳細記錄顧客抱怨的緣由、2.定期的開會與檢討、3.適當的在職訓練。 最後,對業者提出以下建議:1.在硬體設施改善期可以利用贈品或優惠措施來彌補短期不足及缺失。2.把員工看成是公司的資產,以對待家人的方式來對待。3.公司的處理SOP要有彈性的空間,並以細心、耐心、同理心來處理顧客抱怨,定能迎刃而解。

嚴重污染海洋犯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廖惠貞中油的問題,作者呂佳龍 這樣論述:

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11月1日公布施行,實為我國環境刑法之一大躍進,本論文旨以海洋污染防治法作為檢討實體,藉由刑法之原理、原則與國內外重大海洋污染案例之歸納與分析,加以檢驗海洋污染防治法於我國實務運作上有否缺失,並嘗試提出修法建議。首先,於第二章論述環境刑法之發展與形成,加以析論海洋環境保護、海洋污染防治之相關國際公約與各國海洋污染之刑事立法沿革,尤其國際海事組織(IMO)於2004年通過《國際船舶壓艙水和沉積物管理與控制公約》,如何將其內國法化,有效與全世界船舶管理法制結合。其次,於第三章論述國外重大海洋污染犯罪四起重要案例,有:美國埃克森•瓦德茲號觸礁漏油案、美國墨西哥灣英國石

油公司漏油案、中國大陸渤海灣康菲石油公司漏油事故、韓國河北精神號漏油事件,探究各國司法實務判決,並分析歸納其利弊得失,成為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法之借鏡。再次,於第四章論述我國刑法第190條之1、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29條、第32條、第36條之實務判決,有:吉尼號貨輪擱淺漏油案、統舜一號非法棄置案、竹豐輪維修導致溢漏油案、韓國籍化學輪-三湖兄弟號遭撞沉沒污染案等四例,加以分析判決之優劣點。最後,於第五章綜合歸納外國與我國相關案例之分析與比較,並於第六章提出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刑事罰則部分之修法建議,如為有效達成海洋污染防治法之立法目的、落實海洋環境保護、維護海洋生態永續生存,是否

應於海洋污染防治法增訂壓艙水之定義、壓艙水之排放管理、過失犯之處罰、法人與自然人雙罰之規定、提高罰金刑上限與自由刑之定罪比例等,將為本文探討之重點,以為我國海洋污染防治略盡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