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跳票追溯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股價、配息、目標價等股票新聞資訊

另外網站本票逾時3年無法追債-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也說明:民法有「時效規定」,以避免事發太久,欲訴訟卻舉證不易,本票的時效為3年,支票為一年,但如果讓權利睡著了,未在時效內行使權利,導致「罹於時效」, ...

最後網站合法討債有方法 - 六合法律事務所則補充:案例一:小明向小美租屋一年,簽約時小明一口氣簽了十二張支票交給小美, 作為支付每月租金之用,前幾個月支票都如期兌現,但這個月支票卻因存款不足跳票了,小美向小明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支票跳票追溯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