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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122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讀享編輯團隊寫的 好看!四等總複習:2022司法特考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一品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龔素燕的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2021),提出強制執行法122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地方稅、滯納金、管收、執行期間。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政治學系 歐廣南所指導 鍾景光的 日本戰前要塞地帶法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要塞地帶、軍事機密的重點而找出了 強制執行法122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強制執行法122,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好看!四等總複習:2022司法特考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122的問題,作者讀享編輯團隊 這樣論述:

  四等版好齊╳好多   好評不斷!一次給你所有重點   程穎╳周易╳薏偉╳莫莉╳磯貓人╳莉安   別本沒買這本一定要買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122的問題,作者龔素燕 這樣論述:

鑑於國稅與地方稅劃分不均,地方財政長期困窘,地方稅徵起對地方整體發展更顯重要,稅款逾期繳納由稽徵機關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應先於國家而存在,居住遷徙自由受憲法保障,限制住居為執行方法之一,財政部不宜另為限制出境。稅法雖調降滯納金加徵率卻無總數額上限,而使用牌照稅執行件數占地方稅三分之二,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罰鍰規定,虛增欠稅,徒增稽徵成本,有修正必要。國情不同且易造成行政權之擴張,本研究不贊同草案真實切結義務倉促實施,倘若修法則暫不列入管收之事由,以免國人輕易觸法。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122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日本戰前要塞地帶法之研究

為了解決強制執行法122的問題,作者鍾景光 這樣論述:

「要塞地帶」通常多處於軍事戰略之要地及交通之要衝,故其設置,不僅是基於軍事作戰與防禦之需要,同時亦是基於軍事機密保護之需要。準此、要塞地帶法制之創設,乃肇始於徳國普魯士王國頒布之規定,事後歴經各種變革,復於1871年始有通令徳意志帝國要塞地帶法制規範之施行。日本要塞地帶法肇於明治8年(1875年)1月15日,爾後再歴經時代推演與相關法條的修正後,已逐漸完成整備。本論文係以日本戰前要塞地帶法為主軸,探討明治32年(1899年),日本戰前要塞地帶法,採逐條解釋方式、實施比較分析與評議論述,剖析該當要塞地帶法制的長短優劣,以及法律規範存在的社會價値,以供我國要塞堡壘地帶法之參考,期能促使我國制度更

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