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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張登科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登科、林峻義、高天德、陳雅琴、蔡淑娟寫的 強制執行法:實務問題及案例解析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黃陽壽所指導 吳青璇的 中國大陸公證書效力之研究 (2016),提出強制執行法張登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證。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誠二所指導 吳芯慧的 不動產借名登記之相關問題研究 (2016),提出因為有 借名登記的重點而找出了 強制執行法張登科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強制執行法張登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強制執行法:實務問題及案例解析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張登科的問題,作者張登科、林峻義、高天德、陳雅琴、蔡淑娟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六大章: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參與分配、第三章動產執行、第四章不動產執行、第五章其他財產權執行及第六章保全執行等內容;每章均涵蓋多個實務問題,每一問題按照「問題」、「說明」、「結語」及「註解」等部分編撰。在問題部分,係蒐集金融業界所發生之具體的實務案例;說明部分,係為個案問題研究的重心,以學理及實務兩項層面之見解作整理與解析,而提出獨到見解;結語部分,係藉由問題之整體分析作一簡要的結論;最後,在註解部分,係參照學者著作或司法實務上之見解,供各界參酌使用。   本書特蒐錄銀行公會民國98年彙整之「近年來金融實務上發生值得檢討研究之強制執行法實務問題」,並蒐集近年來關於強制執行問題之

判決(例)、法律座談會、民庭總會決議等實務見解,以期提供金融法務實務工作者更新且完整之辦理強制執行事件參考資料,極具實用及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張登科   經歷: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林峻義   現職:誠正法律事務所律師 高天德   經歷: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法務室經理 陳雅琴   現職:台灣銀行法律事務室專員 蔡淑娟   現職: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

中國大陸公證書效力之研究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張登科的問題,作者吳青璇 這樣論述:

隨著兩岸民間往來越來越密切,台灣逐步開放大陸居民來台探親、觀光旅遊、繼承親屬在台遺產、開放陸生來台就讀以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對於陸方所提交資料真實性之查核,至關重要。目前查核方式係提供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台灣海基會驗證過之大陸文書,即認可對岸文書之真實性。透過了解大陸公證書效力有助於提供兩岸經貿往來互信基礎。大陸採行拉丁公證制度,公證人須具備專業法律知識,並立於中立地位,客觀、理性地為當事人分析法律關係與法律效果,使當事人充分明瞭己身之權利義務,同時證明當事人有為法律上表示之真意,因此大陸公證人所作成之公證書具有證據力、執行力、法律要件效力,甚至包含提存公證之效力。本論文除先介紹採行拉丁公證

制度與英美法系公證制度之國家予以借鑒外,於第三章將探討大陸於君主專制時期就存在的本土性公證制度,以及1949年以後到現在之公證變革。並於第四章深入研究現行大陸公證書形式與實質證據力,以及大陸公證書具執行力之要件,更積極的主張將具執行力之公證書納入兩岸民事執行司法互助範疇,可以直接執行對岸公證書,有利於督促債務人履行與疏減訟累之落實。其次,將研究公證書的法律要件效力,討論強制公證對民眾權益把關之重要性。而大陸公證書效力除上述採行拉丁公證制度均具備之證據力、執行力與法律要件效力外,更具備獨特提存公證效力,亦即在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遲延受領或不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時,債務人得將標的物提存公證於公

證處,使標的物危險負擔移由債權人承擔,並生清償之效,避免法律關係長時間懸而未決,造成社會效益不經濟。最後將藉由比較兩岸公證書效力之異同,了解公證書效力差異之所在,避免誤解產生。經由本文研究大陸公證書效力有助於兩岸民間往來時,增加對對岸經公證文書之尊重與信任,提升兩岸經貿往來之效率。

不動產借名登記之相關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張登科的問題,作者吳芯慧 這樣論述:

借用他人名義登記為自己財產之名義上所有人,於社會上屢見不鮮,早期法院認為係消極信託契約,近來則認為係屬於借名登記之無名契約。然無論如何,借名登記與信託契約之區別與其效力,仍有區別與明確之必要 。 所謂「借名登記」,就是借用他人的名義登記不動產產權或登記其它不動產權利,而成為形式上權利名義人和實質上享有權利人不同,即名實不符的民事法律關係。由於我國的不動產是登記生效;即登記後有絕對的效力,所以借名登記的不動產於真正權利人與登記名義人間常有糾紛或爭議發生。借名登記甚至有時會影響交易安全與交易安定性而使第三人權益受損,所以借名登記不被鼓勵且不受法律保障。 藉由上述借名登記之相關問題的提

出,為了解決借名登記所可能伴隨之風險,並期能達成交易安全之風險控管之功效,以提供切實可行之建議,因此,本文之研究目的可整理如下:一、 整理我國學術上及法制上之見解,以瞭解並釐清借名登記之概念,以確定本文之研究範圍:收集各方學術及法制上之見解,以求能釐清借名登記之概念,而借名登記既與消極信託在概念上有所類似或重疊之處,故本文亦將藉由消極信託之介紹和區分比較,以期能更深入了解借名登記之概念即態樣。二、 結合實務和理論,歸納整理我國借名登記之相關法律問題,藉以分析整理出我國借名登記上之法律關係定位及法律效力與實際運用狀況:藉由借名登記相關法制之研究,與學說理論和相關實務見解之整理歸納,探討我國借

名登記之法律上控管方式與效力規定,亦即對於借名登記所產生之風險控管機制。三、 以司法判決進行實證分析,歸納整理借名登記之運用現況,並研究我國之不動產交易相關法制,在借名登記之情況下發揮之成效:研究我國轄下各級法院有關控制下交付之判決,以瞭解我國借名登記在不動產交易下之實際運用狀況,以及法院對於以不動產借名登記之交易方式的處理態度,透過判決分析我國不動產借名登記之相關法律問題。四、 藉由上述研究成果,提供法制面或執行面之建議,俾供相關機關處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